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要提前30天通知”?这9种误区,你踩过几个?#职场干货##职场[超话]#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我们都知道需要提前30天进行沟通,但是,到底哪些情况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很多人对这一问题搞不太清楚,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误区一
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3天即可,而不是30天。法律赋予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着较为自由的就业选择权,便于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是否合适。
员工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等不适合本人,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这个“通知”,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完全可以的。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只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即可。
解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能否辞退员工,不是履行提前通知的时间作为辞退条件,而是需要法定的辞退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提前通知时间无法定要求,只要能够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行。用人单位需要对此承担充分的举证义务。
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三
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只要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做出同意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就可以立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n(n是指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下同),而不是n+1。
误区四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解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
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法定义务。当然,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前最好提前一定的时间段告知员工,这样便于员工做好重新就业的时间准备,而不至于太突然而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对终止劳动合同有提前通知时间上的明确约定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执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不是n+1。
误区五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规定: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但是,实践中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原因各有不同,有主观故意,也有计算出现争议等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拖欠或克扣的情形,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难以获得裁审机构的支持。
因此,凡出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最好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补足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其限期改正,如用人单位未能给出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则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n,并不是n+1。
误区六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实施裁员。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裁减人数在20人以上或者不满20人但占总人数1/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提前30天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是法定程序,用人单位不得以向员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替代。
用人单位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后,裁减方案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方可实施经济性裁员。注意,报告虽然不是批准,但也不仅仅是备案而已。
劳动行政部门收到企业的裁减方案后,如发现改方案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的,同样会责令企业进行纠正。
因此,该报告行为在性质上与“批准”相当。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还是n,而非n+1。
误区七
员工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存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等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解除行为是即时性的,无需提前30天。
由于该解除合同行为是由于员工的过错所导致,故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误区八
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没有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即可。
解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员工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该规定对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行为是否需要提前多少时间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
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只要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可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除了需要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外,还需要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忽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法定义务而直接终止劳动关系,这是典型的违法终止行为。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两倍工资外,还应当书面通知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拒绝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则需要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即可,也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
此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进行终止劳动关系的,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违法终止的赔偿金。
误区九
用人单位解除无过失性员工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员工患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3种情形,员工虽无过失性,但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并不是必须事先提前30天通知员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则可以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即为“代通金”。
选择提前30天通知解除或支付一个月“代通金”,选择权在用人单位而非员工。
当用人单位选择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
当用人单位选择支付“代通金”的,解除劳动合同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1(1为代通金)。
除此3种无过失性解除情形之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存在支付n+1的情形。
对于劳动合同的解除或终止,我们都知道需要提前30天进行沟通,但是,到底哪些情况需要提前30日通知对方?很多人对这一问题搞不太清楚,认识上存在着一定的误区。
误区一
员工在试用期内辞职,应当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注意提前通知的时间只要3天即可,而不是30天。法律赋予员工在试用期内有着较为自由的就业选择权,便于对用人单位进行考察是否合适。
员工一旦认为用人单位的工作条件或工作内容等不适合本人,只要提前3天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另外这个“通知”,并没有要求书面形式,口头通知也是完全可以的。员工主动辞职,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辞退员工,只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即可。
解析: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能否辞退员工,不是履行提前通知的时间作为辞退条件,而是需要法定的辞退理由。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用人单位的录用条件,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对提前通知时间无法定要求,只要能够证明员工不符合录用条件就行。用人单位需要对此承担充分的举证义务。
员工在试用期内因不符合录用条件被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
误区三
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6条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提出协商解除劳动合同,员工只要是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做出同意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就可以立即协商解除劳动合同,无需事先提前通知。
用人单位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是n(n是指工作年限,每工作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下同),而不是n+1。
误区四
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再续签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员工方可终止劳动合同。
解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期满,属于劳动合同终止的情形之一。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不与员工续签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天通知员工。
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的法定义务。当然,在用工过程中,用人单位在合同期满前最好提前一定的时间段告知员工,这样便于员工做好重新就业的时间准备,而不至于太突然而影响劳动关系的和谐。
另外,如果劳动合同中对终止劳动合同有提前通知时间上的明确约定的,则需要按照约定执行。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不续签劳动合同,需要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不是n+1。
误区五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需要提前30天通知用人单位。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38条第1款第2项规定: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未履行法定义务,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需要提前30天通知。
但是,实践中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情形原因各有不同,有主观故意,也有计算出现争议等问题。如果用人单位不存在主观故意拖欠或克扣的情形,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并主张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一般难以获得裁审机构的支持。
因此,凡出现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员工最好事先告知用人单位,要求用人单位在合理时间内补足或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责令其限期改正,如用人单位未能给出合理解释或拒不改正的,则员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后,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标准为n,并不是n+1。
误区六
企业实施经济性裁员的,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或者额外支付职工一个月工资后,就可以实施裁员。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企业出现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情形,裁减人数在20人以上或者不满20人但占总人数1/10以上的,用人单位需要提前30天向工会或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职工的意见。
“提前30天说明情况并听取意见”是法定程序,用人单位不得以向员工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进行替代。
用人单位听取工会和职工意见后,裁减方案还需要向劳动行政部门进行报告,方可实施经济性裁员。注意,报告虽然不是批准,但也不仅仅是备案而已。
劳动行政部门收到企业的裁减方案后,如发现改方案有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内容的,同样会责令企业进行纠正。
因此,该报告行为在性质上与“批准”相当。用人单位实施经济性裁员,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标准还是n,而非n+1。
误区七
员工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的,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解析: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员工存有严重违纪,或严重失职造成用人单位重大损害等过失性情形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该解除行为是即时性的,无需提前30天。
由于该解除合同行为是由于员工的过错所导致,故用人单位无需向员工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误区八
用人单位和员工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而没有订立的,用人单位提出终止劳动关系,提前30天通知员工即可。
解析:《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5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员工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
该规定对用人单位的书面通知行为是否需要提前多少时间并没有作出强制性要求。
在用工之日起的一个月内,用人单位只要书面通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未能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的,用人单位就可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不需要提前30天。
需要特别指出的是,如用工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6条规定:用人单位除了需要支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两倍工资外,还需要与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
但在实践中,用人单位往往会忽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这一法定义务而直接终止劳动关系,这是典型的违法终止行为。
正确的做法应该是,用人单位除了要支付两倍工资外,还应当书面通知员工在规定的时间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果员工拒绝订立合同的,用人单位则需要书面通知员工终止劳动关系即可,也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义务。
此时,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如果用人单位没有通知员工补订书面劳动合同而进行终止劳动关系的,则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违法终止的赔偿金。
误区九
用人单位解除无过失性员工的,应当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40条规定了员工患病、不能胜任工作、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这3种情形,员工虽无过失性,但用人单位提前30天通知员工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并不是必须事先提前30天通知员工,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前30天通知的,则可以选择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作为替代,即为“代通金”。
选择提前30天通知解除或支付一个月“代通金”,选择权在用人单位而非员工。
当用人单位选择提前30天通知员工解除劳动合同的,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
当用人单位选择支付“代通金”的,解除劳动合同所支付的经济补偿金标准为n+1(1为代通金)。
除此3种无过失性解除情形之外,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用人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不存在支付n+1的情形。
压抑又心累的心情说说,坚强而又心酸
一、我不是一个坚强的人,但是我知道,有些时候,除了坚强,别无选择。
二、喝着孤独的酒,吹着自由的风,等一个没有归期的人,在余生里做着只有自己的梦。
三、夜深人静难过得想死,哭得要崩溃。第二天起来,看着被自己咬得满是牙印的手臂,仍然像个没事人一样,夜复一夜,日复一日,才明白,所有的痛都得自己扛,这,就是成长。
四、你尽量照顾每个人的感受,不想身边的人不开心,你总能发现他们情绪的细微变化,可最后被撇下的,永远是你。
五、难不难过都是自己过,伤不伤心都是一颗心,我们都喜欢逞强,都喜欢流着眼泪笑着说没事。
六、我,不会问,不会提,难过了,心痛了就一个人不停地走,用沉默代替一切。我,不会哭,不会笑,累了我就会消失一下。
七、不想放弃所以一直坚持,不想流泪所以一直装笑,不想被丢下所以宁愿独自一人。
八、傻傻等了那么久,终于到了这一天,我再也不想主动联系你,刚好我知道你也不会联系我。我们就这样,再不会有交集,我会记得那些一起经历的美好,毕竟,我真的努力过,但那时你不懂珍惜。
九、我只是偶尔会累,会哭,会无理取闹,会感觉心烦,会对所有都陌生。
十、多希望我只是个孩子,给颗糖就笑,摔倒了就哭。不用伪装到面目全非,不用压抑自己的心情。
十一、有时候心情会突然的很低落,不想说话也不想动,别人问起,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真的,我不是假装沉默。只是无力诉说。
十二、每个人都会有一段异常艰难的时光,没人在乎你怎样在深夜痛哭,别人再怎么感同身受,也毫无帮助。再苦再累再痛再难熬,只有也只能自己独自撑过。
十三、最痛的哭泣总掉不下半滴眼泪,最深的孤独是站在人群中而哑口无言。
十四、有些事,现在看来不过如此,但在当时,真的就是一个人一秒一秒熬过来的。
十五、年纪大了,自尊心也跟着一起长大,有眼泪也不能轻易流,就得让它倒回去,于是啊,心里慢慢有了一片海洋。
十六、喜欢的人得不到,得到的不珍惜,在一起的怀疑,失去的怀念,怀念的想相见,相见的恨晚,终其一生,满是遗憾。
十七、有时候,我们就像鱼缸里的鱼,想说的很多,一开口就化成了一串省略号……最后都默默的留在了心里。
十八、也许一个人要走很长的路,经历过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才会变得成熟。
十九、你不懂我的脆弱,就不要摧毁我的坚强;你做不了我的盾,就不要卸下我的铠甲。
二十、有时候,莫名的心情不好,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发呆。有时候觉得等待不苦,苦的是没有结果的等待,到最后受伤的是自己。
二十一、我等你,一直一直等你。我在这里等你,其实只是为了攒够失望,多到能说服自己戒掉对你的所有暧昧幻想。或许不联系,就是我们最好的关系。
二十二、我藏不住秘密,也藏不住忧伤,正如我藏不住爱你的喜悦,藏不住分离时的彷徨。我就是这样坦然,你舍得伤,就伤。
二十三、心中纵有万语千言想对你说,却找不到一个打扰你的理由,有千万次想关心你,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身份。
二十四、路是自己选的,所以即使以后会跌倒,会受伤,也都要学会自己承受,自己疗伤。我们都是这样,学会长大的。 https://t.cn/A6cbhda6
一、我不是一个坚强的人,但是我知道,有些时候,除了坚强,别无选择。
二、喝着孤独的酒,吹着自由的风,等一个没有归期的人,在余生里做着只有自己的梦。
三、夜深人静难过得想死,哭得要崩溃。第二天起来,看着被自己咬得满是牙印的手臂,仍然像个没事人一样,夜复一夜,日复一日,才明白,所有的痛都得自己扛,这,就是成长。
四、你尽量照顾每个人的感受,不想身边的人不开心,你总能发现他们情绪的细微变化,可最后被撇下的,永远是你。
五、难不难过都是自己过,伤不伤心都是一颗心,我们都喜欢逞强,都喜欢流着眼泪笑着说没事。
六、我,不会问,不会提,难过了,心痛了就一个人不停地走,用沉默代替一切。我,不会哭,不会笑,累了我就会消失一下。
七、不想放弃所以一直坚持,不想流泪所以一直装笑,不想被丢下所以宁愿独自一人。
八、傻傻等了那么久,终于到了这一天,我再也不想主动联系你,刚好我知道你也不会联系我。我们就这样,再不会有交集,我会记得那些一起经历的美好,毕竟,我真的努力过,但那时你不懂珍惜。
九、我只是偶尔会累,会哭,会无理取闹,会感觉心烦,会对所有都陌生。
十、多希望我只是个孩子,给颗糖就笑,摔倒了就哭。不用伪装到面目全非,不用压抑自己的心情。
十一、有时候心情会突然的很低落,不想说话也不想动,别人问起,也不知道该怎样回答,真的,我不是假装沉默。只是无力诉说。
十二、每个人都会有一段异常艰难的时光,没人在乎你怎样在深夜痛哭,别人再怎么感同身受,也毫无帮助。再苦再累再痛再难熬,只有也只能自己独自撑过。
十三、最痛的哭泣总掉不下半滴眼泪,最深的孤独是站在人群中而哑口无言。
十四、有些事,现在看来不过如此,但在当时,真的就是一个人一秒一秒熬过来的。
十五、年纪大了,自尊心也跟着一起长大,有眼泪也不能轻易流,就得让它倒回去,于是啊,心里慢慢有了一片海洋。
十六、喜欢的人得不到,得到的不珍惜,在一起的怀疑,失去的怀念,怀念的想相见,相见的恨晚,终其一生,满是遗憾。
十七、有时候,我们就像鱼缸里的鱼,想说的很多,一开口就化成了一串省略号……最后都默默的留在了心里。
十八、也许一个人要走很长的路,经历过生命中无数突如其来的繁华和苍凉,才会变得成熟。
十九、你不懂我的脆弱,就不要摧毁我的坚强;你做不了我的盾,就不要卸下我的铠甲。
二十、有时候,莫名的心情不好,不想和任何人说话,只想一个人静静的发呆。有时候觉得等待不苦,苦的是没有结果的等待,到最后受伤的是自己。
二十一、我等你,一直一直等你。我在这里等你,其实只是为了攒够失望,多到能说服自己戒掉对你的所有暧昧幻想。或许不联系,就是我们最好的关系。
二十二、我藏不住秘密,也藏不住忧伤,正如我藏不住爱你的喜悦,藏不住分离时的彷徨。我就是这样坦然,你舍得伤,就伤。
二十三、心中纵有万语千言想对你说,却找不到一个打扰你的理由,有千万次想关心你,却找不到一个合适的身份。
二十四、路是自己选的,所以即使以后会跌倒,会受伤,也都要学会自己承受,自己疗伤。我们都是这样,学会长大的。 https://t.cn/A6cbhda6
#浪浪钉[超话]#
“永不失联无限薆5⒈129"无尽夏”
ˉ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
薆是尊重㊗️福,自由,
是给予,包容,无条件的信任。
而不是用甜蜜的语言用爱束缚他。
也许,是在他看望向我们的时候,
用善意肯定鼓励的眼神传递薆就好。
最简单纯粹,
真诚“️՞条՞件՞的薆”
是不需要用任何”
华丽的言语包装衬托的,
或许”
㈠个微笑就好✾ .̮✾
“ ❤️ ”
追寻薆,
接受薆,
感受薆,
珍惜薆,
尊重薆,
守护薆,
奉献爱,
分享爱。
感恩薆。
———————
哲落日归俊海”俊海藏哲薆。
“永不失联无限薆5⒈129"无尽夏”
ˉ
“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
“❤️”
薆是尊重㊗️福,自由,
是给予,包容,无条件的信任。
而不是用甜蜜的语言用爱束缚他。
也许,是在他看望向我们的时候,
用善意肯定鼓励的眼神传递薆就好。
最简单纯粹,
真诚“️՞条՞件՞的薆”
是不需要用任何”
华丽的言语包装衬托的,
或许”
㈠个微笑就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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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寻薆,
接受薆,
感受薆,
珍惜薆,
尊重薆,
守护薆,
奉献爱,
分享爱。
感恩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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哲落日归俊海”俊海藏哲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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