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去淋浴中心,刚脱了衣服准备洗澡,没想到闯入2个陌生的男人。赵女士被吓得不轻,可淋浴区的负责人却解释说,这2个男人是修理工,希望赵女士理解。赵女士一怒,把淋浴中心告了,要求他们赔偿10000元,可淋浴中心表示太多接受不了!
赵女士今年40多岁,她没想到自己会遇上了这么倒霉的事情!她当时按照淋浴中心的要求,脱光衣服后才能进入淋浴区,可没想到对面的淋浴区里居然走出来1个男人,当时赵女士没穿衣服,就这样被看到。可这还没完,赵女士还没缓过神呢,没想到又走进来一位男人!
赵女士被接连而来的一幕吓得不轻,飞快跑出淋浴区,并且大声呼救,工作人员这才闻声赶来。负责向赵女士解释说这两个男人是他们请来的维修工,因为有淋浴的设备坏了需要维修,他们当时忘记通知赵女士。
负责人承认了自己工作上的错误,向赵女士道了歉,希望她能理解一下。但是,赵女士认为光道歉还不够,自己被看了,精神受到了损失,这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于是,她要求淋浴中心赔偿10000元,并且作出书面道歉,但淋浴中心认为这赔偿太多,不同意赔偿,双方因此去法院调解。(来源:光明网)
这10000的赔偿,有人说,有人说少,那么赵女士要求赔偿10000元的要求,合理吗?
首先,赵女士去淋浴中心洗澡,是买票进入的,那么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就依法成立。所以,沐浴中心有义务保障赵女士的安全和隐私,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赵女士是按照沐浴中心的规定,脱衣后进入了洗浴区,但工作人员却没有告知赵女士女宾区有设施正在维修,也没有设置警示牌去提醒她,明显存在工作上的失误!
最后,赵女士跑出淋浴区后,相关的工作人员还是没有及时到场保护,放任下一个顾客可能再次出现这样的问题,这说明该淋浴中心管理不善,根本就不重视客户的隐私。
综上所述,沐浴中心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他们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赵女士的人身权利,还给她造成了精神方面的伤害。
因此,法院调解如下:让沐浴中心赔偿赵女士5000元,作为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且作出书面道歉。
有网友说,赵女士的要求确实有点高了,人家又不是故意的,凭心而论,1000左右就好,要求太高就是得理不饶人了。看一眼5000块?究竟维护的是自己的尊严,还是啥?不好下结论。是不是拿到5000块自己的精神就没有损失了呢?不要闹到法庭才是真正的维护尊严。一个人能不能令人敬佩和尊重,不是用钱来衡量的。
我不知道这位朋友是咋想的,换个角度说,如果是你的家属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能这样轻易原谅对方吗?法律就是用来保护我们的,我觉得赵女士没有错,应当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洗浴中心就应该承担管理不当责任,这一点所有人都无异议。
洗浴中心虽然没有主观故意,但是有过失,过失即过错。既然由于此过失给消费者造成了精神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所以这个判决没毛病!而赵女士要钱一点错没有也不过份,因为精神损失无价,有的精神损失会一生抹不掉!
既然淋浴故障了在维修,就该提醒一下,或暂不接待新来的顾客,不能一句工作失误就完事了啊,有人会造成阴影的。而且精神损失费根本没标准,法院判的5000元也只是根据受害人的索赔金额调解的结果。
一个女子遇到上述事情该有多无援,不是一万几千就可打发吧,本可以避免发生的事就是因为责任不到位造成这种尴尬的局面,只是区区5千元就算解决了,算多吗?这能让该责任人长记性了吗?赔偿狠一点才能让其吸取应有的教训!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
赵女士今年40多岁,她没想到自己会遇上了这么倒霉的事情!她当时按照淋浴中心的要求,脱光衣服后才能进入淋浴区,可没想到对面的淋浴区里居然走出来1个男人,当时赵女士没穿衣服,就这样被看到。可这还没完,赵女士还没缓过神呢,没想到又走进来一位男人!
赵女士被接连而来的一幕吓得不轻,飞快跑出淋浴区,并且大声呼救,工作人员这才闻声赶来。负责向赵女士解释说这两个男人是他们请来的维修工,因为有淋浴的设备坏了需要维修,他们当时忘记通知赵女士。
负责人承认了自己工作上的错误,向赵女士道了歉,希望她能理解一下。但是,赵女士认为光道歉还不够,自己被看了,精神受到了损失,这给她造成了很大的困扰!于是,她要求淋浴中心赔偿10000元,并且作出书面道歉,但淋浴中心认为这赔偿太多,不同意赔偿,双方因此去法院调解。(来源:光明网)
这10000的赔偿,有人说,有人说少,那么赵女士要求赔偿10000元的要求,合理吗?
首先,赵女士去淋浴中心洗澡,是买票进入的,那么双方之间的服务合同就依法成立。所以,沐浴中心有义务保障赵女士的安全和隐私,否则就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其次,赵女士是按照沐浴中心的规定,脱衣后进入了洗浴区,但工作人员却没有告知赵女士女宾区有设施正在维修,也没有设置警示牌去提醒她,明显存在工作上的失误!
最后,赵女士跑出淋浴区后,相关的工作人员还是没有及时到场保护,放任下一个顾客可能再次出现这样的问题,这说明该淋浴中心管理不善,根本就不重视客户的隐私。
综上所述,沐浴中心对此负有主要责任,他们的行为不仅侵害了赵女士的人身权利,还给她造成了精神方面的伤害。
因此,法院调解如下:让沐浴中心赔偿赵女士5000元,作为其精神损害抚慰金,并且作出书面道歉。
有网友说,赵女士的要求确实有点高了,人家又不是故意的,凭心而论,1000左右就好,要求太高就是得理不饶人了。看一眼5000块?究竟维护的是自己的尊严,还是啥?不好下结论。是不是拿到5000块自己的精神就没有损失了呢?不要闹到法庭才是真正的维护尊严。一个人能不能令人敬佩和尊重,不是用钱来衡量的。
我不知道这位朋友是咋想的,换个角度说,如果是你的家属遇到这样的事情,你能这样轻易原谅对方吗?法律就是用来保护我们的,我觉得赵女士没有错,应当保护自己合法权益!洗浴中心就应该承担管理不当责任,这一点所有人都无异议。
洗浴中心虽然没有主观故意,但是有过失,过失即过错。既然由于此过失给消费者造成了精神损失,就应当承担赔偿的民事责任,所以这个判决没毛病!而赵女士要钱一点错没有也不过份,因为精神损失无价,有的精神损失会一生抹不掉!
既然淋浴故障了在维修,就该提醒一下,或暂不接待新来的顾客,不能一句工作失误就完事了啊,有人会造成阴影的。而且精神损失费根本没标准,法院判的5000元也只是根据受害人的索赔金额调解的结果。
一个女子遇到上述事情该有多无援,不是一万几千就可打发吧,本可以避免发生的事就是因为责任不到位造成这种尴尬的局面,只是区区5千元就算解决了,算多吗?这能让该责任人长记性了吗?赔偿狠一点才能让其吸取应有的教训!
对于此事,你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
又一轮房改开始,保障房作为纯居住属性的房子,在满足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总基调原则下,租售并举。或者高(高端住宅)低(低端住笔)搭配。大力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以满足中低收入群体居住,以实现居者有其屋目的,同时,尊循市场规律,放开改善房建设以满足中高收入群体居住需要。但是有人说保障房一旦贴上穷人标签,买保障房的男人更不好找媳妇,认为中国人天生好面子,大家还是喜欢商品房!这逻辑对不对?
#林强[超话]##随手拍#鲁迅有句名言,对于人性剖析的很是透彻:“荒田无可耕,一耕有人争。肚里无食无人知,身上无衣受人欺。合伙租船船会漏,两家喂驴驴会瘦。”
人生中的一切关系,出发点都是出于利益。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争斗,就会人性的暴露,更有人心的险恶。是人是鬼,在利益面前一览无余。
莫言说:“一生怕鬼,鬼却未伤我分毫,一生善良,真心待人,人却让我遍体鳞伤,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而是猜不透的人心。”
也就是说,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而是人心,人心难测,最是复杂。
难怪有人说:“世上有两种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有些看似牢不可破的关系,在利益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更是让人看见了人性的丑恶,情感的脆弱。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人性的丑陋,就如这花朵,经不起风雨的考验。
你曾经以为对你好的人,也会在你落难的时候,也是最容易落井下石的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现实中,没有利益的生意,绝对没人做,没有好处的朋友,绝对不长久,只要对生存有利,哪怕是敌人,也可以成为暂时的朋友。
唯有人心相对时,咫尺之间不能料。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将心比心,你以为的事情,不过是你一厢情愿罢了。
无论哪种关系,我都希望往好了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但是你要拔我的花,我肯定伐你的树。
不得不承认,长大,是人必须经历的溃烂。心软了招狗咬,人善被人欺!鬼一定是鬼,但人不一定是人!人与人之间不能细看,否则,你会失望,因为人性的真实,太过于丑陋。
人性的丑陋,在利益抉择的时候,会表现的淋漓尽致,最信任的人,最亲密的人,在你最痛苦与脆弱的时候,往往会给你致命的一击。
所以,世间只有锦上添花,少有雪中送炭,少有倾囊相助,只有落井下石。
记得杨绛先生说过:“人这一辈子,不会骗人、不会哄人,不会演戏,不会玩套路,你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活得无比痛苦。不管和谁相处,你都是真心实意的,你将会伤痕累累。”
人性本恶,人心难测,余生你的每一步,都要走得小心翼翼才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才能避免自己走入绝境,而让人性之恶逼入寒冬。
人生中的一切关系,出发点都是出于利益。有利益的地方,就有争斗,就会人性的暴露,更有人心的险恶。是人是鬼,在利益面前一览无余。
莫言说:“一生怕鬼,鬼却未伤我分毫,一生善良,真心待人,人却让我遍体鳞伤,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而是猜不透的人心。”
也就是说,世界上最可怕的不是鬼,而是人心,人心难测,最是复杂。
难怪有人说:“世上有两种东西不可直视,一是太阳,二是人心。”
有些看似牢不可破的关系,在利益面前,根本就不堪一击,更是让人看见了人性的丑恶,情感的脆弱。
世情薄,人情恶,雨送黄昏花易落。人性的丑陋,就如这花朵,经不起风雨的考验。
你曾经以为对你好的人,也会在你落难的时候,也是最容易落井下石的人。
天下熙熙,皆为利来;天下壤壤,皆为利往。现实中,没有利益的生意,绝对没人做,没有好处的朋友,绝对不长久,只要对生存有利,哪怕是敌人,也可以成为暂时的朋友。
唯有人心相对时,咫尺之间不能料。在这个世界上,根本就没有将心比心,你以为的事情,不过是你一厢情愿罢了。
无论哪种关系,我都希望往好了处。你敬我一尺,我敬你一丈,但是你要拔我的花,我肯定伐你的树。
不得不承认,长大,是人必须经历的溃烂。心软了招狗咬,人善被人欺!鬼一定是鬼,但人不一定是人!人与人之间不能细看,否则,你会失望,因为人性的真实,太过于丑陋。
人性的丑陋,在利益抉择的时候,会表现的淋漓尽致,最信任的人,最亲密的人,在你最痛苦与脆弱的时候,往往会给你致命的一击。
所以,世间只有锦上添花,少有雪中送炭,少有倾囊相助,只有落井下石。
记得杨绛先生说过:“人这一辈子,不会骗人、不会哄人,不会演戏,不会玩套路,你在社会上将寸步难行,活得无比痛苦。不管和谁相处,你都是真心实意的,你将会伤痕累累。”
人性本恶,人心难测,余生你的每一步,都要走得小心翼翼才好,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才能避免自己走入绝境,而让人性之恶逼入寒冬。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