大妈整理丈夫遗物,发现他在临终前向前女友转账3455000元,原因竟然是他心中有愧?想到自己和丈夫结婚10年多,他还把300多万转给自己的前女友,大妈越想越委屈,把他的前女友告上法院。可没想到前女士道出的原委,令人动容,而法院的判决更是亮了!
2020年元旦刚过,上海浦东的王老伯就因病去世。后来,李阿姨整理他的遗物和遗产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王老伯生前一直往一个陌生账户转账,2016年到2019年期间,多笔转账金额累计345.5万元,最大一笔是160万!李阿姨知道这事后,吓了一跳,她非常好奇这个收钱的人到底是谁?
后来,经过李阿姨的调查,发现该账户是一名张姓女子的账户,而且她居然是王老伯的前女友。想到丈夫擅自把巨额钱款转给他的前女友,李阿姨非常地委屈。李阿姨和王老伯是重组家庭,王老伯从2000年开始下海经商,存了不少钱。两人在2010年相遇结婚,在一起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可没想到丈夫心里一直念着别的女人,还把钱转给她。
于是,憋不下气的李阿姨,就把张阿姨告上法庭。她认为,王老伯瞒着她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这种行为是擅自将夫妻财产转赠给他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张阿姨返回345.5万元。
那么,王老伯为什么要给张阿姨这么多钱呢?这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呢?
张阿姨被起诉后,她哭着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70年代的时候,作为下乡知青的她,遇上同是下乡知青的王老伯。俩人在插队的时候心生爱慕,成为男女关系,并且未婚先孕。得知张阿姨怀孕,王老伯把这好消息告诉自己的父母,没想到父母强烈反对,说看不上张阿姨,硬生生地逼俩人分开了。
被拆散后,张阿姨只能哭着流掉了孩子,可是却丧失了生育的能力。不过,她也知道王老伯心里很难受,也不愿意再打扰他,就一直自己默默地承受着这份痛苦。后来,张阿姨嫁给了别人,可她公因为她不能生孩子,和她离了婚,她就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
几年前,王老伯和张阿姨重逢,当他知道这几年发生在张阿姨身上的事情后,心里非常地愧疚。就一直偷偷转钱补偿她。但整件事情,李阿姨一直都不知情。
那么,收到钱的张阿姨,愿意把这笔钱返回给李阿姨吗?
张阿姨认为,王老伯转给她的钱,是一种基于道德性质的补偿,而且这钱是王老伯和李阿姨婚前就赚到的,这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所以没有伤害李阿姨的合法权益。
此案,法院会怎么判罚呢?这钱该还吗?
上海浦东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张阿姨所说的事情属实,对她受赠的理由予以采纳。不过,张阿姨收钱的理由虽然是合理的,但并不意味着合法。王老伯和李阿姨是夫妻关系,他不能没经过李阿姨的同意,给张阿姨转钱,这涉及到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所以,该案的关键点,在于这钱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后来,法院经过多次调查走访,做出如下认定:虽然王老伯瞒着李阿姨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但不能单纯以转账时间来判定其性质为婚前或是婚后的财产。
经过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345.5万元,有一半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有一半是婚后财产。所以,王老伯将个人婚前的钱赠与张阿姨合法的,但婚后部分无效,依法予以撤销,判决张阿姨返还李阿姨受赠钱款172.75万元!
此案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说,王老伯有情有义,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当初分开后,可能他心里爱得一直还是张阿姨,只是无奈自己已婚了,只能用这种方式,补偿张阿姨。
还有人说,一对情侣被家人拆散,又丧失了生育能力,又孤独终生,真的很可怜,王老伯给他补偿是应该的。但是我认为黄老伯根本不爱前任,愧疚不是爱,但可能比爱靠谱。要爱怎么都得在一起,更何况对方因为自己落得如此,更会拼命在一起。
也有网友说,不管怎样,现在的妻子得知这结果崩溃了吧!一生走到尽头了却得知丈夫心里一辈子补偿着前女友,前女友是幸福了,现妻子是可怜了!实际上,王老伯辜负了两个人!
我觉得,愧疚可以直言跟妻子明说,能转出300多万的话,家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的,妻子明白事理也会支持他,这样才会让妻子心里舒坦,坦然接受,如果刻意隐瞒,对妻子就是一种欺瞒伤害,特别不公平。
有人说,除了生离死别 任何原因的分开都是不够爱。但对这种说法,我不认可,这世界有太多的错过,爱不是风雨无阻地在一起,我们在生活里不得不各种委曲求全。爱是放下,是默默地关注,或者干脆放在心底。疯狂的爱,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甚至是毁灭。
那么,你觉得王老伯爱得是谁呢?你支持他的做法吗?#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2020年元旦刚过,上海浦东的王老伯就因病去世。后来,李阿姨整理他的遗物和遗产发现了一个秘密。原来,王老伯生前一直往一个陌生账户转账,2016年到2019年期间,多笔转账金额累计345.5万元,最大一笔是160万!李阿姨知道这事后,吓了一跳,她非常好奇这个收钱的人到底是谁?
后来,经过李阿姨的调查,发现该账户是一名张姓女子的账户,而且她居然是王老伯的前女友。想到丈夫擅自把巨额钱款转给他的前女友,李阿姨非常地委屈。李阿姨和王老伯是重组家庭,王老伯从2000年开始下海经商,存了不少钱。两人在2010年相遇结婚,在一起已经有10多年的时间,可没想到丈夫心里一直念着别的女人,还把钱转给她。
于是,憋不下气的李阿姨,就把张阿姨告上法庭。她认为,王老伯瞒着她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这种行为是擅自将夫妻财产转赠给他人,侵害了她的合法权益,要求张阿姨返回345.5万元。
那么,王老伯为什么要给张阿姨这么多钱呢?这背后究竟有什么隐情呢?
张阿姨被起诉后,她哭着道出了事情的原委。原来,70年代的时候,作为下乡知青的她,遇上同是下乡知青的王老伯。俩人在插队的时候心生爱慕,成为男女关系,并且未婚先孕。得知张阿姨怀孕,王老伯把这好消息告诉自己的父母,没想到父母强烈反对,说看不上张阿姨,硬生生地逼俩人分开了。
被拆散后,张阿姨只能哭着流掉了孩子,可是却丧失了生育的能力。不过,她也知道王老伯心里很难受,也不愿意再打扰他,就一直自己默默地承受着这份痛苦。后来,张阿姨嫁给了别人,可她公因为她不能生孩子,和她离了婚,她就一直过着单身的生活。
几年前,王老伯和张阿姨重逢,当他知道这几年发生在张阿姨身上的事情后,心里非常地愧疚。就一直偷偷转钱补偿她。但整件事情,李阿姨一直都不知情。
那么,收到钱的张阿姨,愿意把这笔钱返回给李阿姨吗?
张阿姨认为,王老伯转给她的钱,是一种基于道德性质的补偿,而且这钱是王老伯和李阿姨婚前就赚到的,这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所以没有伤害李阿姨的合法权益。
此案,法院会怎么判罚呢?这钱该还吗?
上海浦东法院经过调查,认为张阿姨所说的事情属实,对她受赠的理由予以采纳。不过,张阿姨收钱的理由虽然是合理的,但并不意味着合法。王老伯和李阿姨是夫妻关系,他不能没经过李阿姨的同意,给张阿姨转钱,这涉及到夫妻间的共同财产。
所以,该案的关键点,在于这钱是不是夫妻的共同财产。
后来,法院经过多次调查走访,做出如下认定:虽然王老伯瞒着李阿姨在婚内把钱转给张阿姨,但不能单纯以转账时间来判定其性质为婚前或是婚后的财产。
经过综合考虑,法院酌情认定345.5万元,有一半属于王老伯的婚前财产,有一半是婚后财产。所以,王老伯将个人婚前的钱赠与张阿姨合法的,但婚后部分无效,依法予以撤销,判决张阿姨返还李阿姨受赠钱款172.75万元!
此案引起网友热议,有人说,王老伯有情有义,是个有责任心的男人!当初分开后,可能他心里爱得一直还是张阿姨,只是无奈自己已婚了,只能用这种方式,补偿张阿姨。
还有人说,一对情侣被家人拆散,又丧失了生育能力,又孤独终生,真的很可怜,王老伯给他补偿是应该的。但是我认为黄老伯根本不爱前任,愧疚不是爱,但可能比爱靠谱。要爱怎么都得在一起,更何况对方因为自己落得如此,更会拼命在一起。
也有网友说,不管怎样,现在的妻子得知这结果崩溃了吧!一生走到尽头了却得知丈夫心里一辈子补偿着前女友,前女友是幸福了,现妻子是可怜了!实际上,王老伯辜负了两个人!
我觉得,愧疚可以直言跟妻子明说,能转出300多万的话,家里经济条件应该不错的,妻子明白事理也会支持他,这样才会让妻子心里舒坦,坦然接受,如果刻意隐瞒,对妻子就是一种欺瞒伤害,特别不公平。
有人说,除了生离死别 任何原因的分开都是不够爱。但对这种说法,我不认可,这世界有太多的错过,爱不是风雨无阻地在一起,我们在生活里不得不各种委曲求全。爱是放下,是默默地关注,或者干脆放在心底。疯狂的爱,可能带来不好的结果,甚至是毁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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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江门,一名女子在某平台上花59元买了两件童装冬装连衣裙,每件29.5元,包邮。没想到包裹到手后,拆开一看,却一下傻眼了,后来发生的事,更让女子陷入烦恼之中,让她和家人都不得安宁。
双11,女子就在某平台上看中两件童装裙子,原价35元,搞活动优惠11元,两件只要59元还包邮。网络上图片精美,看起来款式很漂亮,做工面料都不错的样子。
女子对它们还是很期待的,感觉双11确实优惠,不到30块能够买到这样的好东西,满心欢喜。
终于盼望着的包裹到了,女子满怀期待的拆开包裹,却一下子傻眼了!
总体款式还是可以的,但一看面料,感觉不太好,做工也较差,跟图片上精美的感觉有较大的出入,女子未免感觉很失望。
她仔细一看才发现,还衣服上有两个脏点。
于是女子没有联系客服,就在页面上点了退货退款,并且自己把衣服寄了回去。
随后,她再联系客服,通知客服已经把东西寄回去了,要求退款,可是都两三天了,客服还没有通过退款的手续,于是女子很生气,在网络上给了个差评,差评内容也涉及到面料差,有脏点等等。
没想到就是这个差评变成了一个导火线,女子接到电话要求删除差评。
女子没有同意,之后她电话受到了轰炸,客服一天打过来30多个电话,让女子不堪其扰。
第二天早上,客服又给她打了两三个电话,女子不接。客服直接发了十多个辱骂短信过来,问候她的全家,祝他们全家得病,出门被车撞,不得好死,等等。
女子非常生气,于是在某宝平台客服处进行了投诉,并联系了记者。
记者随后联系该客服,客服不承认自己曾经有打电话过过来骚扰,但是承认了有发过辱骂短信。
他表示自己非常生气,这个女子太过分,货物有问题,你都已经退货了退款了,因为是双11很忙,没有及时处理,是正常的现象,竟然还给个差评,这是什么意思嘛?不是有意为难我吗?
他说,我之所以在乎这个差评,是因为有差评会被扣工资,还被老板责骂。
之后,客服还给记者也发过来短信说,这女子也太过分了,我都有你家的地址,你这样搞是想干嘛呢?
记者联系了某平台的客服,平台客服表示,没有证据证明店铺客服多次骚扰该女子,所以女子的投诉不成立,但是会把这种情况记录到商家的信用记录里。
不得不说这名店铺客服的做法实在太过分。
寄过来的东西确实不是太好,顾客给差评也是正常的。
在网上买东西不可能只能给好评,不能给差评的,顾客也只是客观反应情况而已。
作为客服认真解答顾客的问题,及时为客人服务是你的正常工作,对自己的工作疏忽,导致客人给差评,打电话要求客人删除差评也情有可原。
但态度应该友好,如果不能取得客人的原谅,客人拒绝删除差评,也是合理的。
电话轰炸发短信谩骂就变成了一种人身攻击,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
当然,毕竟在网络上买东西,商家为了好看,一般都会把图片进行精装修饰,图片一般都会比实物更精美,作为消费者应该有这方面的常识。
女子也许有点挑剔,童装本身价格不便宜,冬装连衣裙价格比较贵,29.5元的单价还包邮,毕竟价格摆在这里,也不能对衣服的质量要求过高。
你在网上买东西,遇到过要求删差评的情况吗?#公益救援在行动##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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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对它们还是很期待的,感觉双11确实优惠,不到30块能够买到这样的好东西,满心欢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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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体款式还是可以的,但一看面料,感觉不太好,做工也较差,跟图片上精美的感觉有较大的出入,女子未免感觉很失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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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后,她再联系客服,通知客服已经把东西寄回去了,要求退款,可是都两三天了,客服还没有通过退款的手续,于是女子很生气,在网络上给了个差评,差评内容也涉及到面料差,有脏点等等。
没想到就是这个差评变成了一个导火线,女子接到电话要求删除差评。
女子没有同意,之后她电话受到了轰炸,客服一天打过来30多个电话,让女子不堪其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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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这名店铺客服的做法实在太过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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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态度应该友好,如果不能取得客人的原谅,客人拒绝删除差评,也是合理的。
电话轰炸发短信谩骂就变成了一种人身攻击,是非常不道德的行为。
当然,毕竟在网络上买东西,商家为了好看,一般都会把图片进行精装修饰,图片一般都会比实物更精美,作为消费者应该有这方面的常识。
女子也许有点挑剔,童装本身价格不便宜,冬装连衣裙价格比较贵,29.5元的单价还包邮,毕竟价格摆在这里,也不能对衣服的质量要求过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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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憋不住才在墙角小便,是她走过来看到我的,凭什么我要赔3000多块给她?”张先生深感委屈,因为一泡尿被罚3000块,可他明明不是故意的!如果反过来是女士尿急,难道她也要赔我钱吗?
张先生在杭州的工地上班,是一个工人,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尿急憋不住,就就地找一个墙角解决,可谁知道被工地上的赵女士看到了。
当时赵女士也在工地上面干活搬运钢筋,而张先生大概离她有四十米左右的距离。她认为张先生这个举动是正对着她,让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于是赵女士越想越委屈,就报了案。后来两人为赔偿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有各自的说法。
赵女士认为:张先生故意不去厕所,而是站在工地的墙角让她看到这一幕,就是一种侮辱,需要张先生向她赔礼道歉,还要买一身新的衣服给她,再给她放鞭炮去晦气,当然还需要一个红包补偿,总计大概3060元。
张先生认为:当时我真的是尿急,并非是故意的,我愿意道歉,但是不希望赔偿这么多钱。当时我是对着墙角,只是侧面让她看见。但在她的角度看来,我是在她的正前方,我觉得很冤枉。
警方认为:张先生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本来要对他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张先生确实不是故意的,如果张先生同意赔偿取得谅解,可以免去处罚。后来,张先生无奈赔了3060块。
网友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工地上有女工是明显知道的,小便还不去厕所,有故意之嫌,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虽然赔偿是多了点,就当吸取教训吧,如果是自己的姐妹遇到这种事也是够气愤的,以后就不会再有了。
但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赵女士要钱太多了,在她眼里有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侮辱,赔偿3000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想要多少要多少吗?以后不用抬钢筋了,天天在工地转悠,一个月怎么也得挣个三万两万的,比抬钢筋轻松多了!
我觉得张先生应该要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错了,确实是你自己本身有问题,如果去厕所解决,不要贪图方便,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文明很重要!
对于赵女士,我想对她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也是一个工人,知道在工地上干活不容易,你让他道歉是合理的,但是赔偿这么多,我觉得有点讹人,毕竟张先生不是故意的,多一点理解会更好吧!#公益救援在行动#
张先生在杭州的工地上班,是一个工人,因为在工地上干活尿急憋不住,就就地找一个墙角解决,可谁知道被工地上的赵女士看到了。
当时赵女士也在工地上面干活搬运钢筋,而张先生大概离她有四十米左右的距离。她认为张先生这个举动是正对着她,让她感觉受到了侮辱。
于是赵女士越想越委屈,就报了案。后来两人为赔偿的事情吵得不可开交,各自有各自的说法。
赵女士认为:张先生故意不去厕所,而是站在工地的墙角让她看到这一幕,就是一种侮辱,需要张先生向她赔礼道歉,还要买一身新的衣服给她,再给她放鞭炮去晦气,当然还需要一个红包补偿,总计大概3060元。
张先生认为:当时我真的是尿急,并非是故意的,我愿意道歉,但是不希望赔偿这么多钱。当时我是对着墙角,只是侧面让她看见。但在她的角度看来,我是在她的正前方,我觉得很冤枉。
警方认为:张先生的行为确实属于故意裸露身体,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本来要对他行政拘留,但考虑到张先生确实不是故意的,如果张先生同意赔偿取得谅解,可以免去处罚。后来,张先生无奈赔了3060块。
网友对这件事情也是议论纷纷,有的网友说,工地上有女工是明显知道的,小便还不去厕所,有故意之嫌,付出代价也是应该的,虽然赔偿是多了点,就当吸取教训吧,如果是自己的姐妹遇到这种事也是够气愤的,以后就不会再有了。
但也有网友有不同意见,他们认为赵女士要钱太多了,在她眼里有钱解决的事情都不叫侮辱,赔偿3000的法律依据在哪里?想要多少要多少吗?以后不用抬钢筋了,天天在工地转悠,一个月怎么也得挣个三万两万的,比抬钢筋轻松多了!
我觉得张先生应该要记住这个教训,下次不要再犯错了,确实是你自己本身有问题,如果去厕所解决,不要贪图方便,就不会有这样的事情发生,所以文明很重要!
对于赵女士,我想对她说,得饶人处且饶人。你也是一个工人,知道在工地上干活不容易,你让他道歉是合理的,但是赔偿这么多,我觉得有点讹人,毕竟张先生不是故意的,多一点理解会更好吧!#公益救援在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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