歧视是种病,得这病的大部分人不是蠢就是坏。
第十一届「同乐运动会」将于明年在香港举行,成为亚洲首个举办此项"同志活动"的城市。
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批评政府支持活动会加剧社会撕裂,又指同性恋者走出社会「有失体面」,形容运动会带来经济收益是「污糟钱」,「要唔要都罢」。
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亦认为,香港绝大部分人维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同乐运动会」推动同志运动,会引起很大的反对声音,认为政府应该保持中立,撤回对活动的支持。
提出质询的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则指,有关活动是推动平等,而非同性婚姻,认为其他议员毋须焦虑,政府应该提供场地予大会举办活动。
民政局并未给活动提供资助,政府亦未打算就婚姻政策作出改变。
第十一届「同乐运动会」将于明年在香港举行,成为亚洲首个举办此项"同志活动"的城市。
立法会议员何君尧批评政府支持活动会加剧社会撕裂,又指同性恋者走出社会「有失体面」,形容运动会带来经济收益是「污糟钱」,「要唔要都罢」。
立法会议员梁美芬亦认为,香港绝大部分人维护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同乐运动会」推动同志运动,会引起很大的反对声音,认为政府应该保持中立,撤回对活动的支持。
提出质询的立法会议员叶刘淑仪则指,有关活动是推动平等,而非同性婚姻,认为其他议员毋须焦虑,政府应该提供场地予大会举办活动。
民政局并未给活动提供资助,政府亦未打算就婚姻政策作出改变。
同性运动会明年在港举办,何君尧斥推同性婚姻合法化
同性运动会明年11月在香港举行,预计会带来十亿元经济收益,有议员质疑港府支持举办等同支持推广同性婚姻合法化,港府重申社会有共识前,不会轻易修订婚姻政策。
立法会议员(新界西)何君尧:「个人取向我们尊重,你在自己房间做甚么都好是你的事,但你走出来,在大庭广众办活动是有失体面。这件事官方不应插手,民间事民间做,若我再投放金钱来支持是不对,我亦不想赚这些骯脏钱,这十亿元要不要也罢。」
立法会议员(香港岛)叶刘淑仪:「这个活动只是搞运动,和推广一些文化活动,彰显我们香港支持平等机会,不是推动同性婚姻,希望同事毋须太焦虑。」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同性婚姻目前是一个相当具争议性的议题,在社会上未形成较大共识的情况下,我们不会随便作出政策改变。」
同性运动会首次在亚洲举行,主办单位估计会吸引全球超过一万二千人参加。港府指,主办单位已向部分大专院校和会所申请租用体育设施,而民政事务局亦会按场地申请的一贯做法处理。
#天下之事##深圳小天[超话]#
同性运动会明年11月在香港举行,预计会带来十亿元经济收益,有议员质疑港府支持举办等同支持推广同性婚姻合法化,港府重申社会有共识前,不会轻易修订婚姻政策。
立法会议员(新界西)何君尧:「个人取向我们尊重,你在自己房间做甚么都好是你的事,但你走出来,在大庭广众办活动是有失体面。这件事官方不应插手,民间事民间做,若我再投放金钱来支持是不对,我亦不想赚这些骯脏钱,这十亿元要不要也罢。」
立法会议员(香港岛)叶刘淑仪:「这个活动只是搞运动,和推广一些文化活动,彰显我们香港支持平等机会,不是推动同性婚姻,希望同事毋须太焦虑。」
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同性婚姻目前是一个相当具争议性的议题,在社会上未形成较大共识的情况下,我们不会随便作出政策改变。」
同性运动会首次在亚洲举行,主办单位估计会吸引全球超过一万二千人参加。港府指,主办单位已向部分大专院校和会所申请租用体育设施,而民政事务局亦会按场地申请的一贯做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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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6-9 (香港)东方日报 龙门阵
君事观察:终院不够数
立法会议员 何君尧
对于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日前获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出任终院常任法官,笔者是支持的,但这背后有一个问题不能忽视。目前终审法院审判庭4名常任法官(PJ)加上一名非常任法官(NPJ)的规定,是明显的「自我设限」,这不仅与《基本法》规定有若干出入,而且在政治上存在风险。相关条例需要修订,香港不能再依赖「四眼联盟」法官,必须提高本地常任法官的数量,海外非常任法官只能作为辅助。
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终审法院审判庭由5名法官组成,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一名非常任海外普通法法官。现在看来,由一名非常任法官参与会审的安排是宪制漏洞,为甚么一定要「1+3+1」?为甚么香港不能够有5至6名常任法官?
根据《基本法》第82条,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但只说「可邀请」其他地区法官参与审判,这不是必要选项。如果是为促进本地司法发展和国际化视野,完全没有问题,但这和本地常任法官是否足够是两回事,香港法官完全有能力处理好本地案件,非常任法官最终只是辅助性质。
2019年的黑暴已经暴露了许多问题。西方国家在反修例运动后「包庇逃犯」,有「四眼联盟」法官趁机抹黑香港,产生了许多争议,前有身兼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公开批评《港区国安法》,威胁称英国将停止向香港派遣现任法官;后有澳洲法官施觉民劈炮、何熙怡不留任等。这些不能坐视不理,政府应「居安思危」,继续依赖「四眼联盟」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或会构成风险。司法机构不能忽视这点,须考虑其他普通法地区的法官,以免再有政治上的隐患。
同时,笔者建议应增设常任法官职位,在有需要时才邀请非常任法官参与审讯,这才是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做法。香港要规避风险,司法机构要思考一个问题:倘若海外非常任法官全部都辞职不做,或者不断以政治凌驾专业,终审法院的运作会不会受到影响?香港本身的本地常任法官是否足够终审法院开庭?必须为此做好准备。
香港司法有独立性,在行政主导下,三权各司所职。但是在委任法官方面,必须有政治上的考虑。根据《基本法》第73条(7),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立法会必须做好「政治把关」,这也是确保香港宪制和法治秩序的必要之举。
君事观察:终院不够数
立法会议员 何君尧
对于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副庭长林文瀚日前获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推荐出任终院常任法官,笔者是支持的,但这背后有一个问题不能忽视。目前终审法院审判庭4名常任法官(PJ)加上一名非常任法官(NPJ)的规定,是明显的「自我设限」,这不仅与《基本法》规定有若干出入,而且在政治上存在风险。相关条例需要修订,香港不能再依赖「四眼联盟」法官,必须提高本地常任法官的数量,海外非常任法官只能作为辅助。
根据《香港终审法院条例》,终审法院审判庭由5名法官组成,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3名常任法官、一名非常任香港法官或一名非常任海外普通法法官。现在看来,由一名非常任法官参与会审的安排是宪制漏洞,为甚么一定要「1+3+1」?为甚么香港不能够有5至6名常任法官?
根据《基本法》第82条,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适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判。但只说「可邀请」其他地区法官参与审判,这不是必要选项。如果是为促进本地司法发展和国际化视野,完全没有问题,但这和本地常任法官是否足够是两回事,香港法官完全有能力处理好本地案件,非常任法官最终只是辅助性质。
2019年的黑暴已经暴露了许多问题。西方国家在反修例运动后「包庇逃犯」,有「四眼联盟」法官趁机抹黑香港,产生了许多争议,前有身兼终审法院非常任法官的英国最高法院院长韦彦德公开批评《港区国安法》,威胁称英国将停止向香港派遣现任法官;后有澳洲法官施觉民劈炮、何熙怡不留任等。这些不能坐视不理,政府应「居安思危」,继续依赖「四眼联盟」法官出任非常任法官或会构成风险。司法机构不能忽视这点,须考虑其他普通法地区的法官,以免再有政治上的隐患。
同时,笔者建议应增设常任法官职位,在有需要时才邀请非常任法官参与审讯,这才是符合《基本法》规定的做法。香港要规避风险,司法机构要思考一个问题:倘若海外非常任法官全部都辞职不做,或者不断以政治凌驾专业,终审法院的运作会不会受到影响?香港本身的本地常任法官是否足够终审法院开庭?必须为此做好准备。
香港司法有独立性,在行政主导下,三权各司所职。但是在委任法官方面,必须有政治上的考虑。根据《基本法》第73条(7),香港特别行政区立法会同意终审法院法官和高等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免。立法会必须做好「政治把关」,这也是确保香港宪制和法治秩序的必要之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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