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犬咬伤两岁女童,#养犬管理为何频频掉链#】#狗和主人必须尽快绳之以法#10月16日上午,成都崇州一小区发生犬只伤人事件,一名两岁女童被咬伤。据警方通报,女童右肾挫裂伤,右侧肋骨骨折,万幸的是经过手术治疗,生命体征平稳。当地派出所民警已到事发小区排查。民警称,涉事犬只是一条罗威纳犬。#拉布拉多未咬人已被主人领回#
网传视频显示,一只大型黑色犬撕咬一名女童,时间长达40秒,尽管家人用身体极力保护,仍无法完全阻止撕咬,女童几次被咬住不停拖动,后在众人帮忙驱赶下恶犬才离开。
恶犬伤人,谁该担责?
看过视频的网友,估计都会被那触目惊心的画面惊吓。不敢想象,恶犬给孩子造成了多大的痛苦和恐惧。
尽管女童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发生如此血淋淋的悲剧,除了心痛怜悯受害人外,相信很多人心里还有愤怒与不解——恶犬伤人到底是如何发生的?狗主人又是谁?
涉事犬只的来源和去向,还在调查之中,犬只主人尚未现身。不过警方提供的信息显示,咬人的狗为罗威纳犬,属于大型烈性犬,因体格大、攻击性强,在很多城市都属于禁养犬之列。
禁养犬出现在城市小区,且没有遛狗绳、嘴套等相关约束性的工具,是此次悲剧的直接导火索。事件背后牵涉的责任是多方面的。
如果涉事犬只为流浪狗,那意味着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没有对危险性极高的流浪犬及时处理。
其次,既然是大型烈性犬,且从警方、小区居民等处的综合信息来看,流浪狗的概率较低。那么,罗威纳犬为何还能供个人饲养?相关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对宠物的管理?
当然,更直接的问题在于养狗人,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早在2010年,成都就出台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携带犬只外出,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简单来说,遛狗不牵绳,不仅是个人素质素养问题,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涉嫌违法。不能因为日常遛狗没有发生咬人惨剧,就淡化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
此事中,养狗人既违反条例,擅自圈养大型烈性犬;在携带犬只外出时,明知是存在伤人风险的大型烈性犬,也没有牵绳约束,未尽到看管的义务,导致惨剧发生,给女童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理应依法承担责任。
此外,大型烈性犬在小区内活动,并发生伤人事件,物业方面如果没有及时驱赶,也可能将承担连带责任。
严格执法,才能文明养犬不“掉链”
跳出个案看,不可忽视的是,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更应该反思,为何一些犬只管理规定沦为了摆设,成为了纸面条文?
随着养宠物越来越普遍,各地基本都出台了相应的养犬管理规定,涉及犬类的预防接种、登记,免疫证的发放,以及养犬行为规范、犬只进入的场所规定、流浪犬的收容处置等,包括禁养犬只的种类。
比如在《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还将城市划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在市中心城区的限养区,严格执行“每户限养1只犬”的规定。
而对于恶犬伤人,上到《民法典》,下到地方条例,都有明文规定。如《民法典》提到,“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深有感触:这些写进法律、条例的养犬规范,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一些养狗人士,在“我家狗不咬人”的盲目自信下,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放任犬只在公共场所四处狂奔。只要没有发生咬人纠纷,类似违反规定的行为,往往不会受到任何追究或处罚,没有丝毫的违法代价。
另外,文明养犬不只是要遛狗牵绳,还理应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获得免疫证明,向所在地申请登记注册,以方便职能部门进行信息化管理。然而现实中,有多少养狗人士老老实实做到了定期打疫苗,并如实申报登记?
养犬规定沦为一纸空文,职能部门无法掌握辖区犬只的饲养情况,也就无法实现有效监管;因为缺少执法约束,有的养狗人士肆无忌惮,放养、散养、偷着养,一些禁养的大型烈性犬,才会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场合,成为“移动的危险源”。两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
养犬规定难落实,当然有客观原因。比如,缺乏统一的专责监管部门;再如,遛狗不牵绳等一些问题太常见,面临法不责众的困境;严格执法需要太高的执法成本。
但问题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城市中的狗患才此起彼伏,屡屡酿成各种纠纷或悲剧,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并且,正是因为执法出现缺位,面对狗患,一些民间人士才会采取“私力救济”,比如用投毒下药的危险方式,来反制不文明的养狗者。几年前那篇争议极大的文章《遛狗要拴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正是“人狗矛盾”——更准确地说,是不养狗人士和不文明养狗人士矛盾——的一个缩影。
此次恶犬伤人的惨剧,再次敲响了养犬管理的警钟——狗的问题,本质上还是人的问题。要避免类似惨剧发生,养狗人士需要守法自律,职能部门更应严格执法,将养犬管理规定中那些沉睡的条文,彻底激活。
面对法不责众的困境,在加强普法教育之外,是否可以对一些不牵绳的狗主人依法处罚,提升违法成本,用树典型的方式,来达到警示众人的效果?也值得深思。
总之,恶犬伤人屡发,执法不严是重要因素。只有执法严起来,一些养狗人士才能真正拴好心中的那根绳、抓紧手中的那根狗链,做到不“掉链”。(澎湃新闻)
网传视频显示,一只大型黑色犬撕咬一名女童,时间长达40秒,尽管家人用身体极力保护,仍无法完全阻止撕咬,女童几次被咬住不停拖动,后在众人帮忙驱赶下恶犬才离开。
恶犬伤人,谁该担责?
看过视频的网友,估计都会被那触目惊心的画面惊吓。不敢想象,恶犬给孩子造成了多大的痛苦和恐惧。
尽管女童已经脱离生命危险,但发生如此血淋淋的悲剧,除了心痛怜悯受害人外,相信很多人心里还有愤怒与不解——恶犬伤人到底是如何发生的?狗主人又是谁?
涉事犬只的来源和去向,还在调查之中,犬只主人尚未现身。不过警方提供的信息显示,咬人的狗为罗威纳犬,属于大型烈性犬,因体格大、攻击性强,在很多城市都属于禁养犬之列。
禁养犬出现在城市小区,且没有遛狗绳、嘴套等相关约束性的工具,是此次悲剧的直接导火索。事件背后牵涉的责任是多方面的。
如果涉事犬只为流浪狗,那意味着城管等相关职能部门,存在严重失职,没有对危险性极高的流浪犬及时处理。
其次,既然是大型烈性犬,且从警方、小区居民等处的综合信息来看,流浪狗的概率较低。那么,罗威纳犬为何还能供个人饲养?相关管理部门是否严格按照规定执行了对宠物的管理?
当然,更直接的问题在于养狗人,其行为已涉嫌违法,甚至可能构成刑事犯罪。早在2010年,成都就出台了《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其中明确规定“禁止个人饲养烈性犬、大型犬”。携带犬只外出,应“将犬只装入犬笼、犬袋或者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使用犬绳牵领”。
简单来说,遛狗不牵绳,不仅是个人素质素养问题,是不文明的行为,更涉嫌违法。不能因为日常遛狗没有发生咬人惨剧,就淡化这一行为的法律性质。
此事中,养狗人既违反条例,擅自圈养大型烈性犬;在携带犬只外出时,明知是存在伤人风险的大型烈性犬,也没有牵绳约束,未尽到看管的义务,导致惨剧发生,给女童造成了严重的身心伤害,理应依法承担责任。
此外,大型烈性犬在小区内活动,并发生伤人事件,物业方面如果没有及时驱赶,也可能将承担连带责任。
严格执法,才能文明养犬不“掉链”
跳出个案看,不可忽视的是,近年来,恶犬伤人事件时有发生。在此背景下,更应该反思,为何一些犬只管理规定沦为了摆设,成为了纸面条文?
随着养宠物越来越普遍,各地基本都出台了相应的养犬管理规定,涉及犬类的预防接种、登记,免疫证的发放,以及养犬行为规范、犬只进入的场所规定、流浪犬的收容处置等,包括禁养犬只的种类。
比如在《成都市养犬管理条例》,还将城市划分为限养区和非限养区,在市中心城区的限养区,严格执行“每户限养1只犬”的规定。
而对于恶犬伤人,上到《民法典》,下到地方条例,都有明文规定。如《民法典》提到,“违反管理规定,未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但在现实中,很多人都深有感触:这些写进法律、条例的养犬规范,并没有得到严格执行。
一些养狗人士,在“我家狗不咬人”的盲目自信下,遛狗不牵绳、不戴嘴套,放任犬只在公共场所四处狂奔。只要没有发生咬人纠纷,类似违反规定的行为,往往不会受到任何追究或处罚,没有丝毫的违法代价。
另外,文明养犬不只是要遛狗牵绳,还理应定期免疫接种狂犬病疫苗,获得免疫证明,向所在地申请登记注册,以方便职能部门进行信息化管理。然而现实中,有多少养狗人士老老实实做到了定期打疫苗,并如实申报登记?
养犬规定沦为一纸空文,职能部门无法掌握辖区犬只的饲养情况,也就无法实现有效监管;因为缺少执法约束,有的养狗人士肆无忌惮,放养、散养、偷着养,一些禁养的大型烈性犬,才会出现在不该出现的场合,成为“移动的危险源”。两者互为因果,恶性循环。
养犬规定难落实,当然有客观原因。比如,缺乏统一的专责监管部门;再如,遛狗不牵绳等一些问题太常见,面临法不责众的困境;严格执法需要太高的执法成本。
但问题在于,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城市中的狗患才此起彼伏,屡屡酿成各种纠纷或悲剧,对公共安全造成巨大威胁。
并且,正是因为执法出现缺位,面对狗患,一些民间人士才会采取“私力救济”,比如用投毒下药的危险方式,来反制不文明的养狗者。几年前那篇争议极大的文章《遛狗要拴绳,异烟肼倒逼中国养狗文明》,正是“人狗矛盾”——更准确地说,是不养狗人士和不文明养狗人士矛盾——的一个缩影。
此次恶犬伤人的惨剧,再次敲响了养犬管理的警钟——狗的问题,本质上还是人的问题。要避免类似惨剧发生,养狗人士需要守法自律,职能部门更应严格执法,将养犬管理规定中那些沉睡的条文,彻底激活。
面对法不责众的困境,在加强普法教育之外,是否可以对一些不牵绳的狗主人依法处罚,提升违法成本,用树典型的方式,来达到警示众人的效果?也值得深思。
总之,恶犬伤人屡发,执法不严是重要因素。只有执法严起来,一些养狗人士才能真正拴好心中的那根绳、抓紧手中的那根狗链,做到不“掉链”。(澎湃新闻)
世间没有对与错,只有因与果
当我们自身或者家人出现一切疾病违缘,还有不如意的地方,我们的第一反应就会考虑:为什么倒霉的事情让我赶上了?为什么我学佛家里还出现这个事情?多多少少对自己学佛的信心会有些影响。
千篇万论,众指所归,应现了经典的一句话:世界上没有对与错,只有因与果。我们六根接触六尘境界,一直向外找原因的情况下,有没有在自身找找原因,一切不如意,不吉祥,一切灾难是哪里来的?最后结果是自作自受。
就像《太上感应篇》里讲:“福祸无门,惟人自召”都是我们自己感召来的,都是我们过去身口意业行为的结果,不是老天爷,佛菩萨,天地鬼神强加给我们的。自己种了因,自己将来就得了这个果,自己自作自受而已,何必去怨天,何必又去尤人?家里出现违缘有没有检讨过自己的过失?
我们出现一切违缘,出现一切不如意的事情应该回光返照,扪心自问,去忏悔,去检讨,不是一味的去向外找原因,原因在哪?
根本原因在我们自身,都是我们三业感召来的,都是我们自己造因得的果。看看太上感应篇,看看阴骘文,看看地藏经就知道了,我们要老老实实,实实在在的修行,要真心实意的忏悔,好的境界来了,我常讲,我们不要贪恋,我们要懂得珍惜,但我们要透视他是无常法,不生贪爱心;坏的境界来了,我们不恐怖,不怨天尤人,我们平常心对待,这才是一个修行人应有的心态。
好境界来了生贪爱心,忙着去追逐五欲六尘去了,没有心思去修行;坏的境界来了,怨天尤人,怨佛菩萨不保佑你,也退失了信心。
可见,我们这个信心是多么薄弱,我们要好好维护我们信心,善念,如龙养珠。兴许有的同学说我没有,兴许你直观上没有,客观上多多少少有的时候还有这个念头。多检讨自己,多检讨自身,保持我们道心不退。
我常讲,算命不如认命,认命不如运命,运用的现在所学,身体力行,踏踏实实的依照圣言去做,把我们的命运,把我们的一切转变过来,假如所修所学跟我们生活脱节了,我们学的有什么意义?
六根接触六尘境界,一念无明妄动,该烦恼还是烦恼,该贪嗔还是贪嗔,该嗔恚还是嗔恚,这个佛我们学的没有意义,那我们是在做学问,没有得到真实的受用。要把学佛,要把佛法落实到生活中,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入手,从孝养父母,尊敬师长入手,从待人接物入手,从起心动念入手,生活当中才是你真正的道场。
——如意堂万里散人
#修行##人生##因果#
当我们自身或者家人出现一切疾病违缘,还有不如意的地方,我们的第一反应就会考虑:为什么倒霉的事情让我赶上了?为什么我学佛家里还出现这个事情?多多少少对自己学佛的信心会有些影响。
千篇万论,众指所归,应现了经典的一句话:世界上没有对与错,只有因与果。我们六根接触六尘境界,一直向外找原因的情况下,有没有在自身找找原因,一切不如意,不吉祥,一切灾难是哪里来的?最后结果是自作自受。
就像《太上感应篇》里讲:“福祸无门,惟人自召”都是我们自己感召来的,都是我们过去身口意业行为的结果,不是老天爷,佛菩萨,天地鬼神强加给我们的。自己种了因,自己将来就得了这个果,自己自作自受而已,何必去怨天,何必又去尤人?家里出现违缘有没有检讨过自己的过失?
我们出现一切违缘,出现一切不如意的事情应该回光返照,扪心自问,去忏悔,去检讨,不是一味的去向外找原因,原因在哪?
根本原因在我们自身,都是我们三业感召来的,都是我们自己造因得的果。看看太上感应篇,看看阴骘文,看看地藏经就知道了,我们要老老实实,实实在在的修行,要真心实意的忏悔,好的境界来了,我常讲,我们不要贪恋,我们要懂得珍惜,但我们要透视他是无常法,不生贪爱心;坏的境界来了,我们不恐怖,不怨天尤人,我们平常心对待,这才是一个修行人应有的心态。
好境界来了生贪爱心,忙着去追逐五欲六尘去了,没有心思去修行;坏的境界来了,怨天尤人,怨佛菩萨不保佑你,也退失了信心。
可见,我们这个信心是多么薄弱,我们要好好维护我们信心,善念,如龙养珠。兴许有的同学说我没有,兴许你直观上没有,客观上多多少少有的时候还有这个念头。多检讨自己,多检讨自身,保持我们道心不退。
我常讲,算命不如认命,认命不如运命,运用的现在所学,身体力行,踏踏实实的依照圣言去做,把我们的命运,把我们的一切转变过来,假如所修所学跟我们生活脱节了,我们学的有什么意义?
六根接触六尘境界,一念无明妄动,该烦恼还是烦恼,该贪嗔还是贪嗔,该嗔恚还是嗔恚,这个佛我们学的没有意义,那我们是在做学问,没有得到真实的受用。要把学佛,要把佛法落实到生活中,从生活中的点点滴滴入手,从孝养父母,尊敬师长入手,从待人接物入手,从起心动念入手,生活当中才是你真正的道场。
——如意堂万里散人
#修行##人生##因果#
创卫进行时,渝水法院在行动
为响应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补短板”项目建设推进的要求,做好创建卫生城市的必答题,自8月22日以来,根据渝水区创卫网格帮扶责任表安排,每日下沉三分之一干警到社区进行网格化帮扶活动,全院内外众志成城,力争打赢“垃圾攻坚战”!
本次帮扶活动院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真抓实干。帮扶期间,全院干警在院领导带领下,身穿红马甲,手拿扫帚、卫生钳、垃圾袋等工具齐心协力对各小区公共区域内的果皮纸屑、落叶杂草、烟头、污染物等各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帮扶过程中,干警还对小区居民进行了环境整治宣传,号召大家为创卫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争做新时代好市民。同时,督促小区居民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在绿化带种植蔬菜、散养家禽,不在街道乱扔垃圾,力争改善各小区整体卫生状况,保持良好人居环境。
9月中旬,区督导组对全区社区、管理处网格化帮扶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考核,我院很荣幸在网格帮扶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一列,艰巨的垃圾歼灭战任务顺利推进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接下来渝水法院将继续全面调动干警参与积极性,凝聚全院创卫合力,横下心、抓重点、补短板,坚决打赢“垃圾攻坚战”!
为响应全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补短板”项目建设推进的要求,做好创建卫生城市的必答题,自8月22日以来,根据渝水区创卫网格帮扶责任表安排,每日下沉三分之一干警到社区进行网格化帮扶活动,全院内外众志成城,力争打赢“垃圾攻坚战”!
本次帮扶活动院内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结合实际、真抓实干。帮扶期间,全院干警在院领导带领下,身穿红马甲,手拿扫帚、卫生钳、垃圾袋等工具齐心协力对各小区公共区域内的果皮纸屑、落叶杂草、烟头、污染物等各类垃圾进行了全面清理。在帮扶过程中,干警还对小区居民进行了环境整治宣传,号召大家为创卫工作贡献一份力量,争做新时代好市民。同时,督促小区居民不在楼道堆放杂物,不在绿化带种植蔬菜、散养家禽,不在街道乱扔垃圾,力争改善各小区整体卫生状况,保持良好人居环境。
9月中旬,区督导组对全区社区、管理处网格化帮扶单位工作落实情况进行全面督导考核,我院很荣幸在网格帮扶工作落实较好的单位一列,艰巨的垃圾歼灭战任务顺利推进离不开大家的共同努力。接下来渝水法院将继续全面调动干警参与积极性,凝聚全院创卫合力,横下心、抓重点、补短板,坚决打赢“垃圾攻坚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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