莽仔日记05
莽仔不会沦为生物工具的!
在宠物店的时候咨询过莽仔几个月可以做绝育,依照莽仔5个大的月龄,预计打完疫苗之后就快绝育了。店员妹妹很吃惊,问我这么好的品种你要给她做绝育?我当时内心很坚定,是的,因为如果当时我不抱走她,莽仔就会沦为宠物店的生育工具。
今天我同事又谈论起来,说我这么好的品种,不下小猫,以猫养猫真的可惜。如果下了小猫卖了,还能给莽仔喂好吃的。
有点动心,毕竟一只小猫的价格确实利润很高,但是我抱养莽仔的原因之一不就是不想让她成为赚钱的生育工具嘛,如今自己居然动了让她成为生育工具的念头,万万不可。
我的莽仔我自己宠,莽仔不会沦为生育工具的!!!
莽仔不会沦为生物工具的!
在宠物店的时候咨询过莽仔几个月可以做绝育,依照莽仔5个大的月龄,预计打完疫苗之后就快绝育了。店员妹妹很吃惊,问我这么好的品种你要给她做绝育?我当时内心很坚定,是的,因为如果当时我不抱走她,莽仔就会沦为宠物店的生育工具。
今天我同事又谈论起来,说我这么好的品种,不下小猫,以猫养猫真的可惜。如果下了小猫卖了,还能给莽仔喂好吃的。
有点动心,毕竟一只小猫的价格确实利润很高,但是我抱养莽仔的原因之一不就是不想让她成为赚钱的生育工具嘛,如今自己居然动了让她成为生育工具的念头,万万不可。
我的莽仔我自己宠,莽仔不会沦为生育工具的!!!
【民生-------退钱啦!下月起,这些人或将多一笔收入!】
@所有人注意啦!
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
将开始“多退少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
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哪些人需要办?
具体怎么办?
一起来看看!
↓↓↓
01
年度汇算的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文末),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图片
02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03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04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05
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06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07
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08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09
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0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11
年度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在年度汇算期内办理。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所有人注意啦!
2020年度的个税综合所得
将开始“多退少补”
近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公告,
规定相关纳税人需要在
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
2020年度个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哪些人需要办?
具体怎么办?
一起来看看!
↓↓↓
01
年度汇算的内容
依据税法规定,2020年度终了后,居民个人(以下称“纳税人”)需要汇总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的收入额,减除费用6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和符合条件的公益慈善事业捐赠(以下简称“捐赠”)后,适用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税率并减去速算扣除数(税率表见文末),计算本年度最终应纳税额,再减去2020年度已预缴税额,得出应退或应补税额,向税务机关申报并办理退税或补税。具体计算公式如下:
应退或应补税额=[(综合所得收入额-6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子女教育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捐赠)×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2020年已预缴税额
依据税法规定,年度汇算不涉及财产租赁等分类所得,以及纳税人按规定选择不并入综合所得计算纳税的全年一次性奖金等所得。
图片
02
无需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经国务院批准,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涉及有关政策问题的公告》(2019年第94号)有关规定,纳税人在2020年度已依法预缴个人所得税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无需办理年度汇算:
(一)年度汇算需补税但综合所得收入全年不超过12万元的;
(二)年度汇算需补税金额不超过400元的;
(三)已预缴税额与年度应纳税额一致或者不申请退税的。
03
需要办理年度汇算的纳税人
依据税法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纳税人需要办理年度汇算:
(一)已预缴税额大于年度应纳税额且申请退税的;
(二)综合所得收入全年超过12万元且需要补税金额超过400元的。
04
可享受的税前扣除
下列在2020年度发生的,且未申报扣除或未足额扣除的税前扣除项目,纳税人可在年度汇算期间办理扣除或补充扣除:
(一)纳税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符合条件的大病医疗支出;
(二)纳税人符合条件的子女教育、继续教育、住房贷款利息或住房租金、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以及减除费用、专项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三)纳税人符合条件的捐赠支出。
05
办理时间
年度汇算时间为2021年3月1日至6月30日。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纳税人在2021年3月1日前离境的,可以在离境前办理年度汇算。
06
办理方式
纳税人可自主选择下列办理方式:
(一)自行办理年度汇算;
(二)通过任职受雇单位(含按累计预扣法预扣预缴其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单位,下同。以下简称“单位”)代为办理。
纳税人提出代办要求的,单位应当代为办理,或者培训、辅导纳税人通过网上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下同)完成年度汇算申报和退(补)税。
由单位代为办理的,纳税人应在2021年4月30日前与单位以书面或者电子等方式进行确认,补充提供其2020年度在本单位以外取得的综合所得收入、相关扣除、享受税收优惠等信息资料,并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纳税人未与单位确认请其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单位不得代办。
(三)委托涉税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单位及个人(以下称“受托人”)办理,受托人需与纳税人签订授权书。
单位或受托人为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后,应当及时将办理情况告知纳税人。纳税人发现申报信息存在错误的,可以要求单位或受托人办理更正申报,也可自行办理更正申报。
07
办理渠道
为便利纳税人,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网上税务局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申报表预填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
选择邮寄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按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主管税务机关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公告的地址。
08
申报信息及资料留存
纳税人办理2020年度汇算的,适用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如需修改本人相关基础信息,新增享受扣除或者税收优惠的,还应按规定一并填报相关信息。纳税人需仔细核对,确保所填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单位,需各自将年度汇算申报表以及纳税人综合所得收入、扣除、已缴税额或税收优惠等相关资料,自年度汇算期结束之日起留存5年。
09
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
按照方便就近原则,纳税人自行办理或受托人为纳税人代为办理年度汇算的,向纳税人任职受雇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有两处及以上任职受雇单位的,可自主选择向其中一处申报。
纳税人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向其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主要收入来源地,是指纳税人纳税年度内取得的劳务报酬、稿酬及特许权使用费三项所得累计收入最大的扣缴义务人所在地。
单位为纳税人代办年度汇算的,向单位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10
年度汇算的退税、补税
(一)办理退税
纳税人申请年度汇算退税,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规定审核后,按照国库管理有关规定,在本公告第九条确定的接受年度汇算申报的税务机关所在地(即汇算清缴地)就地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的,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按要求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为方便纳税人获取退税,综合所得全年收入额不超过6万元且已预缴个人所得税的,税务机关在网上税务局提供便捷退税功能。纳税人可以在2021年3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通过简易申报表办理年度汇算退税。
申请2020年度汇算退税的纳税人,如存在应当办理2019年度汇算补税但未办理,或者经税务机关通知2019年度汇算申报存在疑点但拒不更正或说明情况的,需在办理2019年度汇算申报补税、更正申报或者说明有关情况后依法申请退税。
(二)办理补税
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补税的,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邮寄申报并补税的,纳税人需通过网上税务局或者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及时关注申报进度并缴纳税款。
纳税人因申报信息填写错误造成年度汇算多退或少缴税款的,纳税人主动或经税务机关提醒后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可以按照“首违不罚”原则免予处罚。
11
年度汇算服务
税务机关推出系列优化服务措施,加强年度汇算的政策解读和操作辅导力度,分类编制办税指引,通俗解释政策口径、专业术语和操作流程,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提示提醒服务,并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网页端、12366纳税服务平台等渠道提供涉税咨询,帮助纳税人解决办理年度汇算中的疑难问题,积极回应纳税人诉求。
为合理有序引导纳税人办理年度汇算,主管税务机关将分批分期通知提醒纳税人在确定的时间段内办理。纳税人如需提前或延后办理的,可与税务机关预约或通过网上税务局在年度汇算期内办理。对于独立完成年度汇算存在困难的年长、行动不便等特殊人群,由纳税人提出申请,税务机关可提供个性化年度汇算服务。
【石家庄7个客运站全部恢复运营 今明恢复省际市际市县客运班线49条】为了切实保障省会复工复产及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的出行需求,石家庄公路主枢纽白佛客运站、西王客运站分别于2月23日、24日恢复运营,至此,石家庄市内7个客运站全部恢复运营,今明两日继续恢复省际市际市县(市域内)客运班线49条(其中省际8条、市际27条、市县14条)。各客运站班线恢复安排如下:
客运总站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临泉、阳谷、内黄省际班线3条;恢复石家庄至丰宁、张家口、三河市际班线3条。
石家庄至临泉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0:00。
石家庄至阳谷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4:00;
石家庄至内黄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4:00;
石家庄至丰宁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1:00。
石家庄至张家口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0:00。
石家庄至三河班线运行车辆2部,2个班次,发车时间:14:40、15:10。
调整班线:
2月23日起石家庄至廊坊班线增加运行至6班,车辆6部,发车时间:9:00、11:00、13:00、14:00、16:30、17:30;
2月24日起,客运总站恢复石家庄至滨州、承德、峰峰、鞍山4条省际市际班线,4部车4个班次,发车时间:8:30、9:30、14:00、16:30。
桥东客运站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赤峰、锡林浩特省际班线2条;恢复:石家庄至滦平、化销营、围场、隆化市际班线4条。
石家庄至赤峰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4:40;
石家庄至锡林浩特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2:00;
石家庄至滦平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8:30;
石家庄至化销营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1:30;
石家庄至围场营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6:40;
石家庄至隆化营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8:20。
2月24日起,桥东客运站恢复石家庄至张北、集宁2条省际市际班线2部车2个班次,发车时间:11:00、16:00
运河桥客运站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高阳、任丘、文安、大城、易县、涞源6条营运线路。
石家庄至高阳班线每日运营车辆3部,3个班次,发车时间9:15、11:30、13:30;
石家庄至任丘班线每日运营车辆6部,6个班次,发车时间8:00、10:00、其余4班看客流情况待定;
石家庄至文安班线每日运营车辆3部,3个班次,发车时间9:50、12:00、14:30 ;
石家庄至大城班线每日运营车辆3部,3个班次,发车时间看客流情况待定;
石家庄至易县的班线每日运营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9:30;
石家庄至涞源的班线每日运营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4:00;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新乐及新乐家长线田村铺共2条营运线路。
石家庄至新乐班线每日运营车辆3部,6个班次,发车时间8:00至17:00,约1小时1班。可根据客流情况随时增加班次;
石家庄至田村铺班线每日运营辆4部,8个班次,8:00至16:30,约1小时1班。
白佛客运站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沧州、泊头、武强3条营运线路。
石家庄至沧州班线每日运营车辆3部,共3个班次,下午13:00、15:00、17:00;
石家庄至泊头班线每日运营车辆4部,共4个班次,上午9:00、12:00、14:00、16:00;
石家庄至武强班线每日运营车辆1部,共1个班次,下午13:30。
西王客运站
2月24日恢复石家庄至井陉、矿区2条营运线路。
石家庄至井陉班线每日运营车辆12部,34个班次
上午第一班6:30、第二班6:55、第三班7:20――下午18:30最后一班为二十分钟一班;
石家庄至矿区班线每日运营车辆10部,28个班次
上午8:00――下午18:30 每半个小时一班。
南焦客运站
2月19日恢复石家庄至赞皇1条家乡线班线。
石家庄至张楞(赞皇)班线,每天2个班次,发车时间为9:15、17:30。
2月22日恢复石家庄至赵县的8条家乡线班线。
石家庄至郜家庄(赵县)班线,每天2班,发车时间为每天上午8:20、下午14:05;
石家庄至任庄(赵县)班线,发车时间为每天上午8:00、下午15:00;
石家庄至孝友(赵县)班线,发车时间为每天上午9:20、下午16:30;
石家庄至西江村(赵县)班线,每天3班次,发车时间为9:00、12:30、16:00;
石家庄至东大理寺(赵县)班线,每天4个班次,发车时间为8:00、11:00、14:40、18:00;
石家庄至东郜(赵县)班线,每天3个班次,发车时间为每天9:40、13:30、15:30;
石家庄至北王村(赵县)班线,每天3个班次,发车时间为8:40、11:40、16:40;
石家庄至西杨村(赵县)班线,每天3个班次,发车时间为7:30、10:40、14:30;
2月22日恢复石家庄至馆陶、大名2条营运线路,当日营运车辆各一部,发车时间为石家庄至馆陶13:25、石家庄至大名13:00。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宁晋、回隆、邯郸、大名、束馆、涉县6条营运线路,其中石家庄至宁晋的班线当日运营车辆13部,共26个班次,7:30—18:00;石家庄至回隆、邯郸、大名、束馆、涉县等班线的当日运营车辆1部,实际发车时间以当天具体时间为准。
2月24日恢复石家庄至威县、临西、曲周、邱县、新河5条营运线路,每日营运车辆各一部,实际发车时间以当天具体时间为准。
以上线路均严格执行《石家庄市公共交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所有旅客必须持有身份证、出示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合格、详细登记并佩戴口罩方可进站上车。旅客须全程佩戴口罩。各客运站对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各线路恢复运营初期以实际发车时间为准,旅客可提前拨打各站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各站咨询电话
客运总站:87025775;
桥东客运站:86033083、86033155;
运河桥客运站:68091122;
客运北站 :87061944、68091168;
白佛客运站:68091235;
西王客运站:68091280。
南焦客运站:68091070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记者:冯月静 宋钧
通讯员:刘博洋 张雅平
#石家庄身边事# @石家庄同城
客运总站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临泉、阳谷、内黄省际班线3条;恢复石家庄至丰宁、张家口、三河市际班线3条。
石家庄至临泉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0:00。
石家庄至阳谷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4:00;
石家庄至内黄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4:00;
石家庄至丰宁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1:00。
石家庄至张家口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0:00。
石家庄至三河班线运行车辆2部,2个班次,发车时间:14:40、15:10。
调整班线:
2月23日起石家庄至廊坊班线增加运行至6班,车辆6部,发车时间:9:00、11:00、13:00、14:00、16:30、17:30;
2月24日起,客运总站恢复石家庄至滨州、承德、峰峰、鞍山4条省际市际班线,4部车4个班次,发车时间:8:30、9:30、14:00、16:30。
桥东客运站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赤峰、锡林浩特省际班线2条;恢复:石家庄至滦平、化销营、围场、隆化市际班线4条。
石家庄至赤峰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4:40;
石家庄至锡林浩特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2:00;
石家庄至滦平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8:30;
石家庄至化销营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1:30;
石家庄至围场营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6:40;
石家庄至隆化营班线运行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8:20。
2月24日起,桥东客运站恢复石家庄至张北、集宁2条省际市际班线2部车2个班次,发车时间:11:00、16:00
运河桥客运站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高阳、任丘、文安、大城、易县、涞源6条营运线路。
石家庄至高阳班线每日运营车辆3部,3个班次,发车时间9:15、11:30、13:30;
石家庄至任丘班线每日运营车辆6部,6个班次,发车时间8:00、10:00、其余4班看客流情况待定;
石家庄至文安班线每日运营车辆3部,3个班次,发车时间9:50、12:00、14:30 ;
石家庄至大城班线每日运营车辆3部,3个班次,发车时间看客流情况待定;
石家庄至易县的班线每日运营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9:30;
石家庄至涞源的班线每日运营车辆1部,1个班次,发车时间14:00;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新乐及新乐家长线田村铺共2条营运线路。
石家庄至新乐班线每日运营车辆3部,6个班次,发车时间8:00至17:00,约1小时1班。可根据客流情况随时增加班次;
石家庄至田村铺班线每日运营辆4部,8个班次,8:00至16:30,约1小时1班。
白佛客运站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沧州、泊头、武强3条营运线路。
石家庄至沧州班线每日运营车辆3部,共3个班次,下午13:00、15:00、17:00;
石家庄至泊头班线每日运营车辆4部,共4个班次,上午9:00、12:00、14:00、16:00;
石家庄至武强班线每日运营车辆1部,共1个班次,下午13:30。
西王客运站
2月24日恢复石家庄至井陉、矿区2条营运线路。
石家庄至井陉班线每日运营车辆12部,34个班次
上午第一班6:30、第二班6:55、第三班7:20――下午18:30最后一班为二十分钟一班;
石家庄至矿区班线每日运营车辆10部,28个班次
上午8:00――下午18:30 每半个小时一班。
南焦客运站
2月19日恢复石家庄至赞皇1条家乡线班线。
石家庄至张楞(赞皇)班线,每天2个班次,发车时间为9:15、17:30。
2月22日恢复石家庄至赵县的8条家乡线班线。
石家庄至郜家庄(赵县)班线,每天2班,发车时间为每天上午8:20、下午14:05;
石家庄至任庄(赵县)班线,发车时间为每天上午8:00、下午15:00;
石家庄至孝友(赵县)班线,发车时间为每天上午9:20、下午16:30;
石家庄至西江村(赵县)班线,每天3班次,发车时间为9:00、12:30、16:00;
石家庄至东大理寺(赵县)班线,每天4个班次,发车时间为8:00、11:00、14:40、18:00;
石家庄至东郜(赵县)班线,每天3个班次,发车时间为每天9:40、13:30、15:30;
石家庄至北王村(赵县)班线,每天3个班次,发车时间为8:40、11:40、16:40;
石家庄至西杨村(赵县)班线,每天3个班次,发车时间为7:30、10:40、14:30;
2月22日恢复石家庄至馆陶、大名2条营运线路,当日营运车辆各一部,发车时间为石家庄至馆陶13:25、石家庄至大名13:00。
2月23日恢复石家庄至宁晋、回隆、邯郸、大名、束馆、涉县6条营运线路,其中石家庄至宁晋的班线当日运营车辆13部,共26个班次,7:30—18:00;石家庄至回隆、邯郸、大名、束馆、涉县等班线的当日运营车辆1部,实际发车时间以当天具体时间为准。
2月24日恢复石家庄至威县、临西、曲周、邱县、新河5条营运线路,每日营运车辆各一部,实际发车时间以当天具体时间为准。
以上线路均严格执行《石家庄市公共交通疫情防控工作指引》,所有旅客必须持有身份证、出示健康码“绿码”,经体温检测合格、详细登记并佩戴口罩方可进站上车。旅客须全程佩戴口罩。各客运站对不会使用或者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儿童等旅客提供代查健康码、协助信息填报等服务。各线路恢复运营初期以实际发车时间为准,旅客可提前拨打各站咨询电话进行咨询。
各站咨询电话
客运总站:87025775;
桥东客运站:86033083、86033155;
运河桥客运站:68091122;
客运北站 :87061944、68091168;
白佛客运站:68091235;
西王客运站:68091280。
南焦客运站:68091070
来源:石家庄日报客户端
记者:冯月静 宋钧
通讯员:刘博洋 张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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