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完成!榆林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目标任务看这里】记者日前从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获悉,近年来,我市始终坚持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全市第四大攻坚战强力推进,聚焦工作总体目标,持续推动“10+5”行动和利企便民政策举措落地见效,市县两级营商环境工作常设机构实现全覆盖,上线全省第一个“营商环境平台”,率先出台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常态化举办优化营商环境系列新闻发布会,市场主体满意度不断提升,全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三年行动(2018—2020年)目标任务全面完成。榆林积极推动京沪等地和省内先进地市“36+5”项优化营商环境创新举措复制在榆落地。依托“榆林营商环境平台”开展营商环境季评价、季通报工作,激发和营造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追赶超越的良好氛围。一批有榆林特色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相继涌现:首创推出发票自助盖章机,实现自助办税服务全程“零接触”。创新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方式,将其纳入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和在线办理范围,实现免费评估、即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实现全市范围内通缴通取通还,退休提取、代扣协议签订等4项业务掌上可办。建成“榆林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实现全市融资服务“一张网”。政务服务效能水平双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稳步推进,“一张网”“一朵云”“一个数据池”的政务服务大数据体系初步形成,市县两级“一网通办”比例均超过90%。“减环节、压时限”效果明显,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限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事项办结时限缩短50%,办理环节精简70%。政务服务事项实现精细化管理,全面完成市级528项、县级4696项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标准化服务覆盖率达95%以上。市级政务服务中心获评2020年全国“最具标准化管理政务服务大厅”。创新服务举措,推出80个“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信易批”“容缺受理”等政务新模式;开展“窗口取件+邮政速递+自助取件”的多样化服务模式,实现政务服务全天候“不打烊”。便民服务实现“一号听民声”,整合20多条以“123”开头的公共服务热线归集到12345便民服务热线,并设立“营商环境专区”,实现企业诉求“接诉即办”。聚焦企业开办、获得电力、纳税、跨境贸易、获得信贷等重点环节,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更优服务。全市实现企业开办1个工作日、注销2个工作日内完成;水电气暖“互联网+服务”深入实施,全面实现在线缴费、报装等功能,小微企业报装容量提升至160千伏安;不动产登记“四个一”改革全省领先;打造“15分钟办税圈”,9大类267个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372个涉税事项全程网办,全面提供发票配送上门服务。跨境贸易单一窗口申报率达100%,申报数据元减少28.8%。小微企业融资便利度逐年提升,“榆林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入驻金融机构42家,上线融资产品57个,成功撮合交易1.42亿元。此外,榆林市扎实开展重点项目(企业)督导服务,按照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一企一策、一项目一策)的“三个一”机制,市县两级累计下派2628名干部定向服务1239户企业、594个重点项目,同步建立重点项目问题台账双周调度、月度总结制度。出台《榆林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全面规范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通过“营商环境平台”统筹管理全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办理,分析企业和群众诉求,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改进方向和思路。https://t.cn/A6ttddGu
#成都房产[超话]#成都房抵押受理范围:主城区+都江堰、青白江、温江、郫县、双流、新都、龙泉,3-5个工作日放款,6个月后可提前还款。
抵押年限:一抵1-20年,二抵1-8年
1、按揭房还款一年以上即可以做二抵
2、不看经营实体和流水,不要营业执照
3、白户、当前逾期、征信差可做
4、赠与继承房产、父母子女共有房产、刚离婚、刚取得房产证可做。 https://t.cn/R2Wxuo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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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合同法实务#
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的受理问题(一)
杜焕珍诉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局劳动争议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6)桂1225民初773号民事判决书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行使社会保险征管职能,因此,在界定社会保险争议范围和管辖分工上,人民法院对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既不能越俎代庖,又不能敷衍塞责。
本案纠纷发生背景是杜焕珍与县文物所对于是否缴纳某一种社会保险费产生分歧,导致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而解除双方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本案的焦点就在于哪种社会保险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的社会保险费争议。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行政法规定的强制缴纳,反映的是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与缴纳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并非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争议属于属于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由行政法律法规调整,是行政部门的职责,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保险争议,应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
具体到到本案中,杜焕珍要求县文物所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系社会保险费征缴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其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由此,可延伸到实践中常见的以下情形: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主张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已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但还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要求予以补缴的;或者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增加社会保险险种,补足缴费基数、变更参保地;或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争议的。
这些情形均属于行政主管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金的受理问题(一)
杜焕珍诉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文物管理所、罗城仫佬族自治县文化体育局劳动争议案
广西壮族自治区罗城仫佬族自治县人民法院(2016)桂1225民初773号民事判决书
社会保险管理部门行使社会保险征管职能,因此,在界定社会保险争议范围和管辖分工上,人民法院对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争议案件的受理范围,既不能越俎代庖,又不能敷衍塞责。
本案纠纷发生背景是杜焕珍与县文物所对于是否缴纳某一种社会保险费产生分歧,导致未能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进而解除双方之间的事实劳动关系。
本案的焦点就在于哪种社会保险争议属于人民法院审理劳动争议案件的受案范围。
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的社会保险费争议。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属于行政法规定的强制缴纳,反映的是社会保险管理部门与缴纳主体(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之间的一种管理与被管理的行政法律关系,并非劳动争议案件当事人之间的民事关系。社会保险费的缴费争议属于属于征收与缴纳之间的纠纷,由行政法律法规调整,是行政部门的职责,不是单一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社会保险争议,应由社会保险管理部门处理,不属于人民法院民事案件的受案范围。
具体到到本案中,杜焕珍要求县文物所为其补缴各项社会保险费,系社会保险费征缴纠纷,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的范围,其可向劳动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解决。
由此,可延伸到实践中常见的以下情形:
用人单位未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劳动者主张要求补缴社会保险费;或者已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但还欠缴社会保险费或者未按规定的工资基数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者要求予以补缴的;或者劳动者请求用人单位增加社会保险险种,补足缴费基数、变更参保地;或者与用人单位因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发生争议的。
这些情形均属于行政主管范畴,不属于人民法院受理劳动争议案件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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