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奥纳多·达·芬奇(Leonardo da Vinci,1452年4月23日-1519年5月2日),意大利文艺复兴时期画家、自然科学家、工程师,与米开朗基罗、拉斐尔并称“文艺复兴后三杰”。 达·芬奇思想深邃,学识渊博,是人类历史上少见的全才,被现代学者称为“文艺复兴时期最完美的代表,论博学和全才。我国东汉时期著名的数学家、发明家、地理学家、文学家、思想家张衡(78-139)与达芬奇不相伯仲,譬如张衡发明了地动仪、浑天仪、指南车、独飞木雕等。此外还有天文学著作《灵宪》和数学著作《算罔论》。还著有《二京赋》《思玄赋》《归田赋》,俱为汉赋精品,张衡也因此被视为“汉赋四大家”之一。 达芬奇最大的成就在绘画领域,其绘画把科学知识和艺术想象有机地结合起来,使当时绘画的表现水平发展到一个新阶段。绘画理论方面,他把解剖、透视、明暗和构图等零碎的知识,整理成为系统的理论,对欧洲绘画的发展影响很大;在地质学、物理学、生物学和生理学等方面,他提出了不少创造性见解;在军事、水利、土木、机械工程等方面,都有重要的设想和发现。其代表作有《岩间圣母》《最后的晚餐》《蒙娜丽莎》《圣母子与圣安娜》《自画像》等。 照片里的佛罗伦萨达芬奇博物馆一共三层,基本上都是根据达芬奇的手稿复原出来的机械设备。达芬奇研究了几何学和代数学等方面的问题。他提出了许多新的概念和方法,为后来的数学家提供了重要的启示。达芬奇对力学、光学和流体动力学等方面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的研究,他的研究成果对现代物理学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达芬奇对解剖学和生理学的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他通过对人体结构的研究,揭示了人体内部的奥秘。他还对动物学和植物学进行了研究,留下了大量的笔记和绘图。达芬奇认为科学与艺术是相互联系的。
七旬婆婆被“天下第一痛”折磨长达7年
医生实施微创手术轻松解决
(通讯员 李宁)来自黄冈的刘婆婆7年前开始出现左侧面部疼痛,在多家医院就诊,医生都表示手术风险高、年龄大不能手术。刘婆婆慕名来到泰康同济(武汉)医院寻求诊治,神经外科赵斌杰主任根据患者情况实施微创手术,极大缓解了刘婆婆的痛楚。
75岁的刘婆婆被面部疼痛折磨多年,病情发作时如刀割一样难以忍受,随后逐渐发展到连吃饭、喝水、洗脸这些日常的行为都会诱发疼痛,由于害怕疼痛发作,刘婆婆甚至不敢洗脸、刷牙,进食量明显减少,人也逐渐消瘦。
患者刚开始服用药物治疗,疼痛能够缓解,但随着时间推移,吃药的效果大打折扣,这让她每天都生活在病痛的折磨之下,苦不堪言。刘婆婆辗转多家医院就诊,医生却都以手术风险高、年龄大推拒。
4月29日,患者家属在听说泰康同济(武汉)医院神经外科微创手术治疗三叉神经痛疗效很好,就立刻带刘婆婆来到医院就诊。赵斌杰主任接诊病人后,结合患者的年龄、病情、身体状况,制定了全面细致的手术计划,决定为刘婆婆实施微创三叉神经痛显微血管减压术。
5月1日,在医院麻醉科和手术室的密切配合下,手术进行得十分顺利。术后,刘婆婆清醒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医生,我的脸部完全不痛了,这疗效也太明显了。”患者术后恢复良好,一扫曾经的愁容,能够正常进食、洗脸、刷牙,疼痛再也没有出现,并于5月8日顺利出院。
赵斌杰主任介绍三叉神经痛多发于中老年人,疼痛性质剧烈,被称为“天下第一痛”。临床上容易跟牙痛混淆,牙痛是口腔牙齿的炎症导致,牙痛是持续性的钝性疼痛,没有间歇期,抗炎治疗可以缓解。有别于牙痛患者的是,三叉神经痛是一侧面部发作性疼痛,疼痛性质剧烈,发作时长从十几秒到数十秒不等,突发突止,发作间歇期没有疼痛,而且患者面部有疼痛触发点,触碰可以诱发疼痛发作。
三叉神经痛的疗法主要有:
1,药物治疗
刚起病时服用卡马西平、奥卡西平可以止痛,但随着病程延长,药物疗效变差,或出现明显的药物副作用如嗜睡、皮肤过敏等导致难以坚持服药。
2、经皮三叉神经节射频热凝治疗
这是一种安全、简单、患者易于接受的治疗方法,疗效可达90%。其理论依据是可选择性破坏三叉神经内的痛觉纤维,而保留触觉纤维。术后面部疼痛缓解,但由于痛觉纤维被毁损,会出现面部明显麻木感。而且由于周围神经可再生修复,疗效难以持久,常常在1-2年后复发。
3、三叉神经微血管减压术
微血管减压术(MVD)是原发性三叉神经痛首选的治疗方法。手术适应症包括:经影像学检查确认三叉神经为血管压迫者;其它疗法治疗效果差愿意接受手术者;压迫三叉神经产生疼痛的血管称之为“责任血管”。手术通过在耳后做5厘米左右的小切口,打开1元钱硬币大小的骨窗,在显微镜下仔细解剖分离三叉神经和周围血管的粘连,植入小片的垫棉,解除血管对三叉神经的压迫,可以达到彻底根除三叉神经痛的效果,并且保留面部正常感觉,疗效达90%以上,手术具有微创、住院时间短、术后疼痛即刻消失的优点。
赵斌杰主任提醒广大三叉神经痛患者,日常应注意保持作息规律,适当注意清淡饮食,症状加重或者药物疗效变差时,应及时到有技术条件的神经外科就诊治疗。
医生实施微创手术轻松解决
(通讯员 李宁)来自黄冈的刘婆婆7年前开始出现左侧面部疼痛,在多家医院就诊,医生都表示手术风险高、年龄大不能手术。刘婆婆慕名来到泰康同济(武汉)医院寻求诊治,神经外科赵斌杰主任根据患者情况实施微创手术,极大缓解了刘婆婆的痛楚。
75岁的刘婆婆被面部疼痛折磨多年,病情发作时如刀割一样难以忍受,随后逐渐发展到连吃饭、喝水、洗脸这些日常的行为都会诱发疼痛,由于害怕疼痛发作,刘婆婆甚至不敢洗脸、刷牙,进食量明显减少,人也逐渐消瘦。
患者刚开始服用药物治疗,疼痛能够缓解,但随着时间推移,吃药的效果大打折扣,这让她每天都生活在病痛的折磨之下,苦不堪言。刘婆婆辗转多家医院就诊,医生却都以手术风险高、年龄大推拒。
4月29日,患者家属在听说泰康同济(武汉)医院神经外科微创手术治疗三叉神经痛疗效很好,就立刻带刘婆婆来到医院就诊。赵斌杰主任接诊病人后,结合患者的年龄、病情、身体状况,制定了全面细致的手术计划,决定为刘婆婆实施微创三叉神经痛显微血管减压术。
5月1日,在医院麻醉科和手术室的密切配合下,手术进行得十分顺利。术后,刘婆婆清醒后说的第一句话就是:“医生,我的脸部完全不痛了,这疗效也太明显了。”患者术后恢复良好,一扫曾经的愁容,能够正常进食、洗脸、刷牙,疼痛再也没有出现,并于5月8日顺利出院。
赵斌杰主任介绍三叉神经痛多发于中老年人,疼痛性质剧烈,被称为“天下第一痛”。临床上容易跟牙痛混淆,牙痛是口腔牙齿的炎症导致,牙痛是持续性的钝性疼痛,没有间歇期,抗炎治疗可以缓解。有别于牙痛患者的是,三叉神经痛是一侧面部发作性疼痛,疼痛性质剧烈,发作时长从十几秒到数十秒不等,突发突止,发作间歇期没有疼痛,而且患者面部有疼痛触发点,触碰可以诱发疼痛发作。
三叉神经痛的疗法主要有:
1,药物治疗
刚起病时服用卡马西平、奥卡西平可以止痛,但随着病程延长,药物疗效变差,或出现明显的药物副作用如嗜睡、皮肤过敏等导致难以坚持服药。
2、经皮三叉神经节射频热凝治疗
这是一种安全、简单、患者易于接受的治疗方法,疗效可达90%。其理论依据是可选择性破坏三叉神经内的痛觉纤维,而保留触觉纤维。术后面部疼痛缓解,但由于痛觉纤维被毁损,会出现面部明显麻木感。而且由于周围神经可再生修复,疗效难以持久,常常在1-2年后复发。
3、三叉神经微血管减压术
微血管减压术(MVD)是原发性三叉神经痛首选的治疗方法。手术适应症包括:经影像学检查确认三叉神经为血管压迫者;其它疗法治疗效果差愿意接受手术者;压迫三叉神经产生疼痛的血管称之为“责任血管”。手术通过在耳后做5厘米左右的小切口,打开1元钱硬币大小的骨窗,在显微镜下仔细解剖分离三叉神经和周围血管的粘连,植入小片的垫棉,解除血管对三叉神经的压迫,可以达到彻底根除三叉神经痛的效果,并且保留面部正常感觉,疗效达90%以上,手术具有微创、住院时间短、术后疼痛即刻消失的优点。
赵斌杰主任提醒广大三叉神经痛患者,日常应注意保持作息规律,适当注意清淡饮食,症状加重或者药物疗效变差时,应及时到有技术条件的神经外科就诊治疗。
#医疗损害##误诊漏诊误治#
父亲之死,是否存在医疗损害责任?! 2
因为案涉交通事故,2022年9月30日,潮州市潮安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我父亲进行了尸检,尸检结果确认了我父亲死亡原因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
*后续交通事故划分责任,我父亲跟肇事车辆同责,理由:事发为机动车道,车辆超速追尾我骑单车的父亲。
一开始父亲在医院去世了,我们家属没有想到这个事情会存在医疗损害,直到后来拿到了父亲住院的全本病历后,才发现医院方在对我父亲救治的过错中明显存在“误诊漏诊误治”等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
这一开始也是我个人的看法,家里人也不同意我去惹是生非。但是身为人子,需要父亲的死有疑问而不去弄清楚,接下来的人生怎么过得安稳,难道要抱憾一生吗?
对此我咨询了律师,希望通过司法鉴定的途径,弄清楚我父亲的死亡,医院是否存在医疗损害的责任。随后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开庭前,相关证据:病历,尸检报告书,检查影像照片等材料,提交法院质证。
由于对方医院不同意协商选择鉴定机构,那只能由法院直接指定鉴定机构。
法院指定了第一家机构,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随后这家鉴定机构以:被鉴定人未尸检,死亡原因不明为由,不受理鉴定。
我跟律师马上向法院表示,质证的鉴定材料中就包含了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报告书,死因也得到了鉴定。
法院指定了第二家机构,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随后这家鉴定机构以:被鉴定人未尸检解剖,死亡原因不明为由,不受理鉴定。
我跟律师马上向法院表示,质证的鉴定材料中就包含了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报告书,死因也得到公安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家属方对医院做出的死亡诊断,及公安司法鉴定部门做出的死亡原因无异议。
法院指定了第三家机构,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随后这家鉴定机构以:本次鉴定超出本所能力范围,不受理鉴定。
针对第三家鉴定机构的回函,我们原告方表示接受,并继续向法院申请委托有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继续鉴定。
但是事不过三,一审法院拒绝我们的鉴定申请,随后进行开庭。结果不出所料,原告方败诉,由于鉴定委托不成,原告方承担举证不利影响。
父亲之死,是否存在医疗损害责任?! 2
因为案涉交通事故,2022年9月30日,潮州市潮安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对我父亲进行了尸检,尸检结果确认了我父亲死亡原因为:创伤性失血性休克。
*后续交通事故划分责任,我父亲跟肇事车辆同责,理由:事发为机动车道,车辆超速追尾我骑单车的父亲。
一开始父亲在医院去世了,我们家属没有想到这个事情会存在医疗损害,直到后来拿到了父亲住院的全本病历后,才发现医院方在对我父亲救治的过错中明显存在“误诊漏诊误治”等违反诊疗规范的行为。
这一开始也是我个人的看法,家里人也不同意我去惹是生非。但是身为人子,需要父亲的死有疑问而不去弄清楚,接下来的人生怎么过得安稳,难道要抱憾一生吗?
对此我咨询了律师,希望通过司法鉴定的途径,弄清楚我父亲的死亡,医院是否存在医疗损害的责任。随后向潮州市湘桥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
在开庭前,相关证据:病历,尸检报告书,检查影像照片等材料,提交法院质证。
由于对方医院不同意协商选择鉴定机构,那只能由法院直接指定鉴定机构。
法院指定了第一家机构,汕头大学司法鉴定中心,随后这家鉴定机构以:被鉴定人未尸检,死亡原因不明为由,不受理鉴定。
我跟律师马上向法院表示,质证的鉴定材料中就包含了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报告书,死因也得到了鉴定。
法院指定了第二家机构,广东南天司法鉴定所,随后这家鉴定机构以:被鉴定人未尸检解剖,死亡原因不明为由,不受理鉴定。
我跟律师马上向法院表示,质证的鉴定材料中就包含了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出具的尸检报告书,死因也得到公安司法鉴定部门的鉴定,家属方对医院做出的死亡诊断,及公安司法鉴定部门做出的死亡原因无异议。
法院指定了第三家机构,广东康怡司法鉴定中心,随后这家鉴定机构以:本次鉴定超出本所能力范围,不受理鉴定。
针对第三家鉴定机构的回函,我们原告方表示接受,并继续向法院申请委托有鉴定能力的鉴定机构继续鉴定。
但是事不过三,一审法院拒绝我们的鉴定申请,随后进行开庭。结果不出所料,原告方败诉,由于鉴定委托不成,原告方承担举证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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