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的王大爷,晒的腊肠被人连偷2次,一气之下就在腊肠里下毒,没想到真的把小偷给毒死了!事后,小偷家属报案,说王大爷故意把人给毒死了。警方找到王大爷,认为他构成故意杀人罪。王大爷:这怎么能怪我?他不偷我的腊肠,又怎么会死?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那么,你觉得王大爷在腊肠里下毒,是想故意杀人吗?#公益救援在行动##定格#
王大爷生活在农村,过年的时候,都会晒腊肠和腊肉。他趁着天气好,去市场上买了几斤新鲜的猪肉,让人给搅碎。拿回家后,王大爷精心调制了味道,把肉灌成腊肠后,就晒到自家的院子外面。(案例来源:宝鸡政法)
看着自己做好的腊肠,王大爷迫不及待地就想尝尝味道,可他万万没想到,有人趁他不注意,把他做的腊肠偷得一干二净!这可把王大爷气坏了,但腊肠也就几百块钱,王大爷觉得报案警方也不一定会立案,就自认倒霉了!
不过,腊肠没了肯定要重新做,毕竟过年的时候总要吃的。于是,王大爷再次买了肉,又重新做好腊肠,但这次他可不敢把腊肠放院子外面了,而是放在自家院子里。可即便这样,王大爷的腊肠还是“失守”了。这个小偷再次趁他不备,把他的腊肠扫荡一空,这下王大爷心中的气再也憋不住了!
这个人偷了一次又一次,如果自己不“教训”一下对方,真当自己好欺负?于是,王大爷做出一个决定,那就是在腊肠里面下点毒。如果这个人还来偷,那也怨不得自己,谁叫他有错在先呢?自己只是出一口恶气,就算出事,也没有责任!
可结局完全出乎王大爷的意料!腊肠确实又被偷了,但他却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当警方找上门调查的时候,王大爷以为自己没啥事,直接承认是自己在腊肠里下了毒。可警方说他涉嫌故意杀人的时候,王大爷懵了!东西是自己的,自己想放什么就放什么,小偷自己偷吃死了,怎么能怪到他的头上呢?
原来,王大爷的腊肠被同村的一个村民偷走,该村民拿回家后向家人炫耀自己的“战果”,并且告诉过家人自己是从哪里“顺手牵羊”过来的,还一直取笑王大爷傻!几天后,该村民吃下有毒的腊肠,口吐白沫而身亡!
王大爷被警方带走以后,尽管他一直不服气,但警方还是把他移送给检察院!后来公诉人以王大爷涉嫌故意杀人罪,对他提起公讼。
因为王大爷一直不认罪,法庭之上,王大爷的辩护律师为王大爷作出了无罪辩护,他的理由如下:
1、王大爷的腊肠被偷了3次,王大爷是不得已的情况下,才出手给对方教训。他主观上是了保护自己的腊肠不被偷走,下毒也只是为了教训小偷,并没有想要直接致对方死亡,他更没想到后果会这么严重。
2、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他人的不法侵害,其为了阻止对方继续侵害自己的利益,在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的损害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
3、王大爷是对毒的剂量把握不准,属于无知而不是故意。就算他下毒的行为超过了必要的限度,也应当对其减轻或免除处罚。
4、小偷自身也有过错,连续偷3次已经构成盗窃罪,在此情况下要减轻王大爷的责任。
检方认为,王大爷在腊肠里面下毒,然后把腊肠放到院子外面,就算该身亡的村民没偷,其他人看到也有偷走腊肠的可能性。所以,王大爷的行为可能会危害到其他不知情的不特定人群,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很有可能导致他人因偷吃死亡,从而酿成悲剧!
根据有关《刑法》的规定,如果行为人故意在食物中投毒,危害公共安全,致人死亡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死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王大爷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不能单凭王大爷的一面之词。要看主客观是否一致。
1、王大爷自己都承认,他在腊肠里下毒就是为了报复出气!所以,他主观上即便没有杀人的想法,也有害人之心,介于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之间!
2、客观上来看,王大爷下毒明显会导致被害人死亡,但他却故意下毒,事后发现被人偷走,他也不报案阻止,任由事情恶化。
法律依据:《刑法》第14条,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认定一个人的行为是否犯罪,应该是主观上有罪过,客观上有危害行为,并且主观上的罪过和客观上的危害行为和结果之间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客观上危害社会的行为和主观上的故意或过失的统一,是构成犯罪的基本标志。
综上所述,法院认定王大爷构成故意杀人罪!但因为小偷自身构成盗窃罪,王大爷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但故意杀人罪,起步就是10年!为了腊肠一个坐牢10年以上,一个没了生命,真是令人唏嘘!
此案告诫我们,如果发现自己的东西被偷,切不可冲动行事!一定要及时报案寻求合法途径去解决问题!不然,就会像王大爷那样后悔莫及!小偷虽然有错,但罪不至死,我们任何人都没有处罚别人的权利,只有法律才能审判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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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的零零散散 #斌斌的碎碎念#
虽然这不是第一次离家,但也确实是第一次作为大人去处理很多事,最近好多好多事堆在一起呀。
刚来的时候满是期待,现在是一地鸡毛,可能我还没有完全适应吧,快节奏的生活让我有些不适应,第一次租房子处理事情被坑让我不知所措,很多很多个小事儿摞在一起是情绪达到一个高峰,不想让爸爸妈妈担心,没有跟他们说具体发生了什么,可是昨天还是绷不住发了个电话,妈妈说最近压力是不是太大了,我在外边哇哇大哭,妈妈对我说,没事的,慢慢来,妈妈永远在!真的真的真的!爱家人一辈子!经历的越多你越会发现,没有人会对你真正的共情,爱人也好,朋友也好,都不会的,只有家人,只有爸爸妈妈会对你说,家人永远是你的底气。
我以为我心中最好的大人是这样的,总是热衷于用时间去证明一切,反复吃同样的食物,跟固定的人做朋友,喜欢追求不可言喻的唯一性,以为吃了很久的食物就会一直喜欢,认识了很多年的的朋友就可以成为依靠,总是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很喜欢和别人分享,发生不开心的事就会想和别人诉说,把自己的心声全部袒露给别人,但现在我发现没有人能做到真正的感同身受,很多人都不想听我讲这些,把一个人看的太重就会给她伤害我的权利,我所珍视的人可能并没有同样珍惜我。
所以我现在想开了,慢慢开始接受人生的本质就是孤独的事实,我不会经常向任何人袒露我的心声,包括我的好朋友们,我现在已经在慢慢变得坚强,允许一切发生,学着把生活重心放在自己身上,学着看淡各种留不住的缘分,学着不再对他人寄予厚望,学着让自己的内心更加平静,慢慢来吧,我不是悲观使者,只是只有自己想的开了,才能平静的看待所有。
人不会什么都没有,也不会什么都有,知足就常乐✨
虽然这不是第一次离家,但也确实是第一次作为大人去处理很多事,最近好多好多事堆在一起呀。
刚来的时候满是期待,现在是一地鸡毛,可能我还没有完全适应吧,快节奏的生活让我有些不适应,第一次租房子处理事情被坑让我不知所措,很多很多个小事儿摞在一起是情绪达到一个高峰,不想让爸爸妈妈担心,没有跟他们说具体发生了什么,可是昨天还是绷不住发了个电话,妈妈说最近压力是不是太大了,我在外边哇哇大哭,妈妈对我说,没事的,慢慢来,妈妈永远在!真的真的真的!爱家人一辈子!经历的越多你越会发现,没有人会对你真正的共情,爱人也好,朋友也好,都不会的,只有家人,只有爸爸妈妈会对你说,家人永远是你的底气。
我以为我心中最好的大人是这样的,总是热衷于用时间去证明一切,反复吃同样的食物,跟固定的人做朋友,喜欢追求不可言喻的唯一性,以为吃了很久的食物就会一直喜欢,认识了很多年的的朋友就可以成为依靠,总是一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很喜欢和别人分享,发生不开心的事就会想和别人诉说,把自己的心声全部袒露给别人,但现在我发现没有人能做到真正的感同身受,很多人都不想听我讲这些,把一个人看的太重就会给她伤害我的权利,我所珍视的人可能并没有同样珍惜我。
所以我现在想开了,慢慢开始接受人生的本质就是孤独的事实,我不会经常向任何人袒露我的心声,包括我的好朋友们,我现在已经在慢慢变得坚强,允许一切发生,学着把生活重心放在自己身上,学着看淡各种留不住的缘分,学着不再对他人寄予厚望,学着让自己的内心更加平静,慢慢来吧,我不是悲观使者,只是只有自己想的开了,才能平静的看待所有。
人不会什么都没有,也不会什么都有,知足就常乐✨
我好像找到了另一种
让我觉得能与你隔空对话的形式
下班路上就对你碎碎念
分享我的生活
到家的第一时间
就赶紧把片子剪出来然后发布
这件事让我充满了期待
设置了仅对你可见
我知道你能看见
你看了多少次浏览量都会告诉我
虽然不知道你有没有看完它
但是不重要
你能看见我就觉得很开心了
这件事情我想长久的坚持下去
或许到某天我就突然释怀了呢
这些视频一定会很有存在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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