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记
母亲节今天是 给我妈订了花我五点多订的送达都九点了 难想今天花店有多忙 对了贺卡还给丢了 那人又回来送的 我妈还说人家不容易别忘记给他点好评 我妈情绪真可稳定[good]
下午和对象去了商场 本来他想带我去万卡丁车 我去看了一眼还是没敢 主要不想带那个头盔 我感觉脏脏的[委屈][委屈]
我俩去玩了律动格子 特别好玩 得亏我对象是体育生 还被店长夸了
买了一点点喝 店员还提醒我们有什么抽奖抽了个两元优惠卷 嘿嘿
对了还去吃了菜经常吃的炸串 果然好吃[坏笑][鼓掌]
我们就一直在逛家具 躺在沙发 有的没的俩人刷着抖音边聊天 面对面聊天我喜欢!我们还在畅想我们的未来但好像有点远哈哈哈哈哈哈
总之 周末结束!明天早八 我要早点休息!希望可以睡个好觉!
母亲节今天是 给我妈订了花我五点多订的送达都九点了 难想今天花店有多忙 对了贺卡还给丢了 那人又回来送的 我妈还说人家不容易别忘记给他点好评 我妈情绪真可稳定[good]
下午和对象去了商场 本来他想带我去万卡丁车 我去看了一眼还是没敢 主要不想带那个头盔 我感觉脏脏的[委屈][委屈]
我俩去玩了律动格子 特别好玩 得亏我对象是体育生 还被店长夸了
买了一点点喝 店员还提醒我们有什么抽奖抽了个两元优惠卷 嘿嘿
对了还去吃了菜经常吃的炸串 果然好吃[坏笑][鼓掌]
我们就一直在逛家具 躺在沙发 有的没的俩人刷着抖音边聊天 面对面聊天我喜欢!我们还在畅想我们的未来但好像有点远哈哈哈哈哈哈
总之 周末结束!明天早八 我要早点休息!希望可以睡个好觉!
浙江湖州,男子得知女子独居在家,深夜爬窗户想进去,不料被女子用拖把击中,他一个不小心坠下楼来,脑袋着地,丢了命,事后男子的家属要求赔偿50万,他们表示,男子虽有过错,但罪不至死,他们起诉了女子。
(来源:大众日报)
陈婷婷算了算时间,外出跑货车的丈夫就要回来了,想到丈夫已经很久没回来了,她心里一阵激动,就打电话给丈夫。
然而打通电话,丈夫却告诉她,这一次没有那么快回来,还有一趟货要跑。
听到丈夫不能回来,陈婷婷心情不悦,只好叮嘱他,路上要小心一点,就很不情愿地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她却一肚子气,丈夫常年在外奔波劳碌,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
虽然她理解丈夫的辛苦,但面对空荡荡的房间,她感到十分委屈。
她躺在床上,一想到了和丈夫长期分居,她就辗转难眠。
这时她突然听到窗外有动静,这才意识到窗户没关。她害怕地抓紧被角,紧靠床头,注视着窗户外的一举一动。
一开始她以为是老鼠发出的声音,然而动静却越来越大了。
很快她看到了一只手,她意识到大事不妙了。
她迈开发抖的双腿,去卫生间拿了一个拖把,她要用拖把保护自己,把那人赶走。
可当她出来时,却发现,那人双手已经爬到窗边了,半个头都伸进窗内来了。
陈婷婷看到是一个男的,心里非常害怕,赶紧呵斥他:“你到底想干什么?赶紧给我出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那人听了却恐吓她:“我知道你是一个人在家,你最好老实点,否则别怪我要了你的命。”
陈婷婷一听,来者不善,她来不及多想,直接就用拖把扔过去,不偏不巧,正好击到了那个人的脸部。
那个人被突如其来的拖把击中,哎呀了一声,想用手抚摸脸部,却不料脚下一个踩空,他直接摔了下去。
陈婷婷看着那个人掉下去了,依然很害怕,赶紧打电话给丈夫。
丈夫劝她冷静下来,赶紧报警,看看那个人的情况如何。
当民警过来,大家才发现,深夜爬窗的人和陈婷婷是同村的周勇。
原来周勇早就对陈婷婷有想法了,平时周婷婷都关着窗,他没有机会,这一次好不容易逮住机会。
由于陈婷婷的家是一栋只有两层的小楼,要爬窗进她家,对周勇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他没想到,他会被拖把击中,掉下来会头部着地,由于地上是水泥板,即使是两层楼的高度,也让他丢了命。
发生此事之后,周勇的家属找到了陈婷婷,要求她赔偿50万。
陈婷婷觉得很委屈,她并不是有意要伤害周勇的,她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行为。
周勇的家属看到陈婷婷不愿意赔钱,就将她告上法庭?
那么陈婷婷是否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1、要判断陈婷婷是否要为此事承担责任,则要判断陈婷婷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害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对于陈婷婷来说,她一个人在家,深夜面对男子爬窗进屋,想对她图谋不轨,她肯定是害怕的,如果在不法侵害发生时,她不做出反抗,那么受到人身损害的可能就是她。
在这种情况下,陈婷婷用拖把击打周勇,是很正常的行为,她并不是有意要伤害周勇的,因此她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2、周勇的家属在法庭上辩称,虽然周勇深夜爬窗进他人家,他有过错,但是罪不至死,陈婷婷明知道周勇爬窗危险,随时有可能掉下去,她还用拖把企图将周勇击打下去,所以陈婷婷是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周勇的亲属表示,周勇因为陈婷婷的行为,失去了性命,已经给他们一家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陈婷婷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3、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婷婷深夜独居在家,面对陌生男子的爬窗,肯定是会有害怕心理的,她拿扫把来保护自己,具有防卫性质。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由于陈婷婷家只有2楼,也就是从窗户到地面只有一层半的距离,正常情况下,掉下去也不至于失去性命。
她无法预料,周勇掉下去会头部着地,会失去性命,所以从陈婷婷的主观意识上来说,她并没有要故意夺取他人性命,她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特性。
对于正当防卫行为,不但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周勇家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周勇来说,深夜爬窗进独居女子家,明显就是有企图的,如果他没有发生意外,他知法犯法,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文中人物为化名)
对此,你有何看法?
(来源:大众日报)
陈婷婷算了算时间,外出跑货车的丈夫就要回来了,想到丈夫已经很久没回来了,她心里一阵激动,就打电话给丈夫。
然而打通电话,丈夫却告诉她,这一次没有那么快回来,还有一趟货要跑。
听到丈夫不能回来,陈婷婷心情不悦,只好叮嘱他,路上要小心一点,就很不情愿地挂了电话。
挂完电话,她却一肚子气,丈夫常年在外奔波劳碌,一年也回不了几次家。
虽然她理解丈夫的辛苦,但面对空荡荡的房间,她感到十分委屈。
她躺在床上,一想到了和丈夫长期分居,她就辗转难眠。
这时她突然听到窗外有动静,这才意识到窗户没关。她害怕地抓紧被角,紧靠床头,注视着窗户外的一举一动。
一开始她以为是老鼠发出的声音,然而动静却越来越大了。
很快她看到了一只手,她意识到大事不妙了。
她迈开发抖的双腿,去卫生间拿了一个拖把,她要用拖把保护自己,把那人赶走。
可当她出来时,却发现,那人双手已经爬到窗边了,半个头都伸进窗内来了。
陈婷婷看到是一个男的,心里非常害怕,赶紧呵斥他:“你到底想干什么?赶紧给我出去,否则别怪我不客气!”
那人听了却恐吓她:“我知道你是一个人在家,你最好老实点,否则别怪我要了你的命。”
陈婷婷一听,来者不善,她来不及多想,直接就用拖把扔过去,不偏不巧,正好击到了那个人的脸部。
那个人被突如其来的拖把击中,哎呀了一声,想用手抚摸脸部,却不料脚下一个踩空,他直接摔了下去。
陈婷婷看着那个人掉下去了,依然很害怕,赶紧打电话给丈夫。
丈夫劝她冷静下来,赶紧报警,看看那个人的情况如何。
当民警过来,大家才发现,深夜爬窗的人和陈婷婷是同村的周勇。
原来周勇早就对陈婷婷有想法了,平时周婷婷都关着窗,他没有机会,这一次好不容易逮住机会。
由于陈婷婷的家是一栋只有两层的小楼,要爬窗进她家,对周勇来说是轻而易举的事情。
可他没想到,他会被拖把击中,掉下来会头部着地,由于地上是水泥板,即使是两层楼的高度,也让他丢了命。
发生此事之后,周勇的家属找到了陈婷婷,要求她赔偿50万。
陈婷婷觉得很委屈,她并不是有意要伤害周勇的,她认为自己是正当防卫行为。
周勇的家属看到陈婷婷不愿意赔钱,就将她告上法庭?
那么陈婷婷是否需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责任?
1、要判断陈婷婷是否要为此事承担责任,则要判断陈婷婷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行为。
正当防卫的认定条件有以下几点:
1、存在现实的不法侵害行为。
2、不法害正在进行。
3、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
4、正当防卫必须基于保护合法权益免受不法侵害的目的。
5、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只能是不法侵害者本人。
对于陈婷婷来说,她一个人在家,深夜面对男子爬窗进屋,想对她图谋不轨,她肯定是害怕的,如果在不法侵害发生时,她不做出反抗,那么受到人身损害的可能就是她。
在这种情况下,陈婷婷用拖把击打周勇,是很正常的行为,她并不是有意要伤害周勇的,因此她的行为可以认定为正当防卫行为。
2、周勇的家属在法庭上辩称,虽然周勇深夜爬窗进他人家,他有过错,但是罪不至死,陈婷婷明知道周勇爬窗危险,随时有可能掉下去,她还用拖把企图将周勇击打下去,所以陈婷婷是有过错的。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规定,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周勇的亲属表示,周勇因为陈婷婷的行为,失去了性命,已经给他们一家人带来了很大的伤害,陈婷婷要为自己的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3、法院经过审理认为,陈婷婷深夜独居在家,面对陌生男子的爬窗,肯定是会有害怕心理的,她拿扫把来保护自己,具有防卫性质。
《刑法》第二十条规定,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由于陈婷婷家只有2楼,也就是从窗户到地面只有一层半的距离,正常情况下,掉下去也不至于失去性命。
她无法预料,周勇掉下去会头部着地,会失去性命,所以从陈婷婷的主观意识上来说,她并没有要故意夺取他人性命,她的行为完全符合正当防卫的特性。
对于正当防卫行为,不但不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也不需要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法院判决,驳回了周勇家人的诉讼请求。
对于周勇来说,深夜爬窗进独居女子家,明显就是有企图的,如果他没有发生意外,他知法犯法,将要承担法律责任。(文中人物为化名)
对此,你有何看法?
家里本来有一辆油车,平时我开车上下班,家里那人坐地铁上下班,最近她们公司搬家了,搬去了一个比较偏僻的地方上班,地铁不达,公交不通,没办法了,只有再搞一台车通勤了,看着满大街都是电车,想着也搞一台试试咯,做第n个吃螃蟹的人,前前后后看了,比亚迪王朝海洋系列、埃安Y、V, 小鹏等,最后还是选择了Aiony,主要是价格合适,性价比不错,可以给家里人随便乱造。此外,空间挺大,后排上下车方便,坐起来舒服,平时家庭出游也用它了,电费便宜,嘎嘎香。#母亲节快乐##aion 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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