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我后期,管你什么猪八戒程咬金,都得死,输得那把是射手太废了,我最后一波心急失误了,但是就算不失误我也不能保证带赢[二哈],毕竟我们真的是相当于四打五,打团前还看见射手在旁边,打完我死了看见射手在还有队友的情况下满血跑了,垃圾就该呆在垃圾桶里,玩小乔还是绕后收割快乐,保住了队友,拿到了人头
一起读本书16:
《论可能生活》作者:赵汀阳
第三部分
在谈论怎样获得幸福时,我们往往会用到一个错误的公式:等我实现了X,我就可以去做Y。比如,等我赚够了一个亿,我就可以去环游世界。
这个公式意味着,只有去做后面那个Y,比如环游世界,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而前面实现X的过程,只是单纯的手段。这样一来,就将幸福生活推向未来某个遥远的时间点,只有在那以后,幸福生活才有开始的可能;在那之前,生活仅仅是眼前的苟且,不值得一过,充其量是为了将来的幸福而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卧薪尝胆般的苦苦忍耐。
在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桥段:主人翁在苦苦等待之后,终于获得了宝贵的幸福瞬间。但问题是,用一部作品来渲染一瞬间的幸福,是丰满的、感人的,而对于漫长的一生来说,却过于苍白。如果人过一辈子,就是为了等待这么一个戏剧性的高光时刻,那这一辈子也太不值了。
更悲催的是,很有可能,你定的目标太高,比如“先赚他一个亿”,一辈子都实现不了,那样整个人生就只剩下毫无意义的受苦,活着就变成了白活。退一步说,即使目标真的实现了,你获得的幸福感也有可能不足以抵消前面的痛苦感受。因为人总是倾向于夸大自己的付出,总是感觉自己付出太多而收获太少,于是就会觉得“人间不值得”。
赵汀阳说,生活中最主要的不幸,就是误以为获得幸福是某种结局或者某种可以完成的目标。事实恰恰相反,幸福是一个过程而非结果。回想一下,你在读高三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只要熬过这一年,等高考考出了好成绩,你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但是,等你真的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你会发现,那一刻的幸福其实非常短暂。多年后,当你回首往事,更值得回味的时光,其实是高考前那段埋头奋战的岁月。
这样说起来,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反过来理解——获得幸福不用去关注行动目标是什么,只要享受行动过程就可以了?所谓“重在参与”“知足常乐”“开心快乐每一天”之类。还有一种典型的“躺赢”的心态:不管我实际上活得有多憋屈,只要我自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就可以了。是这样的吗?
这里就要涉及一个更深刻的讨论:幸福到底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你可能会觉得,一个人幸福不幸福,当然只有他自己知道,别人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注意了,赵汀阳认为,心理学意义上的幸福,有可能是主观的;但哲学意义上的幸福,肯定不是主观的。企图通过某种主观的心情、带上玫瑰色的眼镜,把本来不幸的事情看成是幸福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幻想和自欺欺人。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一个生于富贵之家的智障人士,一生衣食无忧,受到精心照料,他每一天都活得乐呵呵,老了之后寿终正寝。那么,他幸福吗?从哲学角度,可以肯定地回答,他是不幸的。为什么呢?
赵汀阳说,生活的目的不是由随便谁来规定的,我们谁也没有这样的权利。生活规定了它自己的目的。这就像是,一支笔的目的是写字,一幅画的目的是展现美,而生活的目的是体现人的创造性,它要求每个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去创造、去建设、去开拓那些尚未实现的可能性。如果你不这样去做,那么你就无法进入你本来可以进入的好生活,这就是不幸,不管你自己承认不承认。这就是幸福的客观性。
一个人,只有从事具有创造性的活动,去实现生活的多种可能性,才能够体现生活的本意,才能够获得幸福。为什么古代哲学家不约而同地认为,“有德”的生活才是好生活?就是因为,勇敢、智慧、勤劳等美德,显示了人的卓越性,让人的创造力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这就最大程度地体现了生活的本意。
这里,我们还要进一步追问,什么才叫“创造性”的行动呢?赵汀阳说的“创造性”行动,和我们通常理解的不太一样。它不是指艺术家搞创作或者科学家搞研究,而是指一种“无需代价的行动”。就是说,你干一件事情,不纯粹是为了获得利益,而是从干这件事情的过程当中,本身就获得意义感和幸福感;同时,干这件事情的结果,又能够给社会、给他人创造价值。这就是“创造性”行动。
举个例子。父母养育孩子,并不是为了将来获得什么回报,而是从养育孩子这件事情本身,就已经收获了满满的幸福;同时,孩子长大成人,还能对社会有所贡献,这就是创造性行动。
在这里,赵汀阳给出了一个“幸福公理”,是这么说的:“假如一个人的某个行动本身是自成目的的,并且这一行动所试图达到的结果也是一个具有自足价值的事情,那么,这一行动必定使他获得幸福。”
这句话听起来很学术,我试着简单粗暴地翻译一下,就是:如果有一件事情,不给你钱你也乐意去做,不做不甘心;而且你做这件事情的结果,还能对别人、对社会有贡献,这就是创造性行动。赵汀阳的“幸福公理”向你承诺:只要你去从事这样的创造性活动,就一定能够收获幸福。这不是“幸福学”或者心灵鸡汤,而是根据生活目的推导出来的、哲学意义上的普遍真理。
这里要特别强调两点:第一,赵汀阳所说的“创造性”,并不是指天才的伟大创造,而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实现的日常创造,它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工作、交往、说话、做事;经营爱情、家庭、友谊;等等。
第二,创造性行动本质上是自由地给予,也就是不求回报地给予。如果父母养育孩子只不过是为了将来获得孩子的报答,那么就等于是把亲子关系变成了商业关系,父母就注定失去了幸福。还有,向朋友真诚地提供支持和帮助,这本身就是幸福,但如果你要求对方必须给你相同的回报,那么朋友就只不过是同党,你也就失去了友谊带给你的幸福。总之,通往幸福的行动,不是“先给予、后收获”,而是“给予即是收获”。
总结
你发现没有,前面我们一直在讨论幸福,但是,却没有给“幸福”下一个特别明确的定义。实际上,我翻遍全书,确实也没找到关于幸福的精准定义。赵汀阳认为,关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有亲身体验、直观感受,幸福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哲学,特别是伦理学的根本问题,不是“幸福是什么”,而是“怎样才能获得幸福”。如果把生活看成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作品,那么幸福就是这个作品的最高成就。
此外,通过创造性的行动来获得幸福,还有更深一层的理由,就是人的自由。在赵汀阳看来,只有在创造性的行动中,人才实实在在地享有自由。我们通常理解的自由,是作为权利的自由,“免受约束”的自由,但是,这样的自由如果不落实到创造性的行动中,就被闲置了、浪费了,只是一种空洞的、毫无意义的自由。自由只有被用来进行创造时,才真正生效。在这里,自由=创造性=幸福。 https://t.cn/zRvzgr4
《论可能生活》作者:赵汀阳
第三部分
在谈论怎样获得幸福时,我们往往会用到一个错误的公式:等我实现了X,我就可以去做Y。比如,等我赚够了一个亿,我就可以去环游世界。
这个公式意味着,只有去做后面那个Y,比如环游世界,才是自己想要的幸福,而前面实现X的过程,只是单纯的手段。这样一来,就将幸福生活推向未来某个遥远的时间点,只有在那以后,幸福生活才有开始的可能;在那之前,生活仅仅是眼前的苟且,不值得一过,充其量是为了将来的幸福而必须付出的代价,是卧薪尝胆般的苦苦忍耐。
在文学作品中,经常出现这样的桥段:主人翁在苦苦等待之后,终于获得了宝贵的幸福瞬间。但问题是,用一部作品来渲染一瞬间的幸福,是丰满的、感人的,而对于漫长的一生来说,却过于苍白。如果人过一辈子,就是为了等待这么一个戏剧性的高光时刻,那这一辈子也太不值了。
更悲催的是,很有可能,你定的目标太高,比如“先赚他一个亿”,一辈子都实现不了,那样整个人生就只剩下毫无意义的受苦,活着就变成了白活。退一步说,即使目标真的实现了,你获得的幸福感也有可能不足以抵消前面的痛苦感受。因为人总是倾向于夸大自己的付出,总是感觉自己付出太多而收获太少,于是就会觉得“人间不值得”。
赵汀阳说,生活中最主要的不幸,就是误以为获得幸福是某种结局或者某种可以完成的目标。事实恰恰相反,幸福是一个过程而非结果。回想一下,你在读高三的时候,是不是觉得,只要熬过这一年,等高考考出了好成绩,你就是天底下最幸福的人。但是,等你真的拿到了录取通知书,你会发现,那一刻的幸福其实非常短暂。多年后,当你回首往事,更值得回味的时光,其实是高考前那段埋头奋战的岁月。
这样说起来,那么,我们是不是可以反过来理解——获得幸福不用去关注行动目标是什么,只要享受行动过程就可以了?所谓“重在参与”“知足常乐”“开心快乐每一天”之类。还有一种典型的“躺赢”的心态:不管我实际上活得有多憋屈,只要我自认为自己是幸福的,就可以了。是这样的吗?
这里就要涉及一个更深刻的讨论:幸福到底是主观的,还是客观的?你可能会觉得,一个人幸福不幸福,当然只有他自己知道,别人有什么资格指手画脚?注意了,赵汀阳认为,心理学意义上的幸福,有可能是主观的;但哲学意义上的幸福,肯定不是主观的。企图通过某种主观的心情、带上玫瑰色的眼镜,把本来不幸的事情看成是幸福的,这是一种典型的幻想和自欺欺人。
举一个极端的例子。一个生于富贵之家的智障人士,一生衣食无忧,受到精心照料,他每一天都活得乐呵呵,老了之后寿终正寝。那么,他幸福吗?从哲学角度,可以肯定地回答,他是不幸的。为什么呢?
赵汀阳说,生活的目的不是由随便谁来规定的,我们谁也没有这样的权利。生活规定了它自己的目的。这就像是,一支笔的目的是写字,一幅画的目的是展现美,而生活的目的是体现人的创造性,它要求每个人最大限度地发挥自己的能力,去创造、去建设、去开拓那些尚未实现的可能性。如果你不这样去做,那么你就无法进入你本来可以进入的好生活,这就是不幸,不管你自己承认不承认。这就是幸福的客观性。
一个人,只有从事具有创造性的活动,去实现生活的多种可能性,才能够体现生活的本意,才能够获得幸福。为什么古代哲学家不约而同地认为,“有德”的生活才是好生活?就是因为,勇敢、智慧、勤劳等美德,显示了人的卓越性,让人的创造力可以最大程度地发挥,这就最大程度地体现了生活的本意。
这里,我们还要进一步追问,什么才叫“创造性”的行动呢?赵汀阳说的“创造性”行动,和我们通常理解的不太一样。它不是指艺术家搞创作或者科学家搞研究,而是指一种“无需代价的行动”。就是说,你干一件事情,不纯粹是为了获得利益,而是从干这件事情的过程当中,本身就获得意义感和幸福感;同时,干这件事情的结果,又能够给社会、给他人创造价值。这就是“创造性”行动。
举个例子。父母养育孩子,并不是为了将来获得什么回报,而是从养育孩子这件事情本身,就已经收获了满满的幸福;同时,孩子长大成人,还能对社会有所贡献,这就是创造性行动。
在这里,赵汀阳给出了一个“幸福公理”,是这么说的:“假如一个人的某个行动本身是自成目的的,并且这一行动所试图达到的结果也是一个具有自足价值的事情,那么,这一行动必定使他获得幸福。”
这句话听起来很学术,我试着简单粗暴地翻译一下,就是:如果有一件事情,不给你钱你也乐意去做,不做不甘心;而且你做这件事情的结果,还能对别人、对社会有贡献,这就是创造性行动。赵汀阳的“幸福公理”向你承诺:只要你去从事这样的创造性活动,就一定能够收获幸福。这不是“幸福学”或者心灵鸡汤,而是根据生活目的推导出来的、哲学意义上的普遍真理。
这里要特别强调两点:第一,赵汀阳所说的“创造性”,并不是指天才的伟大创造,而是我们每个人都可以去实现的日常创造,它体现在生活的方方面面,比如工作、交往、说话、做事;经营爱情、家庭、友谊;等等。
第二,创造性行动本质上是自由地给予,也就是不求回报地给予。如果父母养育孩子只不过是为了将来获得孩子的报答,那么就等于是把亲子关系变成了商业关系,父母就注定失去了幸福。还有,向朋友真诚地提供支持和帮助,这本身就是幸福,但如果你要求对方必须给你相同的回报,那么朋友就只不过是同党,你也就失去了友谊带给你的幸福。总之,通往幸福的行动,不是“先给予、后收获”,而是“给予即是收获”。
总结
你发现没有,前面我们一直在讨论幸福,但是,却没有给“幸福”下一个特别明确的定义。实际上,我翻遍全书,确实也没找到关于幸福的精准定义。赵汀阳认为,关于幸福,我们每个人都有亲身体验、直观感受,幸福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哲学,特别是伦理学的根本问题,不是“幸福是什么”,而是“怎样才能获得幸福”。如果把生活看成是我们每个人自己的作品,那么幸福就是这个作品的最高成就。
此外,通过创造性的行动来获得幸福,还有更深一层的理由,就是人的自由。在赵汀阳看来,只有在创造性的行动中,人才实实在在地享有自由。我们通常理解的自由,是作为权利的自由,“免受约束”的自由,但是,这样的自由如果不落实到创造性的行动中,就被闲置了、浪费了,只是一种空洞的、毫无意义的自由。自由只有被用来进行创造时,才真正生效。在这里,自由=创造性=幸福。 https://t.cn/zRvzgr4
#马龙[超话]#从里约开始喜欢你五年了,这就是我唯一能做的了,虽然我也知道在赛场你都是靠着你自己的实力,但我也想尽我所能,我希望老天多眷顾你一点。昨天我就在想要不要去趟雍和宫,但是最近一直下雨我又是个很不爱动的人,但是到了今天上午我决定还是去为你祈祷一下不然我问心有愧。也谢谢我妈妈怕我下雨不安全中午饭都没吃陪我一起去,谢谢她理解我的心愿。但也许是天意,感谢天公作美,上午预约票的时候乌云密布阴雨绵绵,等我中午下班的时候已经艳阳高照,雍和宫蓝天白云。从里约陪你到东京,这五年真的很开心,龙队的精神一直鼓舞着我生活。我真的谢谢里约的夏天,我当时还在遗憾我没有陪你度过你最低谷的时候,可是这五年我做到了!我看着龙队克服伤病拿到复刻杯支持到了现在!如果小枣所有的愿望都和乒乓球有关系,我回顾了下我的QQ空间我的大多数愿望也都和你有关系[泪]只要你还在打,我就永远只想你赢。其实19年最难的时候我唯一的愿望就是你能回到赛场,我从来没想过复刻杯,但是事实证明我可以永远相信马龙,我永远喜欢马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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