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司礼[超话]##齐司礼#
[齐司礼]小齐
清明时节,齐司礼不觉得与平日有什么不同。
顶多是日子更温暖了些,落雨的次数也开始增添,草长莺飞万物复苏让春的味道愈发浓。
所以看到今日父母亲神色严肃,让齐司礼暗戳戳思索是否是近来又惹了什么其他的事传到二人耳中,但他并不觉得自己做了怎样伤天害理的祸事,想来若是父母提出,齐司礼也想要为自己争辩几句。
“今日不能像平常那般胡闹。”母亲看向齐司礼的目光宽和,隐隐含着一丝劝诫的意味。
“为什么?”齐司礼下意识问道:“但我平日也没有为非作歹,前几日东边卖瓜的程伯还夸我近来长进不少。”
“那有没有谢谢伯伯?”
“当然!”齐司礼拍了拍自己的衣襟:“我还帮他守了好一阵摊子。”
“乖小礼。”母亲轻笑着抚摸齐司礼的头:“之后也要这般做事,就从今日开始,娘相信你会好好待在家里等我们回来。”
“不能带上我吗?”
“不行。”母亲摇了摇头,注视着齐司礼的目光温润又坚持:“至少这次还不行。”
“为什么?”
“等你明白了,自然会带你去。”刚刚一直在旁沉默的父亲突然开口,他看向齐司礼的目光含着些沉甸甸的东西,不待齐司礼追问继续和母亲道:“到时辰了。”
望着二人的背影越来越远,齐司礼思索片刻还是跟了上去,齐父齐母是骑马而行,速度虽快但对于齐司礼而言并不难追,只是东躲西藏难免有些狼狈,待二人终于停下,齐司礼也闷出一身汗来。
粘腻腻的,如他讨厌的雨季一般,带来不舒服的感觉。
齐司礼把自己藏在树后,悄悄探出头打量眼前发生的事。
因为背对的缘故,他看不清父母亲的表情,只能凭借着直觉感受到空气中蕴藏的沉重的气息,和王宫书院那些威压都不同,齐司礼清楚地捕捉到,这份沉重来自于面前父母二人的情绪。
为那些低矮的土丘。
父母亲做的仪式并不复杂,至少在齐司礼眼中,比当年偷偷跑下昆仑山观赏到村子的大典要简略许多。
只是所谓仪式,那是属于人类的东西,齐司礼不喜欢那些繁杂的束缚,可在父母身上,他也不觉得讨厌。
或许是因为情绪,齐司礼想。
因为此刻不远处齐父齐母的身上没有令他生厌的虚伪逢迎,那些怀念悲伤的情感是真实的,就像他为圈养的马感到愤怒,为路上的小花盛开感到兴奋是一般无二的。
“就说小礼会跟来的。”母亲的声音传到齐司礼这边,他下意识想藏回树后却又听见:“不用躲,早就发现你了。”
“母亲。”被点破的齐司礼有些局促地站了出来,声音难得有些发涩。
“都跟过来了,就一起为他们上柱香。”
齐司礼按照母亲的话意向前鞠了一躬,在此刻这东西不像学究说的那些礼让人厌烦。
“为什么这样做?”
“为了纪念。”
“纪念?”
“人类没有我们这样长的寿命,故去后自然会化作一份依托,让活在世间的人存一分念想。这份仪式,就是纪念。”
“但是故去不就是死了,既然化作尘土,又从何处能纪念?”
“有些东西是不会离开你的,小礼。”齐母的声音很轻:“他们会以另一种方式存在你的身边,等你再大一点就会明白。”
“我已经好几百岁了!”
“是啊,我们小礼已经是一个很厉害的小狐狸了。”
“母亲!”
“轻声。”齐母伸出手指抵在唇边,看向齐司礼的眼神掩着一层无端的怜爱:“我也会有些奢望,希望你未来也如今日般的模样啊。”
那时齐司礼还不懂母亲话内的深意,只记得她的眼神,温润得和平日没有什么区别,但那些若隐若无的期许和凄哀似乎要喷涌而出,烫得他有些不知所措。
所以到后来,等齐司礼幡然醒悟,一切却已经尘埃落地。
清明恰逢落雨,湿答答的天气好似无法疗愈的伤烙印在他的皮肤上,齐司礼没有撑伞,茫茫天地间,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无处可去了。
但今日是清明,所以他去店里买了几壶好酒,等找个无人的地方随性全都向下一洒,酒痕和雨水的痕迹化作一体,分不清了。
在那一刻,齐司礼才真正明白母亲话内未尽的深意。
也懂得了什么叫作纪念。
——
“都说了和你一起去扫墓,你怎么想要偷跑!”
你逮住了试图悄悄离开的齐司礼,像是揪住了他的小辫子。
“还不是某人之前经常赖床,我还以为这次你也要睡到正午太阳晒屁股。”
齐司礼倒不见什么心虚,这副样子反倒显得是你坐不住,你连忙反驳:“我还是分得清正经事的。”
“知道了,倒也不用心虚。”
“没有心虚。外面下雨了,齐司礼你竟然没带伞欸?”
“......”
“那我带上了,可别把你淋坏了,到时候变成落汤狐狸。”
“难得你细心一次。”
“哼哼。”你昂了昂头,凑近齐司礼:“现在可是有我看着你呢,禁止不好好对待自己。”
“怎么?你现在也变成老师了?”齐司礼抬了抬眉问道。
“当然啦,受齐老师耳濡目染,我现在可是狐狸健康学十级教授专家。”
你笑了笑:“所以交给我吧,之后的一切我都会陪你走下去的。”
[齐司礼]小齐
清明时节,齐司礼不觉得与平日有什么不同。
顶多是日子更温暖了些,落雨的次数也开始增添,草长莺飞万物复苏让春的味道愈发浓。
所以看到今日父母亲神色严肃,让齐司礼暗戳戳思索是否是近来又惹了什么其他的事传到二人耳中,但他并不觉得自己做了怎样伤天害理的祸事,想来若是父母提出,齐司礼也想要为自己争辩几句。
“今日不能像平常那般胡闹。”母亲看向齐司礼的目光宽和,隐隐含着一丝劝诫的意味。
“为什么?”齐司礼下意识问道:“但我平日也没有为非作歹,前几日东边卖瓜的程伯还夸我近来长进不少。”
“那有没有谢谢伯伯?”
“当然!”齐司礼拍了拍自己的衣襟:“我还帮他守了好一阵摊子。”
“乖小礼。”母亲轻笑着抚摸齐司礼的头:“之后也要这般做事,就从今日开始,娘相信你会好好待在家里等我们回来。”
“不能带上我吗?”
“不行。”母亲摇了摇头,注视着齐司礼的目光温润又坚持:“至少这次还不行。”
“为什么?”
“等你明白了,自然会带你去。”刚刚一直在旁沉默的父亲突然开口,他看向齐司礼的目光含着些沉甸甸的东西,不待齐司礼追问继续和母亲道:“到时辰了。”
望着二人的背影越来越远,齐司礼思索片刻还是跟了上去,齐父齐母是骑马而行,速度虽快但对于齐司礼而言并不难追,只是东躲西藏难免有些狼狈,待二人终于停下,齐司礼也闷出一身汗来。
粘腻腻的,如他讨厌的雨季一般,带来不舒服的感觉。
齐司礼把自己藏在树后,悄悄探出头打量眼前发生的事。
因为背对的缘故,他看不清父母亲的表情,只能凭借着直觉感受到空气中蕴藏的沉重的气息,和王宫书院那些威压都不同,齐司礼清楚地捕捉到,这份沉重来自于面前父母二人的情绪。
为那些低矮的土丘。
父母亲做的仪式并不复杂,至少在齐司礼眼中,比当年偷偷跑下昆仑山观赏到村子的大典要简略许多。
只是所谓仪式,那是属于人类的东西,齐司礼不喜欢那些繁杂的束缚,可在父母身上,他也不觉得讨厌。
或许是因为情绪,齐司礼想。
因为此刻不远处齐父齐母的身上没有令他生厌的虚伪逢迎,那些怀念悲伤的情感是真实的,就像他为圈养的马感到愤怒,为路上的小花盛开感到兴奋是一般无二的。
“就说小礼会跟来的。”母亲的声音传到齐司礼这边,他下意识想藏回树后却又听见:“不用躲,早就发现你了。”
“母亲。”被点破的齐司礼有些局促地站了出来,声音难得有些发涩。
“都跟过来了,就一起为他们上柱香。”
齐司礼按照母亲的话意向前鞠了一躬,在此刻这东西不像学究说的那些礼让人厌烦。
“为什么这样做?”
“为了纪念。”
“纪念?”
“人类没有我们这样长的寿命,故去后自然会化作一份依托,让活在世间的人存一分念想。这份仪式,就是纪念。”
“但是故去不就是死了,既然化作尘土,又从何处能纪念?”
“有些东西是不会离开你的,小礼。”齐母的声音很轻:“他们会以另一种方式存在你的身边,等你再大一点就会明白。”
“我已经好几百岁了!”
“是啊,我们小礼已经是一个很厉害的小狐狸了。”
“母亲!”
“轻声。”齐母伸出手指抵在唇边,看向齐司礼的眼神掩着一层无端的怜爱:“我也会有些奢望,希望你未来也如今日般的模样啊。”
那时齐司礼还不懂母亲话内的深意,只记得她的眼神,温润得和平日没有什么区别,但那些若隐若无的期许和凄哀似乎要喷涌而出,烫得他有些不知所措。
所以到后来,等齐司礼幡然醒悟,一切却已经尘埃落地。
清明恰逢落雨,湿答答的天气好似无法疗愈的伤烙印在他的皮肤上,齐司礼没有撑伞,茫茫天地间,他突然觉得自己好像无处可去了。
但今日是清明,所以他去店里买了几壶好酒,等找个无人的地方随性全都向下一洒,酒痕和雨水的痕迹化作一体,分不清了。
在那一刻,齐司礼才真正明白母亲话内未尽的深意。
也懂得了什么叫作纪念。
——
“都说了和你一起去扫墓,你怎么想要偷跑!”
你逮住了试图悄悄离开的齐司礼,像是揪住了他的小辫子。
“还不是某人之前经常赖床,我还以为这次你也要睡到正午太阳晒屁股。”
齐司礼倒不见什么心虚,这副样子反倒显得是你坐不住,你连忙反驳:“我还是分得清正经事的。”
“知道了,倒也不用心虚。”
“没有心虚。外面下雨了,齐司礼你竟然没带伞欸?”
“......”
“那我带上了,可别把你淋坏了,到时候变成落汤狐狸。”
“难得你细心一次。”
“哼哼。”你昂了昂头,凑近齐司礼:“现在可是有我看着你呢,禁止不好好对待自己。”
“怎么?你现在也变成老师了?”齐司礼抬了抬眉问道。
“当然啦,受齐老师耳濡目染,我现在可是狐狸健康学十级教授专家。”
你笑了笑:“所以交给我吧,之后的一切我都会陪你走下去的。”
《知否》盛家六女明兰,虽然是一个丧母庶女,但她被养在祖母膝下,祖母为了培养她煞费苦心,好在她生性聪慧,无论是投壶、马球、刺绣、管家都是一点就通,似乎是没有什么可以难倒她。
可唯独她有一样是拿不出手,那就是她有一手丑的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字。
明兰因为字丑,被庄学究点名三番五次批评。按理来说,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可不知为什么在写字这上,她就是在摆烂,不愿花费精力去琢磨。
庄学究曾苦口婆心地劝她,“永”字练好了,其他什么字都能写好。
可明兰宁愿罚抄书,也不愿意去练字,说明她是从心底里排斥练字。
要知道当年明兰8岁的时候,就敢在长姐的大婚上,与顾廷烨比试投壶,还从顾廷烨手中赢回了长姐的聘雁。
小桃曾形容明兰学马球:什么水里捞月、凤随流星的球技,对她来说就是手到擒来。
明兰还因为这一手绝活,替自己的好闺蜜嫣然在马球赛上赢回了她母亲的遗物。
再说说明兰的刺绣功底吧,好友嫣然的一幅百鸟朝凤图因为用了便宜的线,导致绣品有些洇色。是明兰用鱼胶混了刷,替她保住了绣品的颜色。
庄学究每每要明兰抄书,每次明兰就承诺给他做好吃的,因为她的厨艺很棒,庄学究的肠胃也很是受用,所以导致每次罚的轰轰烈烈,最后都是因为美味,处罚也不了了之。
按理说刺绣和打理家务属于可以让人静下来的活计,需要心思细腻,需要有耐心,那么投壶、打马球这两样都是体育运动。需要身体的协调性和自己本能的反应。
明兰细心耐心,身体协调性,身体本能反应,都有啊!那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会写出那样的丑字呢?
明兰的生母卫小娘,想到自己身故后,明兰年幼,处处拔尖儿的话,会受人记恨,怕她长不大。
因此卫小娘在临终时嘱托明兰:往后就剩她一个人在深宅大院里生活,凡事不要冒尖出头,并逼着明兰叫她卫小娘,她走后让明兰去祖母房里!
没娘的孩子在这大宅里虽然有祖母疼爱,但是祖母又和父亲是没有血缘的,父亲对待祖母是尊敬有余,冷淡甚多。
年幼之时,明兰对盛纮的父爱也是有过期待的。
那时卫小娘还活着,还怀着二胎,她们院里被克扣吃食、炭火,她天真地以为和父亲诉说,就一切解决,可是亲娘身边的丫鬟小蝶却差一点被杖杀。
卫小娘因难产去世后,盛纮这个亲爹没想着安抚幼女,没有一丝因卫小娘的死伤心过。却觉得是卫小娘没有福分。
祖母想将这个孤儿般的孙女抚养在身边,好好照顾。
可他这个亲爹却为了心尖尖上的娘仨的前程,给祖母做工作养墨兰。
再说说明兰的父亲盛纮,自他上班第一天,就因为一手好字,受到了皇帝的夸奖。
父亲的字写得这样好,作为他的孩子们也差不到哪里去。可是偏心的父亲,最爱的女儿是他最爱的女人林小娘所生的墨兰。
因此墨兰的字他是亲手教导过的, 明兰在被学究罚抄《盐铁论》的时候,就说过墨兰的字写得好,要是帮她抄书会被学究一眼看穿。
可是这最小的女儿,她的亲娘早亡,活着的时候也不是父亲心尖上的那个人。所以对待这个小女儿,也给不了多少的宠爱,更别提亲自指导她写字。
明兰亲娘去世时,明兰已经8岁,已经记事了。她知道亲娘最需要陪伴的时候,最需要保护的时候,是因为这个男人,林小娘才害的她的亲娘一尸两命。所以她对父亲的怨恨也是有的。
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字好看了,会被别人夸奖时说什么:龙生龙凤生凤,因为父亲优秀,所以她也就优秀。
与其这样,父亲的字不是好看吗?那么自己就写的丑丑的,这样就没有人说她像他的父亲了。
她是潜意识不想和父亲盛纮有过深的牵绊。
所以说,明兰不是没有办法写一手好字,而是根本不愿意好好写字,也不想费那个神思。
且早慧的她明白,宁在人前全不会,莫在人前全都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明兰,不是孤儿,却活成了孤儿的谨慎小心。
明兰在最需要父母疼爱的时候,母亲早亡,父亲却拒绝给她关注和爱,她只能把投注到父母身上的希望、情感和注意力收回而转向自己,形成了一个封闭的自我。
后来每个人都觉得明兰是那么的可爱。可是又有几个人真正走进了明兰的内心。她的心中明白,自己最亲的人都无法满足自己的需要,那么只能养一层壳来保护自己。
可唯独她有一样是拿不出手,那就是她有一手丑的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字。
明兰因为字丑,被庄学究点名三番五次批评。按理来说,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可不知为什么在写字这上,她就是在摆烂,不愿花费精力去琢磨。
庄学究曾苦口婆心地劝她,“永”字练好了,其他什么字都能写好。
可明兰宁愿罚抄书,也不愿意去练字,说明她是从心底里排斥练字。
要知道当年明兰8岁的时候,就敢在长姐的大婚上,与顾廷烨比试投壶,还从顾廷烨手中赢回了长姐的聘雁。
小桃曾形容明兰学马球:什么水里捞月、凤随流星的球技,对她来说就是手到擒来。
明兰还因为这一手绝活,替自己的好闺蜜嫣然在马球赛上赢回了她母亲的遗物。
再说说明兰的刺绣功底吧,好友嫣然的一幅百鸟朝凤图因为用了便宜的线,导致绣品有些洇色。是明兰用鱼胶混了刷,替她保住了绣品的颜色。
庄学究每每要明兰抄书,每次明兰就承诺给他做好吃的,因为她的厨艺很棒,庄学究的肠胃也很是受用,所以导致每次罚的轰轰烈烈,最后都是因为美味,处罚也不了了之。
按理说刺绣和打理家务属于可以让人静下来的活计,需要心思细腻,需要有耐心,那么投壶、打马球这两样都是体育运动。需要身体的协调性和自己本能的反应。
明兰细心耐心,身体协调性,身体本能反应,都有啊!那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会写出那样的丑字呢?
明兰的生母卫小娘,想到自己身故后,明兰年幼,处处拔尖儿的话,会受人记恨,怕她长不大。
因此卫小娘在临终时嘱托明兰:往后就剩她一个人在深宅大院里生活,凡事不要冒尖出头,并逼着明兰叫她卫小娘,她走后让明兰去祖母房里!
没娘的孩子在这大宅里虽然有祖母疼爱,但是祖母又和父亲是没有血缘的,父亲对待祖母是尊敬有余,冷淡甚多。
年幼之时,明兰对盛纮的父爱也是有过期待的。
那时卫小娘还活着,还怀着二胎,她们院里被克扣吃食、炭火,她天真地以为和父亲诉说,就一切解决,可是亲娘身边的丫鬟小蝶却差一点被杖杀。
卫小娘因难产去世后,盛纮这个亲爹没想着安抚幼女,没有一丝因卫小娘的死伤心过。却觉得是卫小娘没有福分。
祖母想将这个孤儿般的孙女抚养在身边,好好照顾。
可他这个亲爹却为了心尖尖上的娘仨的前程,给祖母做工作养墨兰。
再说说明兰的父亲盛纮,自他上班第一天,就因为一手好字,受到了皇帝的夸奖。
父亲的字写得这样好,作为他的孩子们也差不到哪里去。可是偏心的父亲,最爱的女儿是他最爱的女人林小娘所生的墨兰。
因此墨兰的字他是亲手教导过的, 明兰在被学究罚抄《盐铁论》的时候,就说过墨兰的字写得好,要是帮她抄书会被学究一眼看穿。
可是这最小的女儿,她的亲娘早亡,活着的时候也不是父亲心尖上的那个人。所以对待这个小女儿,也给不了多少的宠爱,更别提亲自指导她写字。
明兰亲娘去世时,明兰已经8岁,已经记事了。她知道亲娘最需要陪伴的时候,最需要保护的时候,是因为这个男人,林小娘才害的她的亲娘一尸两命。所以她对父亲的怨恨也是有的。
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字好看了,会被别人夸奖时说什么:龙生龙凤生凤,因为父亲优秀,所以她也就优秀。
与其这样,父亲的字不是好看吗?那么自己就写的丑丑的,这样就没有人说她像他的父亲了。
她是潜意识不想和父亲盛纮有过深的牵绊。
所以说,明兰不是没有办法写一手好字,而是根本不愿意好好写字,也不想费那个神思。
且早慧的她明白,宁在人前全不会,莫在人前全都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明兰,不是孤儿,却活成了孤儿的谨慎小心。
明兰在最需要父母疼爱的时候,母亲早亡,父亲却拒绝给她关注和爱,她只能把投注到父母身上的希望、情感和注意力收回而转向自己,形成了一个封闭的自我。
后来每个人都觉得明兰是那么的可爱。可是又有几个人真正走进了明兰的内心。她的心中明白,自己最亲的人都无法满足自己的需要,那么只能养一层壳来保护自己。
《知否》盛家六女明兰,虽然是一个丧母庶女,但她被养在祖母膝下,祖母为了培养她煞费苦心,好在她生性聪慧,无论是投壶、马球、刺绣、管家都是一点就通,似乎是没有什么可以难倒她。
可唯独她有一样是拿不出手,那就是她有一手丑的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字。
明兰因为字丑,被庄学究点名三番五次批评。按理来说,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可不知为什么在写字这上,她就是在摆烂,不愿花费精力去琢磨。
庄学究曾苦口婆心地劝她,“永”字练好了,其他什么字都能写好。
可明兰宁愿罚抄书,也不愿意去练字,说明她是从心底里排斥练字。
要知道当年明兰8岁的时候,就敢在长姐的大婚上,与顾廷烨比试投壶,还从顾廷烨手中赢回了长姐的聘雁。
小桃曾形容明兰学马球:什么水里捞月、凤随流星的球技,对她来说就是手到擒来。
明兰还因为这一手绝活,替自己的好闺蜜嫣然在马球赛上赢回了她母亲的遗物。
再说说明兰的刺绣功底吧,好友嫣然的一幅百鸟朝凤图因为用了便宜的线,导致绣品有些洇色。是明兰用鱼胶混了刷,替她保住了绣品的颜色。
庄学究每每要明兰抄书,每次明兰就承诺给他做好吃的,因为她的厨艺很棒,庄学究的肠胃也很是受用,所以导致每次罚的轰轰烈烈,最后都是因为美味,处罚也不了了之。
按理说刺绣和打理家务属于可以让人静下来的活计,需要心思细腻,需要有耐心,那么投壶、打马球这两样都是体育运动。需要身体的协调性和自己本能的反应。
明兰细心耐心,身体协调性,身体本能反应,都有啊!那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会写出那样的丑字呢?
明兰的生母卫小娘,想到自己身故后,明兰年幼,处处拔尖儿的话,会受人记恨,怕她长不大。
因此卫小娘在临终时嘱托明兰:往后就剩她一个人在深宅大院里生活,凡事不要冒尖出头,并逼着明兰叫她卫小娘,她走后让明兰去祖母房里!
没娘的孩子在这大宅里虽然有祖母疼爱,但是祖母又和父亲是没有血缘的,父亲对待祖母是尊敬有余,冷淡甚多。
年幼之时,明兰对盛纮的父爱也是有过期待的。
那时卫小娘还活着,还怀着二胎,她们院里被克扣吃食、炭火,她天真地以为和父亲诉说,就一切解决,可是亲娘身边的丫鬟小蝶却差一点被杖杀。
卫小娘因难产去世后,盛纮这个亲爹没想着安抚幼女,没有一丝因卫小娘的死伤心过。却觉得是卫小娘没有福分。
祖母想将这个孤儿般的孙女抚养在身边,好好照顾。
可他这个亲爹却为了心尖尖上的娘仨的前程,给祖母做工作养墨兰。
再说说明兰的父亲盛纮,自他上班第一天,就因为一手好字,受到了皇帝的夸奖。
父亲的字写得这样好,作为他的孩子们也差不到哪里去。可是偏心的父亲,最爱的女儿是他最爱的女人林小娘所生的墨兰。
因此墨兰的字他是亲手教导过的, 明兰在被学究罚抄《盐铁论》的时候,就说过墨兰的字写得好,要是帮她抄书会被学究一眼看穿。
可是这最小的女儿,她的亲娘早亡,活着的时候也不是父亲心尖上的那个人。所以对待这个小女儿,也给不了多少的宠爱,更别提亲自指导她写字。
明兰亲娘去世时,明兰已经8岁,已经记事了。她知道亲娘最需要陪伴的时候,最需要保护的时候,是因为这个男人,林小娘才害的她的亲娘一尸两命。所以她对父亲的怨恨也是有的。
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字好看了,会被别人夸奖时说什么:龙生龙凤生凤,因为父亲优秀,所以她也就优秀。
与其这样,父亲的字不是好看吗?那么自己就写的丑丑的,这样就没有人说她像他的父亲了。
她是潜意识不想和父亲盛纮有过深的牵绊。
所以说,明兰不是没有办法写一手好字,而是根本不愿意好好写字,也不想费那个神思。
且早慧的她明白,宁在人前全不会,莫在人前全都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明兰,不是孤儿,却活成了孤儿的谨慎小心。
明兰在最需要父母疼爱的时候,母亲早亡,父亲却拒绝给她关注和爱,她只能把投注到父母身上的希望、情感和注意力收回而转向自己,形成了一个封闭的自我。
后来每个人都觉得明兰是那么的可爱。可是又有几个人真正走进了明兰的内心。她的心中明白,自己最亲的人都无法满足自己的需要,那么只能养一层壳来保护自己。
可唯独她有一样是拿不出手,那就是她有一手丑的自己都看不下去的字。
明兰因为字丑,被庄学究点名三番五次批评。按理来说,他是一个自尊心极强的人,可不知为什么在写字这上,她就是在摆烂,不愿花费精力去琢磨。
庄学究曾苦口婆心地劝她,“永”字练好了,其他什么字都能写好。
可明兰宁愿罚抄书,也不愿意去练字,说明她是从心底里排斥练字。
要知道当年明兰8岁的时候,就敢在长姐的大婚上,与顾廷烨比试投壶,还从顾廷烨手中赢回了长姐的聘雁。
小桃曾形容明兰学马球:什么水里捞月、凤随流星的球技,对她来说就是手到擒来。
明兰还因为这一手绝活,替自己的好闺蜜嫣然在马球赛上赢回了她母亲的遗物。
再说说明兰的刺绣功底吧,好友嫣然的一幅百鸟朝凤图因为用了便宜的线,导致绣品有些洇色。是明兰用鱼胶混了刷,替她保住了绣品的颜色。
庄学究每每要明兰抄书,每次明兰就承诺给他做好吃的,因为她的厨艺很棒,庄学究的肠胃也很是受用,所以导致每次罚的轰轰烈烈,最后都是因为美味,处罚也不了了之。
按理说刺绣和打理家务属于可以让人静下来的活计,需要心思细腻,需要有耐心,那么投壶、打马球这两样都是体育运动。需要身体的协调性和自己本能的反应。
明兰细心耐心,身体协调性,身体本能反应,都有啊!那是什么原因导致他会写出那样的丑字呢?
明兰的生母卫小娘,想到自己身故后,明兰年幼,处处拔尖儿的话,会受人记恨,怕她长不大。
因此卫小娘在临终时嘱托明兰:往后就剩她一个人在深宅大院里生活,凡事不要冒尖出头,并逼着明兰叫她卫小娘,她走后让明兰去祖母房里!
没娘的孩子在这大宅里虽然有祖母疼爱,但是祖母又和父亲是没有血缘的,父亲对待祖母是尊敬有余,冷淡甚多。
年幼之时,明兰对盛纮的父爱也是有过期待的。
那时卫小娘还活着,还怀着二胎,她们院里被克扣吃食、炭火,她天真地以为和父亲诉说,就一切解决,可是亲娘身边的丫鬟小蝶却差一点被杖杀。
卫小娘因难产去世后,盛纮这个亲爹没想着安抚幼女,没有一丝因卫小娘的死伤心过。却觉得是卫小娘没有福分。
祖母想将这个孤儿般的孙女抚养在身边,好好照顾。
可他这个亲爹却为了心尖尖上的娘仨的前程,给祖母做工作养墨兰。
再说说明兰的父亲盛纮,自他上班第一天,就因为一手好字,受到了皇帝的夸奖。
父亲的字写得这样好,作为他的孩子们也差不到哪里去。可是偏心的父亲,最爱的女儿是他最爱的女人林小娘所生的墨兰。
因此墨兰的字他是亲手教导过的, 明兰在被学究罚抄《盐铁论》的时候,就说过墨兰的字写得好,要是帮她抄书会被学究一眼看穿。
可是这最小的女儿,她的亲娘早亡,活着的时候也不是父亲心尖上的那个人。所以对待这个小女儿,也给不了多少的宠爱,更别提亲自指导她写字。
明兰亲娘去世时,明兰已经8岁,已经记事了。她知道亲娘最需要陪伴的时候,最需要保护的时候,是因为这个男人,林小娘才害的她的亲娘一尸两命。所以她对父亲的怨恨也是有的。
她不想因为自己的字好看了,会被别人夸奖时说什么:龙生龙凤生凤,因为父亲优秀,所以她也就优秀。
与其这样,父亲的字不是好看吗?那么自己就写的丑丑的,这样就没有人说她像他的父亲了。
她是潜意识不想和父亲盛纮有过深的牵绊。
所以说,明兰不是没有办法写一手好字,而是根本不愿意好好写字,也不想费那个神思。
且早慧的她明白,宁在人前全不会,莫在人前全都会。木秀于林,风必摧之;行高于人,众必非之。
明兰,不是孤儿,却活成了孤儿的谨慎小心。
明兰在最需要父母疼爱的时候,母亲早亡,父亲却拒绝给她关注和爱,她只能把投注到父母身上的希望、情感和注意力收回而转向自己,形成了一个封闭的自我。
后来每个人都觉得明兰是那么的可爱。可是又有几个人真正走进了明兰的内心。她的心中明白,自己最亲的人都无法满足自己的需要,那么只能养一层壳来保护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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