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以法律援助提质助营商环境优化】今年以来,市法律援助中心紧紧围绕省市深化拓展“三个年”活动安排,着力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全面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效,助力我市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畅通维权通道,提供快捷服务。设立“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派驻专职律师轮值坐席解答群众来电,让小微企业面临知识产权、工程承包、劳资纠纷等法律问题时,可以随时随地拨打电话进行线上咨询。设立“法律援助专家门诊”,每周三邀请资深律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现场接待咨询,解答来访企业、群众疑难法律问题。
发挥调解优势,诉前解决纠纷。加大“援调结合”和协商解决力度,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鼓励援助律师在全力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最大程度维护驻铜企业平稳安定,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共赢。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和谐。与劳动仲裁等部门建立有效衔接机制,针对疑难复杂、涉企涉诉案件及时沟通协商,主动解答企业管理者关于涉及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引导双方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创造和谐劳资关系。
扩大援助范围,提升援助效能。坚持“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的原则,将就业、就医、生产安全事故、土地承包、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4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为铜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维权效率。对农民工、小微企业困难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和要求工伤待遇的,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45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为农民工取得利益或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强化部门协作,加大维权力度。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涉农民工维权案件派驻专业律师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同时,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无缝衔接”服务,在推进法律援助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效衔接、优势互补的同时,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开展“送法”入企,强化法治意识。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辖区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合同、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知识,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增强企业及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主动上门服务,法治护航发展。通过梳理农民工维权案件,针对企业存在的常见问题,组织援助律师上门回访,通过与企业座谈交流,充分听取企业在法律服务上的需求和所面临的困境,点对点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用工、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通过“以案释法”“普法讲堂”等方式定期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以法律援助“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社区、村庄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通讯员:尚元伟)
畅通维权通道,提供快捷服务。设立“12348”法律援助服务热线,派驻专职律师轮值坐席解答群众来电,让小微企业面临知识产权、工程承包、劳资纠纷等法律问题时,可以随时随地拨打电话进行线上咨询。设立“法律援助专家门诊”,每周三邀请资深律师在市法律援助中心大厅现场接待咨询,解答来访企业、群众疑难法律问题。
发挥调解优势,诉前解决纠纷。加大“援调结合”和协商解决力度,在劳动争议案件中,鼓励援助律师在全力维护受援人合法权益的同时,尽可能通过调解、和解的方式解决企业与员工之间的纠纷,最大程度维护驻铜企业平稳安定,实现企业与劳动者利益共赢。
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稳定和谐。与劳动仲裁等部门建立有效衔接机制,针对疑难复杂、涉企涉诉案件及时沟通协商,主动解答企业管理者关于涉及劳动法、社会保险法等相关法律问题,积极引导双方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解决问题,创造和谐劳资关系。
扩大援助范围,提升援助效能。坚持“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的原则,将就业、就医、生产安全事故、土地承包、社会保障等民生问题,纳入法律援助补充事项范围,不断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法律援助服务效能。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54件,解答群众法律咨询700余人次,化解矛盾纠纷50余起,为铜川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开通绿色通道,提高维权效率。对农民工、小微企业困难职工追索劳动报酬和要求工伤待遇的,免予经济困难状况审查,做到当天申请、当天受理、当天审批、当天指派律师。今年以来,全市共受理农民工维权案件45件,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00余人次,为农民工取得利益或挽回损失200余万元。
强化部门协作,加大维权力度。在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设立法律援助工作站,针对涉农民工维权案件派驻专业律师接听来电、接待来访。同时,对符合法律援助的当事人,提供“无缝衔接”服务,在推进法律援助与劳动保障监察部门有效衔接、优势互补的同时,降低农民工维权成本。
开展“送法”入企,强化法治意识。常态化开展“送法进企业”活动,深入辖区企业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中合同、债权债务等相关法律知识,讲解《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增强企业及劳动者的法治意识,引导企业和劳动者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
主动上门服务,法治护航发展。通过梳理农民工维权案件,针对企业存在的常见问题,组织援助律师上门回访,通过与企业座谈交流,充分听取企业在法律服务上的需求和所面临的困境,点对点为企业提供法治“体检”,在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同时,帮助企业查找管理漏洞,促进企业规范内部管理,依法用工、依法经营、健康发展。
创新宣传形式,营造浓厚氛围。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通过“以案释法”“普法讲堂”等方式定期推送《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等法律法规;以法律援助“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社区、村庄等公共场所开展集中宣传,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人人维护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通讯员:尚元伟)
你要写法律民工,
你就要写那做不尽的dirty work;
你就要写拿不尽的快递外卖;
你就要写发不尽的文书、打不尽的电话;
你就要写“哪里需要哪里搬”的心酸;
你就要“写效率低会被骂,效率高又会派更多工作”;
你就要写什么杂活都是你干,你还要写那低的可怜的工资;
老板画不完的大饼,说不完的pua……
你就要写那做不尽的dirty work;
你就要写拿不尽的快递外卖;
你就要写发不尽的文书、打不尽的电话;
你就要写“哪里需要哪里搬”的心酸;
你就要“写效率低会被骂,效率高又会派更多工作”;
你就要写什么杂活都是你干,你还要写那低的可怜的工资;
老板画不完的大饼,说不完的pua……
秉承“如我在诉”理念 绘就司法为民“同心圆”
近年来,晋江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厚植 “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我在诉”不仅是境界情怀,更是责任担当。通过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看问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更能做到法理情相融,更能推动实现“案结事了”。
【引入邻里力量 办好群众“心头事”】
“在你最难的时候,林某帮你渡过困难,这么多年的朋友,应互相理解,若有难处也该好好沟通……”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王某答应到法院进行调解。
林某与王某系多年好友。2011年,王某因建材厂需要资金周转向林某借款30万元。后因建材厂经营不善倒闭,导致王某还款困难。2024年3月12日,林某将王某诉至本院,请求判令王某还清剩余欠款10万元。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通过电话问询双方调解意愿,耐心的沟通协调,虽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调解意愿均比较强烈。承办人秉承“如我在诉”精神,考虑到林某、王某分别为安海人和内坑人,便借助设在安海、内坑的邻里法庭、商会调解室,引入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从双方的友情基础上寻求调解的突破口,经过多方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3月20日,王某向林某现场交付现金10万元,林某向王某退还借条并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至此,长达13年的借款纠纷也顺利了结。
依托邻里法庭,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借助社会力量,以“如我在诉”精神服务群众司法需求。2024年以来,晋江法院安海法庭融入“党建+”邻里中心工作,加强与所辖镇街沟通联系,在安海镇安平社区、灵源街道曾林社区、内坑镇亭顶村打造“邻里法庭”,以支部联建促党建引领效能提增,以资源联通促司法服务效果提升,以人员联动促诉源治理效率提高,形成“邻里法庭”特色品牌创新,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小单元里,实现司法服务“邻距离”。
【发挥陪审员优势 解好司法“为民题”】
“谢谢你们,我1月来起诉离婚,你们就快速开展工作,让我们能将事情解决过个好年。”离婚纠纷中的张某在调解成功后向陪审员表达了感谢。
张某与朱某于2021年12月登记结婚,后张某以双方性格不合,感情已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安海法庭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均是晋江人,且双方无子女,无共同财产,调解可能性较大,立即启动人民陪审员驻庭轮值调解机制。
陪审员洪永强、许承勇在沟通确定了调解方向后,二人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从本地的风俗民情出发,以双方利益为落脚点,多番引导劝解、充分释法明理,双方矛盾逐渐缓和,从最开始的“水火不容”变成了互相体谅,最终双方当事人决定各退一步,放下纠葛、好聚好散,并就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今年以来,安海法庭建立人民陪审员驻庭轮值调解机制,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全案调解,实现息诉止争或梳理矛盾焦点的效果。每个工作日均有2-3名陪审员驻庭参与调解,形成法官、陪审员优势互补,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1月共计30名陪审员驻庭参与57个案件调解,其中调解成功8件。
【温情执法架桥梁 打通“最后一公里”】
“谢谢你们,我还以为这笔钱没法拿到了,你们的执行速度如此之快,真是为我解了燃眉之急”张某莉及其家属对承办人连声感谢道。
申请执行人张某莉与被执行人张某东、张某蕾等3人存在民间借贷纠纷,经仲裁调解被执行人应偿还借款本金118000元,被执行人仅偿还30000元后拒绝继续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张某东名下银行账户内有存款,当即冻结了该账户。后案外人张某满等7人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称本院冻结的账户系案外人的宗族借用张某东的姓名开立的用于储存宗族的基金,并非张某东的个人财产。
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急需该笔资金周转,为尽快兑现申请人胜诉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保障案外人异议权利的行使,执行法官决定采用“分批执行、逐步推进”的执行方式,及时将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移交执行异议审查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与其释法说理,分析在案证据无法证明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系宗族基金会的,劝说案外人理性行使诉权,切勿滥用诉权以防被追究法律责任,经过反复沟通,最终案外人表示不再申诉,自愿接受法院驳回异议的裁定。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都纷纷赞许执行法官的温情执法。
今年以来,执行局秉承“如我在诉”理念,规范、善意、文明执法,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697件,执行到位金额2.04亿元,其中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78件,执行到位金额68.81万元。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纳入失信335人次,限制高消费5611人次,发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0期345人次。
晋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以换位思考做优诉讼服务,又快又好地回应群众诉求、保障民生福祉;以暖心释法开解群众“心结”,把“提质增效”的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以靠前担当推动防患未然,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铺陈“人民至上”底色,不断诠释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近年来,晋江法院始终坚持能动司法理念,聚焦“公正与效率”主题,厚植 “如我在诉”的为民情怀,秉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工作要求,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如我在诉”不仅是境界情怀,更是责任担当。通过设身处地站在当事人角度去看问题,将心比心、换位思考,更能做到法理情相融,更能推动实现“案结事了”。
【引入邻里力量 办好群众“心头事”】
“在你最难的时候,林某帮你渡过困难,这么多年的朋友,应互相理解,若有难处也该好好沟通……”在调解员的耐心劝说下,王某答应到法院进行调解。
林某与王某系多年好友。2011年,王某因建材厂需要资金周转向林某借款30万元。后因建材厂经营不善倒闭,导致王某还款困难。2024年3月12日,林某将王某诉至本院,请求判令王某还清剩余欠款10万元。
承办法官在了解案情后,通过电话问询双方调解意愿,耐心的沟通协调,虽然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但调解意愿均比较强烈。承办人秉承“如我在诉”精神,考虑到林某、王某分别为安海人和内坑人,便借助设在安海、内坑的邻里法庭、商会调解室,引入多方力量参与调解,分别做双方思想工作,从双方的友情基础上寻求调解的突破口,经过多方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意见。3月20日,王某向林某现场交付现金10万元,林某向王某退还借条并撤回起诉,双方握手言和。至此,长达13年的借款纠纷也顺利了结。
依托邻里法庭,促进矛盾纠纷化解,借助社会力量,以“如我在诉”精神服务群众司法需求。2024年以来,晋江法院安海法庭融入“党建+”邻里中心工作,加强与所辖镇街沟通联系,在安海镇安平社区、灵源街道曾林社区、内坑镇亭顶村打造“邻里法庭”,以支部联建促党建引领效能提增,以资源联通促司法服务效果提升,以人员联动促诉源治理效率提高,形成“邻里法庭”特色品牌创新,将更多矛盾纠纷化解在最小单元里,实现司法服务“邻距离”。
【发挥陪审员优势 解好司法“为民题”】
“谢谢你们,我1月来起诉离婚,你们就快速开展工作,让我们能将事情解决过个好年。”离婚纠纷中的张某在调解成功后向陪审员表达了感谢。
张某与朱某于2021年12月登记结婚,后张某以双方性格不合,感情已破裂为由起诉离婚。安海法庭在了解案情后,考虑到双方均是晋江人,且双方无子女,无共同财产,调解可能性较大,立即启动人民陪审员驻庭轮值调解机制。
陪审员洪永强、许承勇在沟通确定了调解方向后,二人采取“背靠背”调解方式,分别做双方的调解工作,从本地的风俗民情出发,以双方利益为落脚点,多番引导劝解、充分释法明理,双方矛盾逐渐缓和,从最开始的“水火不容”变成了互相体谅,最终双方当事人决定各退一步,放下纠葛、好聚好散,并就财产分割等达成一致意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实现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调的是矛盾纠纷,解的是民意民心。今年以来,安海法庭建立人民陪审员驻庭轮值调解机制,让人民陪审员参与全案调解,实现息诉止争或梳理矛盾焦点的效果。每个工作日均有2-3名陪审员驻庭参与调解,形成法官、陪审员优势互补,促进矛盾纠纷快速化解。1月共计30名陪审员驻庭参与57个案件调解,其中调解成功8件。
【温情执法架桥梁 打通“最后一公里”】
“谢谢你们,我还以为这笔钱没法拿到了,你们的执行速度如此之快,真是为我解了燃眉之急”张某莉及其家属对承办人连声感谢道。
申请执行人张某莉与被执行人张某东、张某蕾等3人存在民间借贷纠纷,经仲裁调解被执行人应偿还借款本金118000元,被执行人仅偿还30000元后拒绝继续还款。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通过网络查控,发现被执行人张某东名下银行账户内有存款,当即冻结了该账户。后案外人张某满等7人向本院提出执行异议,称本院冻结的账户系案外人的宗族借用张某东的姓名开立的用于储存宗族的基金,并非张某东的个人财产。
执行法官考虑到申请执行人急需该笔资金周转,为尽快兑现申请人胜诉的合法权益,同时兼顾保障案外人异议权利的行使,执行法官决定采用“分批执行、逐步推进”的执行方式,及时将案外人的执行异议移交执行异议审查部门进行处理,同时,多次组织当事人进行沟通协商,与其释法说理,分析在案证据无法证明被冻结的银行账户系宗族基金会的,劝说案外人理性行使诉权,切勿滥用诉权以防被追究法律责任,经过反复沟通,最终案外人表示不再申诉,自愿接受法院驳回异议的裁定。至此,该起民间借贷纠纷案圆满执结,双方当事人及案外人都纷纷赞许执行法官的温情执法。
今年以来,执行局秉承“如我在诉”理念,规范、善意、文明执法,共执结涉民生案件5697件,执行到位金额2.04亿元,其中涉农民工工资案件278件,执行到位金额68.81万元。对被执行人进行信用惩戒和限制消费,纳入失信335人次,限制高消费5611人次,发布曝光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0期345人次。
晋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如我在诉”理念,以换位思考做优诉讼服务,又快又好地回应群众诉求、保障民生福祉;以暖心释法开解群众“心结”,把“提质增效”的成果转化为群众可感可及的“公平正义”;以靠前担当推动防患未然,切实增强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用实实在在的办案成效铺陈“人民至上”底色,不断诠释司法的力度和温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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