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2日ADOR发布官方声明
在NewJeans发布新专辑的重要时期,我们再 次因为非艺人的消息而表达立场而深感遗憾。
ADOR在多次与媒体的对话过程中已经请求 HYBE在报导上不应该扩散与艺人无关的其他 议题,以保护 NewJeans。HYBE也表示不会 对闵熙珍代表的记者会进行反驳。 然而,不到 一天就再次通过媒体开始反驳,对此我们感到 深深的失望和遗憾 。
即使在 HYBE 的反驳之后,ADOR 也没有进行任何回应 ,以免影响艺人活动并保护其价值。然而,由于持续出现的未经证实的议题使公众混淆加剧,ADOR在此对目前的争议提出正确的事实关系。
1. 关于经营权的夺取
HYBE所主张的“经营权夺取”是没有实质的空洞主张。此外,他们提供的证据并非旨在夺取经营权,而是在与HYBE持续的冲突中产生的‘想像’。我们再次明确说明,与此相关的任何计划或执行都不存在。
当监察开始且形成严重的黑色舆论时,担心闵熙珍代表安危的副代表找到HYBE的主要高层,要求他们停止单方面的舆论战。然而,HYBE高层表示现在不是担心闵熙珍代表的时候,并说‘如果被告,作为实务者的你如果遭到断尾,要怎样承担赔偿金额’、‘考虑你的家人’等劝说他与HYBE合作。他们说‘如果合作就没问题’,从而对副代表施加心理压力,使他签署了信息提供同意书。 次日,副代表的KakaoTalk内容被媒体公开,这是对个人隐私的严重侵犯和人权侵犯。
最近,闵熙珍代表的法律代理人为了提交委任书到龙山警察局确认的结果,发现编写该文件的副代表已从被告人中除名。
HYBE从未考虑对话内容的前后文脉,恶意地拼凑好像最初的目的是夺取经营权一样,并故意将其大量报道给媒体。闵熙珍代表的‘这应该是私人谈话’发言也是将完全无关的发言拼凑而成的。
2. 关于金钱补偿
首先,闵熙珍代表在记者会上明确表示,她的「激励奖金」为20亿韩元。这是对ADOR成立后两年内达到335亿韩元营业利润的奖励。
如记者会所述,提出激励奖金计算问题的不是金钱本身,而是关于激励决定的标准和该决定过程的透明度。闵熙珍代表认为HYBE在激励决定标准上不明确,且对激励计算过程缺乏清晰的解释。
扭曲这些关于激励的事实,并提及闵熙珍代表的薪资、激励奖金、股票补偿来模糊焦点,可以看作HYBE试图创建一个假设,即闵熙珍代表是基于金钱欲望行动的。
3. 关于内部告发和监察过程
他们说在4月22日上午10点朴智元代表回复了ADOR的内部告发邮件,同时HYBE 开始进行监察,包括没收副代表的笔记本电脑等。不仅如此,他们还同时发送了要求闵代表辞职和召开股东大会的公文。几小时后,就连续报导了关于对ADOR董事会发起突击监察的新闻。第二天,就像实时转播一样,连续出现了因HYBE的人身攻击性媒体活动而产生的报导。我想问HYBE,你们对闵熙珍代表的内部告发邮件做了什么回应?
我还想问究竟哪个上市公司需要将应保密的监察内容公开宣布,且对未经证实的内容进行编辑,像实时转播一样报导?更何况旗下的艺人正准备回归。
这种突击监察对正忙于准备NewJeans回归的闵熙珍代表和ADOR员工的工作进度造成了严重的障碍。特别是HYBE声称一旦收回笔记本电脑后就立即提供新的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原有资料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但这不是事实,副代表的笔记本电脑在没有时间下载原有工作资料的情况下被没收。没收过程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4. 关于HYBE承诺将其作为第一个女团出道的事情
自从「PLUS GLOBAL AUDITION」开始,HYBE就已经对外宣传NewJeans是闵熙珍女团、HYBE的第一个女团。这是NewJeans成员们的父母和当时的ADOR员工都记得的事实。然而,随着宫胁咲良和金采源的加入,LE SSERAFIM成为了hybe的第一个女团,事实证明HYBE没有履行其作为「HYBE的第一个女团」的承诺,尽管如此,HYBE仍然毫不犹豫地做出虚假声明。当时闵熙珍代表放弃了股份并请求成立ADOR,并在成立的过程中经受各种争议,将NewJeans成员们转移至ADOR并让她们出道。
尽管有关NewJeans出道过程的真相如此,HYBE却声称「由于公司分割和合同转移,NewJeans的出道时间无关HYBE的意图不得不延迟」,对已经发生的事实持续撒谎,这一点令人遗憾。
5. 关于不得宣传NewJeans出道的部分
HYBE声称担心宫胁咲良加入SOURCE MUSIC的事实和NewJeans成员的组成信息可能会同时曝光,但这不仅与事实不符,逻辑上也站不住脚。
ADOR的出道,组合是由‘新人组成的组合’这与宫胁咲良加入SOURCE MUSIC有什么关联?ADOR出道成员的信息曝光会造成什么问题?对此完全没有解释。
HYBE辩解称‘两支组合的出道时间相继而来,彼此都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宣传,因此决定设定最少一定期间的宣传时间’,但实际上没有这样的协商。当时HYBE希望市场上存在LE SSERAFIM可能是闵熙珍女团的混淆,并因此明确要求ADOR不要宣传NewJeans,事实上,朴智元代表透过电话和SNS向闵熙珍代表明确提出了这一请求。尽管可以通过朴智元代表和闵熙珍代表之间的SNS对话记录来确认这一点,HYBE仍然不断更改其说法,并持续提供无关紧要的理由。
6. 关于非奴隶合约的主张
闵熙珍代表并不否认竞业禁止条款本身的必要性。作为一家从事娱乐业务公司的代表,她很清楚在任职期间及其之后一定期间内参与竞争业务是可以被禁止的。然而,竞业禁止的目标业务和期间必须是合理的,但目前的股东间合约却不是这样。
与4月25日的官方立场不同,HYBE在4月26日发布的反驳声明中,将公开股东间合约的责任推给闵熙珍代表,并公开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反驳。
目前股东间合约的不合理之处在于闵熙珍代表必须完全不再持有股份才能从竞业禁止条款中解脱,这是任何人都会解决的不公平问题。HYBE通过反驳表示声明表示,去年12月回应了“合同上的出售相关条款存在解释差异,将消除解释上的模糊条款”,但任何法律专业人士看来这些条款并不含糊,闵熙珍代表必须在获得HYBE同意并处理完所有股份之前继续承担竞业禁止条款的义务。虽然他们表示去年12月已经发送了消除模糊条款的回应,但直到3月中旬才收到包含该内容的修改建议。
7. 关于股东间合约相关的后续报导
在HYBE反驳声明之后,透过媒体确认的多个后续报导中,关于股东间合约的猜测和扭曲层出不穷。为了纠正更多的误解,我们在此提供正确的信息。
HYBE声称关于购买选择权(put option)闵熙珍代表主张了30倍的数字,似乎暗示目前的冲突起因于金钱动机。然而,30倍是反映了未来男团制作的价值的一部分,仅是在修改不合理的股东间合约过程中的一个提议,并不是谈判的优先事项。
此外,HYBE在去年3月签订股票交易合约和股东间合约时,向闵熙珍代表额外承诺了ADOR的10%股份作为股票选择权。然而,根据法律顾问的结果,股票选择权在商法上无法授权主要股东闵熙珍代表。这种股票选择权不是闵熙珍代表要求的,而是HYBE提出的。闵熙珍代表无法消除认为HYBE有欺骗行为的判断,这是一种‘信任’的问题。
HYBE提出解除竞业禁止义务的建议,但也声称闵熙珍代表拒绝了这一提议,这同样不属实。HYBE提议她必须强制性工作8年,并在离职后1年内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而购买选择权将按照这些期间分阶段行使。然而,在股东间合约谈判过程中爆发了关于I-LAND的争议一直持续到现在。对于HYBE的提议,闵熙珍代表尚未表达相关立场,她并未明确表达拒绝的意向。
8. 关于巫师仅是朋友的事实
NewJeans的成功和ADOR在短时间内取得惊人的业绩是基于合理的经营决策,这些主张看起来像是HYBE在设置框架,以贬低和否定ADOR的成功。
ADOR的销售额和营业利润来源于避免不必要的支出和有效管理预算,同时努力提升品牌形象,因此提高了其价值。如果他们的主张是可能的,为什么闵熙珍代表和ADOR的员工们会不分昼夜地辛苦工作呢?
HYBE作为应该引领K-POP的公司,不仅尝试将与论点无关的、毫无价值的个人诽谤性框架施加在别人身上,并且在闵熙珍代表的记者会前夕发布这种言论,这是令人遗憾的。
9. 关于HYBE不珍惜NewJeans的事实
就在4月22日,HYBE在监察结果尚未出来的情况下突然进行监察,并向媒体公布此事。他们在没有具体证据的情况下声称“经营权夺取”等不可能的事情,并且在NewJeans即将回归之前,没有试图内部听取ADOR的立场就爆发了这些问题。
HYBE声称他们提议“不要提及艺人”,如果他们认为将内部可以安静解决的问题公开化,并攻击闵熙珍代表和ADOR不会影响NewJeans的品牌价值,那这显然是一种完全不理解厂牌管理的谬论。
闵熙珍代表在去年4月16日指出:“HYBE在多厂牌体系的准备、理解和态度上都显得不足”,并进行了内部告发,指出了多个问题。虽然她是基于方时赫议长提议的“即使面对行业的不合理和不公正,也应该难言之隐地提出异议与意见”的指导精神说出的直言,但最终却回到了以“背叛”为由的极端情况。
ADOR将继续尽力支持NewJeans的活动。如果HYBE真的想保护智慧财产权,并真正考虑到股东的利益,那么他们应该停止不具说服力的负面宣传,并以合理的的方式支持ADOR全心投入创作。
在NewJeans发布新专辑的重要时期,我们再 次因为非艺人的消息而表达立场而深感遗憾。
ADOR在多次与媒体的对话过程中已经请求 HYBE在报导上不应该扩散与艺人无关的其他 议题,以保护 NewJeans。HYBE也表示不会 对闵熙珍代表的记者会进行反驳。 然而,不到 一天就再次通过媒体开始反驳,对此我们感到 深深的失望和遗憾 。
即使在 HYBE 的反驳之后,ADOR 也没有进行任何回应 ,以免影响艺人活动并保护其价值。然而,由于持续出现的未经证实的议题使公众混淆加剧,ADOR在此对目前的争议提出正确的事实关系。
1. 关于经营权的夺取
HYBE所主张的“经营权夺取”是没有实质的空洞主张。此外,他们提供的证据并非旨在夺取经营权,而是在与HYBE持续的冲突中产生的‘想像’。我们再次明确说明,与此相关的任何计划或执行都不存在。
当监察开始且形成严重的黑色舆论时,担心闵熙珍代表安危的副代表找到HYBE的主要高层,要求他们停止单方面的舆论战。然而,HYBE高层表示现在不是担心闵熙珍代表的时候,并说‘如果被告,作为实务者的你如果遭到断尾,要怎样承担赔偿金额’、‘考虑你的家人’等劝说他与HYBE合作。他们说‘如果合作就没问题’,从而对副代表施加心理压力,使他签署了信息提供同意书。 次日,副代表的KakaoTalk内容被媒体公开,这是对个人隐私的严重侵犯和人权侵犯。
最近,闵熙珍代表的法律代理人为了提交委任书到龙山警察局确认的结果,发现编写该文件的副代表已从被告人中除名。
HYBE从未考虑对话内容的前后文脉,恶意地拼凑好像最初的目的是夺取经营权一样,并故意将其大量报道给媒体。闵熙珍代表的‘这应该是私人谈话’发言也是将完全无关的发言拼凑而成的。
2. 关于金钱补偿
首先,闵熙珍代表在记者会上明确表示,她的「激励奖金」为20亿韩元。这是对ADOR成立后两年内达到335亿韩元营业利润的奖励。
如记者会所述,提出激励奖金计算问题的不是金钱本身,而是关于激励决定的标准和该决定过程的透明度。闵熙珍代表认为HYBE在激励决定标准上不明确,且对激励计算过程缺乏清晰的解释。
扭曲这些关于激励的事实,并提及闵熙珍代表的薪资、激励奖金、股票补偿来模糊焦点,可以看作HYBE试图创建一个假设,即闵熙珍代表是基于金钱欲望行动的。
3. 关于内部告发和监察过程
他们说在4月22日上午10点朴智元代表回复了ADOR的内部告发邮件,同时HYBE 开始进行监察,包括没收副代表的笔记本电脑等。不仅如此,他们还同时发送了要求闵代表辞职和召开股东大会的公文。几小时后,就连续报导了关于对ADOR董事会发起突击监察的新闻。第二天,就像实时转播一样,连续出现了因HYBE的人身攻击性媒体活动而产生的报导。我想问HYBE,你们对闵熙珍代表的内部告发邮件做了什么回应?
我还想问究竟哪个上市公司需要将应保密的监察内容公开宣布,且对未经证实的内容进行编辑,像实时转播一样报导?更何况旗下的艺人正准备回归。
这种突击监察对正忙于准备NewJeans回归的闵熙珍代表和ADOR员工的工作进度造成了严重的障碍。特别是HYBE声称一旦收回笔记本电脑后就立即提供新的笔记本电脑,并下载原有资料以确保工作不受影响,但这不是事实,副代表的笔记本电脑在没有时间下载原有工作资料的情况下被没收。没收过程也是非常不合理的。
4. 关于HYBE承诺将其作为第一个女团出道的事情
自从「PLUS GLOBAL AUDITION」开始,HYBE就已经对外宣传NewJeans是闵熙珍女团、HYBE的第一个女团。这是NewJeans成员们的父母和当时的ADOR员工都记得的事实。然而,随着宫胁咲良和金采源的加入,LE SSERAFIM成为了hybe的第一个女团,事实证明HYBE没有履行其作为「HYBE的第一个女团」的承诺,尽管如此,HYBE仍然毫不犹豫地做出虚假声明。当时闵熙珍代表放弃了股份并请求成立ADOR,并在成立的过程中经受各种争议,将NewJeans成员们转移至ADOR并让她们出道。
尽管有关NewJeans出道过程的真相如此,HYBE却声称「由于公司分割和合同转移,NewJeans的出道时间无关HYBE的意图不得不延迟」,对已经发生的事实持续撒谎,这一点令人遗憾。
5. 关于不得宣传NewJeans出道的部分
HYBE声称担心宫胁咲良加入SOURCE MUSIC的事实和NewJeans成员的组成信息可能会同时曝光,但这不仅与事实不符,逻辑上也站不住脚。
ADOR的出道,组合是由‘新人组成的组合’这与宫胁咲良加入SOURCE MUSIC有什么关联?ADOR出道成员的信息曝光会造成什么问题?对此完全没有解释。
HYBE辩解称‘两支组合的出道时间相继而来,彼此都没有足够的时间进行充分宣传,因此决定设定最少一定期间的宣传时间’,但实际上没有这样的协商。当时HYBE希望市场上存在LE SSERAFIM可能是闵熙珍女团的混淆,并因此明确要求ADOR不要宣传NewJeans,事实上,朴智元代表透过电话和SNS向闵熙珍代表明确提出了这一请求。尽管可以通过朴智元代表和闵熙珍代表之间的SNS对话记录来确认这一点,HYBE仍然不断更改其说法,并持续提供无关紧要的理由。
6. 关于非奴隶合约的主张
闵熙珍代表并不否认竞业禁止条款本身的必要性。作为一家从事娱乐业务公司的代表,她很清楚在任职期间及其之后一定期间内参与竞争业务是可以被禁止的。然而,竞业禁止的目标业务和期间必须是合理的,但目前的股东间合约却不是这样。
与4月25日的官方立场不同,HYBE在4月26日发布的反驳声明中,将公开股东间合约的责任推给闵熙珍代表,并公开内容的一部分进行反驳。
目前股东间合约的不合理之处在于闵熙珍代表必须完全不再持有股份才能从竞业禁止条款中解脱,这是任何人都会解决的不公平问题。HYBE通过反驳表示声明表示,去年12月回应了“合同上的出售相关条款存在解释差异,将消除解释上的模糊条款”,但任何法律专业人士看来这些条款并不含糊,闵熙珍代表必须在获得HYBE同意并处理完所有股份之前继续承担竞业禁止条款的义务。虽然他们表示去年12月已经发送了消除模糊条款的回应,但直到3月中旬才收到包含该内容的修改建议。
7. 关于股东间合约相关的后续报导
在HYBE反驳声明之后,透过媒体确认的多个后续报导中,关于股东间合约的猜测和扭曲层出不穷。为了纠正更多的误解,我们在此提供正确的信息。
HYBE声称关于购买选择权(put option)闵熙珍代表主张了30倍的数字,似乎暗示目前的冲突起因于金钱动机。然而,30倍是反映了未来男团制作的价值的一部分,仅是在修改不合理的股东间合约过程中的一个提议,并不是谈判的优先事项。
此外,HYBE在去年3月签订股票交易合约和股东间合约时,向闵熙珍代表额外承诺了ADOR的10%股份作为股票选择权。然而,根据法律顾问的结果,股票选择权在商法上无法授权主要股东闵熙珍代表。这种股票选择权不是闵熙珍代表要求的,而是HYBE提出的。闵熙珍代表无法消除认为HYBE有欺骗行为的判断,这是一种‘信任’的问题。
HYBE提出解除竞业禁止义务的建议,但也声称闵熙珍代表拒绝了这一提议,这同样不属实。HYBE提议她必须强制性工作8年,并在离职后1年内承担竞业禁止的义务,而购买选择权将按照这些期间分阶段行使。然而,在股东间合约谈判过程中爆发了关于I-LAND的争议一直持续到现在。对于HYBE的提议,闵熙珍代表尚未表达相关立场,她并未明确表达拒绝的意向。
8. 关于巫师仅是朋友的事实
NewJeans的成功和ADOR在短时间内取得惊人的业绩是基于合理的经营决策,这些主张看起来像是HYBE在设置框架,以贬低和否定ADOR的成功。
ADOR的销售额和营业利润来源于避免不必要的支出和有效管理预算,同时努力提升品牌形象,因此提高了其价值。如果他们的主张是可能的,为什么闵熙珍代表和ADOR的员工们会不分昼夜地辛苦工作呢?
HYBE作为应该引领K-POP的公司,不仅尝试将与论点无关的、毫无价值的个人诽谤性框架施加在别人身上,并且在闵熙珍代表的记者会前夕发布这种言论,这是令人遗憾的。
9. 关于HYBE不珍惜NewJeans的事实
就在4月22日,HYBE在监察结果尚未出来的情况下突然进行监察,并向媒体公布此事。他们在没有具体证据的情况下声称“经营权夺取”等不可能的事情,并且在NewJeans即将回归之前,没有试图内部听取ADOR的立场就爆发了这些问题。
HYBE声称他们提议“不要提及艺人”,如果他们认为将内部可以安静解决的问题公开化,并攻击闵熙珍代表和ADOR不会影响NewJeans的品牌价值,那这显然是一种完全不理解厂牌管理的谬论。
闵熙珍代表在去年4月16日指出:“HYBE在多厂牌体系的准备、理解和态度上都显得不足”,并进行了内部告发,指出了多个问题。虽然她是基于方时赫议长提议的“即使面对行业的不合理和不公正,也应该难言之隐地提出异议与意见”的指导精神说出的直言,但最终却回到了以“背叛”为由的极端情况。
ADOR将继续尽力支持NewJeans的活动。如果HYBE真的想保护智慧财产权,并真正考虑到股东的利益,那么他们应该停止不具说服力的负面宣传,并以合理的的方式支持ADOR全心投入创作。
花了8k+做的双眼皮
花费了8000多元做的双眼皮
纠结了有两年吧,最终还是决定做了,反正开学的时间还没到,这么好的恢复期不能浪费掉。在做之前,我做了很多功课,也看了很多记录贴,现在自己也想记录一下我的恢复过程。
我的原本是祖传的单眼皮,说实话我真的非常羡慕那些天生大眼睛的姐妹们。我的眼睛使劲瞪一瞪好像稍微能有那么一点点双眼皮的痕迹。
我选择在一家医院做的,其实选择医院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选择一个好的医生。在之前,我在网上查了很多家医院和他们的医生,然后还去了两家医院做了面诊,最终选择了一家口碑好、看起来比较专业的医院。
大家一定要找正规的医院或者三甲医院,不要随便找个美容院就做,也不要找年纪太大的医生,年纪大的体力可能跟不上,审美也不太好(这是我的顾问姐姐说的,我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当然也不能太年轻,30-40岁的医生比较好。
先打麻药,我觉得全程最疼的就是打麻药的时候,痛感类似于抽血,不过由于是在眼睛上,我感觉比抽血疼一点,而且我还很害怕。每只眼睛在眼皮上戳了三针,眼角戳了一针,眼角那一针格外疼……总共戳了八针,之后就没有什么痛感了,不过我能感觉到医生在我眼皮上的一顿操作。
比如划开我的眼皮,剪下多余的眼皮,撑开眼皮去掉多余的脂肪,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操作的,但是我仿佛闻到了脂肪烧焦的味道……去脂肪的时候又补了两针麻药,医生说怕我撑开眼皮的时候疼痛。后缝合的时候我还能感受到一点拉扯感,但是全程没有疼痛,一点都不疼,大概进行了一个小时。
做完之后我也没有经常出门,就一直呆在家里,去换药的时候医生都说恢复得还不错,没有特别的重症,但是我觉得还是有点重。后来我也一直按照医嘱好好护理,现在已经恢复得还不错,开学回到学校之后人家都认出来我了,感觉有了双眼皮似乎真的是变化很大,之前看起来那么没精神,现在感觉不仅比之前好看了,而且还比之前有精神,真是太喜欢了。
#割双眼皮##双眼皮手术##埋线#
花费了8000多元做的双眼皮
纠结了有两年吧,最终还是决定做了,反正开学的时间还没到,这么好的恢复期不能浪费掉。在做之前,我做了很多功课,也看了很多记录贴,现在自己也想记录一下我的恢复过程。
我的原本是祖传的单眼皮,说实话我真的非常羡慕那些天生大眼睛的姐妹们。我的眼睛使劲瞪一瞪好像稍微能有那么一点点双眼皮的痕迹。
我选择在一家医院做的,其实选择医院并不是最重要的,关键是选择一个好的医生。在之前,我在网上查了很多家医院和他们的医生,然后还去了两家医院做了面诊,最终选择了一家口碑好、看起来比较专业的医院。
大家一定要找正规的医院或者三甲医院,不要随便找个美容院就做,也不要找年纪太大的医生,年纪大的体力可能跟不上,审美也不太好(这是我的顾问姐姐说的,我觉得她说得有道理),当然也不能太年轻,30-40岁的医生比较好。
先打麻药,我觉得全程最疼的就是打麻药的时候,痛感类似于抽血,不过由于是在眼睛上,我感觉比抽血疼一点,而且我还很害怕。每只眼睛在眼皮上戳了三针,眼角戳了一针,眼角那一针格外疼……总共戳了八针,之后就没有什么痛感了,不过我能感觉到医生在我眼皮上的一顿操作。
比如划开我的眼皮,剪下多余的眼皮,撑开眼皮去掉多余的脂肪,我也不知道他们怎么操作的,但是我仿佛闻到了脂肪烧焦的味道……去脂肪的时候又补了两针麻药,医生说怕我撑开眼皮的时候疼痛。后缝合的时候我还能感受到一点拉扯感,但是全程没有疼痛,一点都不疼,大概进行了一个小时。
做完之后我也没有经常出门,就一直呆在家里,去换药的时候医生都说恢复得还不错,没有特别的重症,但是我觉得还是有点重。后来我也一直按照医嘱好好护理,现在已经恢复得还不错,开学回到学校之后人家都认出来我了,感觉有了双眼皮似乎真的是变化很大,之前看起来那么没精神,现在感觉不仅比之前好看了,而且还比之前有精神,真是太喜欢了。
#割双眼皮##双眼皮手术##埋线#
#唐嫣汪小姐##唐嫣明媚天花板##唐嫣汪小姐开年第一爆##唐嫣的新码头 我值得拥有#
★《繁花》文史顾问李舒
我给唐嫣的汪小姐专门设计了排骨年糕这道菜 ,她虽然风风火火可也糯叽叽,她的内里是勇敢的有韧劲的,这就是汪小姐这个角色里外的反差。
★《繁花》配音导演叶清
汪小姐,都是剧组精心设计的。王家卫导演非常善用演员本身特质,为此不惜改写剧本,只为这份特质能够融入角色。唐嫣她本人就是真诚加努力的。
★《繁花》摄影师鲍德熹
关于唐嫣的笔墨,王导用了很多的时间,去表达汪小姐的个人成长过程。唐嫣这个自我成长,认识自己成为真正的自己。所有的情感全部感性的一面,这是王导最大的本色。唐嫣戴着眼镜是非常可爱的,不戴着眼镜她是很smart,王导特别喜欢她戴眼镜的那些片段,所以每个人物的特性,是慢慢不断地发展出来的人物形象。
★《繁花》发型师郑健豪
导演特别在汪小姐这个造型上,他已经有他的想法。和唐嫣交流后,她反而像早期我认识《新扎师兄》時候张曼玉的可爱感觉,我将这种可爱加进去,融合在一起放在汪小姐身上。
★《繁花》女主唐嫣
上海女人 有质地硬质而且很有韧劲,很自立很独立。有时候人坚持的真是那么点东西吗?是一口气,一个人的骨气、志气,我妈妈也和我说:“靠人家不如靠自己”。我又为什么要妥协?
★《繁花》导演王家卫
上海女人的底气主要来自她们是全国经济独立的半边天。
★《繁花》作者金宇澄
上海女性最大的特性是独立和自尊,王导自然要不遗余力地拍出来。
★《繁花》编剧秦雯
很多神来之笔是在现场观察、感受出来的。比如汪小姐的框架眼镜造型,是导演发现眼镜对汪小姐人物塑造的重要性。从此,眼镜就像一个开关,帮助唐嫣从“27号汪小姐”切换到“虹口小汪”。
★《繁花》投资方
繁花,得到了绝大部分观众好评。像唐嫣,大家都觉得演得特别棒。
★《繁花》设计总监赵昊阳
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一场戏是第26集汪小姐先去的一个制衣厂……空旷的厂房五天生产线…… 还有汪小姐和范总“江湖再见”告别那段戏也很感人。汪小姐去深圳、宝总和爷叔决裂,整个一集,我觉得是可以作为独立的一部电影的小故事,放到电影院里特别合适。
★《繁花》范总扮演者董勇
汪小姐被观众喜欢,离不开唐嫣本人的努力。和唐嫣戏搭得越多,总有一种感觉,如果一个镜头只拍3遍,我不会太害怕唐嫣,如果给唐嫣再多几遍机会,那就要小心了,她的爆发力会让你想象不到了。
★《繁花》金花扮演者吴越
拍摄的时候唐嫣把信任全都交给了导演,她没有任何怨言的做到全力以赴。我很喜欢,她也很打动我。那个时候我就对唐嫣说:唐嫣你瞧着吧,汪小姐这个角色绝对出彩!
★《繁花》魏总扮演者郑恺
通过繁花第二次合作,我重新认识了唐嫣。她真的很下功夫,拍到后来,我就已经觉得她长在了人物上。车祸那一场戏,我甚至都看哭了。还有就是在码头她戴着一副眼镜,雨水打在她脸上那个噼里啪啦的感觉,那个画面在我脑子里印象非常深刻。
★《繁花》金老板扮演者戴军
汪小姐反差非常大的角色,其实唐嫣很会演戏,只要她遇到一个好的角色,汪小姐这个角色可以拿出去说一辈子。我跟她有一场扇巴掌后的哭戏,拍到另一天早上所有人都拍虚脱了。
★《繁花》陶陶扮演者陈龙
汪小姐救宝总那场戏,哭的不得了。
★《繁花》文史顾问李舒
我给唐嫣的汪小姐专门设计了排骨年糕这道菜 ,她虽然风风火火可也糯叽叽,她的内里是勇敢的有韧劲的,这就是汪小姐这个角色里外的反差。
★《繁花》配音导演叶清
汪小姐,都是剧组精心设计的。王家卫导演非常善用演员本身特质,为此不惜改写剧本,只为这份特质能够融入角色。唐嫣她本人就是真诚加努力的。
★《繁花》摄影师鲍德熹
关于唐嫣的笔墨,王导用了很多的时间,去表达汪小姐的个人成长过程。唐嫣这个自我成长,认识自己成为真正的自己。所有的情感全部感性的一面,这是王导最大的本色。唐嫣戴着眼镜是非常可爱的,不戴着眼镜她是很smart,王导特别喜欢她戴眼镜的那些片段,所以每个人物的特性,是慢慢不断地发展出来的人物形象。
★《繁花》发型师郑健豪
导演特别在汪小姐这个造型上,他已经有他的想法。和唐嫣交流后,她反而像早期我认识《新扎师兄》時候张曼玉的可爱感觉,我将这种可爱加进去,融合在一起放在汪小姐身上。
★《繁花》女主唐嫣
上海女人 有质地硬质而且很有韧劲,很自立很独立。有时候人坚持的真是那么点东西吗?是一口气,一个人的骨气、志气,我妈妈也和我说:“靠人家不如靠自己”。我又为什么要妥协?
★《繁花》导演王家卫
上海女人的底气主要来自她们是全国经济独立的半边天。
★《繁花》作者金宇澄
上海女性最大的特性是独立和自尊,王导自然要不遗余力地拍出来。
★《繁花》编剧秦雯
很多神来之笔是在现场观察、感受出来的。比如汪小姐的框架眼镜造型,是导演发现眼镜对汪小姐人物塑造的重要性。从此,眼镜就像一个开关,帮助唐嫣从“27号汪小姐”切换到“虹口小汪”。
★《繁花》投资方
繁花,得到了绝大部分观众好评。像唐嫣,大家都觉得演得特别棒。
★《繁花》设计总监赵昊阳
我自己非常喜欢的一场戏是第26集汪小姐先去的一个制衣厂……空旷的厂房五天生产线…… 还有汪小姐和范总“江湖再见”告别那段戏也很感人。汪小姐去深圳、宝总和爷叔决裂,整个一集,我觉得是可以作为独立的一部电影的小故事,放到电影院里特别合适。
★《繁花》范总扮演者董勇
汪小姐被观众喜欢,离不开唐嫣本人的努力。和唐嫣戏搭得越多,总有一种感觉,如果一个镜头只拍3遍,我不会太害怕唐嫣,如果给唐嫣再多几遍机会,那就要小心了,她的爆发力会让你想象不到了。
★《繁花》金花扮演者吴越
拍摄的时候唐嫣把信任全都交给了导演,她没有任何怨言的做到全力以赴。我很喜欢,她也很打动我。那个时候我就对唐嫣说:唐嫣你瞧着吧,汪小姐这个角色绝对出彩!
★《繁花》魏总扮演者郑恺
通过繁花第二次合作,我重新认识了唐嫣。她真的很下功夫,拍到后来,我就已经觉得她长在了人物上。车祸那一场戏,我甚至都看哭了。还有就是在码头她戴着一副眼镜,雨水打在她脸上那个噼里啪啦的感觉,那个画面在我脑子里印象非常深刻。
★《繁花》金老板扮演者戴军
汪小姐反差非常大的角色,其实唐嫣很会演戏,只要她遇到一个好的角色,汪小姐这个角色可以拿出去说一辈子。我跟她有一场扇巴掌后的哭戏,拍到另一天早上所有人都拍虚脱了。
★《繁花》陶陶扮演者陈龙
汪小姐救宝总那场戏,哭的不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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