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居正的根本错误在自信过度,不能谦虚谨慎,不肯对事实作必要的让步。申时行生平不愿宣扬别人的缺点,对于提拔自己的人,更不会妄加批判。他只是从这悲剧的内幕中得到了教益。
张居正的十年新政,其重点在改变文官机构的作风。这一文官制度受各种环境之累,做事缺乏条理。张居正力图振作,要求过于严厉,以至抗拒横生。在他有生之日,他犹可利用权势压制他的批评者,可是一旦身故,他的心血事业也随之付诸流水。
加强行政效率乃是一种手段,张居正的目的,在于国富兵强。理财本来也是他的专长,但就是在此专长之中,伏下了失败的种子。这其中有很多复杂情况,是为外人所未能深悉的。
《万历十五年》#阅读笔记#
张居正的十年新政,其重点在改变文官机构的作风。这一文官制度受各种环境之累,做事缺乏条理。张居正力图振作,要求过于严厉,以至抗拒横生。在他有生之日,他犹可利用权势压制他的批评者,可是一旦身故,他的心血事业也随之付诸流水。
加强行政效率乃是一种手段,张居正的目的,在于国富兵强。理财本来也是他的专长,但就是在此专长之中,伏下了失败的种子。这其中有很多复杂情况,是为外人所未能深悉的。
《万历十五年》#阅读笔记#
#互互通##互互通最新消息# 七月的风,带着悲鸣吹过了互联网金融行业。一桩桩资金盘跑路的事件频频上演,令人不胜唏嘘。而对于互互通资金盘跑路一事,相关机构终于出手解决问题,给予受害者一丝丝曙光。
“一朝权富贵,万世封侯王”的美好憧憬,成了骗局中受害者的梦魇。互互通资金盘跑路,数以万计的用户遭受损失,无不心如刀割。然而,在这片汪洋大地上,正义之心依然熠熠生辉。相关机构祭出严厉手段,将责任方绳之以法,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这一次,不再是“唉声叹气”,而是执法者的决心,不再是“看破红尘”,而是受害者的期待。互互通资金盘跑路,不再是无人问津的小插曲,而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并不只是对一个平台的追责,更是对整个行业乱象的警醒与改变。
“昔我往矣,来者可追”——在这一场公正之战中,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垂帘听政者,以及更多的清流为之挺身而出。因为当正义的种子扎根生长,社会的蓝天才会显得更加澄澈明亮。
“一朝权富贵,万世封侯王”的美好憧憬,成了骗局中受害者的梦魇。互互通资金盘跑路,数以万计的用户遭受损失,无不心如刀割。然而,在这片汪洋大地上,正义之心依然熠熠生辉。相关机构祭出严厉手段,将责任方绳之以法,为受害者讨回公道。
这一次,不再是“唉声叹气”,而是执法者的决心,不再是“看破红尘”,而是受害者的期待。互互通资金盘跑路,不再是无人问津的小插曲,而是整个社会关注的焦点。这并不只是对一个平台的追责,更是对整个行业乱象的警醒与改变。
“昔我往矣,来者可追”——在这一场公正之战中,我们期待着更多的垂帘听政者,以及更多的清流为之挺身而出。因为当正义的种子扎根生长,社会的蓝天才会显得更加澄澈明亮。
秦朝时期的经济立法。
一、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
1、农业管理立法。
秦朝继续推行商鞅变法以来的重农政策,注重发展农业和畜牧业生产,注重督课各级官吏加强农田水利管理、农产品种子管理、依然灾害报告、畜牧业管理、劳动力的控制与考课,以便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和管理。
2、自然资源保护立法。
秦朝还十分注意协调和保护生态环境,采取周密的管理措施,通过颁布法令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如规定山林、矿山、湖泊、水流及其附着物等自然资源属于国有,受到法律保护;每年春二月,不准砍林伐木;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得烧草积肥;不准采摘刚发芽的植物;不准捉取幼兽、幼鸟等等。禁令至七月才解除。
二、官营手工业立法。
秦朝制定了诸如《工律》、《均工律》、《工人程》等法规,对手工业特别是官营手工业进行严格管理。如规定产品的规格与标准;建立生产责任制和产品检查评比制度;规定工人的劳动定额、培训指导、奖惩标准和劳动力调配等。
“为器同物者,其大小、长短、广狭亦必等。”
——《工律》
意即制造同一种类的器物,其大小、长短和宽窄也须相同。
三、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为了保护合法的商品交换,维护正常的市场贸易秩序,秦朝很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市场与货币管理,对诸如商品价格、货币流通、度量衡管理、外贸管制等均有细密的法律规定。
“有买及卖也,各婴其价(在商品上贴标签)”
——《金布律》
#法制史#
一、农业管理与自然资源保护立法。
1、农业管理立法。
秦朝继续推行商鞅变法以来的重农政策,注重发展农业和畜牧业生产,注重督课各级官吏加强农田水利管理、农产品种子管理、依然灾害报告、畜牧业管理、劳动力的控制与考课,以便有效促进农业生产和管理。
2、自然资源保护立法。
秦朝还十分注意协调和保护生态环境,采取周密的管理措施,通过颁布法令合理利用和保护自然资源,如规定山林、矿山、湖泊、水流及其附着物等自然资源属于国有,受到法律保护;每年春二月,不准砍林伐木;不准堵塞水道;不到夏季,不得烧草积肥;不准采摘刚发芽的植物;不准捉取幼兽、幼鸟等等。禁令至七月才解除。
二、官营手工业立法。
秦朝制定了诸如《工律》、《均工律》、《工人程》等法规,对手工业特别是官营手工业进行严格管理。如规定产品的规格与标准;建立生产责任制和产品检查评比制度;规定工人的劳动定额、培训指导、奖惩标准和劳动力调配等。
“为器同物者,其大小、长短、广狭亦必等。”
——《工律》
意即制造同一种类的器物,其大小、长短和宽窄也须相同。
三、市场与货币管理立法。
为了保护合法的商品交换,维护正常的市场贸易秩序,秦朝很重视运用法律手段加强市场与货币管理,对诸如商品价格、货币流通、度量衡管理、外贸管制等均有细密的法律规定。
“有买及卖也,各婴其价(在商品上贴标签)”
——《金布律》
#法制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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