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是谁在背后操控凤凰金融的运作?来自微信公众号 乌鸦难友家园】#海南# 海口市公安局于2021年5月5日发布警情通告,龙华分局于2021年4月30日正式对凤凰智信信息技术(海口)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察。本人认为,公安机关对案涉罪名的定性不准确,被立案的主体不全面。
第一、根据现有证据,公安机关理应对#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金融#集团涉嫌诈骗立案侦查。然而,龙华分局仅以凤凰智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立案侦查,案涉罪名明显不准确。
理由:
1、网贷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成员之一,凤凰金融平台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边都沾不上。凤凰金融平台是在政府部门的强监管下运营网贷业务,平台仅2019年就向海南政府纳税1.6亿,平台退出网贷业务前还获奖无数。凤凰金融是海口市政府的合作伙伴,且还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单位,行业协会从法律角度看属于民间组织,但行业协会均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管下成立,会长通常还是政府官方领导。请问:政府怎么可能去组织我们出借人去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2、现在如果官方说凤凰金融不是金融企业,那我要打个超大的问号了???不是金融企业怎么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不是金融企业还能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单位?大家注意了,不是会员单位而是理事单位,理事单位通常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第二、龙华分局仅对凤凰智信立案侦查,被立案的主体明显不全面。应将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金融集团一并列入刑事立案的对象。平台实控人不仅仅是贺鑫一人,凤凰卫视刘长乐明显是实控人之一。
理由:
1、不论过去和现在,凤凰金融网贷产品的手机版和电脑网页版始终在凤凰金融App和凤凰金融电脑浏览器网页运营,并非独立在凤凰智信主体运营。
2、众所周知,凤凰金融是凤凰卫视集团旗下成员,凤凰卫视刘长乐及众主持人无数次在公开场合为凤凰金融站台背书,不断宣告凤凰金融是凤凰卫视的自家产品。
3、是2020.9.11前,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网)的主页和财经频道长期开通凤凰金融网页链接引流用户,由于凤凰网和凤凰金融的商标品牌完全相同。因此,不论是基于法律层面规定还是出于出借人的通俗理解,凤凰金融均属凤凰新媒体集团的自家产品。
综上,凤凰金融平台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沾边。由于凤凰卫视和凤凰网长期为凤凰金融宣传、引流,且与凤凰金融使用完全一致的品牌和商标。因此,足以认定凤凰卫视和凤凰网参与了凤凰金融的实际运营,凤凰金融如出现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理应一并立案侦查。
第一、根据现有证据,公安机关理应对#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金融#集团涉嫌诈骗立案侦查。然而,龙华分局仅以凤凰智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立案侦查,案涉罪名明显不准确。
理由:
1、网贷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成员之一,凤凰金融平台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边都沾不上。凤凰金融平台是在政府部门的强监管下运营网贷业务,平台仅2019年就向海南政府纳税1.6亿,平台退出网贷业务前还获奖无数。凤凰金融是海口市政府的合作伙伴,且还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单位,行业协会从法律角度看属于民间组织,但行业协会均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管下成立,会长通常还是政府官方领导。请问:政府怎么可能去组织我们出借人去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2、现在如果官方说凤凰金融不是金融企业,那我要打个超大的问号了???不是金融企业怎么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不是金融企业还能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单位?大家注意了,不是会员单位而是理事单位,理事单位通常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第二、龙华分局仅对凤凰智信立案侦查,被立案的主体明显不全面。应将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金融集团一并列入刑事立案的对象。平台实控人不仅仅是贺鑫一人,凤凰卫视刘长乐明显是实控人之一。
理由:
1、不论过去和现在,凤凰金融网贷产品的手机版和电脑网页版始终在凤凰金融App和凤凰金融电脑浏览器网页运营,并非独立在凤凰智信主体运营。
2、众所周知,凤凰金融是凤凰卫视集团旗下成员,凤凰卫视刘长乐及众主持人无数次在公开场合为凤凰金融站台背书,不断宣告凤凰金融是凤凰卫视的自家产品。
3、是2020.9.11前,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网)的主页和财经频道长期开通凤凰金融网页链接引流用户,由于凤凰网和凤凰金融的商标品牌完全相同。因此,不论是基于法律层面规定还是出于出借人的通俗理解,凤凰金融均属凤凰新媒体集团的自家产品。
综上,凤凰金融平台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沾边。由于凤凰卫视和凤凰网长期为凤凰金融宣传、引流,且与凤凰金融使用完全一致的品牌和商标。因此,足以认定凤凰卫视和凤凰网参与了凤凰金融的实际运营,凤凰金融如出现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理应一并立案侦查。
海口市公安局于2021年5月5日发布警情通告,龙华分局于2021年4月30日正式对凤凰智信信息技术(海口)有限公司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立案侦察。本人认为,公安机关对案涉罪名的定性不准确,被立案的主体不全面。
第一、根据现有证据,公安机关理应对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金融集团涉嫌诈骗立案侦查。然而,龙华分局仅以凤凰智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立案侦查,案涉罪名明显不准确。理由:
1、网贷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成员之一,凤凰金融平台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边都沾不上。凤凰金融平台是在政府部门的强监管下运营网贷业务,平台仅2019年就向海南政府纳税1.6亿,平台退出网贷业务前还获奖无数。凤凰金融是海口市政府的合作伙伴,且还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单位,行业协会从法律角度看属于民间组织,但行业协会均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管下成立,会长通常还是政府官方领导。请问:政府怎么可能去组织我们出借人去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2、现在如果官方说凤凰金融不是金融企业,那我要打个超大的问号了???不是金融企业怎么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不是金融企业还能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单位?大家注意了,不是会员单位而是理事单位,理事单位通常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第二、龙华分局仅对凤凰智信立案侦查,被立案的主体明显不全面。应将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金融集团一并列入刑事立案的对象。平台实控人不仅仅是贺鑫一人,凤凰卫视刘长乐明显是实控人之一。理由:一是不论过去和现在,凤凰金融网贷产品的手机版和电脑网页版始终在凤凰金融App和凤凰金融电脑浏览器网页运营,并非独立在凤凰智信主体运营。二是众所周知,凤凰金融是凤凰卫视集团旗下成员,凤凰卫视刘长乐及众主持人无数次在公开场合为凤凰金融站台背书,不断宣告凤凰金融是凤凰卫视的自家产品。三是2020.9.11前,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网)的主页和财经频道长期开通凤凰金融网页链接引流用户,由于凤凰网和凤凰金融的商标品牌完全相同。因此,不论是基于法律层面规定还是出于出借人的通俗理解,凤凰金融均属凤凰新媒体集团的自家产品。
综上,凤凰金融平台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沾边。由于凤凰卫视和凤凰网长期为凤凰金融宣传、引流,且与凤凰金融使用完全一致的品牌和商标。因此,足以认定凤凰卫视和凤凰网参与了凤凰金融的实际运营,凤凰金融如出现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理应一并立案侦查。
非吸与非集犯罪的共同点都是以平台运营主体的资质违法为前题,凤凰金融平台确与上述两罪名不沾边。如果说凤凰金融这种头部网贷平台,连开展网贷业务都涉嫌基于运营资质问题的刑事犯罪。那么,那些就算本息全兑的网贷平台有比凤凰金融证照更齐全的吗?否则是不是也要刑事立案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刑事犯罪可不比民事纠纷,不是不告不理,而是国家司法机关必须主动出击。
第一、根据现有证据,公安机关理应对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金融集团涉嫌诈骗立案侦查。然而,龙华分局仅以凤凰智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立案侦查,案涉罪名明显不准确。理由:
1、网贷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成员之一,凤凰金融平台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边都沾不上。凤凰金融平台是在政府部门的强监管下运营网贷业务,平台仅2019年就向海南政府纳税1.6亿,平台退出网贷业务前还获奖无数。凤凰金融是海口市政府的合作伙伴,且还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单位,行业协会从法律角度看属于民间组织,但行业协会均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管下成立,会长通常还是政府官方领导。请问:政府怎么可能去组织我们出借人去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2、现在如果官方说凤凰金融不是金融企业,那我要打个超大的问号了???不是金融企业怎么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不是金融企业还能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单位?大家注意了,不是会员单位而是理事单位,理事单位通常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第二、龙华分局仅对凤凰智信立案侦查,被立案的主体明显不全面。应将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金融集团一并列入刑事立案的对象。平台实控人不仅仅是贺鑫一人,凤凰卫视刘长乐明显是实控人之一。理由:一是不论过去和现在,凤凰金融网贷产品的手机版和电脑网页版始终在凤凰金融App和凤凰金融电脑浏览器网页运营,并非独立在凤凰智信主体运营。二是众所周知,凤凰金融是凤凰卫视集团旗下成员,凤凰卫视刘长乐及众主持人无数次在公开场合为凤凰金融站台背书,不断宣告凤凰金融是凤凰卫视的自家产品。三是2020.9.11前,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网)的主页和财经频道长期开通凤凰金融网页链接引流用户,由于凤凰网和凤凰金融的商标品牌完全相同。因此,不论是基于法律层面规定还是出于出借人的通俗理解,凤凰金融均属凤凰新媒体集团的自家产品。
综上,凤凰金融平台与非法集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不沾边。由于凤凰卫视和凤凰网长期为凤凰金融宣传、引流,且与凤凰金融使用完全一致的品牌和商标。因此,足以认定凤凰卫视和凤凰网参与了凤凰金融的实际运营,凤凰金融如出现违法犯罪,公安机关,理应一并立案侦查。
非吸与非集犯罪的共同点都是以平台运营主体的资质违法为前题,凤凰金融平台确与上述两罪名不沾边。如果说凤凰金融这种头部网贷平台,连开展网贷业务都涉嫌基于运营资质问题的刑事犯罪。那么,那些就算本息全兑的网贷平台有比凤凰金融证照更齐全的吗?否则是不是也要刑事立案了?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刑事犯罪可不比民事纠纷,不是不告不理,而是国家司法机关必须主动出击。
海口公安仅对凤凰智信立案侦查,本人认为,被立案的主体不全面。应将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金融集团一并列入刑事立案的对象。平台实控人不仅仅是贺鑫一人,凤凰卫视刘长乐明显是实控人之一。理由:一是不论过去和现在,平台网贷产品的手机版和电脑网页版始终在凤凰金融App和凤凰金融电脑浏览器网页运营,并非独立在凤凰智信运营。二是众所周知,凤凰金融是凤凰卫视集团旗下成员,凤凰卫视刘长乐及众主持人无数次在公开场合为凤凰金融站台背书,不断宣告凤凰金融是凤凰卫视的自家产品。三是2020.9.11前,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网)的主页和财经频道长期开通凤凰金融网页链接引流用户,由于凤凰网和凤凰金融的商标品牌完全相同,不论从法律层面规定还是出借人的通俗理解,凤凰金融均属凤凰新媒体集团的自家产品。 根据现有证据,公安机关理应对凤凰卫视集团、凤凰新媒体集团、凤凰金融集团涉嫌诈骗立案侦查。然而,海口公安仅以凤凰智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为由立案侦查。本人认为案涉罪名不准确。理由如下: 1、网贷是中国互联网金融的成员之一,凤凰金融平台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和非法集资的边都沾不上。凤凰金融平台是在政府部门的强监管下运营网贷业务,平台仅2019年就向海南政府纳税1.6亿,平台退出网贷业务前还获奖无数。凤凰金融是***政府的合作伙伴,且还是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单位,行业协会从法律角度看属于民间组织,但行业协会均在政府相关部门的主管下成立,会长通常还是政府官方领导。请问:政府怎么可能去组织我们出借人去参与非法集资等违法犯罪活动? 2、现在如果官方说凤凰金融不是金融企业,那我要打个超大的问号了???不是金融企业怎么加入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不是金融企业还能成为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的理事单位?大家注意了,不是会员单位而是理事单位,理事单位通常是中国互联网金融行业中的龙头企业。 事发地点:海南省*** 事情经过:凤凰卫视旗下凤凰金融诈骗 主要诉求:本息全回#海南##凤凰金融最新消息##凤凰卫视##凤凰金融##今日头条# @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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