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07路况发布# 【福安市公安局关于福安城区湖滨北路汽车类机动车实行单向通行的通告】
为改善城区拥堵问题,推进畅通交通体系建设,缓解湖滨北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湖滨北路禁止汽车类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通行。禁止通行路段起点福安市电力公司正门至解放西路与湖滨北路交叉路口,全长260米。
试通行时间12月1日至12月7日,2023年12月8日0时起启用湖滨北路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汽车类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录像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为改善城区拥堵问题,推进畅通交通体系建设,缓解湖滨北路交通压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相关规定,决定自2023年12月1日起湖滨北路禁止汽车类机动车由北向南方向通行。禁止通行路段起点福安市电力公司正门至解放西路与湖滨北路交叉路口,全长260米。
试通行时间12月1日至12月7日,2023年12月8日0时起启用湖滨北路路口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对汽车类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等交通违法行为实施抓拍、录像取证,并依法予以处罚。请广大机动车驾驶员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温州[超话]#【扩散!龙港新增7处抓拍点位!】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11月28日开始正式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②“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
禁行路段:百有北街单行道,起点为建新路,终点为人民路,设置为由东向西机动车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通行。
百有南街单行道,起点为人民路,终点为建新路,设置为由西向东机动车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通行。
百有二街单行道,起点为人民路,终点为百有西街,设置为由西向东机动车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通行。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为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我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新增了7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将于2023年11月28日开始正式启用。启用后将对①“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②“不按规定临时停车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的行为进行抓拍。
禁行时间:全天24小时。
禁行路段:百有北街单行道,起点为建新路,终点为人民路,设置为由东向西机动车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西向东方向通行。
百有南街单行道,起点为人民路,终点为建新路,设置为由西向东机动车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通行。
百有二街单行道,起点为人民路,终点为百有西街,设置为由西向东机动车单向通行,禁止机动车由东向西方向通行。
具体设置点位及抓拍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公安部令第157号)第十六条第二款之规定,特向社会公布。
宁晋交警重要公告!
关于恢复西关街(凤凰路至石坊路)机动车单行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请县政府批准,自2023年11月16日起恢复西关街机动车单行道并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现予公告。
1、抓拍点位:凤凰路与西关街交叉口
2、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单行道时段:17:00-22:00,通行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
4、抓拍方向:禁行方向为由东向西。
自2023年11月11日起,公示期五日。
特此公告
宁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11日
关于恢复月城路(鼓楼街至东关街段)机动车单行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请县政府批准,自2023年11月16日起恢复月城路周边部分路段机动车单行道并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现予公告。
1、具体点位:月城路与鼓楼街交叉口、月城路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门口、月城路与东关街交叉口。
2、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单行道时段:6:30-20:30
4、抓拍方向:
东关街(月城路至状元路):禁行方向为由东向西;
月城路(鼓楼街至东关街):禁行方向为由北向南;
鼓楼街(月城路至状元路):禁行方向为由西向东。
自2023年11月11日起,公示期五日。
特此公告
宁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10日
来源|宁晋交警
关于恢复西关街(凤凰路至石坊路)机动车单行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请县政府批准,自2023年11月16日起恢复西关街机动车单行道并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现予公告。
1、抓拍点位:凤凰路与西关街交叉口
2、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单行道时段:17:00-22:00,通行车辆由西向东单向行驶。
4、抓拍方向:禁行方向为由东向西。
自2023年11月11日起,公示期五日。
特此公告
宁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11日
关于恢复月城路(鼓楼街至东关街段)机动车单行道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请县政府批准,自2023年11月16日起恢复月城路周边部分路段机动车单行道并重新启用电子监控抓拍系统,现予公告。
1、具体点位:月城路与鼓楼街交叉口、月城路县中西医结合医院门口、月城路与东关街交叉口。
2、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
3、单行道时段:6:30-20:30
4、抓拍方向:
东关街(月城路至状元路):禁行方向为由东向西;
月城路(鼓楼街至东关街):禁行方向为由北向南;
鼓楼街(月城路至状元路):禁行方向为由西向东。
自2023年11月11日起,公示期五日。
特此公告
宁晋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3年11月10日
来源|宁晋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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