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定行为“红线”!教育部、人社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
近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从事按照学科类管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等
https://t.cn/A6M7fg91
近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明确从事按照学科类管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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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言双减##教育头条#【教育部、人社部联合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管理办法从招用条件、招用程序、从业禁止、行为“红线”、监督检查、处罚制度等方面作出规定,进一步加强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其中明确:从事按照学科类管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更多详情戳https://t.cn/A6MPSJVk https://t.cn/R2WxHQ2
【教育部、人社部印发《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近日,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联合印发了《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明确从事按照学科类管理培训的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证书,从事按照非学科类管理培训的须具备相应职业(专业)能力证明等。https://t.cn/A6Mh0am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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