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静静的日常随笔#
今日真的好奇妙啊!
3月的第一天,遇到了好多事情!
昨晚临时被通知让我今日调休
跟老妈出门遇上好久不见的周同学
扫码加微信了,但是后边不知是不是我的操作错了
还是她没通过(她让我扫码加的)
我明明都改了她备注,我列表里去找不到人了
看到广州台直播达哥的追思会
想起来那天知道他走的消息后,我哭到不行
那天值班的时候看到微博N多信息开始
到看到视频里田启文正式告知媒体时
我不知道为什么哭了好久,明明不是很迷他的哦
可能是看到一个混剪视频bgm是最佳损友
觉得星爷和他亦师亦友亦「父子」的关系真的很难得
他之前才说过,只要他不死就有和星爷再合作的机会
现在,等不到了你们的再合作咯[泪]
没想到最后能看到达叔的电影是特别版的「流浪地球」
最感动的是!
看到陈同学的官宣[抱一抱]
恭喜晒!!!!!
没想到平时不怎么秀恩爱的陈同学
一秀就是登记结婚啦[男孩儿][女孩儿]
照片可是肥仔同学的手笔呀
盗了一下图片哈~
呜呜
然后看到肥仔同学的文案后
突然泪下[泪]
三剑侠有人要出嫁了
被一个更爱她的男人带回家了
哇,靠!
有被感动到哭!
啊啊啊,还是好激动!
除了恭喜,突然不知道能说什么了
㊗️9⃣9⃣
最近的我怎么那么情绪充沛了
今日真的好奇妙啊!
3月的第一天,遇到了好多事情!
昨晚临时被通知让我今日调休
跟老妈出门遇上好久不见的周同学
扫码加微信了,但是后边不知是不是我的操作错了
还是她没通过(她让我扫码加的)
我明明都改了她备注,我列表里去找不到人了
看到广州台直播达哥的追思会
想起来那天知道他走的消息后,我哭到不行
那天值班的时候看到微博N多信息开始
到看到视频里田启文正式告知媒体时
我不知道为什么哭了好久,明明不是很迷他的哦
可能是看到一个混剪视频bgm是最佳损友
觉得星爷和他亦师亦友亦「父子」的关系真的很难得
他之前才说过,只要他不死就有和星爷再合作的机会
现在,等不到了你们的再合作咯[泪]
没想到最后能看到达叔的电影是特别版的「流浪地球」
最感动的是!
看到陈同学的官宣[抱一抱]
恭喜晒!!!!!
没想到平时不怎么秀恩爱的陈同学
一秀就是登记结婚啦[男孩儿][女孩儿]
照片可是肥仔同学的手笔呀
盗了一下图片哈~
呜呜
然后看到肥仔同学的文案后
突然泪下[泪]
三剑侠有人要出嫁了
被一个更爱她的男人带回家了
哇,靠!
有被感动到哭!
啊啊啊,还是好激动!
除了恭喜,突然不知道能说什么了
㊗️9⃣9⃣
最近的我怎么那么情绪充沛了
#辣笔小球被批捕#【诋毁戍边英雄“辣笔小球”被批捕,今日起侮辱诽谤英雄烈士最高三年刑】据“南京检察”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2月19日10时29分、10时46分,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新浪微博上使用其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微博等网络平台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介入侦查。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仇某明行为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社会影响恶劣,情节严重。根据规定,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
据了解,针对近年来个别人为了吸引眼球,赚取流量,侮辱、诽谤英雄烈士、革命先驱,企图歪曲事实的行为,从今日(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尊重历史、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此项规定不仅敲响了法律的警钟,更树立了鲜明的价值导向:诋毁英烈,否定史实,法理不容。
#多个刑法新罪名今起施行# #最新刑法修正案今起施行#
据了解,针对近年来个别人为了吸引眼球,赚取流量,侮辱、诽谤英雄烈士、革命先驱,企图歪曲事实的行为,从今日(3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明确规定,“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每个人都要为自己的言行负责,尊重历史、严守法律和道德底线,此项规定不仅敲响了法律的警钟,更树立了鲜明的价值导向:诋毁英烈,否定史实,法理不容。
#多个刑法新罪名今起施行# #最新刑法修正案今起施行#
支付行业大日子!#反垄断新规今起落地#?
非银支付新规今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近年来支付市场的勃勃发展态势,新形势下,建立健全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体系迫在眉睫。此前,为加强客户备付金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于1月份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同时废止。
而进入2021年,为进一步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除《办法》外,央行也于1月份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完善和加强非银行机构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措施。
明确划分监管职责
从主要内容来看,《办法》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进一步细化了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明确了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备付金银行相应备付金管理职责,设定了客户备付金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强化客户备付金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央行有关部分负责人在此前答记者问时表示,遵照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已于2019年1月全部集中存管。
相较于原备付金办法,《办法》规定备付金全额集中交存至人民银行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并且规定客户备付金的划转应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
同时,《办法》详细规定了备付金出金、入金以及自有资金划转的范围和方式,明确了支付机构间开展合规合作产生的备付金划转应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
此外,《办法》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备付金银行各方对于客户备付金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增加备付金违规行为处罚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在备付金监管职责上作出划分,明确了备付金主监督机构承担的相关职责。央行方面表示,为顺应监管需要,《办法》建立了由央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和备付金银行组成的备付金监督管理体系。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客户备付金存管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开展检查。
此外,清算机构对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中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和划转进行监督,监测相关风险。备付金银行对预付卡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中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和划转进行监督,监测相关风险。
“由于支付机构可同时选择多家清算机构进行合作,因此,《办法》规定其应选择一家清算机构作为主监督机构,对其所有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和划转进行整体监督。”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其余合作清算机构和备付金银行应当配合备付金主监督机构实施备付金监督。
集中存管十分必要
有业内人士向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是十分必要的,“客户备付金的规模超级大,加上较为分散的存放,存在流动性风险等一系列风险隐患。”其表示。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客户备付金有着可能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而有的支付机构可能会挪用这部分资金以用于高风险的投资。另一方面,支付机构能够通过在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出了其本身的经营范围。
另外,与央行许可支付机构展业初衷相违背的是,有部分支付机构为赚取利息收入,盲目扩大客户备付金规模,使得支付市场上增添了许多新乱象,不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央行官网信息显示,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而一直以来,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是央行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中之重。
2013年6月,央行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明确和细化人民银行关于客户备付金的监管要求,对客户备付金存放、归集、使用、划转等存管活动作了严格规定,强化支付机构的资金安全保护意识和责任,以及备付金银行的监督责任。
当前,我国逐步构建了央行政府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商业银行外部监督、支付机构自我管理的多方位客户备付金监管体系。
而进入2021年,为进一步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除《办法》外,央行也于1月份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完善和加强非银行机构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措施。
此番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制定的《条例》和《办法》,旨在完善填补之前监管的短板,加强非银支付机构反垄断以及规章制度的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的竞争秩序,不仅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促进支付机构与相关业务需求的金融机构开展进一步的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强化反垄断的层面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巨头触及预警线。平安证券表示,由于《条例》中尚未明确定义“市场份额”标准,其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仍待相关政策细则说明。
具体来看,《条例》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有两个指标:
一是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集中度达到监管上限,可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数据显示,2020年二季度支付宝、微信支付移动支付份额分别为55.6%、38.8%,触及预警线。
二是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集中度达到监管上限,将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情节严重或面临拆分。平安证券指出,2020年第三季度全国电子支付规模达 2994.8万笔、775.4万亿元,按笔数、金额计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份额分别为 78.3%、10.2%,按笔数计支付宝、微信支付或触及市场支配地位,按金额计未触及。
非银支付新规今日起正式实施!
随着近年来支付市场的勃勃发展态势,新形势下,建立健全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管体系迫在眉睫。此前,为加强客户备付金监管,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中国人民银行于1月份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中国人民银行公告〔2013〕第6号)同时废止。
而进入2021年,为进一步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除《办法》外,央行也于1月份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完善和加强非银行机构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措施。
明确划分监管职责
从主要内容来看,《办法》规范了备付金集中交存后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业务,进一步细化了备付金存放、使用、划转规定,明确了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备付金银行相应备付金管理职责,设定了客户备付金违规行为处罚标准,强化客户备付金监管,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央行有关部分负责人在此前答记者问时表示,遵照国务院关于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部署,非银行支付机构(以下简称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已于2019年1月全部集中存管。
相较于原备付金办法,《办法》规定备付金全额集中交存至人民银行或符合规定的商业银行,并且规定客户备付金的划转应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
同时,《办法》详细规定了备付金出金、入金以及自有资金划转的范围和方式,明确了支付机构间开展合规合作产生的备付金划转应当通过符合规定的清算机构办理。
此外,《办法》明确了中国人民银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备付金银行各方对于客户备付金的监督管理职责,以及增加备付金违规行为处罚条款。
值得一提的是,《办法》在备付金监管职责上作出划分,明确了备付金主监督机构承担的相关职责。央行方面表示,为顺应监管需要,《办法》建立了由央行及其分支机构、清算机构和备付金银行组成的备付金监督管理体系。央行及其分支机构对客户备付金存管业务活动进行全面监督管理,并开展检查。
此外,清算机构对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账户中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和划转进行监督,监测相关风险。备付金银行对预付卡备付金专用存款账户中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和划转进行监督,监测相关风险。
“由于支付机构可同时选择多家清算机构进行合作,因此,《办法》规定其应选择一家清算机构作为主监督机构,对其所有备付金的存放、使用和划转进行整体监督。”央行有关部门负责人表示,其余合作清算机构和备付金银行应当配合备付金主监督机构实施备付金监督。
集中存管十分必要
有业内人士向证券时报·券商中国记者表示,将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存管是十分必要的,“客户备付金的规模超级大,加上较为分散的存放,存在流动性风险等一系列风险隐患。”其表示。
上述人士告诉记者,一方面,客户备付金有着可能被支付机构挪用的风险,而有的支付机构可能会挪用这部分资金以用于高风险的投资。另一方面,支付机构能够通过在银行开立的备付金账户办理跨行资金清算,超出了其本身的经营范围。
另外,与央行许可支付机构展业初衷相违背的是,有部分支付机构为赚取利息收入,盲目扩大客户备付金规模,使得支付市场上增添了许多新乱象,不利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央行官网信息显示,客户备付金是支付机构预收其客户的待付货币资金,不属于支付机构的自有财产。客户备付金的所有权属于支付机构客户,但不同于客户本人的银行存款,不受《存款保险条例》保护,也不以客户本人名义存放在银行,而是以支付机构名义存放在银行,并且由支付机构向银行发起资金调拨指令。
而一直以来,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是央行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中之重。
2013年6月,央行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明确和细化人民银行关于客户备付金的监管要求,对客户备付金存放、归集、使用、划转等存管活动作了严格规定,强化支付机构的资金安全保护意识和责任,以及备付金银行的监督责任。
当前,我国逐步构建了央行政府监管、行业组织自律管理、商业银行外部监督、支付机构自我管理的多方位客户备付金监管体系。
而进入2021年,为进一步加强对非银行支付机构监督管理,促进支付服务市场健康发展,除《办法》外,央行也于1月份发布了《非银行支付机构条例(征求意见稿)》,以完善和加强非银行机构支付领域的反垄断监管措施。
此番针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制定的《条例》和《办法》,旨在完善填补之前监管的短板,加强非银支付机构反垄断以及规章制度的建设,维护市场公平的竞争秩序,不仅保护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促进支付机构与相关业务需求的金融机构开展进一步的合作。
值得注意的是,在强化反垄断的层面上,支付宝、微信支付等支付巨头触及预警线。平安证券表示,由于《条例》中尚未明确定义“市场份额”标准,其是否构成市场支配地位仍待相关政策细则说明。
具体来看,《条例》对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支配地位的认定有两个指标:
一是在非银行支付服务市场集中度达到监管上限,可对其采取约谈等措施进行预警。数据显示,2020年二季度支付宝、微信支付移动支付份额分别为55.6%、38.8%,触及预警线。
二是在全国电子支付市场集中度达到监管上限,将被认定为具有市场支配地位,情节严重或面临拆分。平安证券指出,2020年第三季度全国电子支付规模达 2994.8万笔、775.4万亿元,按笔数、金额计非银行支付机构市场份额分别为 78.3%、10.2%,按笔数计支付宝、微信支付或触及市场支配地位,按金额计未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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