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 对不文明养犬行为说“不”】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城市养犬已经成为一种普遍的社会现象,但是养狗往往伴随着噪音扰民、粪便破坏环境、传染病、乱咬人等弊端。为创新社会治理,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有效解决群众关注的犬只突出问题,近期,宝鸡市城市管理执法局组织开展文明养犬专项整治活动,有效提升城市养犬管理水平。 https://t.cn/A6th1OUi
【#为文明行为点赞#用束犬链牵着小狗遛弯】连日来,在全社会的倡导下,越来越多市民的养犬行为趋向文明。记者近日在昆区海威小区看到,一市民在中午行人比较少时用束犬链牵着小狗遛弯。《内蒙古自治区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在城市建成区饲养犬只,按照规定办理养犬登记,注射疫苗;携犬出户时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用束犬链(绳)牵领,并主动避让他人,及时清除粪便。(记者:安吉斯)
《多部门联合治理 共建文明社区》近日,湖滨区某小区王女士致电三门峡市“12345”政务热线,反映该小区2号楼顶楼业主在楼顶搭建彩钢房养犬,犬只粪便不及时清理,经常顺着墙面流到王女士家的窗台上,臭气熏天,窗户都无法打开,令人苦恼不已。
由于王女士所反映的问题涉及部门较多,为明确责任单位,市“12345”政务热线中心督查小组随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确权。经查,该小区2号楼顶楼业主确实在楼顶私自搭建了80平方米左右的轻钢结构房养犬,犬只数量较多,且多为大型犬、烈性犬。根据我市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市“12345”政务热线立即将问题交由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及违建处理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办理。
随后,三家责任单位到达现场后,对饲养犬只业主进行了文明养犬知识普及,并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该业主表示立即按照规定整改。经三家单位联合执法督办,当天,该业主将饲养的犬只全部转移,并于次日将违建拆除完毕。
对此,市“12345”政务热线工作人员提醒,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共同的家园,每一位市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城市环境。(来自:三门峡日报)
由于王女士所反映的问题涉及部门较多,为明确责任单位,市“12345”政务热线中心督查小组随即到现场进行核查确权。经查,该小区2号楼顶楼业主确实在楼顶私自搭建了80平方米左右的轻钢结构房养犬,犬只数量较多,且多为大型犬、烈性犬。根据我市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施的《三门峡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定,饲养烈性犬、大型犬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未及时清理犬只在公共场所产生的粪便的,由城市管理部门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市“12345”政务热线立即将问题交由三门峡市城市管理局、市公安局及违建处理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同办理。
随后,三家责任单位到达现场后,对饲养犬只业主进行了文明养犬知识普及,并对其下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该业主表示立即按照规定整改。经三家单位联合执法督办,当天,该业主将饲养的犬只全部转移,并于次日将违建拆除完毕。
对此,市“12345”政务热线工作人员提醒,社区作为城市社会的基本单元,是人们共同的家园,每一位市民都有义务和责任去维护良好的社会秩序、城市环境。(来自:三门峡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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