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来看,歌尔股份对外界对其“财务问题质疑”的反击效果并不明显,短短13个交易日,公司市值蒸发逾300亿元。不过从长期看,本次股价大跌恰好是一次检验公司成色的试金石
近期,苹果核心供应链成员歌尔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歌尔股份”,002241.SZ)在二级市场屡遭“嫌弃”,自1月22日至2月9日,13个交易日内股价跌幅超26%,市值蒸发逾300亿元。
事情的起因是1月27日,歌尔股份一纸公告宣布更换公司的财务总监与审计负责人,在公司2020年年报编写之际,一下子换掉两位负责财务的关键人物,不由引起外界对其财务真实性的质疑。
为此,外界关于歌尔股份“存货压顶”、“现金短缺”、“高度依赖苹果”、“TWS耳机销量放缓”的解读层出不穷,歌尔股份对此不仅“紧急”发布了2020年业绩预告,还推出了股票回购计划。
然而,市场似乎并不买账,近期歌尔股份的股价一直处于下跌通道,仅在春节前一个交易日收于涨停,对于歌尔股份,节后能否止住股价震动或许是一次检验企业成色的试金石。
百亿存货压顶
去年10月下旬,歌尔股份发布的三季报显示,公司年初至报告期末实现收入为347.3亿元,同比增长43.90%。同期,公司存货期末数为122.6亿元,比年初数增长131.52%,远超当期营收增幅,对此歌尔股份解释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存货储备增加,其中部分存货预计将在第四季度销售。
来源:思维财经制图
不过,投资者并不满意于这一解释,在深交所互动易平台上对歌尔股份进行多轮发问,对此歌尔股份补充道:公司所处的消费电子行业具有较明显的季节属性,每年三、四季度是销售的旺季。公司发给客户的货物,空运转海运,很多存货躺在运输途中,一旦客户收到货,就可以确认收入了。除了运输因素外,还有很多手机厂商将原本9月发新机,推迟到10月才发布,导致歌尔股份三季度存货偏高。
但是,在歌尔股份的三季度财报中,并没有显示存货的明细,也就是122亿存货中具体有多少是“原材料”,又有多少“在销商品”及“库存商品”。尽管1月28日,歌尔股份发布了自己营收、净利双增的业绩预告,也没有百亿库存消化进展的信息,这还是不能彻底打消投资者对歌尔股份未来库存减值损失的担忧。
毕竟,在电子消费品行业投资中,库存指标是投资者重点关注的环节。通常,电子产品一经上市就开始走上了贬值之路,上游供应商的库存若没及时得到管控,更是企业资产减值的重灾区。财报显示,2019年歌尔股份的52.96亿元存货中,跌价损失达1.08亿元,占当年公司净利润的8.4%。
据《投资者网》统计,2019年歌尔股份的库存水平占公司流动资产的比例为29.92%,尚处于合理水平,但2020年前三季度的存货占当期流动资产的比例已升到了41.08%,高过它的同行立讯精密(002475.S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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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以2019年的存货跌价比例做一简单测算,歌尔股份2020年的存货跌价损失将超过2.5亿元,占公司业绩预告中2020年净利润的8.7%,况且,这还只是一个保守估算。
现金流“吃紧”?
除了激增的存货外,外界本次对歌尔股份质疑最多的另外一点是:公司的现金流吃紧。
歌尔股份虽然短短几年内成了一家市值过千亿的公司,但其在产业链中的弱势地位并未改变。财报数据显示,2016年 -2020年前三季度,歌尔股份流动资产中,存货与应收款两项长期占据流动资产的70%以上,其中2020年前三季度这一比值为78.2%,而货币资金的占比越来越低,2020年前三季度这一数值为17.7%,仅略高于公司业绩遭遇重挫的20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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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截至去年三季度末账面有52.8亿元的货币资金,而当期公司的经营现金流净额为27.08亿元,该数值低于2019年同期的31.08亿。另一方面,据《投资者网》统计,歌尔股份应付款项(包括应付票据与应付账款)占流动负债的比值达74.18%,创近五年新高,且高于它的同行立讯精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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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公司在三季报中解释称应付票据期末数为11.25亿元,较年初数增长61.37%,主要原因是: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公司采用“银行承兑汇票”方式结算的采购货款增加,报告期末公司开立的未到期承兑汇票金额增加。应付账款期末数为172.90亿元,比年初数增长92.61%,主要原因是:采购增加,未到期的应付货款增加。
歌尔股份应付款项的迅猛增长引发了网络上对其占用上游企业资金“创造”公司经营现金流的质疑。
这种现金流紧张的质疑或许能从歌尔股份近半年不断增加的融资行为得到侧面的印证。歌尔股份去年三季报显示,公司长期借款期末数为28.3亿元,比年初数增长723.83%,同时应付债券期末数为36.45亿元,主要是公司期间发行了可转债。
经《投资者网》统计,截至去年三季度,歌尔股份的有息负债率((短期借款+1年内到期的长期负债+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总资产×100%)上升至近四年新高37.46%,不过不及2016年的39.59%。公司通过借款及发行债券增加流动性的迹象明显。
来源:思维财经制图
此外,据歌尔股份近期发布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显示,截至2月2日,公司控股股东一致行动人姜龙向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质押1260万股份用于个人资金需求,该质押股份占姜龙个人所持股的6.39%,占公司总股本的0.38%。至此,包括歌尔股份控股股东姜滨及一致行动人姜龙、胡双美、歌尔集团本次质押后的质押股份为1.39亿股,占其所持股份的11.83%,占公司总股本的4.17%。
来源:歌尔股份公告
对于公司是否存在现金流被占用及流动性紧张的情况,《投资者网》致函歌尔股份,但公司一直未回复。
大客户依赖隐患
歌尔股份上游代工的“2B”业务属性及公司制定的“大客户战略”,为公司争取到不少国际知名的电子消费企业及互联网企业。
据《投资者网》统计,2016年到2019年,歌尔股份前五大客户销售额占比为56.28%、65.86%、66.45%、69.26%,客户集中度越来越高。
来源:歌尔股份2019年年报
其中在这前五大客户中,歌尔股份对第一大客户的依赖尤为明显,2016年到2019年,第一大客户的销售额占比为26.76%、30.75%、33.90%、40.65%,根据资料推测,这个第一大客户就是苹果。
来源:思维财经制图
据公开资料,2019年,歌尔股份正式切入苹果AirPods耳机整机组装业务,代工份额30%。2020年下半年,有传言称歌尔股份成为苹果最新一代耳机 AirPods Max的独家代工厂商。
能获得苹果公司的不断青睐,自然证明了歌尔股份优秀的技术能力与代工质量,但这一殊荣背后,随着苹果公司收入贡献已处在高位(40.65%),歌尔股份依赖大客户的隐患也就越发凸显了。
一位不愿具名的苹果产业链投资人对《投资者网》称,歌尔股份目前对苹果客户的高订单占比至少给公司埋下了两大隐患。
其一,苹果有“主动制衡供应商”的传统,苹果通常不会让某一家上游供应链企业占比过高,比如2018年为了遏制歌尔股份、瑞声科技在声学领域的强势地位,苹果新引进了立讯精密,并将前两者的份额交给了立讯精密。纵观苹果的供应链,除了代工手机整机的富士康之外,其他产品与零部件领域的供应商都至少有两三家。以目前歌尔股份较高的苹果创收占比,是否也面临着“被砍单”的风险?
其二,高度绑定苹果产品后,歌尔股份业绩受苹果产品销量波动的影响大,歌尔股份在这方面也没少“吃亏”。第一次是2015年,当年全球智能手机出货量的同比增速回落至10%,当年歌尔股份迎来上市后的首次净利润负增长;第二次是2018年,这一年,全球智能手机行业出货量再次下滑,导致歌尔股份的收入净利润双降,全年股价更是跌去了近60%。尽管苹果产品在市场上有很强的的竞争力,但难逃大环境的影响。
而当前,关于苹果TWS(真无线耳机)销量放缓的声音层出不穷,其中最有代表性的是今年1月份天风国际分析师郭明錤在研报中的判断:在经历连续两年的高速成长之后,AirPods的出货量增速将会在今年放缓。另外,歌尔股份的友商都在TWS耳机代工上下了重金,竞争的加剧也会影响到歌尔股份的毛利率。
关于苹果Airpods耳机出货量增速是否放缓以及公司对此有哪些准备?《投资者网》联系歌尔股份询问,但对方未予回应。
值得一提的是,9日晚间,公司公告调整此前披露的股份回购计划,将回购资金总额由5亿元-10亿元调整为10亿元-20亿元,其余条款维持不变。截至2021年2月8日,公司已累计回购股份2914.08万股,耗资约9.5亿元。此举是否能够起到提振股价的作用,尚需更长期的观察。
值得注意的是,《唐探3》的单日票房冠军位置正在被《你好,李焕英》夺去,后者依靠口碑发酵,票房节节攀升,直至大年初四完成逆袭。原本该片预期仅15亿元左右,目前已经有30亿-35亿的乐观预期,业内人士测算后估计该片主控方北京文化有望取得3亿-4亿元的毛利润。
创下多项纪录
春节档有多火爆?数据上反映明显。今年大年初一,单日票房接近17亿元,创下历史最佳成绩,而初一至初三共累积收获票房45.15亿元,远超2017年春节档近10亿之多,占2018年春节档的总票房近八成,2019年同期票房仅为34亿元。
这其中首推功臣是《唐探3》,该片上映3天累积票房已突破25亿元大关,打破《战狼2》保持的国产影史最高单周票房纪录,同时也刷新了《复仇者联盟4》在北美创下的全球单市场最佳上映成绩(3.57亿美元)。华东某券商传媒分析师指出,《唐探3》在2020年春节档未能如期上映,但积累了众多观众驻守,猫眼和淘票票两平台的想看人数就突破千万,预售数据惊人,自然会在春节档有惊艳的票房表现。
影片质量是高票房的保证。中国证券报记者注意到,今年春节档7部影片中共有4部豆瓣评分超过7分,而2019年仅有《流浪地球》一部达到此水准。
此外,票价亦是催化因素。记者在北京地区影院走访发现,今年春节档的票价普遍较高,动辄100元以上。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今年春节档平均票价为49.5元(含服务费),2019年和2018年分别为44.7元、39.7元。对于今年票价的上涨,一位院线人士直言,去年影院受疫情影响停摆半年,多数希望依靠春节档提高票价来挽回损失。“而且今年(北京)有上座限制,档期开始前的悲观预期,让大家做出提高客单的决策来弥补可能的损失。”
不过,高票价并未影响观众的观影热情,主要城市频频出现一票难求的景象,截至目前,春节档全国总观影人次已经突破1亿人次大关,远超往年同期水平。上海某基金公司研究员指出,虽然今年春节档平均票价较2019年上涨10%左右,但观影人次也出现显著上升。观影人次在大年初一因为上座率的限制体现得不是很明显,但在初二初三就很显著了。
阿里影业灯塔研究院院长牧晨告诉记者,从影院、影片、观众三个维度分别来看,影院代表着排片供给,初一全国1.1万家影院排出了49.6万场,创了历史新高;影片代表着内容供给,从类型覆盖上,今年7部影片有悬疑、喜剧、奇幻、动作、冒险、犯罪,还有亲子动画和国漫动画,类型非常丰富,且内容质量过硬;观众维度代表着需求,初一的上座率高达56%,比2019年初一上座率高7个百分点。从影院影片的供给和观众的需求角度看,今年的春节档是真正意义上的历史最强春节档。
早前市场认为就地过年可能影响春节档,但实际却贡献颇多增量收益。牧晨指出,春节档在城市等级票房贡献度上有一个特点,就是三四线城市购票占比非常高,能够达到45%左右,是全年所有档期中最下沉的。从实际情况看,就地过年并没有让三四线占比下降,反而增加了潜在观众走进影院、提升娱乐消费的可能性。因此,就地过年对春节档起到了更加积极的影响。
春节档影片涉及相关上市公司
中金公司研报早前曾预计2021年春节档票房(不含服务费)在保守、中性、乐观情形下分别为58.09亿元、64.25亿元、70.53亿元。截至2月15日(大年初四)午间,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目前包括预售在内的总票房已达53.15亿元,按照目前的票房走势,今年春节档有望突破70亿元大关。
口碑逆袭
在《唐探3》的强大攻势面前,《你好,李焕英》异军突起。
灯塔专业版数据显示,截至2月15日记者发稿前,《你好,李焕英》以2.54亿元票房领先《唐探3》的2.08亿元。目前,《你好,李焕英》豆瓣评分为8.3分,与《红海行动》并列成为春节档口碑最佳影片。
业内人士指出,《你好,李焕英》得到情人节和口碑加成,单日票房暴涨51%冲高至4.5亿元以上,上映3日累积票房已突破10亿大关,是内地影史第82部达此关口的电影。影片初三场均人次也大涨至74人左右,几乎追平了《唐探3》(76人),两片场均差距从初一的近50人骤降至2人。
《你好,李焕英》的逆袭受益于口碑发酵。资料显示,《你好,李焕英》改编自2016年出品的同名小品,由贾玲担任编剧,贾玲、沈腾、陈赫、张小斐等主演。影片根据同名小品及贾玲亲身经历改编,片名中的李焕英是贾玲已故的母亲,电影讲述女演员贾晓玲在经历“子欲养而亲不待”的悲痛后,穿越时空回到过去,触摸年轻父母和他们的梦想的故事。
《你好,李焕英》的逆袭有望让出品方受益,该片主控方为北京文化,出品方还包括猫眼娱乐、阿里影业,联合出品包括中国电影、横店影视、华谊兄弟。
值得注意的是,拓普数据曾预计《你好,李焕英》票房为18亿元。不过随着《你好,李焕英》票房大举攀升,市场对其预期也在上调,有业内人士给出了30亿元的预期,前述的基金研究员更是认为有望突破35亿元。若达到这一预期,北京文化有望取得3亿-4亿元的毛利润。
新京报
继金隅凤栖家园被质疑存“霸王条款”后,近日,海淀区又一共有产权房项目同样被购房人质疑存“霸王条款”。瑞泽家园的多位购房人向新京报记者反映,已经交了定金、首付款等款项,但是发现预售合同中存在很多“霸王条款”,比如延期交付退款不支付利息、赔偿金额设置上限等,“开发商要求只有签了合同才能往下谈,根本就不给我们协商的余地。”
对于瑞泽家园预售合同条款问题,2月5日,项目开发商北京建海汇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建海汇合地产”)股东方北京建地产工回复称,瑞泽家园这两天已经按照政府要求跟客户进行一轮电话沟通,将再次征询客户意见。
对此,业内人士表示,要加紧管理共有产权房项目预售程序,以免政府给予购房人的福利保障空间打折扣。
退款无利息、违约金设上限,开发商违约成本低?
2020年11月13日,位于海淀区京新高速西侧、北清路北侧的瑞泽家园共有产权房项目启动申购登记,12月26日启动选房工作。根据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公示,该项目规划地上总建筑面积约13.24万平方米,其中共有产权住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2.76万平方米,总套数1518套,含全装修费用销售均价3.7万元/平方米。
瑞泽家园共有产权房地上建筑面积约12.76万平方米,总套数1518套。图片来源 海淀区人民政府信息公开
瑞泽家园购房人于新(化名)告诉新京报记者,“包括自己在内的部分购房人在2021年1月中旬交了100万元左右的首付款,但是与开发商将要签订预售合同同时发现,里面存在很多‘霸王条款’,比如因开发商导致的交付延期等问题,退款无息或对赔偿金额设置上限等,开发商违约成本低。”
据于新介绍,项目预售合同中规定,如果购房人逾期付款90日内,需要按照累计应付款的2%向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开发商方不解除合同的,购房人按日计算向甲方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
“可是,遇到开发商延期交付的问题时,就不这么赔付了。”于新说,项目预售合同规定了“逾期交付责任”,若逾期在90日之内,开发商按日向购房人支付已付全部购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逾期超过90日后,购房人有权解除合同,解除合同后,开发商30日内无息退还已付全部购房款,并按已付全部购房款的2%向购房人支付违约金。若购房人不解除合同,自合同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开发商按日向购房人支付已付全部购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但该违约金总额最高不超过购房人已付全部购房款的2%。”
事实上,关于瑞泽家园预售合同中存在的诸如赔偿金额设置上限等条款,在金隅凤栖家园预售合同中同样存在。金隅凤栖家园和瑞泽家园均位于海淀区,两个共有产权房项目同时申购、摇号、选房。
2021年1月28日,新京报曾以《海淀一共有产权房被质疑存“霸王条款”业内:部分内容不合情理》为题报道,金隅凤栖家园项目购房者反映,与开发商要签订的预售合同中,开发商有意规避自身风险,降低违约成本,比如逾期退款不支付利息、免责范围过大等,涉嫌侵犯购房人的正当权益,要求通过协商修改某些条款。
关于延期交付赔偿,北京其他共有产权住房项目预售合同中是如何约定的呢?
对此,新京报记者对比蓝境佳园、通成家园、北投和苑项目等几个共有产权房项目预售合同,其中规定一般是,如果开发商逾期交付,逾期规定时间外,购房人解除合同的,开发商除了退还房价款(含已付贷款部分)外,还会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计算给付利息;在违约金方面,按照每日赔偿违约金外,并未规定上限。
除了上述问题外,瑞泽家园部分购房人还反映,“如果购房人想解除购房关系,也并不容易。按照补充合同中规定,如果退房,购房人必须办理完毕银行所欠房屋贷款的还款手续。这也难住了一些贷款买房的人。”
补充合同对退房流程做出规定,遭到部分购房人质疑。图片来源 受访者供图
相关部门要求开发企业征求业主意见、修改完善合同
对于瑞泽家园预售合同中的条款问题,购房人马晨(化名)告诉记者,“我们部分购房人多次找过开发商方面协商合同条款一事,但是工作人员却告诉购房人不签订合同就没资格谈事。我们取得了购房资格,又交了定金、首付款等款项,凭什么就没有商量的资格?”
新京报记者注意到,关于瑞泽家园项目的问题,北京市住建委曾在1月15日发布消息称,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联合海淀区房屋管理局对海淀区金隅凤栖家园和瑞泽家园两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分别约谈了项目负责人,不得擅自更改摇号公告内已公示的《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各项条款;要主动搭建平台,畅通沟通渠道,做好购房人关切问题的回应和解答工作。
瑞泽家园项目官方微信公众号1月29日发文称,针对客户提出的增加沟通渠道,修改部分预售合同条款等事宜,该公司已根据“北京市住建委联合海淀区房管局对金隅凤栖家园和瑞泽家园两个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的要求逐步落实。关于合同条款修改事宜,近期该公司将开始以电话回访的形式,征求各位购房人的建议,后续任何修改对全体业主具备同等法律效力,不会因为签订合同的先后而区别对待。
瑞泽家园项目微信公众号发文称,针对客户提出的增加沟通渠道,修改部分预售合同条款等事宜,已根据相关部门要求逐步落实。图片来源 瑞泽家园微信公众号
2月2日,海淀区房管局发布消息称,近日,该局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跟踪检查,对于瑞泽家园项目开发企业在房屋买卖合同补充约定中存在不合理、减轻或免除开发企业承担的责任或不合理的加重买受人责任条款的行为,该局责令开发企业认真听取业主诉求,征求业主意见,修改完善合同并向全体业主公示,同时,主动与业主沟通,尽快协商一致。
为进一步了解此事的后续处理情况,2月3日,新京报记者多次拨打瑞泽家园所留处理此事的电话,但一直无人接听。2月5日,建海汇合地产股东方北京建工地产回复称,瑞泽家园项目这两天按照政府要求已跟客户进行一轮电话沟通,将再次征询客户意见。
律师:个别条款涉嫌违背民法典
对于瑞泽家园项目预售合同中存在的诸如开发商赔偿金设定上限等问题,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主任王玉臣表示,这个上限不是法定的,只是开发商的格式条款,利用其优势地位来降低其风险和责任。对业主来说,是十分不公平的,尤其是对延期交付很久的楼盘。
在北京金诉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王佳红律师看来,“上述共有产权房项目属于偏保障性住房,按照当前的房地产市场情况来看,这属于偏抢手的产品。要避免因买卖任何一方的意志强加于人,而形成一方独大的境地,最终,难以达到公平、公正的交易模式。” 王佳红表示,如果双方所签订的合同条款属于格式条款,根据《民法典》第496条的规定,提供格式条款的一方未履行提示或者说明义务,致使对方没有注意或者理解与其有重大利害关系的条款的,对方可以主张该条款不成为合同的内容。此外,如果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或排除对方主要权利,该格式条款无效,不能约束对方。
北京一位不愿具名的业内人士表示,政府推出共有产权房的初衷应该是解决刚需人群的居住问题,本意是减轻购房者买房负担,开发商单方强制条款降低自身风险,却增加了购房者负担。如此一来,开发商就涉嫌变相获取利益,赚取政策利润的同时,将经营压力转嫁于购房者,这会使政府给予购房人的福利保障空间大打折扣。”
上述业内人士进一步表示,从长远角度看,政府方面应该就共有产权住房交付等问题作出进一步规范和要求,才更有利于保障性住房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