乔斯坦·贾德——《苏菲的世界》
康德——伦理学
由于休姆怀疑我们透过理性与感官能够获得的知识,因此,康德不得不把生命中许多重要的问题再想透彻,其中之一就是关于伦理的问题。
休姆说我们永远不能证明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他说,我们不能从“是不是”的语句得出“该不该”的结论。休姆认为无论我们的理性或经验都不能决定是非与对错,决定这些的乃是我们的感受。对于康德而言,这种理论基础实在太过薄弱。
康德一向觉得是与非,对与错之间确实有分别的。在这方面,他同意理性主义者的说法,认为辨别是非的能力是天生就存在于人的理性中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何谓是、何谓非。这并不是后天学来的,而是人心固有的概念。根据康德的看法,每一个人都有“实践理性”,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辨别是非的智慧。
这种辨别是非的能力就像理性的其他特质一样与生俱来的。举个例子,就像我们都有感知事物无因果关系的智慧一样,我们也都能感知普遍的道德法则。这种道德法则和物理法则一样,都是绝对能够成立的。对于我们的道德意识而言,这是很基本法则。就像对我们的智慧而言,“事出必有因”以及“七加五等于十二”乃是很基本的概念观点一样。
由于道德法则在于每个经验之先,因此它是,“形式的”,也就是说,他必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情况。因为它适宜于古今往来每一个社会,每一个人,所以它不会告诉你你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做什么事,而是告诉你在所有的情况下你应该有的行为。
康德指出,这套法道德法乃是“无上命令”,意思就是这套法则是“无条件地”适用于所有情况的。它也是一项“命令”,是强迫性的,因此也是绝对权威的。
康德用好几种方式来说明这个“无上命令”,首先他说应如此做,好使你做事的原则将透过你的意志而成为普遍性的自然法则。
所以。当我做某件事时,我必须确定自己希望其他人在同样的情况下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你才会依据内心的道德法则来行事。
康德也说明“无上命令”的意义乃是:尊重每一个人的本身。而不要将他当成达到某种外在目的的手段。
所以我们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别人。
因为每一个人本身就是目的,不过,这个原则不只适用于他人,也适用于我们自己,我们也不可以利用自己,把自己当成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
就像圣经上的金科玉律:欲人施于己者,以必施诸人。这也是一个“形式上”的行为准则,基本上适用于所有的道德抉择。
根据康德的说法,这个道德法则就像因果律一样是绝对的,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这当然也是无法用理性来证明的,但是它仍然是绝对的,不可改变的,没有人会否定它。
其实,当康德描述道德法则时,他所说的正是人类的良心,我们无法证明我们的良心告诉我们的事情,但我们仍然知道它。
有时候我们对别人很好或帮助别人,可能只是因为我们知道这样做会有好处,也可能是因为我们想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可是,如果你只是为了想受人的欢迎而与别人分享东西,那你就不算是真正依据道德的法则行事,当然你的行为并没有违反道的法则(其实这样就算不错了),但是真正的道德行为是在克服自己的情况下所做的行为。只有那些你纯粹是基于这责任所做的事才算是道德行为。所以康德的伦理观有时又被称为“义务论观”。
譬如说,我们可能会感觉为红十字会或教会的义卖筹款是我们的义务。重要的是,你是因为知道一件事是你应该做的才去做它,即使你筹的款项在街上遗失了,或它的金额不足使那些你要帮助的人吃饱,你仍然算是已经遵守道德法则了,因为你的行为乃是出自一片善意。而根据康德的说法,你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取决于你是否出自善意而为之,并不取决于你的行为后果,因此,康德的伦理学有时也被称为“善意的伦理学”。
因此,只有我们自己确知,我们纯粹是为了遵守道德法则而行动时,我们的行为才是自由的。
在这点上,康德把人分为两部分,就像笛卡尔说人是“二元的受造物”一样,因为人有身体,也有心灵。康德说,作为一个由物质形成的生物,我们完全受到不变的因果律的支配。我们不能决定自己的感官经验。这些经验因为某种必要性而发生在我们身上,并对我们造成影响,不管我们乐意与否。但我们不仅是有物质形成的受造物,也是具有理性的受造物。
作为一个有物质形成的存在着,我们完全属于自然界,因此受到因果律的支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自由意志可言。可是作为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我们在康德所谓的“物自身”(与我们感官印象没有关系的世界本身)中占有一席之地。只有在我们追随我们的“实践理性”,并因此得以做道德上的抉择时,我们才有自由意志可言。因为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也正是制定这项法则的人。
所以从某个角度来说,这是对的,因为我自己(或我内心的某种东西)决定不要对别人不好的。所以当你选择不要对别人不好时——即使这样会违反你自己的利益——你就是在从事自由的行为。
我们可能会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我们甚至可能成为我们自我中心思想的奴隶,独立与自由正是我们超脱自我欲望与恶念的方法。
最后,我们也许可以说康德指引了一条道路,使哲学走出了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之间的僵局。哲学史上的一个纪元于是随着康德而结束。他死于1804年,当时我们所谓的“浪漫主义”正开始发展。康得死后葬在哥尼斯堡。他的墓碑上刻着一句他最常被人引用的名言:“有两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上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准则。它们向我印证:‘上帝在我头顶,亦在我心中。’”
康德曾经倡议成立“国际联盟”。他在《永远的和平》那篇论文中写道,所有国家都应该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国际联盟,以确保各国能够和平共存。这篇论文写于一七九五年。过了大约一百二十五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联盟成立了。但在第二次大战后被联合国取代。所以康德可说是联合国概念之父。康德的主旨是,人的“实践理性”要求各国脱离制造战争的野蛮状态,并制定契约以维护和平。虽然建立一个国际联盟是一件辛苦的工作,但我们有责任为世界《永久的和平》而努力。对康德而言建立这样一个联盟是远程目标。我们几乎可以说那是哲学的终极目标。
康德——伦理学
由于休姆怀疑我们透过理性与感官能够获得的知识,因此,康德不得不把生命中许多重要的问题再想透彻,其中之一就是关于伦理的问题。
休姆说我们永远不能证明什么是对的,什么是错的?他说,我们不能从“是不是”的语句得出“该不该”的结论。休姆认为无论我们的理性或经验都不能决定是非与对错,决定这些的乃是我们的感受。对于康德而言,这种理论基础实在太过薄弱。
康德一向觉得是与非,对与错之间确实有分别的。在这方面,他同意理性主义者的说法,认为辨别是非的能力是天生就存在于人的理性中的。每一个人都知道何谓是、何谓非。这并不是后天学来的,而是人心固有的概念。根据康德的看法,每一个人都有“实践理性”,也就是说每个人都有辨别是非的智慧。
这种辨别是非的能力就像理性的其他特质一样与生俱来的。举个例子,就像我们都有感知事物无因果关系的智慧一样,我们也都能感知普遍的道德法则。这种道德法则和物理法则一样,都是绝对能够成立的。对于我们的道德意识而言,这是很基本法则。就像对我们的智慧而言,“事出必有因”以及“七加五等于十二”乃是很基本的概念观点一样。
由于道德法则在于每个经验之先,因此它是,“形式的”,也就是说,他必不限于任何特定的情况。因为它适宜于古今往来每一个社会,每一个人,所以它不会告诉你你在什么情况下应该做什么事,而是告诉你在所有的情况下你应该有的行为。
康德指出,这套法道德法乃是“无上命令”,意思就是这套法则是“无条件地”适用于所有情况的。它也是一项“命令”,是强迫性的,因此也是绝对权威的。
康德用好几种方式来说明这个“无上命令”,首先他说应如此做,好使你做事的原则将透过你的意志而成为普遍性的自然法则。
所以。当我做某件事时,我必须确定自己希望其他人在同样的情况下也会做同样的事情。只有在这种情况下,你才会依据内心的道德法则来行事。
康德也说明“无上命令”的意义乃是:尊重每一个人的本身。而不要将他当成达到某种外在目的的手段。
所以我们不能为了自己的利益利用别人。
因为每一个人本身就是目的,不过,这个原则不只适用于他人,也适用于我们自己,我们也不可以利用自己,把自己当成达到某种目的的手段。
就像圣经上的金科玉律:欲人施于己者,以必施诸人。这也是一个“形式上”的行为准则,基本上适用于所有的道德抉择。
根据康德的说法,这个道德法则就像因果律一样是绝对的,放诸四海而皆准的。这当然也是无法用理性来证明的,但是它仍然是绝对的,不可改变的,没有人会否定它。
其实,当康德描述道德法则时,他所说的正是人类的良心,我们无法证明我们的良心告诉我们的事情,但我们仍然知道它。
有时候我们对别人很好或帮助别人,可能只是因为我们知道这样做会有好处,也可能是因为我们想成为一个受欢迎的人。可是,如果你只是为了想受人的欢迎而与别人分享东西,那你就不算是真正依据道德的法则行事,当然你的行为并没有违反道的法则(其实这样就算不错了),但是真正的道德行为是在克服自己的情况下所做的行为。只有那些你纯粹是基于这责任所做的事才算是道德行为。所以康德的伦理观有时又被称为“义务论观”。
譬如说,我们可能会感觉为红十字会或教会的义卖筹款是我们的义务。重要的是,你是因为知道一件事是你应该做的才去做它,即使你筹的款项在街上遗失了,或它的金额不足使那些你要帮助的人吃饱,你仍然算是已经遵守道德法则了,因为你的行为乃是出自一片善意。而根据康德的说法,你的行为是否合乎道德取决于你是否出自善意而为之,并不取决于你的行为后果,因此,康德的伦理学有时也被称为“善意的伦理学”。
因此,只有我们自己确知,我们纯粹是为了遵守道德法则而行动时,我们的行为才是自由的。
在这点上,康德把人分为两部分,就像笛卡尔说人是“二元的受造物”一样,因为人有身体,也有心灵。康德说,作为一个由物质形成的生物,我们完全受到不变的因果律的支配。我们不能决定自己的感官经验。这些经验因为某种必要性而发生在我们身上,并对我们造成影响,不管我们乐意与否。但我们不仅是有物质形成的受造物,也是具有理性的受造物。
作为一个有物质形成的存在着,我们完全属于自然界,因此受到因果律的支配。在这种情况下,我们没有自由意志可言。可是作为一个有理性的存在者,我们在康德所谓的“物自身”(与我们感官印象没有关系的世界本身)中占有一席之地。只有在我们追随我们的“实践理性”,并因此得以做道德上的抉择时,我们才有自由意志可言。因为当我们遵守道德法则时,我们也正是制定这项法则的人。
所以从某个角度来说,这是对的,因为我自己(或我内心的某种东西)决定不要对别人不好的。所以当你选择不要对别人不好时——即使这样会违反你自己的利益——你就是在从事自由的行为。
我们可能会成为各种事物的奴隶,我们甚至可能成为我们自我中心思想的奴隶,独立与自由正是我们超脱自我欲望与恶念的方法。
最后,我们也许可以说康德指引了一条道路,使哲学走出了理性主义与经验主义之间的僵局。哲学史上的一个纪元于是随着康德而结束。他死于1804年,当时我们所谓的“浪漫主义”正开始发展。康得死后葬在哥尼斯堡。他的墓碑上刻着一句他最常被人引用的名言:“有两件事物我愈是思考愈觉神奇,心中也愈充满敬畏,那就是我头顶上的星空与我内心的道德准则。它们向我印证:‘上帝在我头顶,亦在我心中。’”
康德曾经倡议成立“国际联盟”。他在《永远的和平》那篇论文中写道,所有国家都应该联合起来成立一个国际联盟,以确保各国能够和平共存。这篇论文写于一七九五年。过了大约一百二十五年,在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后,国际联盟成立了。但在第二次大战后被联合国取代。所以康德可说是联合国概念之父。康德的主旨是,人的“实践理性”要求各国脱离制造战争的野蛮状态,并制定契约以维护和平。虽然建立一个国际联盟是一件辛苦的工作,但我们有责任为世界《永久的和平》而努力。对康德而言建立这样一个联盟是远程目标。我们几乎可以说那是哲学的终极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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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故事中有启发有思考:
孔子周游列国的时候,有一次被困于陈蔡两国之间,七天都没有米饭吃。
白天孔子睡觉保存体力,弟子颜回出去讨米,好不容易讨到一些米,赶紧回来煮饭。
米饭快熟的时候,孔子闻到香味,抬起头,刚好看见颜回用手抓锅里的饭吃。
没过多久,饭熟了,孔子假装刚才没看见颜回偷吃的事,开口说:
“刚刚梦见我的父亲,这一锅米饭还没动过,先拿来供奉先人之后我们再吃吧。”
颜回赶忙说:“不可,这饭不干净。刚刚煮饭时烟尘飘进了锅里,抓出来丢掉的话太糟蹋粮食,我就抓来吃了。”
孔子这才知道,颜回并不是背着他偷吃饭,感慨地对其他弟子说:
“都说眼见为实,但眼见不一定为实;都说遵从自己的内心,但内心往往也会欺骗自己。
弟子们记住,了解一个人是很不容易的。”
很多时候,你看到的,未必是事实。
“未知全貌,不予置评”,是基本的礼貌和尊重,更是一个人是否有教养的标志。
电影学家叫克拉考尔,在《电影的本性》中讲了一个有意思的故事。
有个纪录片导演,拍了一部讲城市风光的短片,时长大概10分钟。内容都是城市的高楼大厦、街上的饮食男女,酒吧恋爱等等。
拍好之后,导演把片子拿给一些还没经过开化的非洲土著看。
结果让他意想不到,所有土著人看完都在兴高采烈地讨论一只鸡。
导演非常奇怪,他根本不记得自己的短片里有拍过鸡,于是他就仔细地又看了一遍。
最后在一个角落找到鸡,这只鸡出现时间只占了8画格。
要知道,电影是每秒放 24 帧连续的图像,这只鸡出现的时间只有 8画格,也就是说鸡是闪现了 1/3 秒。
一般人难以察觉到的鸡,却成为土著人讨论的重点。
后来导演才发现,这是因为那些土著人在整部电影里,只认识那一只鸡。
于是,陌生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都成了背景,闪现的鸡反成了主角。
回想日常生活,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只能看到那只认识的“鸡”?
不同的成长背景、生活经历,会塑造出了不同的人,不同的三观,也造就了多种看事物的角度。
你嫌弃的安稳顺遂,也是他人的趋之若鹜;
你追求的成功,也许是他人的避之不及;
你以为的完美人生,更可能别人眼中的枯燥乏味。
所以,永远不要轻易评价他人,因为你不是他,你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更不知道他想要什么。
很早之前看过一个故事。一个人站在自家窗前,看对面人家晾的衣服,他总觉得人家没洗干净。
一次,他对客人说起这事,客人就顺手帮他擦了擦玻璃。
这时候,他再望过去,才发觉对面的衣服很干净的。
生活中很多的人和事就如这面镜子,自己修行不够,才会觉得他人问题多多。
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学会闭嘴,是一种教养,更是值得修炼一生的智慧。
孔子周游列国的时候,有一次被困于陈蔡两国之间,七天都没有米饭吃。
白天孔子睡觉保存体力,弟子颜回出去讨米,好不容易讨到一些米,赶紧回来煮饭。
米饭快熟的时候,孔子闻到香味,抬起头,刚好看见颜回用手抓锅里的饭吃。
没过多久,饭熟了,孔子假装刚才没看见颜回偷吃的事,开口说:
“刚刚梦见我的父亲,这一锅米饭还没动过,先拿来供奉先人之后我们再吃吧。”
颜回赶忙说:“不可,这饭不干净。刚刚煮饭时烟尘飘进了锅里,抓出来丢掉的话太糟蹋粮食,我就抓来吃了。”
孔子这才知道,颜回并不是背着他偷吃饭,感慨地对其他弟子说:
“都说眼见为实,但眼见不一定为实;都说遵从自己的内心,但内心往往也会欺骗自己。
弟子们记住,了解一个人是很不容易的。”
很多时候,你看到的,未必是事实。
“未知全貌,不予置评”,是基本的礼貌和尊重,更是一个人是否有教养的标志。
电影学家叫克拉考尔,在《电影的本性》中讲了一个有意思的故事。
有个纪录片导演,拍了一部讲城市风光的短片,时长大概10分钟。内容都是城市的高楼大厦、街上的饮食男女,酒吧恋爱等等。
拍好之后,导演把片子拿给一些还没经过开化的非洲土著看。
结果让他意想不到,所有土著人看完都在兴高采烈地讨论一只鸡。
导演非常奇怪,他根本不记得自己的短片里有拍过鸡,于是他就仔细地又看了一遍。
最后在一个角落找到鸡,这只鸡出现时间只占了8画格。
要知道,电影是每秒放 24 帧连续的图像,这只鸡出现的时间只有 8画格,也就是说鸡是闪现了 1/3 秒。
一般人难以察觉到的鸡,却成为土著人讨论的重点。
后来导演才发现,这是因为那些土著人在整部电影里,只认识那一只鸡。
于是,陌生的高楼大厦车水马龙都成了背景,闪现的鸡反成了主角。
回想日常生活,我们每个人何尝不是只能看到那只认识的“鸡”?
不同的成长背景、生活经历,会塑造出了不同的人,不同的三观,也造就了多种看事物的角度。
你嫌弃的安稳顺遂,也是他人的趋之若鹜;
你追求的成功,也许是他人的避之不及;
你以为的完美人生,更可能别人眼中的枯燥乏味。
所以,永远不要轻易评价他人,因为你不是他,你不知道他经历过什么,更不知道他想要什么。
很早之前看过一个故事。一个人站在自家窗前,看对面人家晾的衣服,他总觉得人家没洗干净。
一次,他对客人说起这事,客人就顺手帮他擦了擦玻璃。
这时候,他再望过去,才发觉对面的衣服很干净的。
生活中很多的人和事就如这面镜子,自己修行不够,才会觉得他人问题多多。
静坐常思己过,闲谈莫论人非。
学会闭嘴,是一种教养,更是值得修炼一生的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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