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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喜欢拼色的姐妹还有纯黑色可以选择,是那种亮面黑,搭配衣服同样很美腻哦~而且这双鞋鞋口一圈都是小锯齿,远远看上去有点蕾丝的感觉,随便搭配都精致好看。同时皮质特别柔软,穿起来轻便舒适,不会累脚,猪皮的透气内里跟鞋垫,上脚完全不用担心闷脚,透气性非常好。鞋跟3cm左右恰到好处,日常逛街、通勤走路都不会累脚。专柜600+,咱们只要69,性价比妥妥的,喜欢这种拼色设计鞋子的集美们一定不要错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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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联美食# 福州味道:梦里便有海鲜香,明日更胜芋泥甜
文 | Lydia
千年古城,依山傍海。三山两塔下渔歌缭绕,古榕树下茶香袅袅……古来闽越之地,山高水遥,“八山一水一分田”,偏居海隅,为兵家不争之地。如果说福州是一个谜,那酸甜鲜香便是答案。
在福州的美食网里,每一寸食物上几乎都包裹着酸甜味道的油润。表皮炸至酥脆的肉块融进微酸甜润的酱汁中,一口下去,先是那股鲜美的味道在味蕾上晕开,然后是带有些许韧性、微微弹牙的肉依附着唇齿不舍分离。直到将满满一口咽下,尤觉不够。
端上一盘福州特色荔枝肉,十字花刀切成的斜形肉块和马铃薯块一起经过热油翻炸、勾芡调味,呈上的佳肴酥脆又有嚼劲,带着丝缕清新的荔枝香气。是先夹上一块香喷喷的肉,还是选择入口喷香绵融的马铃薯?这是每一个福州人在下筷之前内心都会犯的嘀咕。
同样会让人陷入两难选择的还有爆炒双脆。猪腰改刀切成花状,海蜇质地坚韧、肥厚。据说厉害的师傅整个爆炒过程只要十秒,大火勾勒过后,猪腰Q弹嫩滑,卷曲的海蜇片咬起来咯吱脆响。席卷完整盘,还要不舍地舔舔筷子上沾上的酱汁,回味盘里的鲜香。
南煎肝、醉排骨也真实地安慰着福州人的舌尖。和荔枝肉、爆炒双脆一起,作为闽菜馆里最常登场的“四大天王”,同样的酸甜口味,奉上的是截然不同的口感。一洗人们对动物内脏的刻板印象,南煎肝味道干干净净,毫无腥味,只有酸甜调味裹着嫩滑口感,一口惊喜,第二、第三口便连连不停。
醉排骨选取带骨猪里脊肉,捶打切条后裹浆入锅煎炸,经热炸、冷醉后方可出锅,细嫩多汁,肉的纤维感十分明显,醉、酸、甜三味完美融合,在口里激荡出极富层次的鲜味,简直可谓是教科书级别出品。
在福州也可以体会到什么何谓清淡之鲜美。街上各式各样的菜馆层出不穷,不乏火热麻辣之味,但要是一桌菜尽是重油、重盐的“重口味”,恐怕是要造反的。晨起,一碗稀饭配上油条、海蛎饼,或是在街边小店点上一碗锅边,淡淡醇香入胃才是一天能量的开始。
拌面配扁肉的“黄金搭档”,浓厚但不油腻的花生酱味道辅以软嫩的扁肉,才是福州人午饭大写的满足;又或者是点上一碗鲜美爽口的鱼丸,鳗鱼、鲨鱼肉任君选择,咬开厚且弹的鱼丸皮,里面包着的馅汁无暇顾及,滴滴流进汤里晕开小小的油花,往汤里加勺白醋更是另一番风味。夜宵是福州小吃的重头戏。
街头巷尾捞化店里总是人满为患,加班到深夜的白领、聚会过后三五成群的叔叔、甜蜜地夜游福州的小情侣……不论白天扮演的是什么角色,黑夜降临,都挤在略显逼仄的小店里,就着不甚明亮的灯光品尝熟悉的福州味道。
捞化常用兴化粉,放进热汤里泡得细软,一捞即熟,用嘴唇轻轻一抿就断,送入肚中感觉食道都被和着面的汤温柔抚摸了;而粉条仅仅是配角,第一次来福州的游客定会在配料柜台面前咋舌于配料之丰盛全面,犯起选择困难症,仅仅是海鲜就有花蛤、蛏子、海蛎、干贝、螺片……
还有家禽家畜前来贡献部位,鸭肠、牛百叶在“最受欢迎配料榜”上绝对榜上有名,猪腰、猪肝、牛肚、鸭胗等等同样不甘落后。人们常常不忍心错过任何一种,却不得不妥协于不够大的胃口,在柜台前踟蹰犹豫、来而又返、走走停停。
都戏言“女生有一个专门装甜品的胃”,这句话放在福州人身上也毫不违和。福州的甜,首先甜在一碗浓稠的花生汤。色泽乳白的汤里满满熬至透烂的去皮花生粒,看来开胃爽口,吃来鲜甜非常。
淡紫色的芋泥由福鼎槟榔芋和猪油制成,表面撒上芝麻粒,一勺入口绵密香软、唇齿间都是细滑的口感和芋头的清香,叫人如何能拒绝。在黄豆粉里打滚的糍粑圆润可爱,软糯的口感与扎实的米香兼备,每一口都甜而不腻,仿佛咬下的不是糍粑,是一口口云朵。一口甜品之间,藏着福州人甜蜜与安逸的密码。
在福州人的家里,没有什么是一碗粉干解决不了的,如果有的话,就在粉干里加点老酒。一碗粉干端出,汤底味道是独特的鲜美,有朴实面香、圆白菜的清甜,也有鱼干等佐料的鲜香,嚼开吸满汤汁的香菇感受汹涌鲜香,在外的游子想起这味道就能一秒回到八闽大地。
老福州人常觉得不够味,往面中倒入些许老酒,酒香与面香混合在鼻尖唇边,整体调味瞬间提升了不止一个level,每一口都在嘴里鲜开花。馋得旁边的孩子也伸手想取一勺老酒过瘾尝鲜,但又被大人以年龄为理由拒绝,只能用力嗅嗅空气中弥漫的酒香,端起自己的小碗吃得津津有味,同样热闹。
福州人的家里同样也有外地人接受不了的“奇奇怪怪”——蘸饺子不用醋而用番茄酱、甜辣酱,甜味儿酱伴着的饺子馅香是福州人独享的美食物语;油条和煎饼煎糕不在话下,芒果、龙眼、荔枝……
万物皆可蘸酱油,配上一碗爽口的稀饭才能开启元气满满的一天。血蚶不可谓不是福州人的最爱,逢年过节桌上必摆一碗,壳状像心,汁水如血,一嗦入口满满带着海腥味的鲜。
第一次看到这盘菜的人一定摆手婉拒,可福州人爱吃得紧,清蒸保有鲜美原味,和红糟一起烹饪更是别有一番风味。红糟是以红曲酒为原料,经由发酵后形成的酒糟,在为食材抹上一抹艳红的同时为其带来淡淡酒香。
蚶的鲜美与酒的香醇一同入口,海鲜的酒香不带丝毫的冲味,吃起来清爽温柔,好像在福州的暖暖秋风中和心爱的人相拥于路灯下,任由街灯照出一脸黄,只想和彼此的剪影融为一体,缠缠绵绵。
在福州的街头走一走,路过一家街边小店,略显暗淡的黄色灯光下伙计穿梭于后厨与前堂间忙忙碌碌,因店内位置紧缺而坐到店外小桌的顾客边摇着扇子边大快朵颐,配着一瓶冰啤酒与身边人把酒言欢,或许你会觉得这就是人世间最自然的烟火景象。
古榕树下夜风徐徐,温暖的晚风捎来安静的抚慰,吹去一天的倦怠,无论是激情或疲惫、得意或失意,一口福州味道入口,梦里便有海鲜香,明日更胜芋泥甜。
文 | Lydia
千年古城,依山傍海。三山两塔下渔歌缭绕,古榕树下茶香袅袅……古来闽越之地,山高水遥,“八山一水一分田”,偏居海隅,为兵家不争之地。如果说福州是一个谜,那酸甜鲜香便是答案。
在福州的美食网里,每一寸食物上几乎都包裹着酸甜味道的油润。表皮炸至酥脆的肉块融进微酸甜润的酱汁中,一口下去,先是那股鲜美的味道在味蕾上晕开,然后是带有些许韧性、微微弹牙的肉依附着唇齿不舍分离。直到将满满一口咽下,尤觉不够。
端上一盘福州特色荔枝肉,十字花刀切成的斜形肉块和马铃薯块一起经过热油翻炸、勾芡调味,呈上的佳肴酥脆又有嚼劲,带着丝缕清新的荔枝香气。是先夹上一块香喷喷的肉,还是选择入口喷香绵融的马铃薯?这是每一个福州人在下筷之前内心都会犯的嘀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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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煎肝、醉排骨也真实地安慰着福州人的舌尖。和荔枝肉、爆炒双脆一起,作为闽菜馆里最常登场的“四大天王”,同样的酸甜口味,奉上的是截然不同的口感。一洗人们对动物内脏的刻板印象,南煎肝味道干干净净,毫无腥味,只有酸甜调味裹着嫩滑口感,一口惊喜,第二、第三口便连连不停。
醉排骨选取带骨猪里脊肉,捶打切条后裹浆入锅煎炸,经热炸、冷醉后方可出锅,细嫩多汁,肉的纤维感十分明显,醉、酸、甜三味完美融合,在口里激荡出极富层次的鲜味,简直可谓是教科书级别出品。
在福州也可以体会到什么何谓清淡之鲜美。街上各式各样的菜馆层出不穷,不乏火热麻辣之味,但要是一桌菜尽是重油、重盐的“重口味”,恐怕是要造反的。晨起,一碗稀饭配上油条、海蛎饼,或是在街边小店点上一碗锅边,淡淡醇香入胃才是一天能量的开始。
拌面配扁肉的“黄金搭档”,浓厚但不油腻的花生酱味道辅以软嫩的扁肉,才是福州人午饭大写的满足;又或者是点上一碗鲜美爽口的鱼丸,鳗鱼、鲨鱼肉任君选择,咬开厚且弹的鱼丸皮,里面包着的馅汁无暇顾及,滴滴流进汤里晕开小小的油花,往汤里加勺白醋更是另一番风味。夜宵是福州小吃的重头戏。
街头巷尾捞化店里总是人满为患,加班到深夜的白领、聚会过后三五成群的叔叔、甜蜜地夜游福州的小情侣……不论白天扮演的是什么角色,黑夜降临,都挤在略显逼仄的小店里,就着不甚明亮的灯光品尝熟悉的福州味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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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家禽家畜前来贡献部位,鸭肠、牛百叶在“最受欢迎配料榜”上绝对榜上有名,猪腰、猪肝、牛肚、鸭胗等等同样不甘落后。人们常常不忍心错过任何一种,却不得不妥协于不够大的胃口,在柜台前踟蹰犹豫、来而又返、走走停停。
都戏言“女生有一个专门装甜品的胃”,这句话放在福州人身上也毫不违和。福州的甜,首先甜在一碗浓稠的花生汤。色泽乳白的汤里满满熬至透烂的去皮花生粒,看来开胃爽口,吃来鲜甜非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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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人的家里同样也有外地人接受不了的“奇奇怪怪”——蘸饺子不用醋而用番茄酱、甜辣酱,甜味儿酱伴着的饺子馅香是福州人独享的美食物语;油条和煎饼煎糕不在话下,芒果、龙眼、荔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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蚶的鲜美与酒的香醇一同入口,海鲜的酒香不带丝毫的冲味,吃起来清爽温柔,好像在福州的暖暖秋风中和心爱的人相拥于路灯下,任由街灯照出一脸黄,只想和彼此的剪影融为一体,缠缠绵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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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轻人不想谈恋爱正常吗# 大家好,我是王有有,听说你们想我了。
不瞒您说,我本来打算怒写6集“王有有没有性生活的新生活”,故事我都构思好了,就写她如何无畏而勇敢,不屈又不挠,如何次次失败,又如何屡败屡战。直到第6集末尾,王有有终于met someone。结尾我打算这样写——早上,王有有醒来,她伸了个大懒腰,翻过身,突然跳起来,大笑三声,对着她从来没有这么凌乱过的一米八的大床说,你也有今天!(一个合法幻想。)
你还记得吧,王有有听说了一个封建迷信,要想获得另一半,要给床两边各留一条活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她真的把本来靠墙的床,往外推了推,小小的卧室,大大的床,床两边各留出一点狭窄的通道。由于通道过于狭窄,下床上床的时候老是被床沿磕到,一个月后,王有有腿上多出多块淤青。你大声质问生活,生活没有沉默,生活只是回你以痛击。王有有从此放弃“床不能挨墙放”的迷信,弃暗投明,投入科学怀抱。
王有有搬家后的新生活,可写的东西也不少。今天,我想讨论两个个关于爱情的技术难题。
题一:如何避免成为“恋爱脑”
先来说说,恋爱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有部电影里有答案,片子叫《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片中有个角色叫吉吉,她就是百分之二百五的恋爱脑。打个比方说,吉吉跟一个男才约会一次,转头就拉着小姐妹开战略分析会,道别时这男的说了句“很高兴认识你”,这是句普普通通的客气话,还是发自内心地表示“高兴”?他对你有没有好感?他还会不会再打来电话约你?
吉吉等了好几天,杳无音讯。她实在等不下去了,跑去一个酒吧,听说那男的老去,她就想去那儿“碰碰运气”。酒吧老板Alex给她上了人生一课。课程纪要如下,你也可以学一学:如果一个男的没主动打给你,是因为他不想打,而不是因为——他搞丢了电话号码,他奶奶病了,他出车祸了……都不是,就是不想打。以此类推,“如果一个男的看上去对你毫不在乎,实际上他对你就是毫不在乎”。
醍醐灌顶!吉吉喜获人间真理!但她的人生没有变得不一样,她还在不停地约会,从男人的只言片语里摸索细节,盘点暗示,这句说明他喜欢我,那句说明……吉吉的行为举止看得我头皮发麻,她最后竟然盘算出来,酒吧老板Alex对她有好感,并罗列了三个似是而非的证据。
最尴尬的事情终于发生。Alex邀请她参加家里的大派对,吉吉在三点暗示的鼓舞下,自作主张,给自己分派了派对女主人的角色。凌晨三点,人群散去,只剩吉吉和Alex了,Alex说,我要去睡觉了。吉吉立刻问,这句话是个邀请吗。然后,很突然地,鹫鹰扑食似的,不由分说就扑了过去,捧着Alex的脸狂亲。Alex推开了她,质问,我前面给你上的课都白上了吗,我问你,我约你出去了吗?“如果一个男的没约你出去,那他就是没有要约你出去的意思”。
恋爱脑就是典型吉吉这样的女人,恋早期,永远在寻找一个男人。恋爱期,心里则想他什么时候娶我。
避免成为恋爱脑的方式就是:JUST DON’T DO IT.
不过,如果你打算独自在家看这部电影,王有有奉劝,不要将结尾当真。
题二:那还搞不搞对象?
爱情如此多舛,如此捉摸不定,那还搞不搞对象了?我想,爱情还是应该相信,只不过它未必会发生在你身上。但万一它真的来了,咋办?就像活着的一个很扎实的理由是:来都来了。搞对象的一个扎实理由也是,既然传说中的爱情它来都来了,那老子就试它一试。
搞对象的好处之一,当然就是性生活。对此,王有有表示不展开讲讲了。讲真的,搞对象还有别的很多好处。就比如刚才说的“恋爱脑”,当它发生在热恋期间,还是很有趣儿的。热恋的时候还不“恋爱脑”,那就是假恋。
听说过一种叫作“卑微又雀跃”的心情吗?逗过小狗吗?你捏骨头在手里,伸出去又缩回来,小狗踮起两脚,雀雀跃跃蹦蹦跳跳,可你就是不给它够到。你看此时小狗的眼神,就叫“卑微又雀跃”。这玩意儿热恋专供,不分性别。
我原来挺经常读毛姆的小说,最喜欢《寻欢作乐》,作家本人也是那种经常恋爱上头的男人。青年时代,毛姆爱过一个叫苏的女人。第一次约会,苏还在马车上问他,俩人的关系能维持多久,毛姆当时的回答是6个星期,一个挺自以为是的回答。没过多久,毛姆就陷入“疯狂的恋爱”,这话是他自己说的。他还发现,苏不只跟他睡,还跟他的朋友睡,甚至可能他所有的朋友都跟苏上过床。但毛姆还是没办法抗拒苏的魅力,甚至认识苏七年后,向苏求婚。毛姆那时四十岁,已经是挺成功的剧作家了。他都计划好了,用漂亮的大颗钻戒,在芝加哥求婚,去塔希提度蜜月,想想都令人雀跃。
苏给拒绝了。她说,“如果你想跟我上床,可以,但我不会嫁给你”。这是我印象里,毛姆极卑微又雀跃的一次恋爱行动,它还维系了很多年。后来他就以苏为原型,在《寻欢作乐》里塑造了一个类似的人物,让人意外的是,毛姆并没有以笔报复,那个角色叫罗西,是书里面闪闪发光、充满魅力的一个女人。她不爱我,我还是把她写得如此美丽。
毛姆犯恋爱脑,是创作出了经典作品,我上一次犯恋爱脑,是给男人买裤子。哎,是有点奇怪的。比如你刚跟一个男的搞对象,想送他礼物,最安全的礼物肯定是香水嘛,不用量尺码,不用选颜色,可以用很久;可进可退,可喜欢可不喜欢,就算不喜欢,对方也很容易假装喜欢。
但是,我第一次给这个男人选礼物,却打算买一条裤子。你给男人买过裤子吗,特别第一次给你男人买裤子。你的目光可以柔情似水,可以缠绵悱恻,你的目光唯独不是一把卷尺——啧,这腰围究竟是多少,臀围又是多少。退一万步讲,就算你以你目光量出臀围和腰围,你盯着尺寸表上,心里十分卑微万分纠结,是按臀围选L,还是按腰围选XL?
要是买回来非常合身,那是多么令人雀跃。要是不合身,那是多么令人沮丧。此时我灵光一闪,突然就发现,搞对象,就像非得在网上给你不知道尺寸的人买条裤子,是件奖赏小概率、沮丧大概率的事。可还是有很多人,会为了“万一合身”的小概率事件,去网上买裤子。
有时我会想,搞对象这个事里面,没有比热恋更美好更激情澎湃的时期了,这个时期里的卑微而雀跃的心情,是一个让人欲绝还迎、想要又不想要的矛盾东西。又或者,谈恋爱本身,就是一个令人矛盾的存在啊。
文 | 王有有 《关于爱情的三个技术难题》
不瞒您说,我本来打算怒写6集“王有有没有性生活的新生活”,故事我都构思好了,就写她如何无畏而勇敢,不屈又不挠,如何次次失败,又如何屡败屡战。直到第6集末尾,王有有终于met someone。结尾我打算这样写——早上,王有有醒来,她伸了个大懒腰,翻过身,突然跳起来,大笑三声,对着她从来没有这么凌乱过的一米八的大床说,你也有今天!(一个合法幻想。)
你还记得吧,王有有听说了一个封建迷信,要想获得另一半,要给床两边各留一条活路。抱着试试看的心情,她真的把本来靠墙的床,往外推了推,小小的卧室,大大的床,床两边各留出一点狭窄的通道。由于通道过于狭窄,下床上床的时候老是被床沿磕到,一个月后,王有有腿上多出多块淤青。你大声质问生活,生活没有沉默,生活只是回你以痛击。王有有从此放弃“床不能挨墙放”的迷信,弃暗投明,投入科学怀抱。
王有有搬家后的新生活,可写的东西也不少。今天,我想讨论两个个关于爱情的技术难题。
题一:如何避免成为“恋爱脑”
先来说说,恋爱脑究竟是个什么东西?有部电影里有答案,片子叫《他其实没那么喜欢你》(he’s just not that into you)。片中有个角色叫吉吉,她就是百分之二百五的恋爱脑。打个比方说,吉吉跟一个男才约会一次,转头就拉着小姐妹开战略分析会,道别时这男的说了句“很高兴认识你”,这是句普普通通的客气话,还是发自内心地表示“高兴”?他对你有没有好感?他还会不会再打来电话约你?
吉吉等了好几天,杳无音讯。她实在等不下去了,跑去一个酒吧,听说那男的老去,她就想去那儿“碰碰运气”。酒吧老板Alex给她上了人生一课。课程纪要如下,你也可以学一学:如果一个男的没主动打给你,是因为他不想打,而不是因为——他搞丢了电话号码,他奶奶病了,他出车祸了……都不是,就是不想打。以此类推,“如果一个男的看上去对你毫不在乎,实际上他对你就是毫不在乎”。
醍醐灌顶!吉吉喜获人间真理!但她的人生没有变得不一样,她还在不停地约会,从男人的只言片语里摸索细节,盘点暗示,这句说明他喜欢我,那句说明……吉吉的行为举止看得我头皮发麻,她最后竟然盘算出来,酒吧老板Alex对她有好感,并罗列了三个似是而非的证据。
最尴尬的事情终于发生。Alex邀请她参加家里的大派对,吉吉在三点暗示的鼓舞下,自作主张,给自己分派了派对女主人的角色。凌晨三点,人群散去,只剩吉吉和Alex了,Alex说,我要去睡觉了。吉吉立刻问,这句话是个邀请吗。然后,很突然地,鹫鹰扑食似的,不由分说就扑了过去,捧着Alex的脸狂亲。Alex推开了她,质问,我前面给你上的课都白上了吗,我问你,我约你出去了吗?“如果一个男的没约你出去,那他就是没有要约你出去的意思”。
恋爱脑就是典型吉吉这样的女人,恋早期,永远在寻找一个男人。恋爱期,心里则想他什么时候娶我。
避免成为恋爱脑的方式就是:JUST DON’T DO IT.
不过,如果你打算独自在家看这部电影,王有有奉劝,不要将结尾当真。
题二:那还搞不搞对象?
爱情如此多舛,如此捉摸不定,那还搞不搞对象了?我想,爱情还是应该相信,只不过它未必会发生在你身上。但万一它真的来了,咋办?就像活着的一个很扎实的理由是:来都来了。搞对象的一个扎实理由也是,既然传说中的爱情它来都来了,那老子就试它一试。
搞对象的好处之一,当然就是性生活。对此,王有有表示不展开讲讲了。讲真的,搞对象还有别的很多好处。就比如刚才说的“恋爱脑”,当它发生在热恋期间,还是很有趣儿的。热恋的时候还不“恋爱脑”,那就是假恋。
听说过一种叫作“卑微又雀跃”的心情吗?逗过小狗吗?你捏骨头在手里,伸出去又缩回来,小狗踮起两脚,雀雀跃跃蹦蹦跳跳,可你就是不给它够到。你看此时小狗的眼神,就叫“卑微又雀跃”。这玩意儿热恋专供,不分性别。
我原来挺经常读毛姆的小说,最喜欢《寻欢作乐》,作家本人也是那种经常恋爱上头的男人。青年时代,毛姆爱过一个叫苏的女人。第一次约会,苏还在马车上问他,俩人的关系能维持多久,毛姆当时的回答是6个星期,一个挺自以为是的回答。没过多久,毛姆就陷入“疯狂的恋爱”,这话是他自己说的。他还发现,苏不只跟他睡,还跟他的朋友睡,甚至可能他所有的朋友都跟苏上过床。但毛姆还是没办法抗拒苏的魅力,甚至认识苏七年后,向苏求婚。毛姆那时四十岁,已经是挺成功的剧作家了。他都计划好了,用漂亮的大颗钻戒,在芝加哥求婚,去塔希提度蜜月,想想都令人雀跃。
苏给拒绝了。她说,“如果你想跟我上床,可以,但我不会嫁给你”。这是我印象里,毛姆极卑微又雀跃的一次恋爱行动,它还维系了很多年。后来他就以苏为原型,在《寻欢作乐》里塑造了一个类似的人物,让人意外的是,毛姆并没有以笔报复,那个角色叫罗西,是书里面闪闪发光、充满魅力的一个女人。她不爱我,我还是把她写得如此美丽。
毛姆犯恋爱脑,是创作出了经典作品,我上一次犯恋爱脑,是给男人买裤子。哎,是有点奇怪的。比如你刚跟一个男的搞对象,想送他礼物,最安全的礼物肯定是香水嘛,不用量尺码,不用选颜色,可以用很久;可进可退,可喜欢可不喜欢,就算不喜欢,对方也很容易假装喜欢。
但是,我第一次给这个男人选礼物,却打算买一条裤子。你给男人买过裤子吗,特别第一次给你男人买裤子。你的目光可以柔情似水,可以缠绵悱恻,你的目光唯独不是一把卷尺——啧,这腰围究竟是多少,臀围又是多少。退一万步讲,就算你以你目光量出臀围和腰围,你盯着尺寸表上,心里十分卑微万分纠结,是按臀围选L,还是按腰围选XL?
要是买回来非常合身,那是多么令人雀跃。要是不合身,那是多么令人沮丧。此时我灵光一闪,突然就发现,搞对象,就像非得在网上给你不知道尺寸的人买条裤子,是件奖赏小概率、沮丧大概率的事。可还是有很多人,会为了“万一合身”的小概率事件,去网上买裤子。
有时我会想,搞对象这个事里面,没有比热恋更美好更激情澎湃的时期了,这个时期里的卑微而雀跃的心情,是一个让人欲绝还迎、想要又不想要的矛盾东西。又或者,谈恋爱本身,就是一个令人矛盾的存在啊。
文 | 王有有 《关于爱情的三个技术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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