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位失败后,#女子假扮医生给情夫的妻子注射氯化钾#,事后获谅解】在山西太原有这样一位已婚的男士,让自己的情人怀了两次孕,却拒绝离婚。而他的婚外情人上位失败之后就对男子的原配起了杀心,甚至假扮成医生为其注射氯化钾。更让人无法理解的是,在事情发生之后,这名男子的原配竟然原谅了小三。近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获悉了这一案件的判决经过。
伪装成医生进医院给情人媳妇注射氯化钾
原审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苏某与被害人李某的丈夫袁某军系情人关系,因长期情感纠葛,苏某对被害人李某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2019年5月15日晚,苏某得知被害人李某患病住院。
同年5月19日,苏某经过查询得知静脉快推或过量注射氯化钾注射液可能造成心脏骤停,便决定通过为被害人李某注射氯化钾注射液进行报复。当日12时许,苏某到太原市××区踩点,后到太原市××区东门志华诊所购买2支10毫升氯化钾注射液和2支10毫升注射器,到山西省人民医院附近购买白大褂一件,到北大街金刚堰路口药店购买医用口罩一个。
当晚22时许,苏某携带事先准备的上的上述作案工具××院,在卫生间将氯化钾注射液抽入注射器后来到被害人李某病房,冒充医生在被害人李某的留置针内推入氯化钾注射液,因被害人李某疼痛难忍,苏某又向被害人李某的输液管小壶内推入氯化钾注射液,后离开医院并丢弃注射器和剩余氯化钾注射液。被害人李某感觉疼痛呼叫护士,护士发现异常后及时停止输液。经鉴定,被害人李某血液中、查获的氯化钾注射液空瓶中、输液器残留液体中均检出钾离子。
注射氯化钾注射液疼痛难忍被发现
苏某供述,她和李某的丈夫袁某军是姘居关系,李某不知道我们的关系。2018年11月的时候,她将一些骂李某的话打印在A4纸上,贴在李某家的楼道和车上,还给李某和袁某军手机上发送骂李某的短信,就是说李某在外面有人了,全是诋毁李某的一些话,就是想把李某名声搞臭,让袁某军恨李某,这样就能让袁某军多关心她一点,她对袁某军的爱慢慢变成了对李某的恨。
“2018年2月左右我怀孕一次,当时因为在吃避孕药期间有的,我没有要这个孩子,就和袁某军去医院打掉了,第二次是2019年3月左右怀孕的,这次我想把孩子生下来。我和袁某军说过不要在我面前提李某,2019年5月18日晚上,袁某军和我说要给李某打电话,我非常生气,但又不能和袁某军生气,所以更恨李某了。”苏某说。
5月19日上午9点左右,苏某用手机查到使用大剂量、高浓度的氯化钾快速注射会造成心脏骤停。中午12点多,苏某在租住的太原市××区东门的志华诊所购买了2支10毫升氯化钾注射液和2支一次性针管,去省人民医院旁边的商店买了白大褂准备伪装成医生,在住的小区附近药店买了口罩掩饰自己身份。5月19日下午,原本袁某军答应陪苏某去社区给孩子建档,但后来又说去不了,盛怒之下的苏某就决定给李某注射氯化钾注射液。
晚上22时,苏某来到山大二医院,穿上事先准备好的白大褂,戴上口罩来到住院1号楼10层的厕所里,将携带的两瓶氯化钾中的一瓶打开,先抽出3毫升挤到厕所里,剩下的7毫升抽进注射器装在白大褂右手口袋里,然后我进了普外科病区,在去李某病房路上有一个护士问苏某干啥,苏某说看个人,之后护士没有怀疑苏某就到了李某病房。
进去之后苏某看见李某正在用手上的留置针输液,苏某以医生的口气问她身体状况,然后告诉她需要补钾,“我要给她注射氯化钾,我从留置针那给她推进去0.1毫升左右的氯化钾注射液,李某疼的哭了,要求我不要继续给她注射,她问我能不能把药加在小壶里,我就将氯化钾从小壶加进去。加了不到2毫升。从医院出来,我把白大褂和口罩放在我住的房子里,使用完的氯化钾扔到路边垃圾桶里,剩余的氯化钾挤在1号住院楼到西南门之间的路边。还有一瓶没开封的氯化钾注射液和没使用的一次性针管扔到我住的楼房前面的垃圾堆里。”
值得庆幸的是,李某觉得氯化钾注射之后疼得有些受不了,又叫来了护士。该医院的护士在查看之后发现了异样,迅速对李某进行了救治,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据了解,苏某在被抓的时候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李某动了恻隐之心,为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并放弃了16万元的赔偿。她说自己可以给苏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原审法院认为,苏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苏某已经着手实行故意杀人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苏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一、苏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扣押在案的物品,由侦查机关依法处理。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后认为,上诉人苏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上诉人苏某已经着手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上诉人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原判认定上诉人苏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伪装成医生进医院给情人媳妇注射氯化钾
原审太原市杏花岭区人民法院审理后判定,苏某与被害人李某的丈夫袁某军系情人关系,因长期情感纠葛,苏某对被害人李某怀恨在心并伺机报复。2019年5月15日晚,苏某得知被害人李某患病住院。
同年5月19日,苏某经过查询得知静脉快推或过量注射氯化钾注射液可能造成心脏骤停,便决定通过为被害人李某注射氯化钾注射液进行报复。当日12时许,苏某到太原市××区踩点,后到太原市××区东门志华诊所购买2支10毫升氯化钾注射液和2支10毫升注射器,到山西省人民医院附近购买白大褂一件,到北大街金刚堰路口药店购买医用口罩一个。
当晚22时许,苏某携带事先准备的上的上述作案工具××院,在卫生间将氯化钾注射液抽入注射器后来到被害人李某病房,冒充医生在被害人李某的留置针内推入氯化钾注射液,因被害人李某疼痛难忍,苏某又向被害人李某的输液管小壶内推入氯化钾注射液,后离开医院并丢弃注射器和剩余氯化钾注射液。被害人李某感觉疼痛呼叫护士,护士发现异常后及时停止输液。经鉴定,被害人李某血液中、查获的氯化钾注射液空瓶中、输液器残留液体中均检出钾离子。
注射氯化钾注射液疼痛难忍被发现
苏某供述,她和李某的丈夫袁某军是姘居关系,李某不知道我们的关系。2018年11月的时候,她将一些骂李某的话打印在A4纸上,贴在李某家的楼道和车上,还给李某和袁某军手机上发送骂李某的短信,就是说李某在外面有人了,全是诋毁李某的一些话,就是想把李某名声搞臭,让袁某军恨李某,这样就能让袁某军多关心她一点,她对袁某军的爱慢慢变成了对李某的恨。
“2018年2月左右我怀孕一次,当时因为在吃避孕药期间有的,我没有要这个孩子,就和袁某军去医院打掉了,第二次是2019年3月左右怀孕的,这次我想把孩子生下来。我和袁某军说过不要在我面前提李某,2019年5月18日晚上,袁某军和我说要给李某打电话,我非常生气,但又不能和袁某军生气,所以更恨李某了。”苏某说。
5月19日上午9点左右,苏某用手机查到使用大剂量、高浓度的氯化钾快速注射会造成心脏骤停。中午12点多,苏某在租住的太原市××区东门的志华诊所购买了2支10毫升氯化钾注射液和2支一次性针管,去省人民医院旁边的商店买了白大褂准备伪装成医生,在住的小区附近药店买了口罩掩饰自己身份。5月19日下午,原本袁某军答应陪苏某去社区给孩子建档,但后来又说去不了,盛怒之下的苏某就决定给李某注射氯化钾注射液。
晚上22时,苏某来到山大二医院,穿上事先准备好的白大褂,戴上口罩来到住院1号楼10层的厕所里,将携带的两瓶氯化钾中的一瓶打开,先抽出3毫升挤到厕所里,剩下的7毫升抽进注射器装在白大褂右手口袋里,然后我进了普外科病区,在去李某病房路上有一个护士问苏某干啥,苏某说看个人,之后护士没有怀疑苏某就到了李某病房。
进去之后苏某看见李某正在用手上的留置针输液,苏某以医生的口气问她身体状况,然后告诉她需要补钾,“我要给她注射氯化钾,我从留置针那给她推进去0.1毫升左右的氯化钾注射液,李某疼的哭了,要求我不要继续给她注射,她问我能不能把药加在小壶里,我就将氯化钾从小壶加进去。加了不到2毫升。从医院出来,我把白大褂和口罩放在我住的房子里,使用完的氯化钾扔到路边垃圾桶里,剩余的氯化钾挤在1号住院楼到西南门之间的路边。还有一瓶没开封的氯化钾注射液和没使用的一次性针管扔到我住的楼房前面的垃圾堆里。”
值得庆幸的是,李某觉得氯化钾注射之后疼得有些受不了,又叫来了护士。该医院的护士在查看之后发现了异样,迅速对李某进行了救治,并拨打了报警电话。
据了解,苏某在被抓的时候已经怀孕三个月了,李某动了恻隐之心,为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并放弃了16万元的赔偿。她说自己可以给苏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法院认定为故意杀人罪
原审法院认为,苏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苏某已经着手实行故意杀人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苏某取得被害人的谅解,酌情从轻处罚。判决:一、苏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判处有期徒刑六年;二、扣押在案的物品,由侦查机关依法处理。
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裁定后认为,上诉人苏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上诉人苏某已经着手实施故意杀人行为,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得逞,系犯罪未遂,依法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上诉人苏某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以从轻处罚,取得被害人的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原判认定上诉人苏某犯故意杀人罪(未遂)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如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本裁定为终审裁定。
(华商报记者 郝锦龙)
河南驻马店太婆12年前惨死麦田,嫌疑人被关8年后无罪释放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毅 河南驻马店报道
河南驻马店板桥镇水田村位于著名的板桥水库旁,此前属泌阳县,现归驿城区管辖。
2009年3月下旬,66岁的陈长芝被人发现死在自家的麦田里。
案发后,当地警方抓获了嫌疑人关某某。2012年,法院一审判处关某某死刑。家属认为案件有结果,这对死者和家属算是慰藉。
案件几经波折,2017年,关某某重获自由并获得了国家赔偿。
真凶是谁?至今成谜。
麦田惨案
想起12年前惨案,陈长芝的小女儿李真情绪失控,眼泪直往下掉。
她回忆,2009年,她已经搬到镇上住,66岁的母亲陈长芝和父亲李德瑞仍旧住在水田村老屋里。
2009年3月21日早上,姐姐打电话让她回家,但又不说什么事,当时她就有不好的预感。到了村里,她发现自家田里来了很多警察,四周都围着警戒线。
其实在前一天晚上,陈长芝就失踪了。当日吃过晚饭后,陈长芝的老伴李德瑞有事去了邻居家,等他回来却不见老伴踪影。
李德瑞找了一会没见到人就先睡了,以为老伴一会就回了。可能冥冥中觉得不对劲,次日,李德瑞起床很早,他发现自家麦田里的麦子倒了,顺着倒伏的麦苗走到田间,李德瑞惊呆了。
经鉴定,陈长芝系因钝器刺破腹腔、胸腔致多发性脏器破裂,因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法院的一份文书中描述了案发现场的惨状。文书还表明,凶手使用的钝器是陈长芝家中厨房内的竹竿,作案手段十分残忍。
陈长芝的二女儿李杰回忆,当日是一位邻居骑车带她回家的,看到田里有很多警察,她想看个究竟,但邻居拼命地拽着她的胳臂不让她去,“怕我看了难受。”
2021年4月1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当年的案发现场看到,李家的老房子就在路边,已无人居住,房外就是李家的麦田,麦子长势很好,已经抽了穗。麦田中间有根电线杆,距离房子不到30米。电线杆旁边几米就是陈长芝当年遇害的地方。
邻居成嫌疑人
案发后,泌阳县警方成立专案组,一个多月后警方认定关某某有重大嫌疑。
关某某和陈长芝一家是邻居,2012年,法院开庭时,李真曾参加过一次庭审,她记得检察官在质问关某某后,关某某情绪很激动,而后便默不作声。
据了解,关某某1962年出生,在1983年曾因犯盗窃罪、破坏通讯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991年刑满释放。
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的(2012)驻刑一初字第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20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关某某窜至本村村民陈长芝(被害人,女,殁年66岁)家院内(无院墙),见陈长芝一个人在家,便拍陈长芝的房门,陈长芝开门出来走到房屋西山墙处时,关某某先持砖块夯击陈长芝的头部,致陈倒地,又持小板凳击打陈长芝的头部,随后把昏迷的陈长芝拖至陈家西侧的麦地中,又用方凳对陈长芝的胸部击打数下,后返回自己家中。
判决还显示,当日深夜,关某某送在其家喝酒的邻村村民回家,返回途中,再次窜至陈长芝家,从厨房内取一根竹竿捅入昏躺在麦地中的陈长芝……致陈长芝死亡。
2012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关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警方发现嫌疑人鞋子的地方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当年公安机关在距离麦田13米的一条土路上找到了疑似呕吐物的湿面条,从中检出了关某某的DNA,在距离案发现场约一公里处找到了关某某的鞋子,但判决书上并未载明关某某的作案动机,且其他证人的证言和关某某的供述之间存在差异。
重获自由
2021年4月2日,极目新闻记者在村里看到,关某某和陈长芝家相距不足两百米。
关某某的妻子介绍,丈夫是冤枉的,被关押了近8年才获释,法院还进行了赔偿,现在关某某已经到南方去打工了。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杀了人,剐了他都行。”关某某的妻子说,丈夫是好人,她从始至终都不相信丈夫会杀人,为了给丈夫伸冤,她申诉了多年。
关家保留了很多申诉的材料,其中一份是关某某写回家的信。他在信中写道:“我不服一审判决,不管结果如何,我心里不服。我再不好,不讲理,也不至于去杀人,也没有杀人的理由……”
关某某的辩护律师曾在辩护词中写道,关某某没有杀人动机,没有作案时间,该案件没有目击者证人,鞋子上也没有找到血迹,凶器“竹竿”上没有关某某的指纹,没有检出被害人的血迹以及身体组织细胞……
据了解,关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之后,2013年,河南高院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撤销河南驻马店中院的(2012)驻刑一初字第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案件刑事部分发回驻马店中院重新审判。在驻马店中院重审期间,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撤回起诉。后该案最终退回泌阳县公安局重新侦查。
2016年1月底,泌阳县公安局对关某某取保候审。2017年1月,取保候审期满后,警方对关某某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同年7月,警方解除了监视居住。至此,关某某重获自由。
真凶是谁
关某某随后申请了国家赔偿。2018年9月,驻马店中院做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关某某被限制人身自由2479天的赔偿金70余万元,支付关某某精神损害慰问金14万元,该院在关某某所在的乡镇以公告形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关某某的妻子表示,婆婆身体本就不好,关某某被抓后,不久就因病去世。在关某某恢复自由之前,关某某的父亲也去世了,这几年,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整个家。获得赔偿后,家里盖了新房。
关某某的妻子还表示,陈长芝是自己的邻居,死得非常惨,多年来,丈夫被抓后,李家人恨丈夫,她对此可以理解,虽然关某某获释了,但她也希望警方能抓到真凶。
在外打工的关某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也希望公安机关能找到真凶。
陈长芝的儿女们表示,母亲过世以后,父亲身体也越来越差,临终前还交代儿女,母亲死得很惨,一定要为母亲讨回一个公道,法院未认定关某某是凶手,公安机关就应该继续加紧调查这桩12年未破的案子,还原真相。
4月7日,泌阳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该局一直未放弃陈长芝被杀案的调查。
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记者 刘毅 河南驻马店报道
河南驻马店板桥镇水田村位于著名的板桥水库旁,此前属泌阳县,现归驿城区管辖。
2009年3月下旬,66岁的陈长芝被人发现死在自家的麦田里。
案发后,当地警方抓获了嫌疑人关某某。2012年,法院一审判处关某某死刑。家属认为案件有结果,这对死者和家属算是慰藉。
案件几经波折,2017年,关某某重获自由并获得了国家赔偿。
真凶是谁?至今成谜。
麦田惨案
想起12年前惨案,陈长芝的小女儿李真情绪失控,眼泪直往下掉。
她回忆,2009年,她已经搬到镇上住,66岁的母亲陈长芝和父亲李德瑞仍旧住在水田村老屋里。
2009年3月21日早上,姐姐打电话让她回家,但又不说什么事,当时她就有不好的预感。到了村里,她发现自家田里来了很多警察,四周都围着警戒线。
其实在前一天晚上,陈长芝就失踪了。当日吃过晚饭后,陈长芝的老伴李德瑞有事去了邻居家,等他回来却不见老伴踪影。
李德瑞找了一会没见到人就先睡了,以为老伴一会就回了。可能冥冥中觉得不对劲,次日,李德瑞起床很早,他发现自家麦田里的麦子倒了,顺着倒伏的麦苗走到田间,李德瑞惊呆了。
经鉴定,陈长芝系因钝器刺破腹腔、胸腔致多发性脏器破裂,因创伤性休克而死亡……法院的一份文书中描述了案发现场的惨状。文书还表明,凶手使用的钝器是陈长芝家中厨房内的竹竿,作案手段十分残忍。
陈长芝的二女儿李杰回忆,当日是一位邻居骑车带她回家的,看到田里有很多警察,她想看个究竟,但邻居拼命地拽着她的胳臂不让她去,“怕我看了难受。”
2021年4月1日上午,极目新闻记者来到当年的案发现场看到,李家的老房子就在路边,已无人居住,房外就是李家的麦田,麦子长势很好,已经抽了穗。麦田中间有根电线杆,距离房子不到30米。电线杆旁边几米就是陈长芝当年遇害的地方。
邻居成嫌疑人
案发后,泌阳县警方成立专案组,一个多月后警方认定关某某有重大嫌疑。
关某某和陈长芝一家是邻居,2012年,法院开庭时,李真曾参加过一次庭审,她记得检察官在质问关某某后,关某某情绪很激动,而后便默不作声。
据了解,关某某1962年出生,在1983年曾因犯盗窃罪、破坏通讯设备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991年刑满释放。
驻马店中级人民法院的(2012)驻刑一初字第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显示,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20日19时30分许,被告人关某某窜至本村村民陈长芝(被害人,女,殁年66岁)家院内(无院墙),见陈长芝一个人在家,便拍陈长芝的房门,陈长芝开门出来走到房屋西山墙处时,关某某先持砖块夯击陈长芝的头部,致陈倒地,又持小板凳击打陈长芝的头部,随后把昏迷的陈长芝拖至陈家西侧的麦地中,又用方凳对陈长芝的胸部击打数下,后返回自己家中。
判决还显示,当日深夜,关某某送在其家喝酒的邻村村民回家,返回途中,再次窜至陈长芝家,从厨房内取一根竹竿捅入昏躺在麦地中的陈长芝……致陈长芝死亡。
2012年11月,法院一审判决关某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警方发现嫌疑人鞋子的地方
极目新闻记者梳理判决书发现,当年公安机关在距离麦田13米的一条土路上找到了疑似呕吐物的湿面条,从中检出了关某某的DNA,在距离案发现场约一公里处找到了关某某的鞋子,但判决书上并未载明关某某的作案动机,且其他证人的证言和关某某的供述之间存在差异。
重获自由
2021年4月2日,极目新闻记者在村里看到,关某某和陈长芝家相距不足两百米。
关某某的妻子介绍,丈夫是冤枉的,被关押了近8年才获释,法院还进行了赔偿,现在关某某已经到南方去打工了。
“如果有证据证明他杀了人,剐了他都行。”关某某的妻子说,丈夫是好人,她从始至终都不相信丈夫会杀人,为了给丈夫伸冤,她申诉了多年。
关家保留了很多申诉的材料,其中一份是关某某写回家的信。他在信中写道:“我不服一审判决,不管结果如何,我心里不服。我再不好,不讲理,也不至于去杀人,也没有杀人的理由……”
关某某的辩护律师曾在辩护词中写道,关某某没有杀人动机,没有作案时间,该案件没有目击者证人,鞋子上也没有找到血迹,凶器“竹竿”上没有关某某的指纹,没有检出被害人的血迹以及身体组织细胞……
据了解,关某某不服一审判决,上诉之后,2013年,河南高院以原判认定部分事实不清,撤销河南驻马店中院的(2012)驻刑一初字第19号刑事附带民事判决,案件刑事部分发回驻马店中院重新审判。在驻马店中院重审期间,驻马店市人民检察院因证据不足,撤回起诉。后该案最终退回泌阳县公安局重新侦查。
2016年1月底,泌阳县公安局对关某某取保候审。2017年1月,取保候审期满后,警方对关某某采取监视居住措施。同年7月,警方解除了监视居住。至此,关某某重获自由。
真凶是谁
关某某随后申请了国家赔偿。2018年9月,驻马店中院做出国家赔偿决定,支付关某某被限制人身自由2479天的赔偿金70余万元,支付关某某精神损害慰问金14万元,该院在关某某所在的乡镇以公告形式为其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关某某的妻子表示,婆婆身体本就不好,关某某被抓后,不久就因病去世。在关某某恢复自由之前,关某某的父亲也去世了,这几年,都是她一个人在照顾整个家。获得赔偿后,家里盖了新房。
关某某的妻子还表示,陈长芝是自己的邻居,死得非常惨,多年来,丈夫被抓后,李家人恨丈夫,她对此可以理解,虽然关某某获释了,但她也希望警方能抓到真凶。
在外打工的关某某告诉极目新闻记者,他也希望公安机关能找到真凶。
陈长芝的儿女们表示,母亲过世以后,父亲身体也越来越差,临终前还交代儿女,母亲死得很惨,一定要为母亲讨回一个公道,法院未认定关某某是凶手,公安机关就应该继续加紧调查这桩12年未破的案子,还原真相。
4月7日,泌阳县公安局相关部门负责人称,该局一直未放弃陈长芝被杀案的调查。
#七检提醒# #河南一家6口被杀案凶手仍未落网#【看到此人速报警!#警方悬赏20万抓捕杀害一家6口嫌犯#】11月15日凌晨,河南省原阳县靳堂乡娄凤鸣庄村一家6口被杀。经公安机关侦查,该案系孙恒飞所为。犯罪嫌疑人:孙恒飞,男,汉族,1989年2月10日出生,瘦长脸,中长发,身高约173厘米,体态偏瘦,案发前身着上蓝灰色、下桔黄色、中间印有字母的上衣(可能携带一件上黑色、下蓝色薄棉袄),脚穿深色休闲鞋,左手腕外侧有烟头烫的伤疤,后右腰处有黄豆大黑痣。望广大群众积极提供线索,凡提供有价值线索者奖励5万元,提供重要线索抓获犯罪嫌疑人或找到其尸体的奖励20万元,并严格为其保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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