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佛了,为什么还遭遇车祸?
梦参老和尚
每个人都有六亲眷属,你周围的人若是不信佛,你怎么劝他?信也不信,信了之后遇见挫折也会退心的。
今天有人问我这么一件事:有位吴姓弟子,昨天晚上八点多钟,在八十八街出车祸当场死亡,他皈依我还不到三个月,却遇到车祸死亡。他夫人内心就有点怀疑,她感觉自从他信佛之后,烟也戒了,表现特别的好,为什么这个时候忽然之间会撞死?我们往往一遇到挫折,信心就打了退堂鼓,好像没有得到加持似的。
我说:“因为他信佛的时间很短,种子才刚刚种下,还没有转动,业果已经成熟了。”大家都看到过出车祸的,错一分钟,晚一分钟,或者速度快一点、慢一点,都可以过得去;遇到车祸,有的不严重,有的很严重,有的从来没出过车祸,一出车祸就死亡。这是各有因缘,不是一定的。
所以说发了心,不是没有变化。如果你发了心,环境突然变化,家宅平安、事事如意、你的信心逐渐增长,那是你的福德,你积累的福德能够有这种善因。
有些不是这样,刚信佛,挫折事就来了,很多的逆境全来了。什么原因呢?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鬼怕恶人”,杀牛、杀羊或者杀猪的屠户,他拿着那把屠刀,什么也遇不见。他也不信邪,你说他那个报,好像也没有报到身上,从来也没有找他——好像没有因果,恶人反而得到善报。
有句话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大家感觉到放下屠刀就可以成佛了。好,我从来没有拿过屠刀,我当了这么多年和尚都还没有成佛,他一放下屠刀就成佛了,哪有这种道理?这是说他放下屠刀从此向善,他将来一定能够成佛。但是放下屠刀后,可不像他拿着屠刀时,鬼不找他、他的事业也很顺利;若是放下了屠刀,他的事业就不顺了。以前他是恶人,人家不理他,那个业报还没有成熟;现在是善人了,该还债了。还债的时候就不舒服了,又退回恶人去了,下地狱的都是这等人。
比如说我们以前,最初心里头信佛信得很恳切,到晚年不信了。不但不信了,吃了一辈子素,要死的时候吃荤,妄语、两舌、恶口,什么都犯了。什么原因呢?这个因果错综复杂,就是他最初发心的时候就不是真心,投机取巧。所以说在佛门投机取巧很危险,因此到了晚年,涵养不够,没有那个德,业报就全来了。所以我们说一发心就成佛,这个发心很不容易,发心得真发心。发什么心呢?利益众生。
“师子”,狮子很凶猛的,它动作很“奋迅”,“奋迅”就是奋猛的意思。为什么拿兽来形容佛呢?这是比喻的意思,说佛在因地当中做功德、利益众生是很猛烈的,以他的威神力压住众生的妄想心。我们度众生有时会后悔的,“师子奋迅”则勇往直前,绝不后悔。
假使我们做布施,舍心很重,施舍的人自己的生活都困难了,后悔了,说:“我该留一点,该把产业留下,不该这样舍。”一后悔,前功尽弃!并不是过去舍的功德没有了,是要打折扣,同时道心渐渐也退了。所以应该像狮子那样,一直到佛的果位,永远勇往直前,再不后退了。
梦参老和尚
每个人都有六亲眷属,你周围的人若是不信佛,你怎么劝他?信也不信,信了之后遇见挫折也会退心的。
今天有人问我这么一件事:有位吴姓弟子,昨天晚上八点多钟,在八十八街出车祸当场死亡,他皈依我还不到三个月,却遇到车祸死亡。他夫人内心就有点怀疑,她感觉自从他信佛之后,烟也戒了,表现特别的好,为什么这个时候忽然之间会撞死?我们往往一遇到挫折,信心就打了退堂鼓,好像没有得到加持似的。
我说:“因为他信佛的时间很短,种子才刚刚种下,还没有转动,业果已经成熟了。”大家都看到过出车祸的,错一分钟,晚一分钟,或者速度快一点、慢一点,都可以过得去;遇到车祸,有的不严重,有的很严重,有的从来没出过车祸,一出车祸就死亡。这是各有因缘,不是一定的。
所以说发了心,不是没有变化。如果你发了心,环境突然变化,家宅平安、事事如意、你的信心逐渐增长,那是你的福德,你积累的福德能够有这种善因。
有些不是这样,刚信佛,挫折事就来了,很多的逆境全来了。什么原因呢?我们中国有句老话叫“鬼怕恶人”,杀牛、杀羊或者杀猪的屠户,他拿着那把屠刀,什么也遇不见。他也不信邪,你说他那个报,好像也没有报到身上,从来也没有找他——好像没有因果,恶人反而得到善报。
有句话说:“放下屠刀,立地成佛。”大家感觉到放下屠刀就可以成佛了。好,我从来没有拿过屠刀,我当了这么多年和尚都还没有成佛,他一放下屠刀就成佛了,哪有这种道理?这是说他放下屠刀从此向善,他将来一定能够成佛。但是放下屠刀后,可不像他拿着屠刀时,鬼不找他、他的事业也很顺利;若是放下了屠刀,他的事业就不顺了。以前他是恶人,人家不理他,那个业报还没有成熟;现在是善人了,该还债了。还债的时候就不舒服了,又退回恶人去了,下地狱的都是这等人。
比如说我们以前,最初心里头信佛信得很恳切,到晚年不信了。不但不信了,吃了一辈子素,要死的时候吃荤,妄语、两舌、恶口,什么都犯了。什么原因呢?这个因果错综复杂,就是他最初发心的时候就不是真心,投机取巧。所以说在佛门投机取巧很危险,因此到了晚年,涵养不够,没有那个德,业报就全来了。所以我们说一发心就成佛,这个发心很不容易,发心得真发心。发什么心呢?利益众生。
“师子”,狮子很凶猛的,它动作很“奋迅”,“奋迅”就是奋猛的意思。为什么拿兽来形容佛呢?这是比喻的意思,说佛在因地当中做功德、利益众生是很猛烈的,以他的威神力压住众生的妄想心。我们度众生有时会后悔的,“师子奋迅”则勇往直前,绝不后悔。
假使我们做布施,舍心很重,施舍的人自己的生活都困难了,后悔了,说:“我该留一点,该把产业留下,不该这样舍。”一后悔,前功尽弃!并不是过去舍的功德没有了,是要打折扣,同时道心渐渐也退了。所以应该像狮子那样,一直到佛的果位,永远勇往直前,再不后退了。
【吐槽】……wtf怎么会有这种事……警告:词条吐槽含众雷、过敏者勿入。
吃安利加的妆群画很好、群里几百个人,洞娘也没搜到该id。
半年了终于等到开妆,一点开票圈发的开妆须知……我被暴击……除了当场删除好友退群跑路我还能做什么啊……噢……还能上来问一下,有什么300以内愿意接人鱼、轻真人画得好没有瓜不含雷快开妆了的妆师安利我一个吗?哭出声。
吃安利加的妆群画很好、群里几百个人,洞娘也没搜到该id。
半年了终于等到开妆,一点开票圈发的开妆须知……我被暴击……除了当场删除好友退群跑路我还能做什么啊……噢……还能上来问一下,有什么300以内愿意接人鱼、轻真人画得好没有瓜不含雷快开妆了的妆师安利我一个吗?哭出声。
北京,女子让男友为她转账290000元购买钻戒,又让男方全款1300万买房写上她名字,公婆不答应,女子一怒之下提出分手,男子要求女子退还29万买钻戒的钱,和买礼物的23468元,女子却说是他赠她的,坚决不退。男子把她告上法庭,法院判了!
(案例来源:济宁高新区检察院)
这年夏天,玉渊潭开满荷花的时候,王小勇从国外学成归来。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他在国外谈的女友冯小芹。
王小勇刚到家,就遭到父母催婚。父母都是商人,不缺他上班那个钱,但人到中年的他们却盼望着儿子尽快完成婚姻大事。彼时的他们并不知道儿子已经谈了女友。
但是,当他们看到亭亭玉立的冯小芹时,老两口欢喜的不得了。
半年后,王小勇和冯小芹的爱情也瓜熟蒂落,商讨着走入婚姻。
王小勇父母给儿子一张50万的卡,让他为冯小芹买结婚戒指。
而当时,刚刚进入家族企业的王小勇正忙着做一份企划书。他让冯小芹自己去挑选。那晚,他正在电脑前奋笔疾书,冯小芹打来电话:“小勇,我看上一款钻戒,很喜欢,就是有点贵。要29万呢,我怕你舍不得!”
男人最怕女人说他舍不得,尤其是处在他们这种关系时,王小勇二话不说就给她转账29万。“你自己去买,只要你喜欢,多少钱都值!”
冯小芹喜滋滋买了29万的钻戒,还特地发了朋友圈,感谢男友对她最真诚的爱。
钻戒买了,王小勇父母让他们去选房子。还特意交代他们,不用拘谨于房价,挑自己喜欢的就行。
冯小芹听到未来公婆这么说,还真的毫不客气,挑了一套1300万的房子,地理位置,哪哪都好。
但是,当她兴致勃勃地让王小勇及其父母去看房并交房款时,王小勇父母却提出一个条件,这房子他们全款购买,要加上他们的名字。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是王小勇父母为自己财产增加的一道保障。毕竟,这可是全款1300万的房子。
如果是明事理的姑娘,加就加呗,反正是人家出的钱。但冯小芹不这么想,她觉得王小勇父母这么做,就是为防备她,敢情这家人娶儿媳妇,从一开始就有这么大的戒备心。那何必让你儿子娶亲?
于是,不满意的冯小芹就开始跟王小勇抱怨,诉苦。
王小勇安慰她:“这房子是爸妈全款买的,他们要加名也在情理之中,只要咱俩好好的,别说这套,就是他们住的那套,也都是留给咱们的。既然早晚都是给咱们,你又何必执着于这件事呢?”
不管王小勇怎么开解,冯小芹就是不答应。无奈,冯小勇父母又想出另外一个解决方案。
他们可以拿200万出来给他们首付,房子可以只写他们俩的名,但之后的按揭他们自己还。
让人意外的是,这个提议依旧被冯小芹拒绝,她认为公婆明明有钱却不管,就是故意刁难他们。既然没结婚就这么防着她,那这婚结的也没意思,干脆分手算了!
王小勇被她闹了几次后,也很生气。就没有之前那么迁就。
王小勇的冷漠让冯小芹愈发受不了,一气之下提出分手。但她万万没想到,王小勇不但答应分手,还让她归还之前买钻戒的钱,以及为她买礼物的23468元,都要一并退还。
双方沟通无果,王小勇来了脾气,一纸诉状把冯小芹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恋爱期间的赠与以及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钻戒,共计313468元。
冯小芹很生气,她说那些都是王小勇对她的赠与。既是赠与,当然不用返还。
王小勇却说,他之所以给那么多钱,是为了让她购买钻戒,买钻戒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附带义务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当初,他给冯小芹那么多钱购买钻戒,以及为她花费金钱买礼物,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都附有义务的,如今,冯小芹主动提出分手,她既然不愿意履行义务,那他当然要收回自己的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
1、首先,可以确定,王小勇赠与冯小芹价值29万的钻戒,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既然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现如今冯小芹想分手,是她不履行合同在前,因此,王小勇可以撤销赠与。
2、其次,王小勇在恋爱期间为冯小芹购买的礼物,可算作为维系双方恋爱关系的一种赠与。
因此,购买礼物的23468元不用归还。
综上,判令冯小芹归还29万购买钻戒的钱。驳回他的其他诉求。
对此,有人说:男方父母这么做也是出于无奈,如果儿媳好好跟儿子过日子,那将来他们所有的家产都是给儿子儿媳的,可若是中间有什么变故,他们这么做,也可以为自家财产做一份保障。
也有人说:这样的公婆太会算计了,没结婚就防着儿媳妇,冯小芹果断离开是对的。
还有人说:公婆这样做没错,毕竟那可是1300万的房子,如果只写儿子儿媳的,一旦有个意外,就会凭空被分走650万。可若是儿媳好好过日子,父母的一切还不都是他们的。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案例来源:济宁高新区检察院)
这年夏天,玉渊潭开满荷花的时候,王小勇从国外学成归来。跟他一起回来的,还有他在国外谈的女友冯小芹。
王小勇刚到家,就遭到父母催婚。父母都是商人,不缺他上班那个钱,但人到中年的他们却盼望着儿子尽快完成婚姻大事。彼时的他们并不知道儿子已经谈了女友。
但是,当他们看到亭亭玉立的冯小芹时,老两口欢喜的不得了。
半年后,王小勇和冯小芹的爱情也瓜熟蒂落,商讨着走入婚姻。
王小勇父母给儿子一张50万的卡,让他为冯小芹买结婚戒指。
而当时,刚刚进入家族企业的王小勇正忙着做一份企划书。他让冯小芹自己去挑选。那晚,他正在电脑前奋笔疾书,冯小芹打来电话:“小勇,我看上一款钻戒,很喜欢,就是有点贵。要29万呢,我怕你舍不得!”
男人最怕女人说他舍不得,尤其是处在他们这种关系时,王小勇二话不说就给她转账29万。“你自己去买,只要你喜欢,多少钱都值!”
冯小芹喜滋滋买了29万的钻戒,还特地发了朋友圈,感谢男友对她最真诚的爱。
钻戒买了,王小勇父母让他们去选房子。还特意交代他们,不用拘谨于房价,挑自己喜欢的就行。
冯小芹听到未来公婆这么说,还真的毫不客气,挑了一套1300万的房子,地理位置,哪哪都好。
但是,当她兴致勃勃地让王小勇及其父母去看房并交房款时,王小勇父母却提出一个条件,这房子他们全款购买,要加上他们的名字。
其实,明眼人都知道,这是王小勇父母为自己财产增加的一道保障。毕竟,这可是全款1300万的房子。
如果是明事理的姑娘,加就加呗,反正是人家出的钱。但冯小芹不这么想,她觉得王小勇父母这么做,就是为防备她,敢情这家人娶儿媳妇,从一开始就有这么大的戒备心。那何必让你儿子娶亲?
于是,不满意的冯小芹就开始跟王小勇抱怨,诉苦。
王小勇安慰她:“这房子是爸妈全款买的,他们要加名也在情理之中,只要咱俩好好的,别说这套,就是他们住的那套,也都是留给咱们的。既然早晚都是给咱们,你又何必执着于这件事呢?”
不管王小勇怎么开解,冯小芹就是不答应。无奈,冯小勇父母又想出另外一个解决方案。
他们可以拿200万出来给他们首付,房子可以只写他们俩的名,但之后的按揭他们自己还。
让人意外的是,这个提议依旧被冯小芹拒绝,她认为公婆明明有钱却不管,就是故意刁难他们。既然没结婚就这么防着她,那这婚结的也没意思,干脆分手算了!
王小勇被她闹了几次后,也很生气。就没有之前那么迁就。
王小勇的冷漠让冯小芹愈发受不了,一气之下提出分手。但她万万没想到,王小勇不但答应分手,还让她归还之前买钻戒的钱,以及为她买礼物的23468元,都要一并退还。
双方沟通无果,王小勇来了脾气,一纸诉状把冯小芹告上法庭。要求她返还恋爱期间的赠与以及以结婚为目的购买的钻戒,共计313468元。
冯小芹很生气,她说那些都是王小勇对她的赠与。既是赠与,当然不用返还。
王小勇却说,他之所以给那么多钱,是为了让她购买钻戒,买钻戒就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是附带义务的。
《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第一项规定,赠与可以附义务。第二项规定,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当初,他给冯小芹那么多钱购买钻戒,以及为她花费金钱买礼物,都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都附有义务的,如今,冯小芹主动提出分手,她既然不愿意履行义务,那他当然要收回自己的财产。
法院审理后认为:
1、首先,可以确定,王小勇赠与冯小芹价值29万的钻戒,是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
《民法典》第一百九十二条第三款规定: 受赠人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既然是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现如今冯小芹想分手,是她不履行合同在前,因此,王小勇可以撤销赠与。
2、其次,王小勇在恋爱期间为冯小芹购买的礼物,可算作为维系双方恋爱关系的一种赠与。
因此,购买礼物的23468元不用归还。
综上,判令冯小芹归还29万购买钻戒的钱。驳回他的其他诉求。
对此,有人说:男方父母这么做也是出于无奈,如果儿媳好好跟儿子过日子,那将来他们所有的家产都是给儿子儿媳的,可若是中间有什么变故,他们这么做,也可以为自家财产做一份保障。
也有人说:这样的公婆太会算计了,没结婚就防着儿媳妇,冯小芹果断离开是对的。
还有人说:公婆这样做没错,毕竟那可是1300万的房子,如果只写儿子儿媳的,一旦有个意外,就会凭空被分走650万。可若是儿媳好好过日子,父母的一切还不都是他们的。你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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