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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恒大学府是恒大集团入驻鹿城的第五个项目,也是恒大集团青山区的首个项目。项目位于包头市青山区110国道与民族东路交会处东300米,北靠四道沙河景观带,南接“新钢铁大街”110国道,东邻北重六小、北重一中分校和国家一级青山客运站,生态、交通、教育、生活配套成熟。网上购房双重优惠:新春85折特大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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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治法宣传# 【非常之时,听专家讲讲《传染病防治法》】#全力以赴遏制疫情##万众一心抗击新冠肺炎#
眼下正是全民齐心“战疫”之时,但也有些“任性之人”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麻烦。有的人隐瞒患者接触史致使多人被传染被隔离;有的疑似病人不配合隔离治疗,对政府指定的隔离点心存抵触;有的人对小区(村)采取的隔离封闭管理措施不理解……实际上,这些防疫要求既是全民都应配合的社会公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有关《传染病防治法》,哪些值得关注?2月7日下午,湖北之声记者柳芳对话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来听专家权威解读。
人物介绍:江国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
01
非常之时,《传染病防治法》你该了解哪些?
记者:这些天,武汉各社区都在登记“四类人员”(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分类集中管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不配合,甚至有人提出,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对公民采取隔离措施无法律依据。是这样吗?
江国华:目前我们所遭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3条所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鉴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能力强、传播途径多样、感染人群数量众多,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1号公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停课;(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3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并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42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第40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可以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第41条规定,甲类传染病病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等。
其次,《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18条对规定,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感染特定传染病时可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第52条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当地政府可根据疫情控制需要,组织卫生、医药、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城建、农业、商业、民政、邮电、广播电视等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传染病防治法》还对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的配合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法第12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而对于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因此,目前有关机关依法实施隔离措施具有法律上的依据。
02
此次疫情说明《传染病防治法》还有进一步修订的空间
记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有些地方出现了一些让人诟病的现象,比如,把曾经有过湖北旅行时(居住史)的公民个人信息制成表格随处发放;比如有些地方看见鄂籍车牌就如临大敌、四下围堵等等,怎样平衡好疫情防控举措和公民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
江国华:你说的这些现象确实存在,甚至前段时间成为了网络热议的话题。所以,要求各地各级各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
其一,依法抗疫。各级政府及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抗疫措施应当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之依据,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其二,理性抗疫。各级政府及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抗疫措施应当符合比例原则,不得设置超越法律法规设定的处置措施,并注重疫情防控和公民权利保障之间的平衡,特别应当重视对被隔离人员的人文关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其三,科学抗疫。各级政府及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抗疫措施尊重科学,尊重传染病防治基本常识和内在规律,尊重专业意见和建议。
其四,团结抗疫。抗疫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只有全民团结一心,才能打赢这场战争。病毒无情,人当有情。灾难来临,无人幸免。非典时期的广东人,新冠肺炎时期的湖北人,都是遭遇病毒肆虐的受害者。他们是无辜的牺牲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我们优良的传统。我们应该团结一心,同力协契,共克时艰。
记者:在此次抗击疫情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公众对该法不够了解。实际上,《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制定至今已经有31年了,也有过多次修订,这次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会给未来完善传染病防治的法制建设提供哪些思路?
江国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89年2月21日通过并公布,同年9月1日正式施行。在施行过程中经过了2次修订,分别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6月29日修订。
至今,《传染病防治法》虽经两次修正,但仍存诸多不足,应适时再次作出修改:
其一,将传染病防治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框架。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表明,传染病防治不仅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而且严重关涉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其二,设专条规定“时效制度”。此次疫情表明,时间就是生命。延误时机,祸害无穷。
其三,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预警机制。尊重科学,赋予临场医务工作人员之预警权。
其四,简化疫情报告程序,建立疫区政府与中央主管部门疫情报告直通车。
其五,下放疫情信息公布权。可以规定,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在第一时间向所辖区域公布疫情信息。事后向上级政府报备。
其六,构建流行病爆发后的决策协调机制和统一指挥系统,防止各自为政,邻避效应。
其七,构建流行病爆发后的跨区域医疗协作机制,实现一定范围内医疗资源的统一调配与共享。
其八,完善被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和权利保障条款。
其九,完善防疫人员的防护保障和权利保障条款。
其十,明确各级政府的传染病防治中的主体责任,强化预防、控制和救治等诸环节中的问责条款。
眼下正是全民齐心“战疫”之时,但也有些“任性之人”给疫情防控工作造成了不小的麻烦。有的人隐瞒患者接触史致使多人被传染被隔离;有的疑似病人不配合隔离治疗,对政府指定的隔离点心存抵触;有的人对小区(村)采取的隔离封闭管理措施不理解……实际上,这些防疫要求既是全民都应配合的社会公德,也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每一位公民应尽的义务。
有关《传染病防治法》,哪些值得关注?2月7日下午,湖北之声记者柳芳对话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江国华,来听专家权威解读。
人物介绍:江国华,武汉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国家2011计划司法文明协同创新中心首席科学家。
01
非常之时,《传染病防治法》你该了解哪些?
记者:这些天,武汉各社区都在登记“四类人员”(确诊患者、疑似患者、无法排除感染可能的发热患者、确诊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分类集中管理。但是在这个过程中,有些人不配合,甚至有人提出,在传染病防治过程中对公民采取隔离措施无法律依据。是这样吗?
江国华:目前我们所遭遇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第3条所规定的乙类传染病。鉴于此次新型冠状病毒传播能力强、传播途径多样、感染人群数量众多,2020年1月20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1号公告,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采取甲类传染病防控措施。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2条: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立即组织力量,按照预防、控制预案进行防治,切断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必要时,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采取下列紧急措施并予以公告:(1)限制或者停止集市、影剧院演出或者其他人群聚集的活动;(2)停工、停业、停课;(3)封闭或者封存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公共饮用水源、食品以及相关物品;(4)控制或者扑杀染疫野生动物、家畜家禽;(5)封闭可能造成传染病扩散的场所。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3条:甲类、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报经上一级人民政府决定,可以宣布本行政区域部分或者全部为疫区,并可以在疫区内采取本法第42条规定的紧急措施,并可以对出入疫区的人员、物资和交通工具实施卫生检疫。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甲类传染病疫区实施封锁;但是,封锁大、中城市的疫区或者封锁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疫区,以及封锁疫区导致中断干线交通或者封锁国境的,由国务院决定。
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39条:医疗机构发现甲类传染病时,应当及时采取下列措施:(1)对病人、病原携带者,予以隔离治疗,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2)对疑似病人,确诊前在指定场所单独隔离治疗;(3)对医疗机构内的病人、病原携带者、疑似病人的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和采取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第40条规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发现传染病疫情或者接到传染病疫情报告时,可以对密切接触者,在指定场所进行医学观察。第41条规定,甲类传染病病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等。
其次,《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18条对规定,传染病病人和病原携带者感染特定传染病时可予以必要的隔离治疗。第52条规定,在传染病暴发流行区域,当地政府可根据疫情控制需要,组织卫生、医药、公安、工商、交通、水利、城建、农业、商业、民政、邮电、广播电视等部门采取隔离治疗措施。
最后,值得注意的是,《传染病防治法》还对疫情防控期间所有单位和个人的配合义务作出了明确规定。该法第12条规定,一切单位和个人,必须接受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有关传染病的调查、检验、采集样本、隔离治疗等预防、控制措施,如实提供有关情况。而对于拒绝隔离治疗或者隔离期未满擅自脱离隔离治疗的,可以由公安机关协助医疗机构采取强制隔离治疗措施。
因此,目前有关机关依法实施隔离措施具有法律上的依据。
02
此次疫情说明《传染病防治法》还有进一步修订的空间
记者:在具体实施过程中,我们也发现有些地方出现了一些让人诟病的现象,比如,把曾经有过湖北旅行时(居住史)的公民个人信息制成表格随处发放;比如有些地方看见鄂籍车牌就如临大敌、四下围堵等等,怎样平衡好疫情防控举措和公民合法权益之间的关系?
江国华:你说的这些现象确实存在,甚至前段时间成为了网络热议的话题。所以,要求各地各级各部门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应当注意:
其一,依法抗疫。各级政府及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抗疫措施应当要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之依据,不得泄露涉及个人隐私的有关信息、资料。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12条:卫生行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医疗机构因违法实施行政管理或者预防、控制措施,侵犯单位和个人合法权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
其二,理性抗疫。各级政府及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抗疫措施应当符合比例原则,不得设置超越法律法规设定的处置措施,并注重疫情防控和公民权利保障之间的平衡,特别应当重视对被隔离人员的人文关怀。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41条:在隔离期间,实施隔离措施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隔离人员提供生活保障;被隔离人员有工作单位的,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根据《传染病防治法》第62条:国家对患有特定传染病的困难人群实行医疗救助,减免医疗费用。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其三,科学抗疫。各级政府及其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的抗疫措施尊重科学,尊重传染病防治基本常识和内在规律,尊重专业意见和建议。
其四,团结抗疫。抗疫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只有全民团结一心,才能打赢这场战争。病毒无情,人当有情。灾难来临,无人幸免。非典时期的广东人,新冠肺炎时期的湖北人,都是遭遇病毒肆虐的受害者。他们是无辜的牺牲者。一方有难,八方支援,是我们优良的传统。我们应该团结一心,同力协契,共克时艰。
记者:在此次抗击疫情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大多数公众对该法不够了解。实际上,《传染病防治法》1989年制定至今已经有31年了,也有过多次修订,这次新冠肺炎的疫情防控会给未来完善传染病防治的法制建设提供哪些思路?
江国华:《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由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于1989年2月21日通过并公布,同年9月1日正式施行。在施行过程中经过了2次修订,分别是由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04年8月28日修订和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于2013年6月29日修订。
至今,《传染病防治法》虽经两次修正,但仍存诸多不足,应适时再次作出修改:
其一,将传染病防治纳入国家安全体系框架。此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疫情表明,传染病防治不仅涉及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而且严重关涉公共安全和国家安全。
其二,设专条规定“时效制度”。此次疫情表明,时间就是生命。延误时机,祸害无穷。
其三,进一步完善传染病预警机制。尊重科学,赋予临场医务工作人员之预警权。
其四,简化疫情报告程序,建立疫区政府与中央主管部门疫情报告直通车。
其五,下放疫情信息公布权。可以规定,设区的市以上人民政府有权在第一时间向所辖区域公布疫情信息。事后向上级政府报备。
其六,构建流行病爆发后的决策协调机制和统一指挥系统,防止各自为政,邻避效应。
其七,构建流行病爆发后的跨区域医疗协作机制,实现一定范围内医疗资源的统一调配与共享。
其八,完善被隔离人员的生活保障和权利保障条款。
其九,完善防疫人员的防护保障和权利保障条款。
其十,明确各级政府的传染病防治中的主体责任,强化预防、控制和救治等诸环节中的问责条款。
#高铁进毕节# #毕节高铁# 【高铁带你看毕节!毕节,或许就是你追寻的诗和远方】坐在从七星关城区前往成贵高铁毕节站的快巴上,我不禁想起自己第一次坐高铁时的情景。那是从三亚到海口的一段旅程,途中,不同于乌蒙山的海域风情从列车窗外扑面而来。当时我想,尽管毕节已经拥有了四通八达的高速公路网以及开通多个航线的机场,但世界与毕节美景,仍然还隔着“一条高铁”的距离。
毕节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境内海拔落差大,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为13.4摄氏度,7月全市平均气温仅为21摄氏度,但“洞天福地·花海毕节”的魅力,何止夏天的凉爽。
且说洞吧,织金洞,贵州省首个世界地质公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身兼“中国溶洞之王”“中国最美六大旅游洞穴”之首、“中国十大奇洞”之首等桂冠。
可百闻不如一见,了解再多,都不如亲自到洞内走一遭。不管赞誉如何,这座神秘的地下宫殿自岿然不动,只张开怀抱,静待游人探寻。入得洞内,钟乳石嶙峋,石笋、石帘,或立或挂,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下呈不同姿态远远铺展开去,而脚下石梯便是最好的路引。如果初见只是惊叹,那么随着不断向洞的更深处探去,加之导游的讲解,呈现在眼前的,又会是“霸王盔”的壮美、“婆媳情深”的依恋、“鹬蚌相争”的逗趣……“黄山归来不看岳,织金洞外无洞天”,享此殊誉,织金洞受之无愧。
同样是喀斯特溶洞景观,如果说织金洞走的是“陆路”,那么九洞天走的则是“水路”。这里,被誉为“中国岩溶百科全书”“喀斯特地质博物馆”,并获“国际王牌旅游景区”称号,有世界上可供乘船游览的最高大的溶洞群、有世界上最密集的天窗溶洞群,入地的伏流在长达两公里的暗河上,形成连续九个天窗。进入景区,乘上一艘小船,船桨悠悠拨动水面,旅程才算开始。洞内,随着声光电投影设备的投入使用,地质的演变、生物的进化、民族传统节日等投影,让一场场绝美的视觉盛宴呈现眼前,如梦似幻。穿梭于九个洞天之间,洞天九隐九现,你不知道下一天窗将会在哪里出现,也不知道某一束阳光将会从什么角度直射下来,形成怎样的明暗对比,乍见之下,只怕需借得一句“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才能形容其时、其景。
再说花吧,在毕节,在七星关区砂锅寨、在威宁自治县黔韵紫海、在赫章县兴发乡中营村,我曾见过一畦畦、一片片郁金香、马鞭草、万寿菊等鲜花,她们优美、沉静,在山水田园间释放着令人安心的气息。但就气势而言,她们却远比不过连片盛开的杜鹃花和韭菜花。
从时节来看,百里杜鹃景区的杜鹃花要比阿西里西大韭菜坪景区的韭菜花先盛开。
三月下旬,不知是哪一朵花开吹响了号角,余下的便争先恐后地盛开了,红的,白的,粉的,一团团、一簇簇,生怕稍晚些就错过这每年一度的盛会。
不过,虽然“地球彩带·世界花园”的成就离不开每一朵花的不遗余力,但在百里杜鹃,走入花间单赏某一朵或某一树花却难免落入“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歧途”。要我说,这里的最佳观景点非数花峰莫属。登上数花峰,举目四望,“千峰叠起嶂,乌金地下埋,杜鹃花似海,满山留异香”的美丽画卷尽收眼底,看着花山远远铺开去,直至天空都似乎被花色渲染,心胸间便只剩一片开阔。若是先就近去了奢香军营山地公园,在似绿野仙境又视野辽阔的百里杜鹃大草原上跑两趟马再行观花,这被当地人称之为“索玛花”的艳丽花朵,又会平添几分豪气。是啊,与如此野性的大草原为邻者,岂是懦弱之辈。
在海拔2777米的地方融入花海是什么感觉?来阿西里西大韭菜坪景区就能找到答案。待春花落尽,暑气渐散,“云上花海”“东方的普罗旺斯”大韭菜坪的韭菜花就迎来了花期。这时行走花间,脚边是随着微风荡漾开去的紫色浪潮,抬头是干净的蓝天,这里离天空太近了呀,仿佛伸手就能摘下一朵纯粹的云。又或者回望上山时的“九曲十八弯”,那明显不同于两旁草色的“S”型公路,仿若钢筋铁骨,撑起了“贵州屋脊”,也深深为景区写下“苍劲”二字。
这是多么奇异的组合——天空之深远,山之巍峨,花之柔美!可在乌蒙腹地,它们却又如此和谐,借大自然之手笔,谱写一曲铁汉柔情。
来毕节,光看溶洞和花是远远不够的,还有无数人文景观,在被高铁串起的毕节旅游路线上熠熠生辉。
云龙山下,莹白的图腾柱直指天宇,雄伟的九层衙次第展开,这就是慕俄格古城的宣慰府——贵州最大的彝族仿古建筑。
我曾随着导游走进宣慰府,又一一走过九层衙。这里,整个建筑群按虎型布局,是依据史书记载的蜀汉罗甸王府“一场八院九层”的建筑规模和风格来设计的,古朴典雅的明清彝族建筑群,笔直幽深层层递进的月亮门,将八院九层有机相连。“九层”,即宣慰府里的九层衙,从前至后第一级为护卫部,第二级为藏戈房,第三级为服役部,第四级为蓄粮仓,第五级为钟鼓厅,第六级为一般官员办公部,第七级为宰相及重臣办公部,第八级为罗甸王住所及议事厅,第九级为歌舞堂及王室祖先灵堂。
九层衙因功能各不相同,其陈设、布置便也不同,但细节处却彰显着彝家特色。从第一级走到最后一级,奢香夫人开九驿、兴汉学、奖耕织, 维护西南边疆统一, 促进民族团结的壮举在心底浮现,敬佩之意油然而生。
参观快结束时,导游告诉我们,月亮门虽层层递进又拾级而上,但无论从上往下还是从下往上看,每个门都能清楚看到。我们一看,果然如此。只是为何这样设计,导游却没有告诉我们,这个谜底,只能下次去时再深究了。
如果要用“厚重”一词来形容贵州宣慰府,那最适合化屋基苗寨的当属“奇崛”。被誉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苗族歌舞之乡”的化屋基,是乌江源百里画廊核心景区东风湖畔的一个苗族村寨,这里三面临水,背靠刀劈斧削、耸入云天的悬崖峭壁。也许正因如此,世代居住在这里,文化独特的苗族支系——歪梳苗,便一直保持着他们的生活方式和古朴的民族风情。
客人来到这里,他们用最热情的歌舞欢迎,最醇美的酒招待,在优美的歌声中,游人与他们仿佛都与这一方山水化为一体,不分彼此。
在这里,逸兴遄飞时,还可从码头登上游轮,在或宽或窄的河道,水流或湍或缓的水面上,欣赏乌江源百里画廊的雄、奇、壮、伟,看崖壁的刀削斧劈。
行船至下红岩码头,上岸后,不如去织金古镇走走,廊檐飞角,小桥流水,亭台楼阁……人们对古镇的所有设想,这里都有。
可毕节之景又岂止这些呢?七星关的鸡鸣三省景区、大方的油杉河景区、黔西的“大话西游梦幻漂流”景区、金沙的万亩玉簪花、纳雍的金蟾大山,以及那些异军突起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哪一个不是独具特色又让人回味无穷?数又怎么数得完呢?
时光荏苒,岁月不居,随着立体交通的不断完善,大美毕节的风景不再“养在深闺”,而是逐渐揭开面纱,在世人面前大放异彩。高铁串珠成链,给了毕节世界的“诗与远方”,也让毕节成为更多人的“诗与远方”。(文/张黎 图/王纯亮)
毕节属典型的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境内海拔落差大,立体气候明显,年平均气温为13.4摄氏度,7月全市平均气温仅为21摄氏度,但“洞天福地·花海毕节”的魅力,何止夏天的凉爽。
且说洞吧,织金洞,贵州省首个世界地质公园,国家4A级旅游景区,身兼“中国溶洞之王”“中国最美六大旅游洞穴”之首、“中国十大奇洞”之首等桂冠。
可百闻不如一见,了解再多,都不如亲自到洞内走一遭。不管赞誉如何,这座神秘的地下宫殿自岿然不动,只张开怀抱,静待游人探寻。入得洞内,钟乳石嶙峋,石笋、石帘,或立或挂,在大自然的鬼斧神工下呈不同姿态远远铺展开去,而脚下石梯便是最好的路引。如果初见只是惊叹,那么随着不断向洞的更深处探去,加之导游的讲解,呈现在眼前的,又会是“霸王盔”的壮美、“婆媳情深”的依恋、“鹬蚌相争”的逗趣……“黄山归来不看岳,织金洞外无洞天”,享此殊誉,织金洞受之无愧。
同样是喀斯特溶洞景观,如果说织金洞走的是“陆路”,那么九洞天走的则是“水路”。这里,被誉为“中国岩溶百科全书”“喀斯特地质博物馆”,并获“国际王牌旅游景区”称号,有世界上可供乘船游览的最高大的溶洞群、有世界上最密集的天窗溶洞群,入地的伏流在长达两公里的暗河上,形成连续九个天窗。进入景区,乘上一艘小船,船桨悠悠拨动水面,旅程才算开始。洞内,随着声光电投影设备的投入使用,地质的演变、生物的进化、民族传统节日等投影,让一场场绝美的视觉盛宴呈现眼前,如梦似幻。穿梭于九个洞天之间,洞天九隐九现,你不知道下一天窗将会在哪里出现,也不知道某一束阳光将会从什么角度直射下来,形成怎样的明暗对比,乍见之下,只怕需借得一句“造化钟神秀,阴阳割昏晓”才能形容其时、其景。
再说花吧,在毕节,在七星关区砂锅寨、在威宁自治县黔韵紫海、在赫章县兴发乡中营村,我曾见过一畦畦、一片片郁金香、马鞭草、万寿菊等鲜花,她们优美、沉静,在山水田园间释放着令人安心的气息。但就气势而言,她们却远比不过连片盛开的杜鹃花和韭菜花。
从时节来看,百里杜鹃景区的杜鹃花要比阿西里西大韭菜坪景区的韭菜花先盛开。
三月下旬,不知是哪一朵花开吹响了号角,余下的便争先恐后地盛开了,红的,白的,粉的,一团团、一簇簇,生怕稍晚些就错过这每年一度的盛会。
不过,虽然“地球彩带·世界花园”的成就离不开每一朵花的不遗余力,但在百里杜鹃,走入花间单赏某一朵或某一树花却难免落入“只缘身在此山中”的“歧途”。要我说,这里的最佳观景点非数花峰莫属。登上数花峰,举目四望,“千峰叠起嶂,乌金地下埋,杜鹃花似海,满山留异香”的美丽画卷尽收眼底,看着花山远远铺开去,直至天空都似乎被花色渲染,心胸间便只剩一片开阔。若是先就近去了奢香军营山地公园,在似绿野仙境又视野辽阔的百里杜鹃大草原上跑两趟马再行观花,这被当地人称之为“索玛花”的艳丽花朵,又会平添几分豪气。是啊,与如此野性的大草原为邻者,岂是懦弱之辈。
在海拔2777米的地方融入花海是什么感觉?来阿西里西大韭菜坪景区就能找到答案。待春花落尽,暑气渐散,“云上花海”“东方的普罗旺斯”大韭菜坪的韭菜花就迎来了花期。这时行走花间,脚边是随着微风荡漾开去的紫色浪潮,抬头是干净的蓝天,这里离天空太近了呀,仿佛伸手就能摘下一朵纯粹的云。又或者回望上山时的“九曲十八弯”,那明显不同于两旁草色的“S”型公路,仿若钢筋铁骨,撑起了“贵州屋脊”,也深深为景区写下“苍劲”二字。
这是多么奇异的组合——天空之深远,山之巍峨,花之柔美!可在乌蒙腹地,它们却又如此和谐,借大自然之手笔,谱写一曲铁汉柔情。
来毕节,光看溶洞和花是远远不够的,还有无数人文景观,在被高铁串起的毕节旅游路线上熠熠生辉。
云龙山下,莹白的图腾柱直指天宇,雄伟的九层衙次第展开,这就是慕俄格古城的宣慰府——贵州最大的彝族仿古建筑。
我曾随着导游走进宣慰府,又一一走过九层衙。这里,整个建筑群按虎型布局,是依据史书记载的蜀汉罗甸王府“一场八院九层”的建筑规模和风格来设计的,古朴典雅的明清彝族建筑群,笔直幽深层层递进的月亮门,将八院九层有机相连。“九层”,即宣慰府里的九层衙,从前至后第一级为护卫部,第二级为藏戈房,第三级为服役部,第四级为蓄粮仓,第五级为钟鼓厅,第六级为一般官员办公部,第七级为宰相及重臣办公部,第八级为罗甸王住所及议事厅,第九级为歌舞堂及王室祖先灵堂。
九层衙因功能各不相同,其陈设、布置便也不同,但细节处却彰显着彝家特色。从第一级走到最后一级,奢香夫人开九驿、兴汉学、奖耕织, 维护西南边疆统一, 促进民族团结的壮举在心底浮现,敬佩之意油然而生。
参观快结束时,导游告诉我们,月亮门虽层层递进又拾级而上,但无论从上往下还是从下往上看,每个门都能清楚看到。我们一看,果然如此。只是为何这样设计,导游却没有告诉我们,这个谜底,只能下次去时再深究了。
如果要用“厚重”一词来形容贵州宣慰府,那最适合化屋基苗寨的当属“奇崛”。被誉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苗族歌舞之乡”的化屋基,是乌江源百里画廊核心景区东风湖畔的一个苗族村寨,这里三面临水,背靠刀劈斧削、耸入云天的悬崖峭壁。也许正因如此,世代居住在这里,文化独特的苗族支系——歪梳苗,便一直保持着他们的生活方式和古朴的民族风情。
客人来到这里,他们用最热情的歌舞欢迎,最醇美的酒招待,在优美的歌声中,游人与他们仿佛都与这一方山水化为一体,不分彼此。
在这里,逸兴遄飞时,还可从码头登上游轮,在或宽或窄的河道,水流或湍或缓的水面上,欣赏乌江源百里画廊的雄、奇、壮、伟,看崖壁的刀削斧劈。
行船至下红岩码头,上岸后,不如去织金古镇走走,廊檐飞角,小桥流水,亭台楼阁……人们对古镇的所有设想,这里都有。
可毕节之景又岂止这些呢?七星关的鸡鸣三省景区、大方的油杉河景区、黔西的“大话西游梦幻漂流”景区、金沙的万亩玉簪花、纳雍的金蟾大山,以及那些异军突起的乡村旅游目的地,哪一个不是独具特色又让人回味无穷?数又怎么数得完呢?
时光荏苒,岁月不居,随着立体交通的不断完善,大美毕节的风景不再“养在深闺”,而是逐渐揭开面纱,在世人面前大放异彩。高铁串珠成链,给了毕节世界的“诗与远方”,也让毕节成为更多人的“诗与远方”。(文/张黎 图/王纯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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