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高考健康监测须知#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消息,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1年高考顺利实施,做好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高考健康监测须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返回报考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并按要求完成健康监测。
在校考生在校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5月24日开始,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学校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在校考生统一由学校开具《贵州省2021年高考在校考生体温测量证明》并提交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方可参加高考。
非在校考生非在校考生在5月24日之前在网上下载《贵州省2021年高考非在校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从5月24日开始,非在校考生要每日自行体温测量、填写《贵州省2021年高考非在校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非在校考生在6月6日要向高考报名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贵州省2021年高考非在校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方可参加考试。
从5月24日起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行动轨迹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含试卷监印、运输、保管、分发人员,考点各类工作人员、监考员,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录取场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参与高考相关工作前14天不得离黔,并按要求完成健康监测。
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参与高考相关工作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贵州省2021年高考考试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或《贵州省2021年高考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贵州省2021年高考考试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由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留存备案。《贵州省2021年高考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交由贵州师范大学评卷基地留存备案。
考试工作人员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高考相关工作前3天内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相关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日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行动轨迹的,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工作。(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贵州省招生考试院消息,按照教育部、国家卫健委印发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组考防疫工作指导意见》和《贵州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常态化下国家教育考试防疫工作方案》要求,为做好高考疫情防控工作,确保2021年高考顺利实施,做好考生及考试工作人员健康监测工作,贵州省招生考试院发布2021年高考健康监测须知,主要内容如下:
一、所有考生须在考前14天返回报考地县级行政区域内并按要求完成健康监测。
在校考生在校考生由所在学校负责从5月24日开始,每日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学校要及时报告当地教育局。在校考生统一由学校开具《贵州省2021年高考在校考生体温测量证明》并提交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方可参加高考。
非在校考生非在校考生在5月24日之前在网上下载《贵州省2021年高考非在校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从5月24日开始,非在校考生要每日自行体温测量、填写《贵州省2021年高考非在校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体温测量记录异常以及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要及时就医并报告当地县级招生考试机构。非在校考生在6月6日要向高考报名所在县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交《贵州省2021年高考非在校考生体温测量登记表》方可参加考试。
从5月24日起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行动轨迹考生须提供考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
二、所有考试工作人员(含试卷监印、运输、保管、分发人员,考点各类工作人员、监考员,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录取场工作人员)原则上在参与高考相关工作前14天不得离黔,并按要求完成健康监测。
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在参与高考相关工作前14天要对所有考试工作人员进行每日体温测量,填写《贵州省2021年高考考试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或《贵州省2021年高考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并进行健康状况监测。
《贵州省2021年高考考试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由考试工作人员所在单位留存备案。《贵州省2021年高考评卷教师和评卷工作人员体温测量登记表》交由贵州师范大学评卷基地留存备案。
考试工作人员出现身体异常的要及时诊疗,参与高考相关工作前3天内身体出现发热(体温高于37.3℃)、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的,不得参与考试相关工作。确因工作需要,考试工作人员在考前14日内有境外或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行动轨迹的,须提供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参加考试工作。(来源:贵州省人民政府网)
说干马上干!#佛山禅城9个路段将实施慢行系统提升改造# 本月中旬,佛山市召开全市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动员会,全面部署和推进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建设提升工作。预计到2021年底,佛山将完成新建、提升自行车及电动自行车专用道总体目标的40%,并建成8条示范路。为了推进该项工作的稳步顺利实施,禅城区已率先发布了公共空间及慢行系统示范路提升项目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以下简称:招标公告),下一步计划对全区9个路段进行提升改造,并打造慢行系统示范路,具体路段包括→说干马上干!佛山禅城9个路段将实施慢行系统提升改造 https://t.cn/A6Vxo7Mi
【#济宁#通告:微山县新河片区拆迁区域实施交通管制】
5月23日,微山县城市建设暨旧城改造指挥部、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对新河街(南到奎文路北到城后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据了解,为贯彻执行微山县委、县政府对新河片区改造项目的安排部署,现需要集中时间对新河片区改造项目内涉及的房屋进行拆除。为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防止拆除危旧房屋对群众带来安全隐患,从即日起需要对拆迁区域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区域为新河街(南到奎文路北到城后路),交通管制解除时间视施工进程而定。
交通管制期间,禁止任何车辆通行。请广大群众、司机朋友遵照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并听从执勤交警指挥。
5月23日,微山县城市建设暨旧城改造指挥部、微山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联合发布通告,即日起对新河街(南到奎文路北到城后路)实施临时交通管制。
据了解,为贯彻执行微山县委、县政府对新河片区改造项目的安排部署,现需要集中时间对新河片区改造项目内涉及的房屋进行拆除。为保障拆迁工作顺利进行,确保群众出行安全,防止拆除危旧房屋对群众带来安全隐患,从即日起需要对拆迁区域路段实施临时交通管制,管制区域为新河街(南到奎文路北到城后路),交通管制解除时间视施工进程而定。
交通管制期间,禁止任何车辆通行。请广大群众、司机朋友遵照交通指示标志通行并听从执勤交警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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