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日報]楊明1項罪名表證成立押後再訊
2021-03-03
藝人楊明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項控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他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抵達法院,對所有提問一概沒回應,神色顯得凝重。他否認第1項控罪,但承認第2及第3項控罪,法庭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辯方需要答辯,但被告選擇不作供,案件押後至3月11日結案陳詞。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2021-03-03
藝人楊明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拒絕提供血液樣本作酒精測試」、「不小心駕駛」和「車窗玻璃透光度不足」共3項控罪,昨日在東區裁判法院續審,他在女友莊思明陪同下抵達法院,對所有提問一概沒回應,神色顯得凝重。他否認第1項控罪,但承認第2及第3項控罪,法庭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辯方需要答辯,但被告選擇不作供,案件押後至3月11日結案陳詞。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On.cc】楊明不小心駕駛等3項罪名表證成立 本月11日再審
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3項罪名,分別是「雖有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樣本以作檢查呼氣測試,但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不小心駕駛」和「車輛除頭尾擋風玻璃外,所有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他否認第1項控罪,但承認第2及第3項控罪,今日上午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楊明喺女友莊思明陪伴下抵達法院。
楊明在上午9時10分由女友莊思明陪伴下到達法院,他一身黑色西裝現身,問到心情如何?可有信心?他都一概沒有回應,似乎神色凝重,而他入法院時就選擇掃「安心出行」。
楊明神色凝重。
莊思明
楊明等待上庭時玩電話。庭上安排翻譯,他以中文作答。由於他第1項控罪不認罪,故庭上安排控罪答辯,但因他第2及第3項認罪,故罪名成立,之後再作處理。
直至下午時分,楊明與律師團隊及女友步出法院,期間他豎手指公,問到可有信心及擔不擔心?他沒有回應,一支箭衝上車。案件將會在下午續審。
放飯時間,楊明與莊思明步出法庭。
下午續審,法庭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辯方需要答辯,但被告選擇不作供。最後裁判官宣布案件押後至3月11日早上9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退庭後,楊明與莊思明步出法院,企定影相,問到表面證供成立可會擔心?又問到其食堂被指只持有「工廠食堂牌照」卻違例招待街外食客?他都繼續沒有回應,然後上車離開。
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楊明被控不小心駕駛等3項罪名表證成立。
#杨明[超话]#
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3項罪名,分別是「雖有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樣本以作檢查呼氣測試,但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不小心駕駛」和「車輛除頭尾擋風玻璃外,所有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他否認第1項控罪,但承認第2及第3項控罪,今日上午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楊明喺女友莊思明陪伴下抵達法院。
楊明在上午9時10分由女友莊思明陪伴下到達法院,他一身黑色西裝現身,問到心情如何?可有信心?他都一概沒有回應,似乎神色凝重,而他入法院時就選擇掃「安心出行」。
楊明神色凝重。
莊思明
楊明等待上庭時玩電話。庭上安排翻譯,他以中文作答。由於他第1項控罪不認罪,故庭上安排控罪答辯,但因他第2及第3項認罪,故罪名成立,之後再作處理。
直至下午時分,楊明與律師團隊及女友步出法院,期間他豎手指公,問到可有信心及擔不擔心?他沒有回應,一支箭衝上車。案件將會在下午續審。
放飯時間,楊明與莊思明步出法庭。
下午續審,法庭裁定控方表面證供成立,辯方需要答辯,但被告選擇不作供。最後裁判官宣布案件押後至3月11日早上9時半在東區裁判法院結案陳詞。退庭後,楊明與莊思明步出法院,企定影相,問到表面證供成立可會擔心?又問到其食堂被指只持有「工廠食堂牌照」卻違例招待街外食客?他都繼續沒有回應,然後上車離開。
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楊明被控不小心駕駛等3項罪名表證成立。
#杨明[超话]#
【On.cc】被控不小心駕駛等3罪名!楊明出庭應訊心情凝重
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3項罪名,分別是「雖有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樣本以作檢查呼氣測試,但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不小心駕駛」和「車輛除頭尾擋風玻璃外,所有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他否認第1項控罪,但承認第2及第3項控罪,今日上午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楊明喺女友莊思明陪伴下抵達法院。
楊明在上午9時10分由女友莊思明陪伴下到達法院,他一身黑色西裝現身,問到心情如何?可有信心?他都一概沒有回應,似乎心情凝重,而他入法院時就選擇掃「安心出行」。
楊明神色凝重。
莊思明
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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藝人楊明(原名林明樂)去年8月在山頂馬己仙峽道發生交通意外,被控3項罪名,分別是「雖有合理辯解而沒有提供樣本以作檢查呼氣測試,但沒有提供血液樣本以作化驗」、「不小心駕駛」和「車輛除頭尾擋風玻璃外,所有門窗玻璃附有膠貼及透光度不足」,他否認第1項控罪,但承認第2及第3項控罪,今日上午案件在東區裁判法院審訊。
楊明喺女友莊思明陪伴下抵達法院。
楊明在上午9時10分由女友莊思明陪伴下到達法院,他一身黑色西裝現身,問到心情如何?可有信心?他都一概沒有回應,似乎心情凝重,而他入法院時就選擇掃「安心出行」。
楊明神色凝重。
莊思明
案件編號:ESCC2365/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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