纠结:要不要去IT外包公司工作
国内IT外包的概念,主要分为两个方向,软件工程师的外包和IT运维的外包。从长远来看,从事软件开发外包的工程师,职业生命线一般在40岁之前,因为跨越40岁的门槛之后,体力、脑力都受影响。而IT运维的外包对经验的依赖度比较高,因为涉及的技术方面比较广泛,职业生命线会更长,主要看自身的选择。
有这样一个从业者,过去若干年间,他一直从事.NET方向的软件研发,虽然工作了很多年,但是做的项目类型特别多,总感觉没什么积累,而且工作很累,经常要加班,压力很大。
不仅如此,由于外包类型的项目,往往需要驻场开发,一旦在客户现场进行开发,其实都会成为封闭式开发,每天投入工作的工时往往会超过十几个小时。而且在客户现场的开发时,有时候就是低等公民,得承受来自各方的压力。
当然,坦率而言,现在国内的IT行业现状其实压力都很大,无论是外包公司、传统公司还是互联网公司。
二、IT外包公司的本质是什么?
1、IT外包公司的盈利模式
企业赚钱的本质是出卖时间,出卖时间的方式有两种:
一份时间卖一次
一份时间卖多次
这是一个线性逻辑,这种线性的方式,你想多卖钱,就要多投入成本,来获取更多可售卖时间。劳务派遣公司、建筑施工队、家政服务公司、餐饮类公司等等,大多数都是这种方式。
当你的一份时间可以售卖给很多人时,这个增长就可能是无限的,非常有想象力。很多平台型公司、产品型公司、工具型公司,都是这种模式。
大多数外包型公司是线性模式。
李四在外包公司 A ,薪水是每月 12000 元,公司给客户报价时,可能按 30000 元一个人月来报,这样,公司就赚取了差价 18000 元,扣除为这个员工支付的各种隐性成本(社保、住房公积金、各种福利等),剩下的就是 A 公司的获利。
但是,当李四在客户 C1 的项目 P1 中时,就不可能在客户 C2 的项目 P2 中。如果张三同时在两个项目中,那他在每个项目中的投入时间就会变少——因为他的投入时间是固定的。
这就是外包型软件公司的典型盈利模式,它是线性模式:它把低廉的员工时间高价卖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同一个员工的时间在某个阶段只能卖给一个客户。所以,对这类外包公司来讲,它的增长,就是线性的。如果它只有外包模式,就只好通过不断地招更多的人不断地承接更多的项目来赚到更多的钱。在这个线性增长的过程中,它还要面临接不到项目、管理成本指数型增长、人员成本增长等问题,发展很难乐观。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外包公司不可能跑得很快,作为IT人员,你在一家很难规模增长的公司里,就很难享受到公司快速成长的红利。
2、其他层面的一些弊端
1> 技术难以沉淀。
从底层简单代码写起,而且可能一直都是那样的代码,比如说增删改查,技术上不容易提升。通常来讲,一个外包项目的周期短则几周,长则几个月,很难持续半年以上。而每个项目的甲方都不尽相同,可能上个项目是跟政务相关的,下个项目又是电商类的,上个项目用Java开发,下个项目又要用Node.js了。
虽然表面上是做了很多项目,但是每个项目都停留在完成基本功能的阶段,至于后续的架构优化、代码重构等环节,一般不会涉及。这种走马观花式的项目管理制度,就是典型的战术上的勤奋,除了让人疲于奔命之后,对于技术的沉淀和积累,并没有太大的帮助。这其实也是很多公司的通病。
2> 远离业务
一般来说外包公司是没有自己的业务的,很多技术人员都有一个误区,就是过度放大技术的作用,而轻视业务的价值。
诚然,作为技术人员,技术实力是最基础的技能,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如果一味地在技术上钻牛角尖,而忽视甚至蔑视业务的重要性,那么永远也只能停留在一线,充当螺丝钉的角色,顶多就是个高级工程师,远远达不到专家的高度。如果你有细心观察过一些高端职位的要求,就会发现除了技术要求之外,通常还会要求候选人在某个领域有相关的经验。
这一点其实不难理解。隔行如隔山,同样是互联网,金融公司和社交公司的业务场景差别之大,不亚于程序员与产品经理工作内容的差异。因此,一些大公司在寻找高端人才的时候,除了技术水平之外,也会看中候选人的行业背景,前者只能区分初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后者才是工程师和领域专家的分水岭。而在外包公司,由于没有属于自己的业务,所以根本不可能在某个业务领域有所积累。即使接触了各行各业的项目,但了解到的也仅仅是一些皮毛而已,与真正意义上的业务相去甚远。
3> 没有归属感
因为是外派人力,所以你在外派公司不容易有归属感,有些信息由于保密的原因不会对你开放,外派公司的福利你没有份,如果和你一起外派的人多,那么还好些,否则你会觉着比较孤单,需要自己去适应。也不是没有可能留在外派公司的,但需要你更努力,工作更出色,做到核心的模块,就有机会。外包公司一般和外派公司有协议不能挖人过来。
你长期被派过来工作,和外包公司的关系很松散,同样没有归属感。当这个项目完成时,有可能重新回到外包公司的“人员池”里,又开始被带着面试,不能自主的感觉也是挺难受的。
三、要不要去IT外包公司工作?
上面这些弊端也并不是绝对的,去不去主要还是要看有没有前途。什么叫做有前途?世俗化的认知应该是钱途=前途。
是否选择外包公司的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 建议选择大型公司:一般做得比较专业,客户质量高,一般为500强,能学到比较多的东西.
2> 该职务隶属的项目情况,服务的客户是什么:做具体什么软件开发的项目,项目现在进行到什么阶段,项目是否稳定.
3> 人力外包还是项目外包? 人力外包一般是到客户方工作,有双层report关系,一个是客户方的主管,一个是外包公司的客户经理;能接触到客户方的优秀的员工,管理沟通方式。项目外包分为在客户方和外包公司,在客户方的话,就是整个team都是外包公司的人为客户做项目,report对象就是外包公司的主管;在外包公司内部,就更简单啦。做客户的项目拿自己的工资。
4> 关于薪资福利:外包公司不一定工资比客户公司正式员工低。但是,大部分薪资水平不是非常高,这是真的。薪资一般是与个人能力相关的。外包公司一般是接受大专学历的。对于大学学校一般,进入不了大型公司的同学进入外包公司曲线救国也是一条路。至于薪资,都是可以好好谈的。
四、总结
在外包公司也好,非外包公司也好,努力使自己成为专业的人,都会有前途。不管在哪家公司,如果你觉得不开心可以离去;但是如果留下来了,请珍惜每一段时光,只要用心你总会有所收获。
其实认真干好每一件事情,都会充满前途。如果过于敏感,总觉得干这个没前途,干那个没前途,那大概你应该去选择创业。那里你可以找到属于你的好归宿。IT的职场的时光说漫长也漫长,说短暂也短暂。干得好就是四十年,干得不好,那真没几年。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成为真正合格的工程师。
整理/蓝盟IT外包
国内IT外包的概念,主要分为两个方向,软件工程师的外包和IT运维的外包。从长远来看,从事软件开发外包的工程师,职业生命线一般在40岁之前,因为跨越40岁的门槛之后,体力、脑力都受影响。而IT运维的外包对经验的依赖度比较高,因为涉及的技术方面比较广泛,职业生命线会更长,主要看自身的选择。
有这样一个从业者,过去若干年间,他一直从事.NET方向的软件研发,虽然工作了很多年,但是做的项目类型特别多,总感觉没什么积累,而且工作很累,经常要加班,压力很大。
不仅如此,由于外包类型的项目,往往需要驻场开发,一旦在客户现场进行开发,其实都会成为封闭式开发,每天投入工作的工时往往会超过十几个小时。而且在客户现场的开发时,有时候就是低等公民,得承受来自各方的压力。
当然,坦率而言,现在国内的IT行业现状其实压力都很大,无论是外包公司、传统公司还是互联网公司。
二、IT外包公司的本质是什么?
1、IT外包公司的盈利模式
企业赚钱的本质是出卖时间,出卖时间的方式有两种:
一份时间卖一次
一份时间卖多次
这是一个线性逻辑,这种线性的方式,你想多卖钱,就要多投入成本,来获取更多可售卖时间。劳务派遣公司、建筑施工队、家政服务公司、餐饮类公司等等,大多数都是这种方式。
当你的一份时间可以售卖给很多人时,这个增长就可能是无限的,非常有想象力。很多平台型公司、产品型公司、工具型公司,都是这种模式。
大多数外包型公司是线性模式。
李四在外包公司 A ,薪水是每月 12000 元,公司给客户报价时,可能按 30000 元一个人月来报,这样,公司就赚取了差价 18000 元,扣除为这个员工支付的各种隐性成本(社保、住房公积金、各种福利等),剩下的就是 A 公司的获利。
但是,当李四在客户 C1 的项目 P1 中时,就不可能在客户 C2 的项目 P2 中。如果张三同时在两个项目中,那他在每个项目中的投入时间就会变少——因为他的投入时间是固定的。
这就是外包型软件公司的典型盈利模式,它是线性模式:它把低廉的员工时间高价卖给客户,从中赚取差价,同一个员工的时间在某个阶段只能卖给一个客户。所以,对这类外包公司来讲,它的增长,就是线性的。如果它只有外包模式,就只好通过不断地招更多的人不断地承接更多的项目来赚到更多的钱。在这个线性增长的过程中,它还要面临接不到项目、管理成本指数型增长、人员成本增长等问题,发展很难乐观。
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外包公司不可能跑得很快,作为IT人员,你在一家很难规模增长的公司里,就很难享受到公司快速成长的红利。
2、其他层面的一些弊端
1> 技术难以沉淀。
从底层简单代码写起,而且可能一直都是那样的代码,比如说增删改查,技术上不容易提升。通常来讲,一个外包项目的周期短则几周,长则几个月,很难持续半年以上。而每个项目的甲方都不尽相同,可能上个项目是跟政务相关的,下个项目又是电商类的,上个项目用Java开发,下个项目又要用Node.js了。
虽然表面上是做了很多项目,但是每个项目都停留在完成基本功能的阶段,至于后续的架构优化、代码重构等环节,一般不会涉及。这种走马观花式的项目管理制度,就是典型的战术上的勤奋,除了让人疲于奔命之后,对于技术的沉淀和积累,并没有太大的帮助。这其实也是很多公司的通病。
2> 远离业务
一般来说外包公司是没有自己的业务的,很多技术人员都有一个误区,就是过度放大技术的作用,而轻视业务的价值。
诚然,作为技术人员,技术实力是最基础的技能,这一点毋庸置疑,但是如果一味地在技术上钻牛角尖,而忽视甚至蔑视业务的重要性,那么永远也只能停留在一线,充当螺丝钉的角色,顶多就是个高级工程师,远远达不到专家的高度。如果你有细心观察过一些高端职位的要求,就会发现除了技术要求之外,通常还会要求候选人在某个领域有相关的经验。
这一点其实不难理解。隔行如隔山,同样是互联网,金融公司和社交公司的业务场景差别之大,不亚于程序员与产品经理工作内容的差异。因此,一些大公司在寻找高端人才的时候,除了技术水平之外,也会看中候选人的行业背景,前者只能区分初级工程师和高级工程师,后者才是工程师和领域专家的分水岭。而在外包公司,由于没有属于自己的业务,所以根本不可能在某个业务领域有所积累。即使接触了各行各业的项目,但了解到的也仅仅是一些皮毛而已,与真正意义上的业务相去甚远。
3> 没有归属感
因为是外派人力,所以你在外派公司不容易有归属感,有些信息由于保密的原因不会对你开放,外派公司的福利你没有份,如果和你一起外派的人多,那么还好些,否则你会觉着比较孤单,需要自己去适应。也不是没有可能留在外派公司的,但需要你更努力,工作更出色,做到核心的模块,就有机会。外包公司一般和外派公司有协议不能挖人过来。
你长期被派过来工作,和外包公司的关系很松散,同样没有归属感。当这个项目完成时,有可能重新回到外包公司的“人员池”里,又开始被带着面试,不能自主的感觉也是挺难受的。
三、要不要去IT外包公司工作?
上面这些弊端也并不是绝对的,去不去主要还是要看有没有前途。什么叫做有前途?世俗化的认知应该是钱途=前途。
是否选择外包公司的工作?可以从以下几点考虑
1> 建议选择大型公司:一般做得比较专业,客户质量高,一般为500强,能学到比较多的东西.
2> 该职务隶属的项目情况,服务的客户是什么:做具体什么软件开发的项目,项目现在进行到什么阶段,项目是否稳定.
3> 人力外包还是项目外包? 人力外包一般是到客户方工作,有双层report关系,一个是客户方的主管,一个是外包公司的客户经理;能接触到客户方的优秀的员工,管理沟通方式。项目外包分为在客户方和外包公司,在客户方的话,就是整个team都是外包公司的人为客户做项目,report对象就是外包公司的主管;在外包公司内部,就更简单啦。做客户的项目拿自己的工资。
4> 关于薪资福利:外包公司不一定工资比客户公司正式员工低。但是,大部分薪资水平不是非常高,这是真的。薪资一般是与个人能力相关的。外包公司一般是接受大专学历的。对于大学学校一般,进入不了大型公司的同学进入外包公司曲线救国也是一条路。至于薪资,都是可以好好谈的。
四、总结
在外包公司也好,非外包公司也好,努力使自己成为专业的人,都会有前途。不管在哪家公司,如果你觉得不开心可以离去;但是如果留下来了,请珍惜每一段时光,只要用心你总会有所收获。
其实认真干好每一件事情,都会充满前途。如果过于敏感,总觉得干这个没前途,干那个没前途,那大概你应该去选择创业。那里你可以找到属于你的好归宿。IT的职场的时光说漫长也漫长,说短暂也短暂。干得好就是四十年,干得不好,那真没几年。我们的最终目标是成为真正合格的工程师。
整理/蓝盟IT外包
【关于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1年9月15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近期,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抬头,扰乱经济金融秩序,滋生赌博、非法集资、诈骗、传销、洗钱等违法犯罪活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财产安全。为进一步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切实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期货交易管理条例》《国务院关于清理整顿各类地方交易场所切实防范金融风险的决定》《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整顿各类交易场所的实施意见》等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虚拟货币和相关业务活动本质属性
(一)虚拟货币不具有与法定货币等同的法律地位。比特币、以太币、泰达币等虚拟货币具有非货币当局发行、使用加密技术及分布式账户或类似技术、以数字化形式存在等主要特点,不具有法偿性,不应且不能作为货币在市场上流通使用。
(二)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开展法定货币与虚拟货币兑换业务、虚拟货币之间的兑换业务、作为中央对手方买卖虚拟货币、为虚拟货币交易提供信息中介和定价服务、代币发行融资以及虚拟货币衍生品交易等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擅自公开发行证券、非法经营期货业务、非法集资等非法金融活动,一律严格禁止,坚决依法取缔。对于开展相关非法金融活动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通过互联网向我国境内居民提供服务同样属于非法金融活动。对于相关境外虚拟货币交易所的境内工作人员,以及明知或应知其从事虚拟货币相关业务,仍为其提供营销宣传、支付结算、技术支持等服务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追究有关责任。
(四)参与虚拟货币投资交易活动存在法律风险。任何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投资虚拟货币及相关衍生品,违背公序良俗的,相关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由此引发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涉嫌破坏金融秩序、危害金融安全的,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二、建立健全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的工作机制
(五)部门协同联动。人民银行会同中央网信办、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等部门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指导各地区按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六)强化属地落实。各省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防范和处置虚拟货币交易炒作相关风险负总责,由地方金融监管部门牵头,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以及网信、电信主管、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参加,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统筹调动资源,积极预防、妥善处理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有关问题,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
三、加强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预警
(七)全方位监测预警。各省级人民政府充分发挥地方监测预警机制作用,线上监测和线下排查相结合,提高识别发现虚拟货币交易炒作活动的精度和效率。人民银行、中央网信办等部门持续完善加密资产监测技术手段,实现虚拟货币“挖矿”、交易、兑换的全链条跟踪和全时信息备份。金融管理部门指导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加强对涉虚拟货币交易资金的监测工作。
(八)建立信息共享和快速反应机制。在各省级人民政府领导下,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网信部门、公安机关等加强线上监控、线下摸排、资金监测的有效衔接,建立虚拟货币交易炒作信息共享和交叉验证机制,以及预警信息传递、核查、处置快速反应机制。
四、构建多维度、多层次的风险防范和处置体系
(九)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服务。金融机构和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账户开立、资金划转和清算结算等服务,不得将虚拟货币纳入抵质押品范围,不得开展与虚拟货币相关的保险业务或将虚拟货币纳入保险责任范围,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十)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互联网信息内容和接入管理。互联网企业不得为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提供网络经营场所、商业展示、营销宣传、付费导流等服务,发现违法违规问题线索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为相关调查、侦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和协助。网信和电信主管部门根据金融管理部门移送的问题线索及时依法关闭开展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的网站、移动应用程序、小程序等互联网应用。
(十一)加强对虚拟货币相关的市场主体登记和广告管理。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市场主体登记管理,企业、个体工商户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含有“虚拟货币”“虚拟资产”“加密货币”“加密资产”等字样或内容。市场监管部门会同金融管理部门依法加强对涉虚拟货币相关广告的监管,及时查处相关违法广告。
(十二)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发现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问题线索后,地方金融监管部门会同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分支机构等相关部门依法及时调查认定、妥善处置,并严肃追究有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和自然人的法律责任,涉及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查处。
(十三)严厉打击涉虚拟货币犯罪活动。公安部部署全国公安机关继续深入开展“打击洗钱犯罪专项行动”“打击跨境赌博专项行动”“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虚拟货币相关业务活动中的非法经营、金融诈骗等犯罪活动,利用虚拟货币实施的洗钱、赌博等犯罪活动和以虚拟货币为噱头的非法集资、传销等犯罪活动。
(十四)加强行业自律管理。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中国支付清算协会、中国银行业协会加强会员管理和政策宣传,倡导和督促会员单位抵制虚拟货币相关非法金融活动,对违反监管政策和行业自律规则的会员单位,依照有关自律管理规定予以惩戒。依托各类行业基础设施开展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监测,及时向有关部门移送问题线索。
五、强化组织实施
(十五)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地区要高度重视应对虚拟货币交易炒作风险工作,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形成中央统筹、属地实施、条块结合、共同负责的长效工作机制,保持高压态势,动态监测风险,采取有力措施,防范化解风险,依法保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全力维护经济金融秩序和社会稳定。
(十六)加强政策解读和宣传教育。各部门、各地区及行业协会要充分运用各类媒体等传播渠道,通过法律政策解读、典型案例剖析、投资风险教育等方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虚拟货币炒作等相关业务活动的违法性、危害性及其表现形式等,增强社会公众风险防范意识。
中国人民银行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市场监管总局 银保监会 证监会 外汇局
2021年9月15日
#庆丰收 感党恩#【人保财险为粮食丰产丰收保驾护航】
当前正是秋粮收获的季节,祖国大地到处是丰收景象。9月23日,二十四节气中的秋分,我们将迎来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这一天,广大农民群众围绕着“庆丰收、感党恩”主题,登上属于他们的舞台,共享丰收喜悦,共庆丰收佳节,用累累硕果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面对河南特大暴雨灾害、连续台风侵袭等极端天气灾害给粮食和农业生产带来的挑战,广大农民群众和“三农”工作者,齐心抗灾、辛勤劳作,抓紧抓实粮食生产和防灾减损工作,我们共同收获了来之不易的丰收。
粮食安全,国之大者。作为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全球第一、国内农业保险市场份额绝对领先的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农业防灾减灾和粮食减损的决策部署,围绕人保集团“六大战略服务”,践行“承保+减损+赋能+理赔”保险新逻辑,全方位提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防灾减损服务,筑起了农业风险防御的最强保险防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愿保尽保,农业保险助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人保财险结合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紧密围绕国家对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扩面、增品、提标”的总要求,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承保广度、产品宽度和保障深度。
人保财险积极扩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前8月承保三大主粮作物4.11亿亩、蔬菜533万亩、水果1200万亩。同时,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持续加大对生猪产业的保险扶持力度,前8月承保生猪1.88亿头,同比提高47%,有力促进了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能繁母猪是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的“总开关”,人保财险紧盯能繁母猪存栏量这一生猪调控核心指标,前8月人保财险承保能繁母猪1210万头,同比增加27%,为能繁母猪保持合理存栏水平提供充分保障,助力熨平“猪周期”波动。
为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人保财险构建了立体式农险产品体系,现有各类农险产品数量3800余个,承保品种超过280种,位居行业第一,实现了对种养林渔等农业各领域的产品全覆盖。同时,人保财险通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保险+期货等创新性产品,持续推动农险保障程度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升级,从保产量损失向保价格收入升级。
<防灾减损,农业保险积极参与粮食生产过程减损保产>
减损就是增产,降耗就是增收。刚刚闭幕的国际粮食减损大会,发布了十项减损共识和减损倡议,其中提出要创新节粮减损举措,实现粮食全过程、系统化减损。
农业保险是一项通过灾害干预、促进粮食减损保产的有效工作机制。在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前,人保财险与气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政府部门协调联动,主动参与灾害研判,通过灾害信息预警、检查加固大棚、疏通田间沟渠、人工影响天气等方式,降低灾害发生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比如,近期甘肃遭遇旱灾,人保财险在庆阳、定西、白银等地,抓好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效缓解了旱情,对马铃薯、中药材等农作物的减损效果尤其明显。
灾害前后,人保财险广泛组织农村基层服务队伍进村入户,抢收水稻和临近成熟瓜果、补施肥料、防治虫害,最大限度减少粮食损失,既保证了农户收成,更帮助政府达成了粮食生产的任务目标。比如,今年在台风“烟花”来袭前,人保财险在浙江省积极协调省内外农机站、农机供应商,调运收割机、运输车、烘干机等农机具设施,组织抢收早稻70万亩,抢收比例达58%,通过保险力量让粮食颗粒归仓,可谓利民利国又利企。
<科技赋能,农业保险用科技让农户少跑腿、服务更快捷>
人保财险在保险业内首次提出“天空地”一体化农险科技服务体系,多年间不断将卫星遥感、无人机、移动查勘设备引入农险承保理赔流程。当前人保财险正在推进农业保险“耘智工程”建设,全面融合前沿科技,打造农业保险数字化、智能化运营管理体系,为农业保险插上科技的翅膀。
科技赋能极大提升了农业保险服务效率,让农户体验到了更快更优质的理赔服务。比如,今年4月江苏省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灾害发生后,人保财险紧急调动全省112架无人机、424辆三农查勘车,依托公司端的“农险A平台”和农户端的“农险快赔保”,全方位开展立体式农险理赔。灾害发生后,第2天就赔付了第一笔赔款,5天内完成所有案件现场查勘工作,10天内支付赔款1.4亿元,跑出了农险大灾理赔的“加速度”。
人保财险还在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帮助农户更好进行农业生产管理。比如,人保财险试点了“智慧农田”平台,可以实时监控小麦长势、病虫害,农户手机上点两下,农田施肥、温度、长势等一目了然,让农户种粮省心省力、田间管理更加高效。
<快速理赔,农业保险让农民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面对今年洪涝、干旱和台风等重大灾害,人保财险建立了“防在成灾前、抗在最前线、赔在第一时”农险大灾紧急应对机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延伸至乡镇的农网机构和农险队伍,积极融入各地政府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之中,推出多项农险服务举措,应赔尽赔、应赔快赔,用保险赔款让农民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党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温暖。今年前8月人保财险农业保险赔款惠及农户994万户次,支付保险赔款163.8亿元,同比增加30%,成为支持农户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力量。
特别是,7月河南省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人保财险紧急调度全国资源,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布设大量水泵抽排大田内涝,安排工程车辆转移农业生产物资,动用无人机开展灾情查勘,加班加点开展理算核赔及时赔款到户,对汛情影响暂时难以查勘定损的,结合实际预付赔款。前8月,人保财险在河南省支付农业保险赔款4.78亿元,同比增加71%,惠及农户47.8万户次,同比增加30%。
此外,人保财险还在积极探索“主动联系客户,赔款自动到账”的极速理赔模式。比如在宁波市,人保财险依托政府部门气象实时查询系统,当投保客户所在区域遭受风雨灾害时,公司主动联系出险客户,“烟花”台风后首笔农险理赔从出险报案到结案仅22分钟,9月13日首笔台风“灿都”农险理赔从出险报案到结案仅30分钟。
农民丰收节是属于中国农民的节日,也是一个鼓舞丰收奉献者的节日。人保财险作为发展农业保险支持粮食生产的国家队,接下来,将积极落实人保集团“卓越保险战略”,继续深耕农业保险,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与农业防灾减灾措施的有效衔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农业生产更安全,让农民生活更富裕,让农村生态更美好,为乡亲们的日子越过越红火贡献保险力量。
当前正是秋粮收获的季节,祖国大地到处是丰收景象。9月23日,二十四节气中的秋分,我们将迎来第四个中国农民丰收节。这一天,广大农民群众围绕着“庆丰收、感党恩”主题,登上属于他们的舞台,共享丰收喜悦,共庆丰收佳节,用累累硕果为党的百年华诞献礼。
面对河南特大暴雨灾害、连续台风侵袭等极端天气灾害给粮食和农业生产带来的挑战,广大农民群众和“三农”工作者,齐心抗灾、辛勤劳作,抓紧抓实粮食生产和防灾减损工作,我们共同收获了来之不易的丰收。
粮食安全,国之大者。作为农业保险保费规模全球第一、国内农业保险市场份额绝对领先的保险公司,人保财险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粮食生产、农业防灾减灾和粮食减损的决策部署,围绕人保集团“六大战略服务”,践行“承保+减损+赋能+理赔”保险新逻辑,全方位提供农业保险承保理赔和防灾减损服务,筑起了农业风险防御的最强保险防线,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做出了积极贡献。
<愿保尽保,农业保险助力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人保财险结合重要农产品保障战略,紧密围绕国家对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扩面、增品、提标”的总要求,不断提高农业保险的承保广度、产品宽度和保障深度。
人保财险积极扩大关系国计民生和国家粮食安全的大宗农产品保险覆盖面,前8月承保三大主粮作物4.11亿亩、蔬菜533万亩、水果1200万亩。同时,积极落实国家关于稳定生猪生产、保障市场供应的政策,持续加大对生猪产业的保险扶持力度,前8月承保生猪1.88亿头,同比提高47%,有力促进了生猪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特别是,能繁母猪是生猪生产和市场供应的“总开关”,人保财险紧盯能繁母猪存栏量这一生猪调控核心指标,前8月人保财险承保能繁母猪1210万头,同比增加27%,为能繁母猪保持合理存栏水平提供充分保障,助力熨平“猪周期”波动。
为满足广大农民群众多样化的风险保障需求,人保财险构建了立体式农险产品体系,现有各类农险产品数量3800余个,承保品种超过280种,位居行业第一,实现了对种养林渔等农业各领域的产品全覆盖。同时,人保财险通过价格保险、收入保险、保险+期货等创新性产品,持续推动农险保障程度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升级,从保产量损失向保价格收入升级。
<防灾减损,农业保险积极参与粮食生产过程减损保产>
减损就是增产,降耗就是增收。刚刚闭幕的国际粮食减损大会,发布了十项减损共识和减损倡议,其中提出要创新节粮减损举措,实现粮食全过程、系统化减损。
农业保险是一项通过灾害干预、促进粮食减损保产的有效工作机制。在农业自然灾害发生前,人保财险与气象、农业农村、应急管理等政府部门协调联动,主动参与灾害研判,通过灾害信息预警、检查加固大棚、疏通田间沟渠、人工影响天气等方式,降低灾害发生可能造成的损失程度。比如,近期甘肃遭遇旱灾,人保财险在庆阳、定西、白银等地,抓好有利时机开展人工增雨作业,有效缓解了旱情,对马铃薯、中药材等农作物的减损效果尤其明显。
灾害前后,人保财险广泛组织农村基层服务队伍进村入户,抢收水稻和临近成熟瓜果、补施肥料、防治虫害,最大限度减少粮食损失,既保证了农户收成,更帮助政府达成了粮食生产的任务目标。比如,今年在台风“烟花”来袭前,人保财险在浙江省积极协调省内外农机站、农机供应商,调运收割机、运输车、烘干机等农机具设施,组织抢收早稻70万亩,抢收比例达58%,通过保险力量让粮食颗粒归仓,可谓利民利国又利企。
<科技赋能,农业保险用科技让农户少跑腿、服务更快捷>
人保财险在保险业内首次提出“天空地”一体化农险科技服务体系,多年间不断将卫星遥感、无人机、移动查勘设备引入农险承保理赔流程。当前人保财险正在推进农业保险“耘智工程”建设,全面融合前沿科技,打造农业保险数字化、智能化运营管理体系,为农业保险插上科技的翅膀。
科技赋能极大提升了农业保险服务效率,让农户体验到了更快更优质的理赔服务。比如,今年4月江苏省大风、冰雹等强对流天气灾害发生后,人保财险紧急调动全省112架无人机、424辆三农查勘车,依托公司端的“农险A平台”和农户端的“农险快赔保”,全方位开展立体式农险理赔。灾害发生后,第2天就赔付了第一笔赔款,5天内完成所有案件现场查勘工作,10天内支付赔款1.4亿元,跑出了农险大灾理赔的“加速度”。
人保财险还在探索运用科技手段帮助农户更好进行农业生产管理。比如,人保财险试点了“智慧农田”平台,可以实时监控小麦长势、病虫害,农户手机上点两下,农田施肥、温度、长势等一目了然,让农户种粮省心省力、田间管理更加高效。
<快速理赔,农业保险让农民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党的温暖>
面对今年洪涝、干旱和台风等重大灾害,人保财险建立了“防在成灾前、抗在最前线、赔在第一时”农险大灾紧急应对机制,充分利用已建立的延伸至乡镇的农网机构和农险队伍,积极融入各地政府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之中,推出多项农险服务举措,应赔尽赔、应赔快赔,用保险赔款让农民群众直接感受到了党中央支农惠农政策的温暖。今年前8月人保财险农业保险赔款惠及农户994万户次,支付保险赔款163.8亿元,同比增加30%,成为支持农户灾后恢复生产的重要力量。
特别是,7月河南省历史罕见的特大暴雨灾害发生后,人保财险紧急调度全国资源,全力以赴投入抢险救灾,布设大量水泵抽排大田内涝,安排工程车辆转移农业生产物资,动用无人机开展灾情查勘,加班加点开展理算核赔及时赔款到户,对汛情影响暂时难以查勘定损的,结合实际预付赔款。前8月,人保财险在河南省支付农业保险赔款4.78亿元,同比增加71%,惠及农户47.8万户次,同比增加30%。
此外,人保财险还在积极探索“主动联系客户,赔款自动到账”的极速理赔模式。比如在宁波市,人保财险依托政府部门气象实时查询系统,当投保客户所在区域遭受风雨灾害时,公司主动联系出险客户,“烟花”台风后首笔农险理赔从出险报案到结案仅22分钟,9月13日首笔台风“灿都”农险理赔从出险报案到结案仅30分钟。
农民丰收节是属于中国农民的节日,也是一个鼓舞丰收奉献者的节日。人保财险作为发展农业保险支持粮食生产的国家队,接下来,将积极落实人保集团“卓越保险战略”,继续深耕农业保险,加快推进农业保险与农业防灾减灾措施的有效衔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让农业生产更安全,让农民生活更富裕,让农村生态更美好,为乡亲们的日子越过越红火贡献保险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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