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送法进乡村活动】近日,贵州行者律师事务所律师结合自身优势,在匀东镇坝固村通过法律咨询、现场讲解、发放法治宣传资料等方式,就村民们关注的婚姻继承、土地征收及流转、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农民工维权等问题进行了解答,并就《民法典》实施后的一些法律变化向村民进行了宣讲,实实在在地满足了村民们的法律需求。https://t.cn/A6ckeZPT#贵州政法队伍教育整顿# @黔南长安网 https://t.cn/RJLK9PK https://t.cn/RJLK9PK
【周日带上妈妈,和龙头新闻·生活报约起来!】#我对妈妈说出爱# 一声呵护,是妈妈最柔软的爱;一声叮嘱,是妈妈最牵挂的事……在5月9日母亲节当日,龙头新闻·生活报推出大型读者日活动——“我对妈妈说出爱”,两大会场囊括众多回馈活动。现场参与互动,有鲜花、饮料、《生活报》等精美礼品赠送,牵起妈妈的手一同到场参与活动,在主题版前说出对妈妈的爱,还有50组康乃馨等您带回家!活动全程直播,现场帮办咨询、医疗义诊、法律咨询全都有,还不约起来吗?
主会场帮办、医生、律师全都有
本次活动主会场活动时间为https://t.cn/A6ckrOZ4 ,活动地点为中央大街与友谊路交口苏宁易购商场门前。届时,帮办工作室记者丹丹将现场接受读者求助,“帮办寻亲”“帮办代问”“帮办心理”,一对一解难忧;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老年病科李艳敏副主任医师、妇科周隽主治医师,将现场为读者答疑解惑;黑龙江同长律师事务所主任金枫、徐凌、陈培庆、苟欣越、孙昊迪、李阳阳等律师一同参加,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物权担保、继承、民法典新增内容进行现场法律宣讲及咨询解答。
活动现场还有一系列互动环节:到场参与活动的读者,带着妈妈,在主题版前说出对妈妈的爱,可获赠康乃馨鲜花一支,名额50组,先到先得。到场扫码首次下载龙头新闻App或首次成功关注生活报官微的读者,即可获赠饮料、《生活报》、鲜花三选一礼品一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分会场邀您下载龙头新闻送鲜花
本次活动还设立分会场一个,活动时间为https://t.cn/A6ckrOAH ,活动地点为哈尔滨花卉大市场,分会场活动内容为:扫码首次下载龙头新闻App,首次成功关注生活报官微、哈尔滨花卉大市场官微,即可获赠康乃馨鲜花一支,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此外,在母亲节当日,哈尔滨花卉大市场为顾客朋友们准备了“母亲节合影打卡墙”,读者可与母亲留下节日美好瞬间。成立于2002年,集花卉、水族、工艺品、茶品于一体的哈尔滨花卉大市场,将在母亲节与您一起呵护母亲,表达爱。
记者:李丹
主会场帮办、医生、律师全都有
本次活动主会场活动时间为https://t.cn/A6ckrOZ4 ,活动地点为中央大街与友谊路交口苏宁易购商场门前。届时,帮办工作室记者丹丹将现场接受读者求助,“帮办寻亲”“帮办代问”“帮办心理”,一对一解难忧;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群力院区老年病科李艳敏副主任医师、妇科周隽主治医师,将现场为读者答疑解惑;黑龙江同长律师事务所主任金枫、徐凌、陈培庆、苟欣越、孙昊迪、李阳阳等律师一同参加,对婚姻家庭、民间借贷、物权担保、继承、民法典新增内容进行现场法律宣讲及咨询解答。
活动现场还有一系列互动环节:到场参与活动的读者,带着妈妈,在主题版前说出对妈妈的爱,可获赠康乃馨鲜花一支,名额50组,先到先得。到场扫码首次下载龙头新闻App或首次成功关注生活报官微的读者,即可获赠饮料、《生活报》、鲜花三选一礼品一份,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分会场邀您下载龙头新闻送鲜花
本次活动还设立分会场一个,活动时间为https://t.cn/A6ckrOAH ,活动地点为哈尔滨花卉大市场,分会场活动内容为:扫码首次下载龙头新闻App,首次成功关注生活报官微、哈尔滨花卉大市场官微,即可获赠康乃馨鲜花一支,数量有限,先到先得。
此外,在母亲节当日,哈尔滨花卉大市场为顾客朋友们准备了“母亲节合影打卡墙”,读者可与母亲留下节日美好瞬间。成立于2002年,集花卉、水族、工艺品、茶品于一体的哈尔滨花卉大市场,将在母亲节与您一起呵护母亲,表达爱。
记者:李丹
诊所超范围行医、伪造病历资料,诊所承担60%赔偿责任
基本案情:某门诊部为个体诊所,经营者为张某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范围不含精神类疾病科目。
2015年5月26日12时,患者谢某君因生育后出现抑郁症状,在亲属李某艳陪同下,乘出租车前往门诊部就诊。因患者不愿下车,经李某艳拨打门诊部电话,门诊部医生下楼为在出租车上的患者诊治,诊断患者为抑郁症,开出“脑舒通”胶囊等四种药物,李某艳支付医疗费640元。根据医嘱,谢某君即时口服两粒“脑舒通”胶囊,随后在出租车上沉睡,呼之不醒。李某艳发现谢某君昏睡,数次拨打门诊部电话求助,接线医生告知是正常药物反应,不需要叫救护车。
谢某君当天下午约17时在家中死亡。
鉴定结果:谢某君在患有窦房结、房室结中度脂肪组织浸润等病理基础上发生猝死。经营者张某达承认为患者开出氯氮平或者含有氯氮平的药物。李某艳与门诊部接线医生当天的电话录音材料显示患者服用了氯氮平。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调查期间,门诊部提交了患者的《门(急)诊通用病历》1本和《医疗机构统一处方笺》2份。患方称当日未书写病历,上述病历是医方为应对调查而伪造。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16年4月26日被注销,门诊部于同年12月1日注销登记。
法院认为:
一审判决某门诊部承担60%的民事责任,向李某东等赔偿622711元。某门诊部不服提出上诉。
生效判决认为,某门诊部伪造病历资料、未取得精神病诊疗许可超范围执业、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应推定有过错,且其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应承担民事责任。因门诊部二审期间已经注销登记,故应由经营者张某达承担责任。据此判决驳回张某达的上诉。
张文波律师团队认为: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病历真实性对诉讼利益影响极大,是医患双方主要争议事项。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私人诊所,都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或者《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书写病历资料,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保管病历资料。这既是规范行医的要求,也是预防医患纠纷的重要手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据此,人民法院一旦发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的,可无需经医疗损害鉴定而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关于门诊病历、处分笺的书写、管理问题。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案涉门诊病历本应由患方保管,现由医方保管而未举证证明曾取得患方同意;门诊病历书写不符合医疗常规,处方笺记载的药物与患者实际服用的药物不一致,应认定门诊病历、处方笺系门诊部伪造。
以案例科普医疗常识,让医疗纠纷处理更简单
张文波医疗律师团队专注全国医疗纠纷处理十四年#科普大作战##法律咨询##科普##律师##医疗#
基本案情:某门诊部为个体诊所,经营者为张某达,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核准范围不含精神类疾病科目。
2015年5月26日12时,患者谢某君因生育后出现抑郁症状,在亲属李某艳陪同下,乘出租车前往门诊部就诊。因患者不愿下车,经李某艳拨打门诊部电话,门诊部医生下楼为在出租车上的患者诊治,诊断患者为抑郁症,开出“脑舒通”胶囊等四种药物,李某艳支付医疗费640元。根据医嘱,谢某君即时口服两粒“脑舒通”胶囊,随后在出租车上沉睡,呼之不醒。李某艳发现谢某君昏睡,数次拨打门诊部电话求助,接线医生告知是正常药物反应,不需要叫救护车。
谢某君当天下午约17时在家中死亡。
鉴定结果:谢某君在患有窦房结、房室结中度脂肪组织浸润等病理基础上发生猝死。经营者张某达承认为患者开出氯氮平或者含有氯氮平的药物。李某艳与门诊部接线医生当天的电话录音材料显示患者服用了氯氮平。当地卫生和计划生育局调查期间,门诊部提交了患者的《门(急)诊通用病历》1本和《医疗机构统一处方笺》2份。患方称当日未书写病历,上述病历是医方为应对调查而伪造。门诊部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于2016年4月26日被注销,门诊部于同年12月1日注销登记。
法院认为:
一审判决某门诊部承担60%的民事责任,向李某东等赔偿622711元。某门诊部不服提出上诉。
生效判决认为,某门诊部伪造病历资料、未取得精神病诊疗许可超范围执业、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及诊疗规范,应推定有过错,且其过错与患者死亡之间有因果关系,应承担民事责任。因门诊部二审期间已经注销登记,故应由经营者张某达承担责任。据此判决驳回张某达的上诉。
张文波律师团队认为:
在医疗纠纷诉讼中,病历真实性对诉讼利益影响极大,是医患双方主要争议事项。无论是公立医院还是民营医院、私人诊所,都应严格按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中医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或者《电子病历应用管理规范(试行)》的要求书写病历资料,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保管病历资料。这既是规范行医的要求,也是预防医患纠纷的重要手段。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五十八条之规定:“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推定医疗机构有过错:(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以及其他有关诊疗规范的规定;(二)隐匿或者拒绝提供与纠纷有关的病历资料;(三)伪造、篡改或者销毁病历资料。”据此,人民法院一旦发现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伪造、篡改或销毁病历资料的,可无需经医疗损害鉴定而直接推定医疗机构存在过错。
关于门诊病历、处分笺的书写、管理问题。依据《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门(急)诊病历原则上由患者负责保管。医疗机构建有门(急)诊病历档案室或者已建立门(急)诊电子病历的,经患者或者其法定代理人同意,其门(急)诊病历可以由医疗机构负责保管。案涉门诊病历本应由患方保管,现由医方保管而未举证证明曾取得患方同意;门诊病历书写不符合医疗常规,处方笺记载的药物与患者实际服用的药物不一致,应认定门诊病历、处方笺系门诊部伪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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