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见逆水寒叶问舟[超话]#
由叶问舟新卡【箭指城下】想到的一点小感触。(微博吞了点并不要紧的符号,所以还是配了个图片版)
单就卡面和元素来说,今年目前为止的师兄卡牌给我的感觉还是欣慰的。
从耿夜光到星灯映,再到最新的数值一如既往令人心痛但A出新高度的箭指城下,甚至勉强也可以带上轻舟(持剑)、主线相关的君应有语(疫情分离)。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在这几张连续的卡片里,看到了对于他另一些,同样重要的属性的探索。
说起叶问舟,最先想到的一个词是什么呢?我想很多人的回答,可能是围绕“温柔”相关的种种。谁不爱温柔的人呢?我永远屈服于温柔。
但我心仪的温柔,绝不是无条件的默许和宠溺。温柔来自于内敛的强大与优秀,谦逊有理温文尔雅,能察世间苦,能扫不平事。
却独把最温情的一面留给你。
十二载相识相知,他对师妹无微不至的呵护与用情至深,也的确担得起“温柔”的评价。但同样,也不可否认相较于端游的刻画,遇见逆水寒的叶问舟有时过于着重”情“的描摹,而较少着墨于他的其他侧面。诚然有题材的限制在,但在之前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觉得手游对于这个人物的塑造选择了一条相对容易的道路,也就是呆在一个相对舒适的区域里。毕竟温柔竹马是他与你相关的、再熟悉不过的那一面,自然也有千百种表现方式。舍身相救也好、各种玩物吃食也好、回忆种种也好......于是有了一系列围绕这一属性相关的童年回忆剧情、做饭剧情、各种少年卡面。怎么赘述都不能称之为错。
可对于这一属性的一味展现,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不断的重复。以至于那时候甚至能猜出下一次的活动剧情、下一次的卡面是什么内容。(尽管现在连剧情都莫得了,允悲)随之而来的就是同质化严重的疲惫感,批量生产温柔竹马剧情的无奈感。
可事实上,他从来不该被囿于回忆、厨房、还有情爱。
温柔之外的他是什么样的呢?
遇见逆水寒前期剧情里,他是太学之辩的意气风发,是泼墨画壁的仗义洒脱,是谪仙岛与人琴笛相和的知音相逢……
端游里,他是武功不下四大名捕的自在门二弟子。
19生辰剧情里,师兄追寻辽人奸细行踪。20生辰剧情里,他是打破成见让女孩子也能够圆学堂梦的叶先生。还有支线孤鸿归云里,他吹奏尺八,读懂“一音”的悲悯……太多太多了。
有段时间感叹端游就有现成的作业却不知道抄。
相信遇见逆水寒官方也在那些日子里听到了一些心声,撇开种种,我还是在近期的卡面与剧情中,看到并感谢他们对于塑造人物所做出的改变和探索。(幸而很久不更的主线剧情一直都是在线的,文案姐姐懂他。)
放下了儿童卡面,不执着于回忆做饭送礼三件套。
于是我们才能看到基于抗疫主线的“君应有语”;
对疫情主线结尾展开并展现人物内心的“耿夜光”;(及春节对应活动剧情)
虽然是抄作业但好歹也搬过来了的星灯映;
还有展现家国情怀与武力值一箭穿心的箭指城下。
箭指城下的语音是这样的:
“避开些,你什么时候,见过师兄失手?”
箭指城下的卡牌剧情是这样的:(极具武侠风与画面感,配合卡面,张力十足)
“风声猎猎,他的发尾和衣袂随风飘扬,白羽长啸破空,紧接着便是辽将一声惨呼。
速度之快,身法之轻,连身侧的她都没能看清这一系列的动作。待到回过神来的时候,脑海里只剩下了那个慷慨凛然的身影。”
“晨风清柔,拂过有情人耳畔,亦吹向大宋万里山河。天终于彻底亮了。”
“不是逢人苦誉君,亦狂亦侠亦温文。”( 叶问舟原创曲《青山知我》里引过这句)
他是温煦春日,亦是亘古远山。
他是入画尘缘,亦是古树参天啊。
强大而温柔,忠贞而笃定。
叶问舟,他本就应该是这样的。
由叶问舟新卡【箭指城下】想到的一点小感触。(微博吞了点并不要紧的符号,所以还是配了个图片版)
单就卡面和元素来说,今年目前为止的师兄卡牌给我的感觉还是欣慰的。
从耿夜光到星灯映,再到最新的数值一如既往令人心痛但A出新高度的箭指城下,甚至勉强也可以带上轻舟(持剑)、主线相关的君应有语(疫情分离)。之所以会这样说,是因为在这几张连续的卡片里,看到了对于他另一些,同样重要的属性的探索。
说起叶问舟,最先想到的一个词是什么呢?我想很多人的回答,可能是围绕“温柔”相关的种种。谁不爱温柔的人呢?我永远屈服于温柔。
但我心仪的温柔,绝不是无条件的默许和宠溺。温柔来自于内敛的强大与优秀,谦逊有理温文尔雅,能察世间苦,能扫不平事。
却独把最温情的一面留给你。
十二载相识相知,他对师妹无微不至的呵护与用情至深,也的确担得起“温柔”的评价。但同样,也不可否认相较于端游的刻画,遇见逆水寒的叶问舟有时过于着重”情“的描摹,而较少着墨于他的其他侧面。诚然有题材的限制在,但在之前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觉得手游对于这个人物的塑造选择了一条相对容易的道路,也就是呆在一个相对舒适的区域里。毕竟温柔竹马是他与你相关的、再熟悉不过的那一面,自然也有千百种表现方式。舍身相救也好、各种玩物吃食也好、回忆种种也好......于是有了一系列围绕这一属性相关的童年回忆剧情、做饭剧情、各种少年卡面。怎么赘述都不能称之为错。
可对于这一属性的一味展现,带来的结果是什么呢?不断的重复。以至于那时候甚至能猜出下一次的活动剧情、下一次的卡面是什么内容。(尽管现在连剧情都莫得了,允悲)随之而来的就是同质化严重的疲惫感,批量生产温柔竹马剧情的无奈感。
可事实上,他从来不该被囿于回忆、厨房、还有情爱。
温柔之外的他是什么样的呢?
遇见逆水寒前期剧情里,他是太学之辩的意气风发,是泼墨画壁的仗义洒脱,是谪仙岛与人琴笛相和的知音相逢……
端游里,他是武功不下四大名捕的自在门二弟子。
19生辰剧情里,师兄追寻辽人奸细行踪。20生辰剧情里,他是打破成见让女孩子也能够圆学堂梦的叶先生。还有支线孤鸿归云里,他吹奏尺八,读懂“一音”的悲悯……太多太多了。
有段时间感叹端游就有现成的作业却不知道抄。
相信遇见逆水寒官方也在那些日子里听到了一些心声,撇开种种,我还是在近期的卡面与剧情中,看到并感谢他们对于塑造人物所做出的改变和探索。(幸而很久不更的主线剧情一直都是在线的,文案姐姐懂他。)
放下了儿童卡面,不执着于回忆做饭送礼三件套。
于是我们才能看到基于抗疫主线的“君应有语”;
对疫情主线结尾展开并展现人物内心的“耿夜光”;(及春节对应活动剧情)
虽然是抄作业但好歹也搬过来了的星灯映;
还有展现家国情怀与武力值一箭穿心的箭指城下。
箭指城下的语音是这样的:
“避开些,你什么时候,见过师兄失手?”
箭指城下的卡牌剧情是这样的:(极具武侠风与画面感,配合卡面,张力十足)
“风声猎猎,他的发尾和衣袂随风飘扬,白羽长啸破空,紧接着便是辽将一声惨呼。
速度之快,身法之轻,连身侧的她都没能看清这一系列的动作。待到回过神来的时候,脑海里只剩下了那个慷慨凛然的身影。”
“晨风清柔,拂过有情人耳畔,亦吹向大宋万里山河。天终于彻底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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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2纸笔考试出分】【火箭班学员首战总分7.5】
直接跟着前考官备考口写,果然提升就不是一星半点啦!权威角度出发,新思路新模式,不要死记硬背[杰瑞]再加上经验丰富的听阅老师加持,总分7.5妥妥收入囊中咯~有想要趴趴在屠鸭路上帮助你的宝宝请直接微博私信本趴或者填写简单小问卷https://t.cn/E63nR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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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考[超话]##法考##法律#
商经知刘安琪老师
刘安琪|公司法中那些重要的百分比(之一)
股东(大)会(有限公司中叫股东会,股份公司中叫股东大会)
(一)50%/二分之一
对股份公司而言,一般事项(非特别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命题人挖坑:
1.过半数,是超过半数,不是半数
2.是表决权过半数,而非人数过半数。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是资本多数决,表决权和出资比例挂钩,而非按人头表决
3.有限公司中,是【全体股东】的表决权为基数,股份公司中,是【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究其原因,在于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人合性,大家能够都参会。而股份公司规模大,股东人数多,不可能都来,于是来多少算多少。
相关法条:
1.第16条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说明:本条是关于“对内担保”的规定,对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均适用。
2.第90条……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103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说明:第90条针对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第103条针对股份公司一般事项的表决。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有限公司一般事项的通过比例,公司法并未规定,交给章程规定。
所以,同学们未来当律师,拟定有限公司章程时,记得规定你们公司一般事项的表决比例,规定为表决权过半数可以,也可以针对股东情况进行特别约定。
(二)67%/三分之二(必背!必背!敲黑板!一定要记住,这里必须考啊)
在公司内,大事称之为“特别事项”,一般而言包括以下七件(跟我一起读,一起数):
①修改章程(这是公司宪法啊)
②增加注册资本(伴随着股本结构的改变,要么是由股东股权比例增大,要么引入了新的股东)
③减少注册资本(意味着股权结构的改变,常伴随公司回购而进行,意味着公司偿债能力的下降)④合并
⑤分立
⑥解散
⑦变更公司形式
以上七件事,公司生死存亡!所以,过半数的简单多数不行,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绝对多数才行。
相关法条:
1.第43条
(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说明:本条是有限公司的规定,其要求,全体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因为有限公司股东最多50个,且人合性为主,故以全部表决权为基数。
2.第103条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说明:本条是股份公司的规定,其要求,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因为股份公司股东2人以上,上不封顶,如万科有36万名股东,如果要求大家都参加股东大会,不可能,故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为基数。
这个小小的区别,如果挖坑,我相信有一半的同学会掉进去!敲黑板!
记清楚:特别决议事项,有限公司是全体,股份公司是出席会议的!
3.第121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说明:本条是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因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故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将三件金额集中,风险集中的经营事项列为特别事项。上市公司属于股份公司的特殊情况,故当然算出席会议的,而非全体的。
(三)股东算人数,不算表决权的时候!特殊情况!(大家都懂的,特殊情况一定会考的)
一般而言,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表决权就意味着出资比例,出资多的股东说话就有分量,出资少的,自然就人微言轻。
1.这里有一个约定的例外,有限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有限公司章程基本上啥都可以约定,比如不按照实缴比例分红,董事长不选举产生),
那按照什么规则行使表决权呢?发挥你的想象力吧,比如按照实际贡献,按照颜值,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
(当然,大部分有限公司章程,都很少对此作出例外约定,大部分人在写章程的时候,直接抄模板,根本都没注意到,竟然可以这么玩。同学们,凡是别人不注意的地方,就是你有优势的地方,就是你给客户炫技,赚钱的地方了)。
2.还有法条规定的一个例外(这是唯一一处法条规定)
见下一条微博!
商经知刘安琪老师
刘安琪|公司法中那些重要的百分比(之一)
股东(大)会(有限公司中叫股东会,股份公司中叫股东大会)
(一)50%/二分之一
对股份公司而言,一般事项(非特别事项),【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命题人挖坑:
1.过半数,是超过半数,不是半数
2.是表决权过半数,而非人数过半数。公司股东一般情况下是资本多数决,表决权和出资比例挂钩,而非按人头表决
3.有限公司中,是【全体股东】的表决权为基数,股份公司中,是【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
究其原因,在于有限公司股东人数较少,人合性,大家能够都参会。而股份公司规模大,股东人数多,不可能都来,于是来多少算多少。
相关法条:
1.第16条 ……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前款规定的股东或者受前款规定的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加前款规定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过半数通过。
说明:本条是关于“对内担保”的规定,对有限公司、股份公司均适用。
2.第90条……创立大会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第103条 股东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每一股份有一表决权。但是,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
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说明:第90条针对募集设立的股份公司,第103条针对股份公司一般事项的表决。值得一提的是,对于有限公司一般事项的通过比例,公司法并未规定,交给章程规定。
所以,同学们未来当律师,拟定有限公司章程时,记得规定你们公司一般事项的表决比例,规定为表决权过半数可以,也可以针对股东情况进行特别约定。
(二)67%/三分之二(必背!必背!敲黑板!一定要记住,这里必须考啊)
在公司内,大事称之为“特别事项”,一般而言包括以下七件(跟我一起读,一起数):
①修改章程(这是公司宪法啊)
②增加注册资本(伴随着股本结构的改变,要么是由股东股权比例增大,要么引入了新的股东)
③减少注册资本(意味着股权结构的改变,常伴随公司回购而进行,意味着公司偿债能力的下降)④合并
⑤分立
⑥解散
⑦变更公司形式
以上七件事,公司生死存亡!所以,过半数的简单多数不行,需要三分之二以上的绝对多数才行。
相关法条:
1.第43条
(有限公司)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说明:本条是有限公司的规定,其要求,全体股东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因为有限公司股东最多50个,且人合性为主,故以全部表决权为基数。
2.第103条 ……但是,股东大会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说明:本条是股份公司的规定,其要求,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因为股份公司股东2人以上,上不封顶,如万科有36万名股东,如果要求大家都参加股东大会,不可能,故以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为基数。
这个小小的区别,如果挖坑,我相信有一半的同学会掉进去!敲黑板!
记清楚:特别决议事项,有限公司是全体,股份公司是出席会议的!
3.第121条 上市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资产总额百分之三十的,应当由股东大会作出决议,并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说明:本条是上市公司的特别规定,因为上市公司是公众公司,故有更加严格的规定,将三件金额集中,风险集中的经营事项列为特别事项。上市公司属于股份公司的特殊情况,故当然算出席会议的,而非全体的。
(三)股东算人数,不算表决权的时候!特殊情况!(大家都懂的,特殊情况一定会考的)
一般而言,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表决权就意味着出资比例,出资多的股东说话就有分量,出资少的,自然就人微言轻。
1.这里有一个约定的例外,有限公司章程,可以约定股东不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有限公司章程基本上啥都可以约定,比如不按照实缴比例分红,董事长不选举产生),
那按照什么规则行使表决权呢?发挥你的想象力吧,比如按照实际贡献,按照颜值,只有你想不到,没有它做不到!
(当然,大部分有限公司章程,都很少对此作出例外约定,大部分人在写章程的时候,直接抄模板,根本都没注意到,竟然可以这么玩。同学们,凡是别人不注意的地方,就是你有优势的地方,就是你给客户炫技,赚钱的地方了)。
2.还有法条规定的一个例外(这是唯一一处法条规定)
见下一条微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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