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 【检察为民办实事】织金县检察院深入案发地举行案件公开听证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检察为民办实事
近日,织金县检察院深入茶店乡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织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坤主持听证会,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到场,检察机关邀请了人大代表、村干部、村民代表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听证。
本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和被害人王某某系邻里关系,双方因土地纠纷发生争吵并相互抓打,致被害人王某某轻伤一级。因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乘车不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检察官决定深入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以检察履职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以检察服务积极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率先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证据、量刑情节,深入细致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当场表示认罪悔罪,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被害人王某某道歉,取得谅解。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化解。
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双方村委会主任等作为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只有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才能推动和谐社会发展,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定性准确,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恰当,赞成检察机关对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希望犯罪嫌疑人能深刻吸取教训,敬畏法律、恪守底线,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听证会后,检察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次深入案发地举行检察公开听证,是织金县检察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将民情民意与法理法律深度融合一次有益实践、有益尝试。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中,最大化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织金县人民检察院深入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检察为民办实事
近日,织金县检察院深入茶店乡对一起故意伤害案举行公开听证。织金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郑坤主持听证会,犯罪嫌疑人和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到场,检察机关邀请了人大代表、村干部、村民代表担任听证员,公安机关侦查人员参加听证。
本起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和被害人王某某系邻里关系,双方因土地纠纷发生争吵并相互抓打,致被害人王某某轻伤一级。因本案双方当事人均年事已高,乘车不便,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条件下,检察官决定深入案发地举行公开听证,以检察履职积极为群众提供便利,以检察服务积极促进社会矛盾纠纷化解。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率先介绍了本案的基本情况、证据、量刑情节,深入细致摆事实、举证据、释法理,犯罪嫌疑人杨某某当场表示认罪悔罪,深刻反省了自己的错误,主动向被害人王某某道歉,取得谅解。双方握手言和,矛盾得以化解。
人大代表、侦查人员、双方村委会主任等作为听证员对案件进行了评议,一致认为只有构建和谐的邻里关系才能推动和谐社会发展,检察机关对案件的处理符合法律规定,定性准确,认罪认罚制度适用恰当,赞成检察机关对案件拟作不起诉处理的意见。希望犯罪嫌疑人能深刻吸取教训,敬畏法律、恪守底线,做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
听证会后,检察官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杨某某作出不起诉决定。本次深入案发地举行检察公开听证,是织金县检察院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听民声、聚民智、解民忧,将民情民意与法理法律深度融合一次有益实践、有益尝试。在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中,最大化彰显了司法的温度。
香溢融通虚假陈述案再起波澜
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
#600830##香溢融通#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30,股票简称:香溢融通)虚假陈述案再起波澜,据公开报道显示,宁波中院一审判决一位投资者胜诉。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香溢融通证券索赔时效尚未届满,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
案情回溯,2020年6月6日,香溢融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宁波监管局查明,因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瑞龙7号和君证1号收益权转让附带担保,香溢融通当期不得确认投资收益,但香溢融通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定投资收益,并为了履行担保义务,虚构投资业务,导致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48.76%,虚增净利润77,580,324.37元,占2015年更正前净利润的49.96%;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6,005.77元,占2016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26.54%,虚减净利润29,278,006.30元,占2016年更正前净利润的24.97%。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63条,宁波监管局决定:对香溢融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在处罚决定公告后,陆续有投资者向宁波中院起诉香溢融通索赔。
“上市公司年报虚假记载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在司法实践中,受损投资者不依法起诉,被告通常不会主动赔付。”厉健律师认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香溢融通股票,并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咨询☎️13806513406
股票索赔可以上网搜索“厉健律师”,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股票对账单原件(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底)、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详细联系方式。 https://t.cn/AigLnCzg
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
#600830##香溢融通#
近日,备受关注的投资者诉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00830,股票简称:香溢融通)虚假陈述案再起波澜,据公开报道显示,宁波中院一审判决一位投资者胜诉。
长期代理投资者索赔的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厉健律师(证号:13301200210145176)表示,香溢融通证券索赔时效尚未届满,符合条件的受损投资者仍可起诉。
案情回溯,2020年6月6日,香溢融通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宁波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决定书的公告。宁波监管局查明,因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瑞龙7号和君证1号收益权转让附带担保,香溢融通当期不得确认投资收益,但香溢融通隐瞒担保事项,提前确定投资收益,并为了履行担保义务,虚构投资业务,导致香溢融通2015年虚增利润总额1.03亿元,占2015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48.76%,虚增净利润77,580,324.37元,占2015年更正前净利润的49.96%;2016年虚减利润总额40,976,005.77元,占2016年更正前利润总额的26.54%,虚减净利润29,278,006.30元,占2016年更正前净利润的24.97%。香溢融通2015年、2016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的行为,违反了2005年修订的《证券法》第63条,宁波监管局决定:对香溢融通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警告,并各处以罚款。
根据虚假陈述司法解释规定,上市公司等因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处罚,受损投资者可以依法起诉索赔,赔偿范围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等。在处罚决定公告后,陆续有投资者向宁波中院起诉香溢融通索赔。
“上市公司年报虚假记载属于典型的证券虚假陈述,在司法实践中,受损投资者不依法起诉,被告通常不会主动赔付。”厉健律师认为,根据司法解释,暂定:在2016年3月10日至2019年1月11日期间买入香溢融通股票,并在2019年1月12日后卖出或继续持有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索赔。索赔条件以法院认定为准。律师费在投资者获赔后支付。咨询☎️13806513406
股票索赔可以上网搜索“厉健律师”,投资者索赔应提供股票对账单原件(2016年3月1日至2019年3月底)、证券开户信息查询单、详细联系方式。 https://t.cn/AigLnCzg
【谯城区司法局: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在行动】7月11日,亳州市谯城区司法局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深入到花戏楼社区开展了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活动,让反诈知识、防诈意识、识诈技能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努力让群众守好“钱袋子”。
活动中,该局法宣股朱青和花戏楼司法所所长贺美芳带领普法志愿者在花戏楼广场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提醒社区居民不要轻信中奖等之类的电话和短信,更不要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等,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这样的宣传真好,让群众学到了防诈知识,电信诈骗太害人了,如果大家都懂了防诈骗知识,哪能会上当受骗呢?天上不会掉馅饼,你想人家的利,人家想你的本,贪小便宜吃大亏。”曾经受过骗的社区居民李先生深有感触地说道。
此次宣传活动中,发放各类防诈宣传资料600余份,宣传物品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群众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保障了社区群众的财产安全。
活动中,该局法宣股朱青和花戏楼司法所所长贺美芳带领普法志愿者在花戏楼广场设立了法律咨询服务台,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提供法律咨询、入户宣传等形式开展宣传,提醒社区居民不要轻信中奖等之类的电话和短信,更不要向陌生人汇款、转账等,遇到可疑情况及时拨打报警电话,谨防上当受骗。
“这样的宣传真好,让群众学到了防诈知识,电信诈骗太害人了,如果大家都懂了防诈骗知识,哪能会上当受骗呢?天上不会掉馅饼,你想人家的利,人家想你的本,贪小便宜吃大亏。”曾经受过骗的社区居民李先生深有感触地说道。
此次宣传活动中,发放各类防诈宣传资料600余份,宣传物品200余份,提供法律咨询20余人次。通过宣传活动,进一步增强了社区居民群众防范电信诈骗的意识和能力,保障了社区群众的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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