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影飞驰人生2##电影第二十条#
真的超爱这两部,会反复刷。#飞驰人生2#我甚至觉得已经超越了第一部。当年第一部单去电影院就刷了三次。韩寒仍然还是那个有情怀,能带着幽默点燃人梦想的韩寒。很燃、很好笑、也很好哭。“机会只会出现在其中的一两次”“我是尊重规则,但它他妈的得公平啊!”
#第二十条#真的是被低估了。老谋子的专业性不容置疑。整部电影有深度、有内涵,笑点很多、哭点更多。剧情紧凑,人物丰满,演员选角、表演都非常到位,台词对话节奏非常真实、连贯、紧凑,笑点很多,而且是笑中带泪型。雷佳音和马丽(包括其他戏骨们)的表演台词咬合很紧,节奏恰到好处,贴近生活,真的需要很强的功力。结局佳音一段长台词真的太鼓舞人心了,公平正义需要得以体现,重燃绝望深渊的希望。
两部电影还会反复观看。都是好片子。
To chances, fairness and justice!
真的超爱这两部,会反复刷。#飞驰人生2#我甚至觉得已经超越了第一部。当年第一部单去电影院就刷了三次。韩寒仍然还是那个有情怀,能带着幽默点燃人梦想的韩寒。很燃、很好笑、也很好哭。“机会只会出现在其中的一两次”“我是尊重规则,但它他妈的得公平啊!”
#第二十条#真的是被低估了。老谋子的专业性不容置疑。整部电影有深度、有内涵,笑点很多、哭点更多。剧情紧凑,人物丰满,演员选角、表演都非常到位,台词对话节奏非常真实、连贯、紧凑,笑点很多,而且是笑中带泪型。雷佳音和马丽(包括其他戏骨们)的表演台词咬合很紧,节奏恰到好处,贴近生活,真的需要很强的功力。结局佳音一段长台词真的太鼓舞人心了,公平正义需要得以体现,重燃绝望深渊的希望。
两部电影还会反复观看。都是好片子。
To chances, fairness and justice!
偶然读到一本很棒的书。
居然是马修麦康纳写的,书名是《绿灯》。这是一本乐观主义的书,一本歌颂生命的诗句。
随便摘抄两段:
我从未觉得自己是个受害者。
我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整个世界都在密谋让我快乐。
我在现实生活中侥幸获得的,总是比梦想的还要多。
爱之中毫无虚构的成分。爱是实实在在的。虽然有时让人遍体鳞伤,却永远不容置疑。
我很早就学会了如何主动适应,也就是如何面对现实。
我明白了何为坚韧、后果、责任,也学会了如何努力工作。我学会了如何去爱、去笑、原谅、忘记、纵情玩乐、虔诚祈祷。我学会了如何埋头苦干、如何宣传造势、如何以魄力服人、如何扭转局面、如何将逆境转为顺境、如何勾勒出一段引人入胜的故事。我学会了如何走过高山低谷、如何对待喜爱和诋毁、如何直面富足和匮乏、如何笑看赞颂与贬低。遇到人生不可避免之事,则更应如此。
这是一段关乎如何在遇到人生“不可避免”之事时学会“主动适应”的故事。
早上好。迎财神。
居然是马修麦康纳写的,书名是《绿灯》。这是一本乐观主义的书,一本歌颂生命的诗句。
随便摘抄两段:
我从未觉得自己是个受害者。
我有充分的证据证明,整个世界都在密谋让我快乐。
我在现实生活中侥幸获得的,总是比梦想的还要多。
爱之中毫无虚构的成分。爱是实实在在的。虽然有时让人遍体鳞伤,却永远不容置疑。
我很早就学会了如何主动适应,也就是如何面对现实。
我明白了何为坚韧、后果、责任,也学会了如何努力工作。我学会了如何去爱、去笑、原谅、忘记、纵情玩乐、虔诚祈祷。我学会了如何埋头苦干、如何宣传造势、如何以魄力服人、如何扭转局面、如何将逆境转为顺境、如何勾勒出一段引人入胜的故事。我学会了如何走过高山低谷、如何对待喜爱和诋毁、如何直面富足和匮乏、如何笑看赞颂与贬低。遇到人生不可避免之事,则更应如此。
这是一段关乎如何在遇到人生“不可避免”之事时学会“主动适应”的故事。
早上好。迎财神。
【鹰潭吴敏案家属〈第二十条〉观后感】
最近张艺谋老师拍的《第二十条》电影大火。说实话,在没有看到全篇电影的时候,很多视频片段铺天盖地的宣传,作为我们正在经历职务犯罪《鹰潭吴敏案》的家属来说,看到电影里慷慨激昂宣扬公平正义的台词时,是让老百姓多么的热血沸腾,这种公平正义的社会让我们正在经历的家属多么的憧憬向往。看到郝秀平跳楼那一段,也是特别让人心碎,把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家属的心态表达的淋淋尽致。全网都是对这部片子的赞美赞叹。为此,我也怀着期待的心特地去电影院看了一遍。看完之后,我的感受却不像网上宣传的那样,大家看完都是热血沸腾,而我看完觉得哪里有点怪,而且看完后只剩下痛心和讽刺。我相信我作为正在经历的当事人比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的老百姓来说,对于这部片子里的内容点评更有发言权一点,现实生活中真相是怎样的呢?
全篇我唯一哭了的地方就是郝秀平跳楼前后的那一段,因为只有这一段是表达当事人家属最真实的状态,就是那种被逼上绝路的无助和无力,呐喊冤屈就像郝秀平设定的哑巴残障人物一样,面对绝对的权利,根本发不出声;是家属对生活的绝望,对法律的绝望,对司法的绝望,对司法公信力的绝望等,没有经历过的家属根本体会不到我们真的被逼到绝境时,想过可能只能通过死,才能在社会中呐喊出声,求得广大老百姓的关注,从而引起上层领导的关注。 实际生活情况中,相信了解《第二十条》电影当中的原型《昆山龙哥反杀案》的都知道,根本不是检察官或者检察官的良心推动激活沉睡的第二十条,是律师、记者以及当时的社会舆论关注,才推动了正当防卫条款;类似的案例还有《我不是药神》,也是因为律师和记者的公开;还有《唐山马树山案》也是因为记者的公开,引起的社会舆论关注,才有好的结局。
所以按照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历过的人来说,首先,像电影里韩明检察长和吕玲玲检察长这么有良心的检察长几乎是不可能遇得到的;其次,检察长可是公诉人,他们怎么可能会为当事人说话?基本就是起诉了你当事人,那就是你有罪了,那有罪就得判刑,要判刑那就是要想尽办法抓你的问题,怎么可能还会为辩护人说话?再有,当事人王永强的律师跑哪儿去了?这电影里的检察长可是把当事人王永强未出现的律师的词全说了,为了拔高检察长形象,把律师这么重要的角色直接免掉了。因为只有律师在法庭上才会为当事人讲这么慷慨激昂的话,何况“我当事人”几个字,一般都是当事人律师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怎么检察长也这么“接地气”了呢?最后,影片片尾那一段是公开听证会,不说听证会基本是不公开的吧,那司法改听证会就是扯淡,听证会是行政处罚的程序,所以逻辑也完全不对。 最后我看到了最高检出的品,这一切又解释的通了。
为什么我看完这部电影后,还会感觉到讽刺呢?因为我们现实生活中所经历的比电影中拍摄的残酷是100倍不止。尤其听到电影里韩检察长说:中国法律整本书都是在讲公平正义。感觉到很讽刺的是,法律条文是没问题,但那些利用法律条文钻空子,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的各部门执法办案人员,知法犯法的比比皆是。我就举我自己家发生的事情来说吧:
我是鹰潭吴敏案的家属,关注法圈的应该都是知道这个案子的,这个案子最热门的的话题就是“法援占坑”事件。对于法援律师占坑,顾名思义,他们不为当事人辩护,只是占坑,配合法院开庭走流程,劝家属认罪认罚,即使知道你是无罪的,也要劝你告诉你如何权衡利弊,如何认罪认罚。本来司法对法援律师条文的出台是为了保证每个公民的权利,现在却被某些部门钻法律的空子,成为剥夺当事人发声的手段,就为了把案子办成他们想要的结果。所以法援占坑是法圈律师乃至当事人家属深痛恶觉的行为。家属请的张庆方律师和王春丽律师为了争取自己最基本的吴敏辩护权,和鹰潭中院刘赛连副院长以及刘赛连先后连续强行指派四位法援律师(吴文兆、吴文兆助力徐小虎、许春林和他的助手王迪琛) “大打出手”。张庆方律师更是使出“十八般武艺”,如公开吴文兆信口开河妄议zy的录音以及向中央国安部举报他的不当言论等手法把他进行逼退(换做在古代,这些言语都够灭他祖宗十八代的话);开了 “悬赏100万征集法援律师的违法犯罪证据”先河,以此逼退第二波法援律师许春林和王迪琛;扒刘赛连毕业论文抄袭63.7%,然后对她进行举报;发起法圈律师对法援占坑的文章征集(征集到67篇);发起劝退王迪琛另外一个“100万”的奖励等,目前就是为了让他们放弃强行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给当事人。
按照张庆方律师所言,鹰潭中院面对家属的合理拒绝诉求,充耳不闻,他们仗着自己手中的权力,执意我行我素,他也根本不想做这些反腐打假工作,这根本不是他的职责所在,但是实在逼得他没有办法,自己正当的辩护权益被剥夺,这是他们对法律人的侮辱;对司法的侮辱,让司法在倒退;让法律条文成为一纸空谈;对老百姓权利的剥夺,这是危害到每个老百姓权利行为,定要引起严肃的重视。然而面对张庆方律师的一系列操作,张庆方律师手机无故被停机近40个小时,还听命于江西省纪委反刨家属,威胁家属。
在家属和刘赛连以及被指派的四名法援律师当面明确表示拒绝法援律师,让自己家属请的律师作为吴敏辩护人时,刘赛连不仅坚持不退让,就是要强行指派法援律师,她还拒绝接受家属委托的律师递交委托手续材料,并且也不让当事人吴敏会见家属委托的律师进行当面确认。何况根据法律条文明确表明(《法律援助法》第48条第(六)款规定:“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法援律师根本不符合被指派在吴敏一案中,这是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也是违纪违法的行为。家属们也被逼的没办法了,就去吴敏监管医院楼下喊话,要他坚持以及接受自己家属请的律师,拒绝法援律师。就这样喊话两次,家属们被逐一找到进行密切问话。第二次在年前,更是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他们15天,把家属们吓吐吓哭了,警告不准再去喊话,再喊话就还要再抓他们进去,还违法翻阅所有家属的手机信息,看微信和朋友圈等,还把“组织喊话”以及“指使众多人士报道鹰潭吴敏案给全国人民看”等可笑言论栽赃到张庆方律师头上。他们这是要捂住家属们的嘴,不让家属发声啊。律师和家属甚至社会人士发帖报道我们的事,也被他们相关部门孜孜不倦的删着,连大年初一都不放过,没日没夜的删帖,可想多么的尽职尽责啊。你们这种行为是想拒绝舆论监督,拒绝广大老百姓的监督啊?我们作为家属都敢拿出来在阳光底下晒,曝光在大众面前,让广大老百姓监督,就算死也死的明明白白,所以你们这是对自己办的案多没自信,才要这样捂着见不得阳光啊?大家敢想象现在鹰潭吴敏案几个字都成为了敏感词么?你们自己都是知法犯法,比如强行指派不是违法?剥夺家属律师辩护权不是违法?指派吴文兆这么个不当政治言论给吴敏做辩护人,教嗦吴文兆劝说吴敏家属认罪认罚不违法?私自翻阅家属微信信息、朋友圈和看相册以及恐吓家属不是违法?还没上法院开庭,就未判先定,就给当事人和当事人家属说吴敏要被判11年有期徒刑,表现的好,并且听话认罪认罚就减到10年半的言论不是违法?还没个定论,就通报吴敏犯了什么罪,双开吴敏,这不违法?对吴敏唯一受贿的对象吴敏的亲弟弟吴忠进行刑讯逼供,强行逼迫他承认子虚乌有的行贿给自己的亲哥哥不是违法?逼迫吴忠写下不见律师的说明,400多天见不到律师不是违法?逼迫吴敏不见家属请的律师,家属律师200多天没见到当事人不违法?你们执法办案违纪违法的地方可太多了,如果你们看到了此篇,也别着急否认,毕竟我们家属和律师有大量的证据在手。所以你们怎么好意思关我们家属?说我们家属违法呢?你们都不能够秉公办案,不能够在执法期间公平正义,我们老百姓还怎么指望你们在法院审判中能够公平正义?在此我也有几句话想问问你们体制类的所有干部:如果你也被纪委法办了,你的家属是否有权为你请律师?你会想要被强行塞法援律师占坑吗?我先不说他们有罪没罪,但最基本的律师辩护权你们不能剥夺吧?起码你们要把案子拉回到法律正规途径上来吧?公检法本是各自独立的。但只有经历过得才知道,起码在你们鹰潭,你们看起来是一家人,不分家的。按照这个逻辑,我又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这背后又是谁指使的?不言而喻,谁管你们公检法的部门,就是谁指使的,在这个部门当中,谁主办的吴敏案就是谁指使的,搞不好江西纪委马书记当时签吴敏案的字时都是被下面的人蒙在鼓里的。
综合上述来说,我们就如同《第二十条》电影里的郝秀文,曾对司法失望,对法律失望,对中国为人民服务的某些高级干部和部门失望,对整个司法公信力的失望,对这个社会的失望,体会到了我们作为百姓伸冤的艰难险阻。我们家属为了“公平正义”四个字,我们要牺牲多少的代价,甚至要牺牲几代人作为代价,可能都不能撼动权利执行的一丝一毫。确实如《第二十条》中所说:你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吴敏70岁了,请问判11年,他是否有命活出来?请问你们不公平正义的执法,如何相信你们审判能够公平正义?如何能让广大百姓信服?就像我看到的一个短视频,写的很好:历史不断告诫我们,当权力不受约束的时候,没有人是安全的,包括执法者在内,随时都有可能被推入绞肉机”。引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老师写的一首《禁止炒作》:
“听说
你禁止炒作
只因为你的兄弟被炒死很多
我困惑很久
终于破解你的暗语
你是在禁止监督
法律赠送给人民的礼物
却被你偷走
请收起你的庇护
你的兄弟在肆无忌惮地裸奔
而你却在捂住
人民的嘴
请做一点正事
别再处心积虑
玩弄词儿
悄悄地涂改法律
如果法律即将死去
我将为她唱一首挽歌
那一天
只有哀乐
再也没有炒作”
尽管世间这么的残破不堪,但是还是有这么一群正义人士站出来,愿意为当事人发声,我们也有幸遇到一群像张庆方律师、王春丽律师、许俊平律师和何智娟律师等众多一帮赋有正义感的律师站出来为当事人鸣不平。这些正义人士给我们带来了一丝希望的曙光和人间的温暖,让我们变得坚强、坚持又有信念。虽然《第二十条》拍的不符合事实情况,但是里面的台词还是令人向往。也由衷希望国家有更多真正为人民干事实的干部坐在那些位置上,完善对于那些手握重权职位的监督制度,同时也不能禁止广大老百姓的监督,这是人民的权利,不容被剥夺。也希望有更多的正义人士能够勇敢的站出来,大家共同落实“法,不应该向不法让步”的理念,促使法律真正的公平正义,让所有老百姓感受到真真实实的安全感。
#第二十条观后感##第二十条# #电影第二十条#
最近张艺谋老师拍的《第二十条》电影大火。说实话,在没有看到全篇电影的时候,很多视频片段铺天盖地的宣传,作为我们正在经历职务犯罪《鹰潭吴敏案》的家属来说,看到电影里慷慨激昂宣扬公平正义的台词时,是让老百姓多么的热血沸腾,这种公平正义的社会让我们正在经历的家属多么的憧憬向往。看到郝秀平跳楼那一段,也是特别让人心碎,把现实生活中当事人家属的心态表达的淋淋尽致。全网都是对这部片子的赞美赞叹。为此,我也怀着期待的心特地去电影院看了一遍。看完之后,我的感受却不像网上宣传的那样,大家看完都是热血沸腾,而我看完觉得哪里有点怪,而且看完后只剩下痛心和讽刺。我相信我作为正在经历的当事人比没有经历过这种事情的老百姓来说,对于这部片子里的内容点评更有发言权一点,现实生活中真相是怎样的呢?
全篇我唯一哭了的地方就是郝秀平跳楼前后的那一段,因为只有这一段是表达当事人家属最真实的状态,就是那种被逼上绝路的无助和无力,呐喊冤屈就像郝秀平设定的哑巴残障人物一样,面对绝对的权利,根本发不出声;是家属对生活的绝望,对法律的绝望,对司法的绝望,对司法公信力的绝望等,没有经历过的家属根本体会不到我们真的被逼到绝境时,想过可能只能通过死,才能在社会中呐喊出声,求得广大老百姓的关注,从而引起上层领导的关注。 实际生活情况中,相信了解《第二十条》电影当中的原型《昆山龙哥反杀案》的都知道,根本不是检察官或者检察官的良心推动激活沉睡的第二十条,是律师、记者以及当时的社会舆论关注,才推动了正当防卫条款;类似的案例还有《我不是药神》,也是因为律师和记者的公开;还有《唐山马树山案》也是因为记者的公开,引起的社会舆论关注,才有好的结局。
所以按照我们在现实生活中经历过的人来说,首先,像电影里韩明检察长和吕玲玲检察长这么有良心的检察长几乎是不可能遇得到的;其次,检察长可是公诉人,他们怎么可能会为当事人说话?基本就是起诉了你当事人,那就是你有罪了,那有罪就得判刑,要判刑那就是要想尽办法抓你的问题,怎么可能还会为辩护人说话?再有,当事人王永强的律师跑哪儿去了?这电影里的检察长可是把当事人王永强未出现的律师的词全说了,为了拔高检察长形象,把律师这么重要的角色直接免掉了。因为只有律师在法庭上才会为当事人讲这么慷慨激昂的话,何况“我当事人”几个字,一般都是当事人律师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怎么检察长也这么“接地气”了呢?最后,影片片尾那一段是公开听证会,不说听证会基本是不公开的吧,那司法改听证会就是扯淡,听证会是行政处罚的程序,所以逻辑也完全不对。 最后我看到了最高检出的品,这一切又解释的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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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鹰潭吴敏案的家属,关注法圈的应该都是知道这个案子的,这个案子最热门的的话题就是“法援占坑”事件。对于法援律师占坑,顾名思义,他们不为当事人辩护,只是占坑,配合法院开庭走流程,劝家属认罪认罚,即使知道你是无罪的,也要劝你告诉你如何权衡利弊,如何认罪认罚。本来司法对法援律师条文的出台是为了保证每个公民的权利,现在却被某些部门钻法律的空子,成为剥夺当事人发声的手段,就为了把案子办成他们想要的结果。所以法援占坑是法圈律师乃至当事人家属深痛恶觉的行为。家属请的张庆方律师和王春丽律师为了争取自己最基本的吴敏辩护权,和鹰潭中院刘赛连副院长以及刘赛连先后连续强行指派四位法援律师(吴文兆、吴文兆助力徐小虎、许春林和他的助手王迪琛) “大打出手”。张庆方律师更是使出“十八般武艺”,如公开吴文兆信口开河妄议zy的录音以及向中央国安部举报他的不当言论等手法把他进行逼退(换做在古代,这些言语都够灭他祖宗十八代的话);开了 “悬赏100万征集法援律师的违法犯罪证据”先河,以此逼退第二波法援律师许春林和王迪琛;扒刘赛连毕业论文抄袭63.7%,然后对她进行举报;发起法圈律师对法援占坑的文章征集(征集到67篇);发起劝退王迪琛另外一个“100万”的奖励等,目前就是为了让他们放弃强行指派法律援助律师给当事人。
按照张庆方律师所言,鹰潭中院面对家属的合理拒绝诉求,充耳不闻,他们仗着自己手中的权力,执意我行我素,他也根本不想做这些反腐打假工作,这根本不是他的职责所在,但是实在逼得他没有办法,自己正当的辩护权益被剥夺,这是他们对法律人的侮辱;对司法的侮辱,让司法在倒退;让法律条文成为一纸空谈;对老百姓权利的剥夺,这是危害到每个老百姓权利行为,定要引起严肃的重视。然而面对张庆方律师的一系列操作,张庆方律师手机无故被停机近40个小时,还听命于江西省纪委反刨家属,威胁家属。
在家属和刘赛连以及被指派的四名法援律师当面明确表示拒绝法援律师,让自己家属请的律师作为吴敏辩护人时,刘赛连不仅坚持不退让,就是要强行指派法援律师,她还拒绝接受家属委托的律师递交委托手续材料,并且也不让当事人吴敏会见家属委托的律师进行当面确认。何况根据法律条文明确表明(《法律援助法》第48条第(六)款规定:“受援人自行委托律师或者其他代理人”的,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作出终止法律援助的决定。),法援律师根本不符合被指派在吴敏一案中,这是造成国家资源的浪费,也是违纪违法的行为。家属们也被逼的没办法了,就去吴敏监管医院楼下喊话,要他坚持以及接受自己家属请的律师,拒绝法援律师。就这样喊话两次,家属们被逐一找到进行密切问话。第二次在年前,更是以“扰乱公共秩序”拘留他们15天,把家属们吓吐吓哭了,警告不准再去喊话,再喊话就还要再抓他们进去,还违法翻阅所有家属的手机信息,看微信和朋友圈等,还把“组织喊话”以及“指使众多人士报道鹰潭吴敏案给全国人民看”等可笑言论栽赃到张庆方律师头上。他们这是要捂住家属们的嘴,不让家属发声啊。律师和家属甚至社会人士发帖报道我们的事,也被他们相关部门孜孜不倦的删着,连大年初一都不放过,没日没夜的删帖,可想多么的尽职尽责啊。你们这种行为是想拒绝舆论监督,拒绝广大老百姓的监督啊?我们作为家属都敢拿出来在阳光底下晒,曝光在大众面前,让广大老百姓监督,就算死也死的明明白白,所以你们这是对自己办的案多没自信,才要这样捂着见不得阳光啊?大家敢想象现在鹰潭吴敏案几个字都成为了敏感词么?你们自己都是知法犯法,比如强行指派不是违法?剥夺家属律师辩护权不是违法?指派吴文兆这么个不当政治言论给吴敏做辩护人,教嗦吴文兆劝说吴敏家属认罪认罚不违法?私自翻阅家属微信信息、朋友圈和看相册以及恐吓家属不是违法?还没上法院开庭,就未判先定,就给当事人和当事人家属说吴敏要被判11年有期徒刑,表现的好,并且听话认罪认罚就减到10年半的言论不是违法?还没个定论,就通报吴敏犯了什么罪,双开吴敏,这不违法?对吴敏唯一受贿的对象吴敏的亲弟弟吴忠进行刑讯逼供,强行逼迫他承认子虚乌有的行贿给自己的亲哥哥不是违法?逼迫吴忠写下不见律师的说明,400多天见不到律师不是违法?逼迫吴敏不见家属请的律师,家属律师200多天没见到当事人不违法?你们执法办案违纪违法的地方可太多了,如果你们看到了此篇,也别着急否认,毕竟我们家属和律师有大量的证据在手。所以你们怎么好意思关我们家属?说我们家属违法呢?你们都不能够秉公办案,不能够在执法期间公平正义,我们老百姓还怎么指望你们在法院审判中能够公平正义?在此我也有几句话想问问你们体制类的所有干部:如果你也被纪委法办了,你的家属是否有权为你请律师?你会想要被强行塞法援律师占坑吗?我先不说他们有罪没罪,但最基本的律师辩护权你们不能剥夺吧?起码你们要把案子拉回到法律正规途径上来吧?公检法本是各自独立的。但只有经历过得才知道,起码在你们鹰潭,你们看起来是一家人,不分家的。按照这个逻辑,我又有合理的理由怀疑,这背后又是谁指使的?不言而喻,谁管你们公检法的部门,就是谁指使的,在这个部门当中,谁主办的吴敏案就是谁指使的,搞不好江西纪委马书记当时签吴敏案的字时都是被下面的人蒙在鼓里的。
综合上述来说,我们就如同《第二十条》电影里的郝秀文,曾对司法失望,对法律失望,对中国为人民服务的某些高级干部和部门失望,对整个司法公信力的失望,对这个社会的失望,体会到了我们作为百姓伸冤的艰难险阻。我们家属为了“公平正义”四个字,我们要牺牲多少的代价,甚至要牺牲几代人作为代价,可能都不能撼动权利执行的一丝一毫。确实如《第二十条》中所说:你们办的不是案子,是别人的人生。吴敏70岁了,请问判11年,他是否有命活出来?请问你们不公平正义的执法,如何相信你们审判能够公平正义?如何能让广大百姓信服?就像我看到的一个短视频,写的很好:历史不断告诫我们,当权力不受约束的时候,没有人是安全的,包括执法者在内,随时都有可能被推入绞肉机”。引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王涌老师写的一首《禁止炒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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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条观后感##第二十条# #电影第二十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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