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浪与纯粹的槟郎
作者:陈春冰

“玫瑰,纯粹的矛盾,乐为无人的睡梦,在众多眼睑下”,里尔克在他的《里尔克的墓志铭》一诗中写到。古今中外,纯粹似乎一直是众多诗人热衷于探究的选题,然而纯粹何以生于矫揉造作之中,所谓纯粹必然是得于刹那之间的通彻,诗歌亦是如此。我们共享风雾坦然于烈日之中,于是纯粹的字词被诗人的慧眼攫取汇成诗歌的盛景,然后读者得以管中窥豹那一隅的风光。我本以为世俗的词汇难免落入俗套,直至巧遇槟郎的诗歌,才惊觉原来文字在他的笔下又成了另一派的风景。

说是巧遇,实则也不是,早在大一时有幸选过李槟的比较诗歌,只是当时由于疫情原因未能在课堂上领略槟郎老师的风采。于是大二看到李槟老师的选修课开放时,几乎是毫不犹豫地选择了他两门的选修课。新诗赏析课上的槟郎又是另一种豪情壮志的模样。仅仅观他的外貌,你很难想象他的身体里藏着怎样的奥秘,直至阅读到他的诗篇我才发觉,原来文字也可以在人为里保持另一种纯粹,像沥过海风的暗色纹理沙石,沉淀着无数自然的语言,又像是落日余晖里几点黯淡的微光,给黑魆魆人生丝缕浅色荧光。只有细细挖凿过那文字浅层的壁,才能看见稀疏散落的思想的星。荀况曾经说过“不登高山,不知天之高也;不临深谷,不知地之厚也;不闻先王之遗言,不知学问之大也。”惟有探索才能让自己搁浅的灵魂暂时寻觅到安身立命之地,槟郎先生也是秉着对自然的探索之情才能执笔写下他的诗。

我愿称槟郎先生为流浪里追寻纯粹。每每提及追寻这个词汇,我总是能想到一位少年,面容是青涩的嫩甚至带着几分怯生,而双眸却直视那遥不可及的烈日,几乎要让瞳孔里簇然生出不灭的火焰来,脖颈里还有着细密的汗液迎着些许微风,在追寻在奔跑更是在捕猎。诗里的槟郎又何尝不是这样?他的目光总是纯粹的,于是他的诗也是带着点灵性的,这灵性不是什么小龙女的灵,而是万物之始的灵动。

倘若要举例的话,必然是风里微染露光的凤仙花,又像那翩跹的蝶越过光的色谱。今日刚刚读到槟郎《湖边的荻花》这首小诗,雅趣十足,像是流浪着的情子初逢那绒白的荻花又为这纯粹的美物吟诗一首。荒野的湖边一颗美丽的荻花有了少女的情怀和愁思,她的美是闭塞而荒落的,纵使是再跳跃的心脏也只能在那荒湖边上孤芳自赏。而槟郎却用他诗人的目光捕捉到了这孤独的荻花,她的美从闭塞走向开阔,荻花寻觅到知音而他则深陷与自然的灵肉之爱里。最后一句荒凉中的热情,将悲情中的浪漫又燃烧成绚烂烟花,原本的孤独得以寻找到出口倾诉。

我总说槟郎是流浪的,至少他的心总是在流浪的,而这流浪之中又带着点洒脱的超然。于是走到哪里便是哪里,何必去问那无趣的手册,用笔记录下眼睛捕捉下的风,就可又是一首雅诗。槟郎的流浪还在于他的人生态度的超然,谈笑时也曾向我们提起过他年轻时那些踌躇满志如何,那些散掉的诗章如何。每每提到那些曾经,他总是语调里带着点少年的火。所以我想那些年少时燃烧过的,即使年岁挥着手说退场,灵魂里总是会有着鲜活的烙印的。

槟郎的纯粹是在敢于奔走在自然去寻找自己的感情。有句话之前我很喜欢,希望你永远奔走在自己的热爱里。槟郎的纯粹在于他会发掘出孩童里的稚趣,他的诗里总是有些孩子气的口吻,仿佛《起风了》里面在这茫茫世界探寻生命真谛的魂魄,自由又无拘束。哪一处有歌声便歇息在哪一处,不为那所谓的黑夜白天所拘泥,诗人的世界里是没有尽头。曾经趣读槟郎先生《穿墙的精灵》小诗,不由得被他独特的构思吸引。在他笔下的世界里主体是精灵,人类则是故事的配角。小精灵想要去被人类占据的祖先乐园里,却没想到自己没有办法穿墙只能痛哭而返。而这些墙本来是不存在的,是人类侵占了它们的领土并将其私自改造,让原本自由自在的精灵没有办法自由穿梭在自己的家园。槟郎先生用童稚无知的笔触来讽刺残酷的现实:人类肆意对地球的侵占和掠夺猎杀了多少有趣的生灵。如果说槟郎观察荻花是纯粹里灵性的捕捉,那么这首诗则是他纯粹里真的体现。何为“真”?这里的真是童真,我几乎可以想到晨光熹微,槟郎先生眼里泛着光,像清晨露水反射的日光,纯真并且细腻。

从槟郎的诗里,我才知晓诗歌的文字不一定要悲痛才能有力,也许换个角度反而能给人给震耳发聩的观感。孩童的心灵是纯粹的是柔软的,他们视角里的世界是直线式的简单,省去成年人世界曲折的复杂,把悲剧的凝重浅薄层理再呈现给我们。有人说悲剧就是把美撕碎了给人看,可是以孩童之眼去写又何尝不是把悲剧刷上华彩的色调欢喜着给我们看,哪种更让人悲,这或许又是让人深思的一处地方。所以读槟郎的诗总会在掘美的同时去反思其中更深的意味,这便就是纯粹美学带个人的益处。一张看似无趣的白纸比油墨重彩的名画可能更能引人思考,别做滥笔下的庸俗,提笔写字如此简单的过程,如果不能加入自己灵魂的探索,不过仅仅是会动的躯壳罢了。我们终生都在流浪,流浪的是情思,或许读三毛的《撒哈拉沙漠》便会在失眠的深夜里幻想那一片沙漠,那段在沙漠里火热燃烧的爱情,然后情思绵绵引人落泪。好的文学作品总是能在某一瞬间敲动大家的泪弦。槟郎先生就是这样的作家,他擅长在自己的诗里埋藏几缕探究的线头,引得读者去寻找那深藏的趣味。诗歌里总是要匿起几分的若是若非,才能让人在读后去深思去品味,不能经得起反复推敲打磨的诗歌,怎么能成为那纯粹的玉石。

本以为槟郎是清冷的锋,总是一人愿做那谪仙,独自悠悠然品茗不问那烟火人间的繁琐之事。直至阅读到他《火棘树的梦》一诗才惊觉,原来槟郎先生的血管还有着那滚烫炙热的青春绮丽之歌。他的文字或许像垂钓老叟与世无争,可是他心里始终封存着那未燃尽的诗歌扉页。“我心中有火,肉身在火中变形。”虽然年岁带走当年风华正茂时的剑眉星目,却始终浇灭不了心中那一团文学之火。所以槟郎的诗歌底色是红色的,是透过层层生活析漏出来的鲜活的红,是鲜嫩红果挤压碰撞出的灵性的红,是美更是热爱。“寻到一棵火棘树,悄悄新增的,正是槟郎变的。”槟郎先生又用他一贯玩笑的口吻将诗歌赋予童趣色彩,这也从侧面表达出他对那红色炙热的火的向往,此时他也是纯粹的。如果说之前他是亭台楼阁之间信步其中轻酌一口温酒的流浪,不为尘世所束缚,那么,这里的槟郎则是耳掠猎猎秋风奔驰在黄沙之间的流浪,不为逝去的过往叹息流泪。“我已经老了,如秋后的火棘树。正在硕果累累,如一堆野火,如繁星的宇宙。”虽然不免调侃几句自己的年龄,但是槟郎先生心里还是仍旧藏着一团火。

正所谓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那簇簇野火你又怎么能知道是不是诗人的挥手信意之作呢?我想,这簇野火更是燃烧在槟郎的心里。所以他才能坚持每日创作,滴水落在坚石之上假以时日也能成洞,何况是槟郎,他泼洒自己的才情于诗歌之上,更是创作出五千多首诗歌。


槟郎心中的红火灼烧着他手中的笔,于是才能让他的诗如此之纯粹,只有纯粹的爱诗才能写出如珍宝一样的诗歌。槟郎的每首诗都是一个零碎的故事,他们或许交汇,或许分离,又或许渗透,可每段诗都有它独自存在的意义。不由得又想起为何选修这门课的原因,那时的我壮志踌躇,看着琳琅满目的诗歌集选,想要拼命去争得片寸的席位。如今坦然看待年少轻狂时的宏图大志,或许也并非如我所想一般艰涩。你不去咀嚼那诗歌中的二三事,又怎么能品得那其中意趣,又怎么能轻易谈及放弃?槟郎先生又在潜移默化之中为我点灯,于是现下心中一片磊落光明,只想静寸于诗歌的纯粹之中。

何以纯粹,何为纯粹,又应当如何纯粹,我想我们不妨学诗人槟郎。一路流浪一路执笔,流浪几段路程,便挥洒下几段诗句,那时的我们,大概都能到文学至纯至粹的地步了。

2020-12

#Triton Poker豪客巡回赛#
[并不简单]Pro集资几百万跟亿万富翁玩1万/2万刀单挑,却在中途被截胡(5)

从80年代到1997年间,哈曼在冲击顶级牌手这条路上跌倒又再爬起来无数次。每次赢够了资金后哈曼就会到200/400刀或300/600刀的级别试水,输完后又重新降级累积资本。1993年哈曼移居维加斯,目的就是为了到海市蜃楼玩高额桌,但却破产了,她沮丧极了,她非常讨厌借钱,讨厌依靠别人的帮助,可她放下自己的骄傲,向朋友借了5万刀,逼自己更努力挣钱还清债务,她想要证明自己能够在维加斯立足(四个月后她还清了这笔钱)。每次哈曼想要冲出100/200刀这个级别,结局都是以失败而告终,在她的记忆里,这种升级她至少尝试了8次,每次都输到只能重返原来的级别回本,至今她仍旧能够清晰记得那种带上自己全副身家上桌打牌的压力。

终于,哈曼在1997年突围成功了,她开始能在高额桌盈利了,有一整年的时间,她除了在400/800刀的游戏中谋生外,还兼学了其他玩法。虽说德扑是最流行的玩法,但维加斯最高额的局一般是以混合游戏的形式进行,所以想要在高额桌谋生,牌手得是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才行。

1998年百乐宫开业后,海市蜃楼的高额桌迁居这间新店,正是在这里哈曼升级到最高额的游戏中,一般玩的是800/1600刀。尽管游戏越玩越大,可哈曼依旧能保住自己在一号桌的一席之地。虽然偶尔会卖点股份,但她多数是用自己的资金买入上桌,在哈曼看来:“我觉得自己掏钱打牌很重要,因为用自己的钱打牌会让你更投入。”哈曼不喜欢卖股份还有一个原因:拉不下脸向别人讨钱。

偶尔能玩一玩1000/2000刀这种级别游戏的玩家全世界也就几百人,可哈曼却经常玩百乐宫最高额且最难打的混合游戏。只有十几个人能在这种级别的游戏中盈利稳定,并在盲注偶尔变更高时能够格买入上桌。哈曼也被选入了联盟里,像道尔·布朗森和奇普·里斯这些人,他们在高额桌挣钱的时间比哈曼长,当级别高过1000/2000刀时,这些人上桌的可能性也比哈曼高,虽然她不是全世界最厉害的牌手,但毫无疑问她肯定是最顶级牌手中的一员。
比尔单挑联盟帮的前一年,哈曼刚拿下自己首条WSOP2-7单次听牌赛事的金手链,除了主赛金手链外,2-7赛事的冠军是顶级职牌最想拿的荣誉。这种玩法并没有在大众当中流行开来,主要是在高额桌混合游戏中比较受欢迎,所以参加这类赛事的主要是高额桌职牌。5000刀买入的无限注2-7赛事没配备有卫星赛,重买也只能在赛事开始后的前两个小时进行,因此相比1万刀主赛而言,选手在这场比赛花费的买入会更多,而获得该赛事冠军的选手名单,其整体实力也比主赛的强很多,哈曼不仅是第一个获得该赛冠军的女选手,同时她是在自己第一次参赛时就拿了冠军。

在等待跟比尔单挑的时间里,为了让自己适应如此高盲注的游戏,也为让自己适应单挑的形式,哈曼拿出筹码让丈夫马尔科陪她练手,她打算跟他玩“一条命制”的百万美元单挑。常规桌跟“一条命制”的单挑赛当然不同,但联盟帮和比尔的对决跟这种形式在某些方面有些类似。这次单挑中,比尔和对手每人会买入100万美元上桌,一般情况是打到其中一位输完100万就结束,但如果有人想重买也是可以的,而对决过程中,若有一方想离桌,双方也不用等到其中一人输完100万就可以提前结束。

哈曼跟丈夫的单挑刚结束,她刚输完手里的筹码,百乐宫扑克室的“大刷子”就打电话过来了:“麻烦您现在就过来,您是下一位跟比尔单挑的玩家,请您立马动身来扑克室吧。”

这通电话刚挂断不久,哈曼又接到了五通电话,全是联盟帮的玩家打来的,说的话全都一样:“快来!快来!快来!”

霍华德·莱德勒和泰德·福雷斯在单挑准备开始前过来给哈曼打气,可她当时满脑子都是些消极的想法。

“其他人现在都指望着我。”

“可我刚输给了自己的丈夫,一个只打过四次牌的人。”

“我就要打这辈子最高级别的一次游戏了,而且是用朋友们凑来的100万去跟对方交手。”

“前面跟他单挑的人都赢了,我就要成为第一个输的人,成为联盟帮中输最多的人。”

事实上,除了跟联盟帮的人单挑,比尔其实在那次旅程中也跟其他一些非联盟帮的职牌玩过一些级别较低的单挑,一般都是在等待下一位对手的过程中抽空玩的,相比跟联盟帮的交手,比尔在那些单挑中的表现要好很多。

哈曼还在胡思乱想之际,她就已经被安排着坐到7号桌了,面前是十摞面值5000刀的“国旗”,每摞20颗。

她心想:我肯定是疯了才会做这件事。

不过这种不安在单挑正式开始时就烟消云散了,所有压力、紧张和怀疑都是由等待中的不确定性引起的,一旦游戏开始,什么盲注高不高的,什么这100万刀都不是自己的,什么她身上背负的是好多人的希望等等这些因素都不再重要。

当对决开始后,哈曼的注意力就只会放在如何做出最明智的决定,她之所以能够跻身世界顶级牌手行列,靠的不是颜值,不是撒娇,而是她在多数艰难情况中都能做出最明智的选择:发现对手拿到更强的牌时而忍痛弃掉手里的强牌;发现对手示弱后利用牌面而打出漂亮的诈唬;或是在极其棘手的状况下抓了对手的诈唬等待。每一种打法、每一种花招、每一种手段其实全都在牌桌上被人用过,而高手之所以是高手,是因为他们将这些打法比别人用得更好、更成功。

同比尔的单挑,哈曼从一开始就是带节奏的一方,不过每次当她几乎快清空比尔的筹码时,他就及时拿到好牌赢下一个大底池...如此往复。

终于,十个小时后,桌面上的20摞“国旗”都落到了哈曼手里,联盟帮其他成员都从一号桌走过来围在哈曼身边,但她根本听不进他们在说什么,而她自己也没了说话的力气,这十个小时的单挑已经耗尽她的精气神,她累极了。

当她挣扎着回到家后,立马沉沉睡去。

比尔在这次旅程中的最后一位单挑对象是霍华德·莱德勒,在周末的对决里,莱德勒给了这位银行家最后一击。

莱德勒一开始玩的是国际象棋,十几岁的时候就离家出走去纽约玩街头象棋挣钱,最初接触扑克也是在那个时期开始的。几年后莱德勒听从女友的劝诫考入哥伦比亚大学,扑克再次进入他的生活。莱德勒的专业是计算机科学,大一时他的成绩还很不错,也是在那一年他通过打牌第一次挣到了10万美金。当时是1980年代中期,正处个人计算机发展的初期,如果莱德勒选择继续在大学深造,凭借他的成绩,他应该会取得不错的成就,可莱德勒没有走上这条康庄大道,而是选择放弃学业去做一名职业牌手。

相比联盟帮的其他成员来说,莱德勒在大学呆的时间也是最短的,巴里·格林斯坦(Barry Greenstein)是伊利诺大学的数学博士,道尔·布朗森是教育学的硕士,奇普·里斯是达特茅斯学院学士,至于泰德·福雷斯、托德·布朗森和詹妮弗·哈曼这三位,虽然他们也没有完成大学学业,但留校的时间也都比莱德勒长,福雷斯的父亲是一名大学教授,福雷斯在读到大四的时候,因为跟一位同他父亲有过节的教授发生争执后被勒令退学,而托德和哈曼如果没有辍学的话,他们毕业后会分别成为一名医生和律师,但这些人最后都选择了做一名职业牌手。

莱德勒的家境很不错,父母都是很有学识的人,且好胜心很强,他父亲是一名英语教师,撰写、编辑或合著的语言学书籍超过25本。在莱德勒18岁那年,母亲染上酒瘾后家庭氛围变得非常糟糕,受不了这种糟糕氛围的莱德勒离家出走只身前往纽约,身上只带着少量的钱,且没有任何计划和目标,但他对自己的选择深信不疑,心里想要取得成功的意愿非常强烈。

莱德勒在纽约待了很长很长时间都没迎来他期待的成功,他到那里本来是为了玩象棋赚钱的,但却偶然接触到了扑克这个游戏,一旦接触后他就迷上了它,扑克取代象棋成为莱德勒的新宠,可虽然很爱玩,但他因为一点都不擅长,所以几乎逢打必输。
输光身上那点盘缠后,莱德勒无家可归了差不多十天,通过替扑克俱乐部一些玩家跑腿赚点钱,钱到手后又在游戏中输回给那些人,深夜的时候他会在街上瞎溜达,一直溜达到第二天早上,然后到华盛顿广场公园的草地上睡几个小时。即便身无分文,莱德勒也不愿打电话给父亲伸手要回新罕布什尔的车费。

最后莱德勒说服棋牌俱乐部的老板让他睡在扑克室的沙发上,并以打扫棋牌室作为交换条件,可想要打牌,资金仍旧是个问题。

莱德勒曾在接受采访时说过,自己应该是所有牌手中借两块钱次数最多的人,在外漂泊的那段时间,莱德勒会在俱乐部里替来玩的客人跑跑腿,拿到足够多的小费后就用来买入1刀/2刀的游戏,但因为技术烂,这些钱到最后都会输光光,然后他会借两块钱拿去买烟和三明治,这块三明治可以让他撑到晚上游戏开局的时候,一旦局开了,他又开始替客人跑腿,赚到钱后就把那两块钱还了,然后攒够大概15刀后就买入游戏,输完后又再借两块,如此往复...莱德勒说这种生活他过了大概两年。

在那个年代,玩家想要学好打牌根本没有策略书、培训网站或教练这种途径可以走,基本是自学成才,莱德勒也一样,他在痛苦中成长,慢慢通过这种方式提升自己的技术。

两年后,莱德勒开始能在1/2刀的游戏挣钱,之后是3/6刀的游戏、5/10刀的游戏,在被女友劝去读大学那年,他早上七点起来,八点到校,下午四点去纽约最有名的梅菲尔俱乐部打牌,一直打到午夜,回到住处后开始做作业,做完后睡几小时,然后第二天照旧。莱德勒的技术主要是在梅菲尔俱乐部打牌那段时间练成的,在那里他的对手变成埃里克·赛德尔(Erik Seidel)和丹·哈灵顿(Dan Harrington)这些高手,通过跟这些顶级玩家较量,莱德勒牌技飞速进步,渐渐地连50/100刀这种级别的游戏他也能从中盈利了。

1987年莱德勒前往拉斯维加斯参加WSOP,最后被陈强尼淘汰在第五名,成为史上闯入决赛的最年轻选手,当他在梅尔菲俱乐部能够做到稳定盈利后,莱德勒决定移居维加斯职业打牌,并在1992年定居在此,到了2001年的时候,他已经是维加斯最高额游戏的常客玩家了。

莱德勒很快就击败比尔,不到三小时就赢完比尔手里的一百万美金,在单挑中莱德勒打得比这位银行老板还凶,面对这种凶残的打法,比尔转攻为守,过牌和跟注的频率变高。早在几年前莱德勒就已经成为道尔·布朗森口中全世界玩德扑玩得最好的人,他在与比尔单挑中的表现就是最好的证明。

若说比尔之前还不服气,还认不清事实,那经过这一连串的单挑后他终于确信:在牌桌上不管是哪一方面,自己都远远落后于这些职业牌手。

这一切都如职牌们所预料的那样,比尔很有钱,好胜心强,对赌博很感兴趣,但却独独缺了技术,套用一句凯撒娱乐城的座右铭来形容比尔这次扑克之旅:他来了,他看见了,他被征服了。

有一天,有一个人,第二次骑共享单车,选了一部车,本想马上骑上去,感受骑车所带来的凉快(图1),但......
她发现这部车的车座太高了,她还没放弃,绷紧大小腿的肌肉,往上抬,想着可以上去了,
结果,不管怎么抬腿、绷紧,就是上不去,她也不会调座位高低,
而且,拉伸腿导致她的腿...拉伤一点,
呃...这酸爽让人不敢相信。(图2)
好吧,她是那天才知道,原来共享自行车的座位是有高低的。

这人就是我,可怜的小短腿,硬是上不去。
(图3~图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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