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骑车逆行摔倒男子下车搀扶被判次责#,网友懵了!】据橙柿互动报道:近日,发生安徽合肥的一桩交通事故,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和热议!

监控视频显示,12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在合肥市一丁字路口处,一辆黑色SUV减速右拐。

此时,一个老人骑电动车从黑色SUV右拐方向逆向驶来,随后摔倒在黑色SUV附近。

事故发生后,黑色SUV的家属陈女士发文称,“我家儿子开车正常右拐,看到老人摔倒,没有直接开走,好心下来扶老人,结果对方还要我儿子负责,真是笑话。”

她还详细介绍:骑电动车是个七旬老人,事故发生时,儿子驾驶的SUV并没有没有碰到老人和电动车。

事故发生后,儿子还主动下车搀扶老人,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老人家属想让她儿子承担责任,支付部分手术费用。

对此,辖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交通事故不一定非要求物理上有实质性接触才会发生,具体的案件需交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陈女士透露说,目前,这起事故责任判定已经下来了:儿子被判次责,还要承担一定责任。

该交通事故一经披露,迅速引来网友热议——

“真诚的希望(右转)事件有个合理的解释。”

“我发生过类似事故。无接触。交警认定双方各一半。医药费一人一半。”

有网友质疑称,“网传无接触判责吗?汽车驾驶员哪里错了,以后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不能谁弱谁有理啊。”

“无接触事故的责任判定,要以行驶合法性为前提,不要断章取义。要先判定小轿车及电动车是否有违法行驶的情况。如果小轿车正常行驶,电动车违规在人行道逆行,依照无接触事故判定小轿车承担次要责任是不合法的。”

“前天我在路口看到一坐轮椅老人,翻倒路口,我上前喊几个人帮忙都不理,我一个人硬把轮椅老人抱上轮椅,又帮老人检拾散落东西,老人口语不清的说谢谢。可我回到家心里一直不安,又后怕,又后悔好……。”

对于这起事故,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李定胜律师认为:交通事故责任,需以法律规定并结合一般人的安全驾驶注意义务作出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可见,法律并未将交通事故限定在接触碰撞的范畴,无接触无碰撞也会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责任承担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过错为原则,无过错为例外。

从交通事故发生的视频看:事故路口似乎没有交通信号灯,老人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逆行超速行驶。

SUV汽车在路口转弯正常行驶,老人因避让不及摔倒,两方未发生物理接触和碰撞。

问题在于双方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过错问题。显然,根据交通规定,老人应驾驶电动车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正向行驶,即便没有非机动车道,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老人违反以上交通规定存在明显过错。

而SUV汽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是否作到减速礼让、是否观察四周、是否尽到一般人的安全驾驶注意义务,以确保行驶安全?

这是判定SUV车主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需要承担过错责任的关键。

有网友表示:SUV车主属于正常驾驶,没法预判到右转车道有逆行的电动车出现,车主没有过错,不应过多苛责和承担责任。

也有网友表示:SUV车主在路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没有作减速慢行,未能确保驾驶安全,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李定胜律师指出:这两种意见,实际上是对普通人在驾驶过程中应尽到何种程度安全注意义务的讨论。

若在驾驶过程中,驾驶员尽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当然不存在过错。反之,若驾驶员存在疏忽大意的驾驶行为,也应就其过错承担责任。

正如合肥辖区交警大队接线人员表示,“交通事故不一定非要物理上有实质性接触才会发生,具体的案件还需要交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是非对错,除事故视频外,还需要结合交管部门的调查。

不过,即便SUV车主对此次事故没有过错,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记者注意到,类似未接触交通事故在浙江本地也有发生——

今年10月28日,G60沪昆高速嘉兴段。

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向右变道,导致其侧后方第三车道内的一辆货车紧急避让,方向失控后侧翻在地,所幸无人员受伤。

最终民警认定:白色小轿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19年5月,杭州桐庐的孙师傅在家休息,突然接到交警的电话:他的车在4月28号的行驶过程中造成了人员受伤,请他配合调查。

放下电话的孙师傅一头雾水,车子最近都是自己在开,也没有碰到过谁啊,是不是弄错了?

他赶紧去交警队,想把事情搞搞清楚。

据交警部门调查:4月28日上午,50多岁的俞阿姨骑电瓶车在江南大道上行驶,一辆汽车在她左边突然一把方向右转,从她前面开过。

俞阿姨赶紧刹车避让,由于雨天路滑,刹车得太突然又太猛,连车带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而那辆车早已不知去向。

到了医院一检查,俞阿姨的面部骨折,几天下来医药费花去了近万元。

接到俞阿姨家属报警后,民警对事故展开调查,路面监控恰好清晰记录了事故发生时的全过程。

交警认为:驾车司机孙师傅违反了交通法关于“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应对事故后果负主要责任。

但孙师傅仍然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车子没有碰到她,明明是她自己摔倒的,为什么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交警科普:双方当事人并未发生接触,却造成了事故损害,这就是“无接触交通事故”。

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双方之间是否有车辆与肢体上的摩擦或者碰撞,并不是认定事故责任的必要条件。

但也不是所有的无接触交通事故,机动车都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机动车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取决于事发之时,机动车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拿上述例子来说,轿车快速转弯时,车主并未尽到注意安全驾驶的义务,其行为对事故发生已经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其实类似于这样的交通事故,在生活中也很常见

驾驶员陈某开银白色轿车,从温州永嘉往瓯北方向开,送家人去上班。

7点35分,车子经过223省道千石奥康大道东联中路路口北侧道路,家人的单位到了,陈某就随意将车停在路边,让家人下车。

短短一分钟,意外发生了!陈某停车后,电动车驾驶员蒋某骑车经过。

看到前方陈某的银白色轿车违法停车占用车道,蒋某骑车变更车道,开上机动车慢车道。

结果,电动车与机动车道内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蒋某当场死亡。

事发后交警认定:重型货车司机王某和电动车驾驶员蒋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银白色轿车车主陈某负次要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从交通事故的定义看,并没有强调必须“接触”才是交通事故,“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

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引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所以,这起事故中陈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事故,但是其违法停车,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并遮挡了事故发生双方的视线,对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那么,如何避免“无接触事故”?

交警提醒,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占道超车、未按规定让行、违停、乱用远光灯这些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几个违法行为。

一旦这些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无论车辆有无发生碰撞,都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希望大家都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老人骑车逆行摔倒男子下车搀扶被判次责#,网友懵了!】据橙柿互动报道:近日,发生安徽合肥的一桩交通事故,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和热议!

监控视频显示,12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在合肥市一丁字路口处,一辆黑色SUV减速右拐。

此时,一个老人骑电动车从黑色SUV右拐方向逆向驶来,随后摔倒在黑色SUV附近。

事故发生后,黑色SUV的家属陈女士发文称,“我家儿子开车正常右拐,看到老人摔倒,没有直接开走,好心下来扶老人,结果对方还要我儿子负责,真是笑话。”

她还详细介绍:骑电动车是个七旬老人,事故发生时,儿子驾驶的SUV并没有没有碰到老人和电动车。

事故发生后,儿子还主动下车搀扶老人,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老人家属想让她儿子承担责任,支付部分手术费用。

对此,辖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交通事故不一定非要求物理上有实质性接触才会发生,具体的案件需交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陈女士透露说,目前,这起事故责任判定已经下来了:儿子被判次责,还要承担一定责任。

该交通事故一经披露,迅速引来网友热议——

“真诚的希望(右转)事件有个合理的解释。”

“我发生过类似事故。无接触。交警认定双方各一半。医药费一人一半。”

有网友质疑称,“网传无接触判责吗?汽车驾驶员哪里错了,以后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不能谁弱谁有理啊。”

“无接触事故的责任判定,要以行驶合法性为前提,不要断章取义。要先判定小轿车及电动车是否有违法行驶的情况。如果小轿车正常行驶,电动车违规在人行道逆行,依照无接触事故判定小轿车承担次要责任是不合法的。”

“前天我在路口看到一坐轮椅老人,翻倒路口,我上前喊几个人帮忙都不理,我一个人硬把轮椅老人抱上轮椅,又帮老人检拾散落东西,老人口语不清的说谢谢。可我回到家心里一直不安,又后怕,又后悔好……。”

对于这起事故,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李定胜律师认为:交通事故责任,需以法律规定并结合一般人的安全驾驶注意义务作出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可见,法律并未将交通事故限定在接触碰撞的范畴,无接触无碰撞也会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责任承担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过错为原则,无过错为例外。

从交通事故发生的视频看:事故路口似乎没有交通信号灯,老人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逆行超速行驶。

SUV汽车在路口转弯正常行驶,老人因避让不及摔倒,两方未发生物理接触和碰撞。

问题在于双方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过错问题。显然,根据交通规定,老人应驾驶电动车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正向行驶,即便没有非机动车道,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老人违反以上交通规定存在明显过错。

而SUV汽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是否作到减速礼让、是否观察四周、是否尽到一般人的安全驾驶注意义务,以确保行驶安全?

这是判定SUV车主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需要承担过错责任的关键。

有网友表示:SUV车主属于正常驾驶,没法预判到右转车道有逆行的电动车出现,车主没有过错,不应过多苛责和承担责任。

也有网友表示:SUV车主在路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没有作减速慢行,未能确保驾驶安全,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李定胜律师指出:这两种意见,实际上是对普通人在驾驶过程中应尽到何种程度安全注意义务的讨论。

若在驾驶过程中,驾驶员尽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当然不存在过错。反之,若驾驶员存在疏忽大意的驾驶行为,也应就其过错承担责任。

正如合肥辖区交警大队接线人员表示,“交通事故不一定非要物理上有实质性接触才会发生,具体的案件还需要交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是非对错,除事故视频外,还需要结合交管部门的调查。

不过,即便SUV车主对此次事故没有过错,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记者注意到,类似未接触交通事故在浙江本地也有发生——

今年10月28日,G60沪昆高速嘉兴段。

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向右变道,导致其侧后方第三车道内的一辆货车紧急避让,方向失控后侧翻在地,所幸无人员受伤。

最终民警认定:白色小轿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19年5月,杭州桐庐的孙师傅在家休息,突然接到交警的电话:他的车在4月28号的行驶过程中造成了人员受伤,请他配合调查。

放下电话的孙师傅一头雾水,车子最近都是自己在开,也没有碰到过谁啊,是不是弄错了?

他赶紧去交警队,想把事情搞搞清楚。

据交警部门调查:4月28日上午,50多岁的俞阿姨骑电瓶车在江南大道上行驶,一辆汽车在她左边突然一把方向右转,从她前面开过。

俞阿姨赶紧刹车避让,由于雨天路滑,刹车得太突然又太猛,连车带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而那辆车早已不知去向。

到了医院一检查,俞阿姨的面部骨折,几天下来医药费花去了近万元。

接到俞阿姨家属报警后,民警对事故展开调查,路面监控恰好清晰记录了事故发生时的全过程。

交警认为:驾车司机孙师傅违反了交通法关于“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应对事故后果负主要责任。

但孙师傅仍然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车子没有碰到她,明明是她自己摔倒的,为什么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交警科普:双方当事人并未发生接触,却造成了事故损害,这就是“无接触交通事故”。

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双方之间是否有车辆与肢体上的摩擦或者碰撞,并不是认定事故责任的必要条件。

但也不是所有的无接触交通事故,机动车都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机动车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取决于事发之时,机动车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拿上述例子来说,轿车快速转弯时,车主并未尽到注意安全驾驶的义务,其行为对事故发生已经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其实类似于这样的交通事故,在生活中也很常见

驾驶员陈某开银白色轿车,从温州永嘉往瓯北方向开,送家人去上班。

7点35分,车子经过223省道千石奥康大道东联中路路口北侧道路,家人的单位到了,陈某就随意将车停在路边,让家人下车。

短短一分钟,意外发生了!陈某停车后,电动车驾驶员蒋某骑车经过。

看到前方陈某的银白色轿车违法停车占用车道,蒋某骑车变更车道,开上机动车慢车道。

结果,电动车与机动车道内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蒋某当场死亡。

事发后交警认定:重型货车司机王某和电动车驾驶员蒋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银白色轿车车主陈某负次要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从交通事故的定义看,并没有强调必须“接触”才是交通事故,“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

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引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所以,这起事故中陈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事故,但是其违法停车,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并遮挡了事故发生双方的视线,对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那么,如何避免“无接触事故”?

交警提醒,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占道超车、未按规定让行、违停、乱用远光灯这些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几个违法行为。

一旦这些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无论车辆有无发生碰撞,都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希望大家都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老人骑车逆行摔倒男子下车搀扶被判次责#,网友懵了!】据橙柿互动报道:近日,发生安徽合肥的一桩交通事故,在网络上引发关注和热议!

监控视频显示,12月10日下午1点左右,在合肥市一丁字路口处,一辆黑色SUV减速右拐。

此时,一个老人骑电动车从黑色SUV右拐方向逆向驶来,随后摔倒在黑色SUV附近。

事故发生后,黑色SUV的家属陈女士发文称,“我家儿子开车正常右拐,看到老人摔倒,没有直接开走,好心下来扶老人,结果对方还要我儿子负责,真是笑话。”

她还详细介绍:骑电动车是个七旬老人,事故发生时,儿子驾驶的SUV并没有没有碰到老人和电动车。

事故发生后,儿子还主动下车搀扶老人,没想到好心办了坏事:老人家属想让她儿子承担责任,支付部分手术费用。

对此,辖区交警部门工作人员表示,交通事故不一定非要求物理上有实质性接触才会发生,具体的案件需交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陈女士透露说,目前,这起事故责任判定已经下来了:儿子被判次责,还要承担一定责任。

该交通事故一经披露,迅速引来网友热议——

“真诚的希望(右转)事件有个合理的解释。”

“我发生过类似事故。无接触。交警认定双方各一半。医药费一人一半。”

有网友质疑称,“网传无接触判责吗?汽车驾驶员哪里错了,以后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应对。不能谁弱谁有理啊。”

“无接触事故的责任判定,要以行驶合法性为前提,不要断章取义。要先判定小轿车及电动车是否有违法行驶的情况。如果小轿车正常行驶,电动车违规在人行道逆行,依照无接触事故判定小轿车承担次要责任是不合法的。”

“前天我在路口看到一坐轮椅老人,翻倒路口,我上前喊几个人帮忙都不理,我一个人硬把轮椅老人抱上轮椅,又帮老人检拾散落东西,老人口语不清的说谢谢。可我回到家心里一直不安,又后怕,又后悔好……。”

对于这起事故,浙江西湖律师事务所李定胜律师认为:交通事故责任,需以法律规定并结合一般人的安全驾驶注意义务作出判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可见,法律并未将交通事故限定在接触碰撞的范畴,无接触无碰撞也会发生交通事故,产生责任承担问题。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还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根据以上规定,我国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以过错为原则,无过错为例外。

从交通事故发生的视频看:事故路口似乎没有交通信号灯,老人驾驶电动车在机动车道逆行超速行驶。

SUV汽车在路口转弯正常行驶,老人因避让不及摔倒,两方未发生物理接触和碰撞。

问题在于双方在本次交通事故中的过错问题。显然,根据交通规定,老人应驾驶电动车在规定的非机动车道正向行驶,即便没有非机动车道,应当靠车行道的右侧行驶,老人违反以上交通规定存在明显过错。

而SUV汽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时,是否作到减速礼让、是否观察四周、是否尽到一般人的安全驾驶注意义务,以确保行驶安全?

这是判定SUV车主是否存在过错、是否需要承担过错责任的关键。

有网友表示:SUV车主属于正常驾驶,没法预判到右转车道有逆行的电动车出现,车主没有过错,不应过多苛责和承担责任。

也有网友表示:SUV车主在路过没有交通信号灯的交叉路口时,没有作减速慢行,未能确保驾驶安全,有一定过错,应承担相应责任。

李定胜律师指出:这两种意见,实际上是对普通人在驾驶过程中应尽到何种程度安全注意义务的讨论。

若在驾驶过程中,驾驶员尽到了一般人的注意义务,当然不存在过错。反之,若驾驶员存在疏忽大意的驾驶行为,也应就其过错承担责任。

正如合肥辖区交警大队接线人员表示,“交通事故不一定非要物理上有实质性接触才会发生,具体的案件还需要交警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定”。

是非对错,除事故视频外,还需要结合交管部门的调查。

不过,即便SUV车主对此次事故没有过错,根据我国现行法律规定,也需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记者注意到,类似未接触交通事故在浙江本地也有发生——

今年10月28日,G60沪昆高速嘉兴段。

一辆白色小轿车突然向右变道,导致其侧后方第三车道内的一辆货车紧急避让,方向失控后侧翻在地,所幸无人员受伤。

最终民警认定:白色小轿车驾驶员承担本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对其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

2019年5月,杭州桐庐的孙师傅在家休息,突然接到交警的电话:他的车在4月28号的行驶过程中造成了人员受伤,请他配合调查。

放下电话的孙师傅一头雾水,车子最近都是自己在开,也没有碰到过谁啊,是不是弄错了?

他赶紧去交警队,想把事情搞搞清楚。

据交警部门调查:4月28日上午,50多岁的俞阿姨骑电瓶车在江南大道上行驶,一辆汽车在她左边突然一把方向右转,从她前面开过。

俞阿姨赶紧刹车避让,由于雨天路滑,刹车得太突然又太猛,连车带人重重地摔在了地上,而那辆车早已不知去向。

到了医院一检查,俞阿姨的面部骨折,几天下来医药费花去了近万元。

接到俞阿姨家属报警后,民警对事故展开调查,路面监控恰好清晰记录了事故发生时的全过程。

交警认为:驾车司机孙师傅违反了交通法关于“转弯的机动车应让直行车辆先行”的规定,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之一,应对事故后果负主要责任。

但孙师傅仍然不理解:为什么自己的车子没有碰到她,明明是她自己摔倒的,为什么自己也要承担责任?

交警科普:双方当事人并未发生接触,却造成了事故损害,这就是“无接触交通事故”。

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双方之间是否有车辆与肢体上的摩擦或者碰撞,并不是认定事故责任的必要条件。

但也不是所有的无接触交通事故,机动车都需要承担事故责任。

机动车是否需要承担事故责任,取决于事发之时,机动车的行为与事故的发生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拿上述例子来说,轿车快速转弯时,车主并未尽到注意安全驾驶的义务,其行为对事故发生已经存在过错,则需要承担一定责任。

其实类似于这样的交通事故,在生活中也很常见

驾驶员陈某开银白色轿车,从温州永嘉往瓯北方向开,送家人去上班。

7点35分,车子经过223省道千石奥康大道东联中路路口北侧道路,家人的单位到了,陈某就随意将车停在路边,让家人下车。

短短一分钟,意外发生了!陈某停车后,电动车驾驶员蒋某骑车经过。

看到前方陈某的银白色轿车违法停车占用车道,蒋某骑车变更车道,开上机动车慢车道。

结果,电动车与机动车道内一辆重型仓栅式货车发生碰撞,蒋某当场死亡。

事发后交警认定:重型货车司机王某和电动车驾驶员蒋某承担事故的同等责任,银白色轿车车主陈某负次要责任。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

从交通事故的定义看,并没有强调必须“接触”才是交通事故,“接触”不是构成交通事故以及责任承担的前提条件。

同时,第四十六条规定:“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引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责任”。

所以,这起事故中陈某虽然没有直接参与事故,但是其违法停车,影响其他车辆正常通行,并遮挡了事故发生双方的视线,对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那么,如何避免“无接触事故”?

交警提醒,在无接触交通事故中,占道超车、未按规定让行、违停、乱用远光灯这些违法行为是造成事故发生率最高的几个违法行为。

一旦这些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无论车辆有无发生碰撞,都要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希望大家都能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保障自己和他人的安全。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又老一岁的感言##猪小小说##猪哥朋友圈#有些人问我为什么老是发那个晚上的旧照 那是因为那个晚上很特别 像是在幻想中沉沦 又像是一种微妙的转折lsn朋友圈曾经
  • 或者加入我的知识星球,除了持续更新不会公开发表的硬核内容,每个月还可以匿名提问。谢谢大家❤️星球每一篇文章都是2000字以上,公众号的单篇付费文章也是我重新整合
  • ①④* ੈ✩‧₊˚ ᴍᴏʀɴɪɴɢ人生不是靠心情活着,而是要靠心态去生活,调整好心态,生活处处都是阳光。①⑤ day接受自己的普通,然后去拼尽全力不同#宋亚轩
  • 狗年丙申,鸡年丁酉,都是金旺的年份,金旺必然克制财星,所以这两年夫妻冷战、争吵,婚姻不和谐,有些坚持不下去,但婚宫不动,婚姻名存实亡。男性,想看看婚姻怎么样,这
  • 此外,公开数据显示,近三年培美曲塞二钠占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92.77%、91.02%、79.49%,昔日拳头产品已逐渐摘掉汇宇制药“仿制药唯一大单品”
  • 三、临沂市长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2021年11月2日,对临沂市长城机动车检测有限公司监督检查时,发现该机构大型普通客车鲁Q8XXXX和鲁Q8XXXX双怠速检测法
  • 从大学开始,我感觉我慢慢也在变成一个诉说者,因为我经历了一些事情,我以前总是跟别人说,“哇,你们都好丰富阿,我好像真的没有特别的事情可以说,我感觉我就是一张白纸
  • [泪]从头到尾的压迫感,感觉啥了不会,看书看不进,看了也忘记。每次都会用光光的化妆水这次我又去LITS扫货啦工作总通宵熬夜,所以皮肤容易爆痘还会老化,朋友见到我
  • A:下本会先写病态深情,最早预计十月份(只会晚不会早,这次一定多存稿)还有专栏里大家一直问的其他文,按照我的龟速,最快也都要等到明年写了,不过还是球球大家收藏一
  • [小红花]98 腾讯视频会员年卡~~[小红花]98 爱奇艺会员年卡~~[小红花]54 优酷视频会员年卡~~[小红花]123 京东plus年卡+爱奇艺vip会员年
  • #申有娜[超话]##唯一门面申有娜# 【220725】蓝鸟更新Yuna相关 있지  얘기 좀 그만해 ㄴ 하지만 ITZY  얘기가 꼭 필요한 상황이라
  • #每日一善[超话]##每日一善##阳光信用# 春的阳光,温暖而充满活力,唤醒世上沉睡的万物;夏的阳光,奔放而热情,泼洒着傲视一切的自信;含蓄而温馨,为小道上铺上
  • Day 10,闲逛蓝城…[羞嗒嗒]早上的焦特布尔的深巷里非常安逸,有种酒香不怕巷子深的感觉…可惜,一路上想找个早餐店都很难,最后又闲逛回酒店吃早餐~[并不简单]
  • 孟超是个善良的人,如果换了别人,不想给自己惹事,可以不找晓雨,不但告诉了晓雨,还陪她找真相,以至于最后死了。后来看到有人解释到,因为孟超的身份,不想把他拉进来,
  • 今天好开心,和好久没见的阿米朋友一起做了人生中第一个tufting,为了弥补我没有skzoo ,打了一个落智金小狗(就是我真的没有手工这方面的天赋哈)一起吃了韩
  • 最近在意大利瓦莱伦加举行的比赛周末,Cyan Racing 不得不在排位赛前再次呼吁 WTCR 所有方采取行动,因为轮胎问题持续存在,包括 Yvan Mulle
  • 腾冲皮影戏中的西腔靠子(供表演的皮影人物及道具,当地俗称靠子)小巧精美,音乐节奏轻快,唱腔高亢嘹亮。全新动画短片「因你而在的故事」完整版将于8月12日12:00
  • 二是哄抬动力电池原材料价格,对经过十多年努力培育和正处于补贴退坡、换挡前进期的新能源汽车产业破坏性极大,影响新能源汽车这一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平稳健康发展,更影响
  • 去做个在时光中慢慢盛开的人,有傲骨有慈悲,即使见识了生活的凌历,还依然内心平静向阳。人都会有挥之不去的阴霾,也都曾拿最好的青春去换最惨痛而深刻的教训,一边踉跄前
  • 我以为这星期跟回那个法官就能看到那个美女律师了,谁曾想,那不是她接手的[单身狗][单身狗][单身狗][失望][失望][失望][泪][泪][泪][泪]我已经整整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