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谈年轻人买不起房、租不好房】8月31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新闻发布会。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介绍,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完善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一个重要措施。这几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这三类是不同的,首先是公租房,公租房主要是为了解决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目前,城镇户籍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做到了应保尽保,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还是要解决人口净流入的重点城市,主要是大中城市,特别是这些城市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我们现在正在抓紧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是由城市政府因地制宜,主要是帮助有一定经济实力,买不起房子的居民能够尽快改善居住条件。
第二,我们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税、金融、土地配套政策。二是关于准入、使用、退出、运营管理机制。
第三,建成了规模巨大的保障性住房。从1994年国务院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到2007年,全国共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全国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7800多万套,有2200多万困难群众取得了住房补贴,也就是说,帮助了2亿多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记者:我们注意到,新市民特别是年轻人的住房困难是一个普遍问题。请问,住建部近年来在这方面有没有一些相应的考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国务院6月24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7月7日,我也在这个会场参加过关于这个文件的吹风会。关于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它是一个伴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而凸显的问题。由于新市民和青年人工作年限比较短,收入相对比较少,购房和付租金能力比较弱。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现在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靠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然而租金付得起的房子区位比较远,区位比较好的租金又比较贵,这成为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一个现实困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新市民、年轻人住房困难问题,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努力做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供给。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有关部门从2019年开始在全国13个城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同时我们针对人口流入比较多的大城市,也开展了发展共有产权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经过总结,形成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的材料。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这个《意见》。这个《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了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市场化,重点是五项基础制度和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五项制度:一是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点,明确保障标准,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就是小户型、低租金。准入条件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情况来设定。二是坚持供需匹配。三是明确地方责任。四是赋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等来建设,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房源。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项政策:网上有很多评价,大家都认为力度大、措施实、含金量高。一是完善了土地政策。刚才我讲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土地、企业用地。二是简化了审批流程。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三是中央将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给予一定的补助。四是降低有关税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出台了公告,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五是对于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执行民用水电气的价格。六是加强金融支持。
一个城市,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有未来;对于国家来讲,青年人有了希望,国家才有未来。所以,解决青年人、新市民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想,城市政府应该有这个内生动力,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下决心、下力气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政策落实,真正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让新市民和青年人人能早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
会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王蒙徽介绍,住房保障体系的建设也是大家非常关注的一个重点问题。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人民群众的住房问题,加快完善住房保障体系是完善群众基本住房需求的一个重要措施。这几年来,我们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
第一,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为主体的住房保障体系。这三类是不同的,首先是公租房,公租房主要是为了解决城镇住房和收入双困家庭。目前,城镇户籍的低保、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已经做到了应保尽保,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保障性租赁住房重点还是要解决人口净流入的重点城市,主要是大中城市,特别是这些城市的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我们现在正在抓紧推进。共有产权住房是由城市政府因地制宜,主要是帮助有一定经济实力,买不起房子的居民能够尽快改善居住条件。
第二,我们建立了一套较为完整的住房保障政策和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财税、金融、土地配套政策。二是关于准入、使用、退出、运营管理机制。
第三,建成了规模巨大的保障性住房。从1994年国务院决定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到2007年,全国共建设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保障性住房1000多万套。2008年大规模实施保障性安居工程以来,全国累计开工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7800多万套,有2200多万困难群众取得了住房补贴,也就是说,帮助了2亿多困难群众实现了安居。
“十四五”期间,我们将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为重点,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增加保障性住房的供给,努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记者:我们注意到,新市民特别是年轻人的住房困难是一个普遍问题。请问,住建部近年来在这方面有没有一些相应的考虑?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倪虹:国务院6月24日出台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7月7日,我也在这个会场参加过关于这个文件的吹风会。关于新市民和青年人住房困难问题,它是一个伴随着城镇化发展进程而凸显的问题。由于新市民和青年人工作年限比较短,收入相对比较少,购房和付租金能力比较弱。根据有关调查显示,现在在大城市有70%的新市民和青年人是靠租房来解决住的问题,然而租金付得起的房子区位比较远,区位比较好的租金又比较贵,这成为新市民、青年人买不起房和租不好房的一个现实困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解决新市民、年轻人住房困难问题,2020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求,要重视解决好新市民、青年人,特别是从事基本公共服务人员等住房困难群体的住房问题,努力做到住有所居、职住平衡。通过增加土地供应、安排专项资金、集中建设等办法,有效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的供给。202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提出,尽最大的努力帮助新市民、青年人缓解住房困难。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有关部门从2019年开始在全国13个城市开展了试点工作,同时我们针对人口流入比较多的大城市,也开展了发展共有产权试点工作。通过试点,经过总结,形成了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意见的材料。6月1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就印发了这个《意见》。这个《意见》坚持问题导向,主要是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在制度设计上突出了针对性、科学性、规范性和市场化,重点是五项基础制度和六个方面的支持政策。
五项制度:一是针对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特点,明确保障标准,建筑面积一般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的市场租赁住房租金,就是小户型、低租金。准入条件由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当地的情况来设定。二是坚持供需匹配。三是明确地方责任。四是赋予城市人民政府更多的自主权,可以利用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等来建设,采取新建、改建、改造、租赁补贴等多种方式、多种渠道筹集房源。五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六项政策:网上有很多评价,大家都认为力度大、措施实、含金量高。一是完善了土地政策。刚才我讲到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闲置土地、企业用地。二是简化了审批流程。利用非居住存量土地和非居住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可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审查建设方案,取得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认定书后,由相关部门办理立项、用地、规划、施工、消防等手续。三是中央将对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任务给予一定的补助。四是降低有关税费。财政部、税务总局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经出台了公告,将于10月1日开始实施。五是对于改建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执行民用水电气的价格。六是加强金融支持。
一个城市,青年人有希望,城市才有未来;对于国家来讲,青年人有了希望,国家才有未来。所以,解决青年人、新市民住房问题是各级政府的职责所在,也是提高城市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的必然要求。我想,城市政府应该有这个内生动力,把“要我做”变成“我要做”,下决心、下力气解决好新市民和青年人的住房问题。下一步,我们要重点抓好政策落实,真正加快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让新市民和青年人人能早日改善他们的居住条件。
【太原市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 实行“免申即享”】今年,太原市继续实施失业保险缴费稳岗返还政策,同时推出“免申即享”便捷服务,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将达到全覆盖。“免申即享”服务的推出,进一步提高了政策享受的便利化水平。企业无需提交任何资料,经办机构采取后台数据比对方式,在政府网站公示后,就能直接向符合条件的企业精准发放稳岗返还。详戳链接↓↓
https://t.cn/A6ImJVgR
https://t.cn/A6ImJVgR
【成都率先出台新政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今年计划筹建6万套】
为积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首次明确了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并重点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成都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8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何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国务院明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公租房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由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提供实物房源和货币补贴,执行严格的准入、退出管理。
结合需求实际,成都市提出“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筹集建设6万套(间)。具体如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都市住建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进行了详细发布和解读。
专门针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哪些群体?
根据《实施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租金标准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具体租金标准如何?
第一,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政策并承租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的,租金标准按《成都市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为市场租金的90%;
第三,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可定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准入条件、租金优惠比例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其中,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住建局定期发布的《成都市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以内户型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根据《实施意见》,成都市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为了促进实现职住平衡,《实施意见》提出,要在产业功能区、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商业商务聚集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人城产融合发展。
加快发展,政策支持如何?
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支持将闲置商业办公用房等进行改建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在土地、财政等方面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例如,在土地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将配建比例纳入土地出让方案。
再如,报经批准后,可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而在财政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可以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符合国家规定,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按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成都市还将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住房保障、不动产登记等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实现人员准入退出、项目审批、房源信息发布等“一网通办”“一站式”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方便群众办理。
如何加大房源供给?
多方主体参与,多种渠道供给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供给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在先行先试、形成试点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据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先在国有企业实施,待时机成熟后,再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目前国有企业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房源筹集。
第一,盘活存量住房。鼓励国有企业将自有存量住房盘活后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市场存量住房(含符合条件的配建租赁住房)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二,现有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支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现有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三,现有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在企业集中、交通枢纽、配套完善等区域,利用TOD、公交场站等已取得的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利用产业功能区中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四,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集中新建。采取划拨、租赁、出让等方式,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集中新建。
第五,现有集体土地存量房屋改造。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已取得使用权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聚焦“强保障”,优化租赁住房供给结构
为什么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院长严荣看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明确的支持政策措施,将会在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即新市民、青年人将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能够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稳、租得好。
所谓“租得到”,就是通过缓解当前租赁住房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让新市民、青年人能够租到合适的房源。
所谓“租得起”,就是通过发展小户型和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改善可支付的问题。
所谓“租得近”,就是通过特别强调或专门强调引导人城产融合、人地房联动方面的机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就业岗位和交通便捷相对集中区域,从而促进职住平衡。
所谓“租得稳”,就是通过稳定供应,并且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推动租赁关系相对稳定,让新市民和青年人能够稳定地以租住方式解决自己的问题。
所谓“租得好”,就是通过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能够逐步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出台的《实施意见》,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也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结合成都发展实际提出的创新举措。
下一步,成都市将进一步聚焦“强保障”,抢抓国家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支持力度的政策机遇,以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记者任秋虹 供图任秋虹)
为积极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2021年6月24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首次明确了国家层面住房保障体系顶层设计,并重点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基础制度和支持政策。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决策部署要求,成都在全国率先出台了《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实施意见》(成办发〔2021〕80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着力解决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同时,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
何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国务院明确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制度中,“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解决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的住房困难问题,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租金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市场租赁住房租金;“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引导多主体投资、多渠道供给,主要利用存量土地和房屋建设,适当利用新供应国有建设用地建设。
公租房主要面向的对象是城镇住房、收入困难家庭,由政府承担兜底保障责任,提供实物房源和货币补贴,执行严格的准入、退出管理。
结合需求实际,成都市提出“十四五”期间计划筹集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25万套(间),其中2021年计划筹集建设6万套(间)。具体如何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成都市住建局召开新闻通气会进行了详细发布和解读。
专门针对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
“保障性租赁住房”的保障对象包括哪些群体?
根据《实施意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申请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新市民、青年人等群体。
租金标准方面,《实施意见》明确了保障性租赁住房租金“接受政府指导”,租金年涨幅不超过5%。
具体租金标准如何?
第一,符合成都市人才安居政策并承租产业功能区配套住房的,租金标准按《成都市产业园区配套住房租赁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第二,在租住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所在区(市)县无自有住房,且在成都市未享受其他方式住房保障的,租金标准原则上为市场租金的90%;
第三,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企事业单位,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可定向提供保障性租赁住房,具体准入条件、租金优惠比例由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确定。
其中,市场租金标准按照市住建局定期发布的《成都市住房市场平均租金水平信息》执行。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建设标准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以建筑面积不超过70平方米的小户型为主,最大不超过90平方米。其中70平方米以内户型建筑面积占比原则上不低于80%。
根据《实施意见》,成都市将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为了促进实现职住平衡,《实施意见》提出,要在产业功能区、轨道交通站点附近、商业商务聚集区等交通便捷、生产生活便利、配套服务设施完善的区域,充分利用存量土地和存量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实现人城产融合发展。
加快发展,政策支持如何?
执行民用水电气价格、支持将闲置商业办公用房等进行改建
《实施意见》明确提出将在土地、财政等方面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例如,在土地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新建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可配建一定比例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并将配建比例纳入土地出让方案。
再如,报经批准后,可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在符合规划原则、权属不变、满足安全要求、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用作保障性租赁住房期间,不变更土地使用性质,不补缴土地价款。
而在财政支持方面,《实施意见》提出,符合规定的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任务,可以申请财政补助资金。
此外,《实施意见》还提出,符合国家规定,纳入保障性租赁住房的,用水、用电、用气价格按照居民标准执行。
保障性租赁住房承租人可按规定申领居住证,居住证持有人按规定享受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积金等基本公共服务。
成都市还将建立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服务平台,加强与住房保障、不动产登记等系统数据的互联互通和共建共享,实现人员准入退出、项目审批、房源信息发布等“一网通办”“一站式”办理,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切实方便群众办理。
如何加大房源供给?
多方主体参与,多种渠道供给
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房源供给方面,《实施意见》提出,保障性租赁住房由政府给予土地、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充分发挥国有企业示范引领作用,在先行先试、形成试点经验成果的基础上,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坚持“谁投资、谁所有”,多渠道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
据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先行先试、分步实施的原则,保障性租赁住房将先在国有企业实施,待时机成熟后,再积极引导多方主体参与,目前国有企业主要从五个方面进行房源筹集。
第一,盘活存量住房。鼓励国有企业将自有存量住房盘活后优先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将符合条件的市场存量住房(含符合条件的配建租赁住房)盘活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二,现有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支持国有企业将闲置和低效利用的现有商业办公用房、厂房等非居住存量房屋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三,现有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支持国有企业在企业集中、交通枢纽、配套完善等区域,利用TOD、公交场站等已取得的非居住存量土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国有企业利用产业功能区中工业项目配套用地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
第四,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集中新建。采取划拨、租赁、出让等方式,单列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计划集中新建。
第五,现有集体土地存量房屋改造。支持国有企业利用已取得使用权的集体建设用地上存量房屋改造为保障性租赁住房。
聚焦“强保障”,优化租赁住房供给结构
为什么要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
在上海市房地产科学研究院院长严荣看来,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意见》(国办发〔2021〕22号)明确的支持政策措施,将会在五个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即新市民、青年人将在人口净流入的大城市能够租得到、租得起、租得近、租得稳、租得好。
所谓“租得到”,就是通过缓解当前租赁住房市场结构性供给不足,让新市民、青年人能够租到合适的房源。
所谓“租得起”,就是通过发展小户型和低租金的保障性租赁住房,有效改善可支付的问题。
所谓“租得近”,就是通过特别强调或专门强调引导人城产融合、人地房联动方面的机制。保障性租赁住房主要安排在就业岗位和交通便捷相对集中区域,从而促进职住平衡。
所谓“租得稳”,就是通过稳定供应,并且明确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得上市销售或变相销售,推动租赁关系相对稳定,让新市民和青年人能够稳定地以租住方式解决自己的问题。
所谓“租得好”,就是通过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完善住房保障体系,能够逐步提高新市民、青年人的居住品质,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据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成都市出台的《实施意见》,既是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对“加快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的要求,也是积极回应社会关切,结合成都发展实际提出的创新举措。
下一步,成都市将进一步聚焦“强保障”,抢抓国家加大保障性租赁住房建设支持力度的政策机遇,以实施幸福美好生活十大工程为抓手,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推动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促进实现全体人民住有所居。(记者任秋虹 供图任秋虹)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