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宣,"八省二区"中选药品山西10月20日起执行!!!
日前,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宣布,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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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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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1〕18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联采办《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及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现就我省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产生的中选药品(附件1)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产生的中选药品(附件2)。
二、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药店。
三、执行时间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
四、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首年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按照国家联采办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中相关规则确定。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约定采购量按照“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中相关规则确定。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是否续签采购协议,由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根据采购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约定采购量具体由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根据相关采购文件、中选结果等有关数据测算核定。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五、中选品种采购量折算
(一)《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结果表》(附件1)中带“▲”的品种,若中选企业的供应规格不能满足《采购品种目录》规格要求的,其残缺规格不进行折算。具体残缺规格的采购供应按照国家联采办制定的价格联动方案执行。
(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结果表》(附件1)中不带“▲”的品种,若中选企业的供应规格不能满足该品种所有报量规格的,其他规格首年约定采购量按照国家联采办的折算办法及要求,直接按规格间的倍数关系进行乘除折算至相关中选规格。
六、严格协议管理
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及时组织中选产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并组织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中选药品带量采购“三方协议”。具体操作办法及工作安排按照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相关公告执行。全省所有参与集采的医疗机构须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
参与集中采购各方应严格遵守采购协议约定,落实中选结果,履行义务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各医疗机构作为集中带量采购的主体,要确保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中选生产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做好市场风险预判和防范,按照采购合同组织生产,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中选药品由中选企业自主委托有配送能力、信誉良好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配送,原则上各统筹区选3至5家配送企业,配送范围须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供货企业应加强偏远地区配送保障,按合同约定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并配送到位。
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地实施。
(一)落实医保基金预付,确保货款结算。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医疗机构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在一个采购周期结束后的2个月内,由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收回并上缴财政专户。医疗机构要按采购合同约定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二)做好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对医保目录内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逐步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三)加强临床使用管理,促进优先使用。医疗机构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依据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及时优化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加强内部监管和考核,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医保目录药品、质优价宜药品,节约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四)实施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激励政策。相关部门要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对因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
(五)开展采购供应情况监测评估。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定期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中选药品及药品配送供应情况、可替代药品采购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各级医保、卫健、药监部门要加强对中选药品采购、配备使用、供应、回款及药品质量等工作的监管,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日前,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宣布,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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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集中带量采购中选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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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1〕18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联采办《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及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现就我省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产生的中选药品(附件1)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产生的中选药品(附件2)。
二、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药店。
三、执行时间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
四、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首年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按照国家联采办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中相关规则确定。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约定采购量按照“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中相关规则确定。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是否续签采购协议,由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根据采购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约定采购量具体由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根据相关采购文件、中选结果等有关数据测算核定。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五、中选品种采购量折算
(一)《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结果表》(附件1)中带“▲”的品种,若中选企业的供应规格不能满足《采购品种目录》规格要求的,其残缺规格不进行折算。具体残缺规格的采购供应按照国家联采办制定的价格联动方案执行。
(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结果表》(附件1)中不带“▲”的品种,若中选企业的供应规格不能满足该品种所有报量规格的,其他规格首年约定采购量按照国家联采办的折算办法及要求,直接按规格间的倍数关系进行乘除折算至相关中选规格。
六、严格协议管理
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及时组织中选产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并组织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中选药品带量采购“三方协议”。具体操作办法及工作安排按照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相关公告执行。全省所有参与集采的医疗机构须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
参与集中采购各方应严格遵守采购协议约定,落实中选结果,履行义务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各医疗机构作为集中带量采购的主体,要确保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中选生产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做好市场风险预判和防范,按照采购合同组织生产,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中选药品由中选企业自主委托有配送能力、信誉良好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配送,原则上各统筹区选3至5家配送企业,配送范围须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供货企业应加强偏远地区配送保障,按合同约定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并配送到位。
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地实施。
(一)落实医保基金预付,确保货款结算。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医疗机构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在一个采购周期结束后的2个月内,由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收回并上缴财政专户。医疗机构要按采购合同约定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二)做好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对医保目录内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逐步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三)加强临床使用管理,促进优先使用。医疗机构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依据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及时优化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加强内部监管和考核,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医保目录药品、质优价宜药品,节约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四)实施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激励政策。相关部门要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对因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
(五)开展采购供应情况监测评估。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定期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中选药品及药品配送供应情况、可替代药品采购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各级医保、卫健、药监部门要加强对中选药品采购、配备使用、供应、回款及药品质量等工作的监管,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官宣,第五批国采中选药品山西10月20日起执行!!!
日前,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宣布,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
其中,注射用兰索拉唑、硫辛酸注射液、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继续执行“六省二区”和陕西等10省份省际联盟集采结果,采购协议期满后,自2022年5月15日起执行国家第五批集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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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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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1〕18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联采办《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及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现就我省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产生的中选药品(附件1)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产生的中选药品(附件2)。
二、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药店。
三、执行时间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
四、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首年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按照国家联采办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中相关规则确定。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约定采购量按照“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中相关规则确定。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是否续签采购协议,由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根据采购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约定采购量具体由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根据相关采购文件、中选结果等有关数据测算核定。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五、中选品种采购量折算
(一)《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结果表》(附件1)中带“▲”的品种,若中选企业的供应规格不能满足《采购品种目录》规格要求的,其残缺规格不进行折算。具体残缺规格的采购供应按照国家联采办制定的价格联动方案执行。
(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结果表》(附件1)中不带“▲”的品种,若中选企业的供应规格不能满足该品种所有报量规格的,其他规格首年约定采购量按照国家联采办的折算办法及要求,直接按规格间的倍数关系进行乘除折算至相关中选规格。
六、严格协议管理
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及时组织中选产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并组织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中选药品带量采购“三方协议”。具体操作办法及工作安排按照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相关公告执行。全省所有参与集采的医疗机构须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
参与集中采购各方应严格遵守采购协议约定,落实中选结果,履行义务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各医疗机构作为集中带量采购的主体,要确保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中选生产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做好市场风险预判和防范,按照采购合同组织生产,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中选药品由中选企业自主委托有配送能力、信誉良好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配送,原则上各统筹区选3至5家配送企业,配送范围须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供货企业应加强偏远地区配送保障,按合同约定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并配送到位。
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地实施。
(一)落实医保基金预付,确保货款结算。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医疗机构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在一个采购周期结束后的2个月内,由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收回并上缴财政专户。医疗机构要按采购合同约定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二)做好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对医保目录内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逐步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三)加强临床使用管理,促进优先使用。医疗机构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依据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及时优化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加强内部监管和考核,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医保目录药品、质优价宜药品,节约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四)实施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激励政策。相关部门要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对因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
(五)开展采购供应情况监测评估。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定期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中选药品及药品配送供应情况、可替代药品采购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各级医保、卫健、药监部门要加强对中选药品采购、配备使用、供应、回款及药品质量等工作的监管,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日前,山西省医疗保障局、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通知,正式宣布,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
其中,注射用兰索拉唑、硫辛酸注射液、盐酸法舒地尔注射液继续执行“六省二区”和陕西等10省份省际联盟集采结果,采购协议期满后,自2022年5月15日起执行国家第五批集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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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结果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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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关于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的通知
晋医保发〔2021〕18号
各市医疗保障局、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省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省直医疗机构,各有关企业:
根据国家联采办《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及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相关政策要求,现就我省全面落实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药品范围
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联合采购办公室《关于发布〈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的公告》(国联采字〔2021〕2号)产生的中选药品(附件1)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产生的中选药品(附件2)。
二、采购主体
全省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军队医疗机构和自愿参与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定点药店。
三、执行时间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和“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中选结果自2021年10月20日起执行。
四、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
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首年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周期按照国家联采办公布的《全国药品集中采购文件》(GY-YD2021-2)中相关规则确定。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签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上年约定采购量。
“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采购约定采购量按照“八省二区”省际联盟采购办公室公布的《“八省二区”省际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公告》(HLJ-YPDL2021-1)中相关规则确定。采购周期原则上为1年。是否续签采购协议,由山西省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联盟根据采购实际情况研究决定。
约定采购量具体由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根据相关采购文件、中选结果等有关数据测算核定。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五、中选品种采购量折算
(一)《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结果表》(附件1)中带“▲”的品种,若中选企业的供应规格不能满足《采购品种目录》规格要求的,其残缺规格不进行折算。具体残缺规格的采购供应按照国家联采办制定的价格联动方案执行。
(二)《第五批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山西)中选结果表》(附件1)中不带“▲”的品种,若中选企业的供应规格不能满足该品种所有报量规格的,其他规格首年约定采购量按照国家联采办的折算办法及要求,直接按规格间的倍数关系进行乘除折算至相关中选规格。
六、严格协议管理
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及时组织中选产品在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挂网,并组织中选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医疗机构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签订中选药品带量采购“三方协议”。具体操作办法及工作安排按照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相关公告执行。全省所有参与集采的医疗机构须通过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按规定采购使用中选药品。
参与集中采购各方应严格遵守采购协议约定,落实中选结果,履行义务并承担合同约定的相应责任。各医疗机构作为集中带量采购的主体,要确保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中选生产企业要加强质量管理,做好市场风险预判和防范,按照采购合同组织生产,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及时满足医疗机构的采购需求。中选药品由中选企业自主委托有配送能力、信誉良好的配送企业配送或自行配送,原则上各统筹区选3至5家配送企业,配送范围须覆盖所有参加带量采购的医疗机构;供货企业应加强偏远地区配送保障,按合同约定及时响应医疗机构采购订单并配送到位。
七、落实相关政策措施
各相关部门及单位要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配合,按照职责分工,全面落实国家和我省药品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政策要求,确保各项工作的落地实施。
(一)落实医保基金预付,确保货款结算。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在总额预算的基础上,按医疗机构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50%预付给医疗机构。医保基金预付货款在一个采购周期结束后的2个月内,由各统筹区医保经办机构负责收回并上缴财政专户。医疗机构要按采购合同约定与企业及时结清货款,结清时间不得超过交货验收合格后次月底。
(二)做好中选价格与医保支付标准协同。对医保目录内的集中带量采购药品,以中选价格为基准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逐步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
(三)加强临床使用管理,促进优先使用。医疗机构要以临床需求为导向,依据安全、有效、经济的用药原则,及时优化调整本机构用药目录,加强内部监管和考核,优先采购使用集中带量采购药品、基本药物目录药品、医保目录药品、质优价宜药品,节约医疗费用,减轻患者负担。
(四)实施对医疗机构的考核激励政策。相关部门要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情况纳入公立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并作为医保总额指标制定的重要依据。对因使用集中带量采购中选产品节约的医保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医疗机构结余留用激励。
(五)开展采购供应情况监测评估。省药械集中招标采购中心要定期对医疗机构网上采购中选药品及药品配送供应情况、可替代药品采购等情况进行监测评估。各级医保、卫健、药监部门要加强对中选药品采购、配备使用、供应、回款及药品质量等工作的监管,保障临床用药需求。
山西省医疗保障局
山西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西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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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股:明日(9月23日)大盘走势简析,能否开启报复性反弹?
今天A股大盘的走势和昨天预测的基本一致,大幅低开之后,见到短期低点开始反弹,电力,煤炭,船舶等板块大涨,截至收盘,上证涨幅0.40%,深证跌幅0.57%,创业板指跌幅0.91%,中小板跌幅0.64%,涨跌比约1.3比;市场成交总量较上一个交易日明显缩小。
板块方面:电力、煤炭、船舶、石油、风能、特高压、水利建设、智能电网、页岩气等涨幅居前;家居用品、旅游、酿酒、猪肉、保险、家用电器、种业、银行、化纤、固态电池、食品饮料、元宇宙等跌幅居前。
综述:当前市场表现较国外而言很强势,总体来看国内市场结构性行情持续,总体仓位灵活机动
大盘翻红并上涨了14个点,中国石油功不可没,明日大盘能否保持反弹势头,甚至展开报复性反弹?下面对明天大盘的走势做简单的分析。
第一,明天大盘仍将保持温和的反弹走势,上攻3650点,激进一点会上攻3663点10天均线。
1,大盘今天探明了短期调整的低点。大盘大幅低开之后,在3560点附近遇到支撑,开始反弹,盘中振幅达2%,基本消化掉了外围市场暴跌的利空,为明天继续反弹清除了障碍,上攻的目标位置在3650点。
2,大盘日线级别走势图,短线技术指标得以修复,为短线反弹提供了基础。日线KDJ,CCI等短线指标,都已从底部开始勾头向上,预示明日大盘将会是反弹走势,均线系统显示,明日大盘将会率先收复5日均线3633点。
3,大盘成交量需再度稳步放大。今天的成交量是近期较低的水平,如要突破3650点,需要成交量进一步放大,最少要在6000亿元之上,越往上成交量越要放大。
4,今天开始的反弹,综合各方面因素分析,暂定为经过大幅下跌之后,向3680点的反抽。大盘今天探出3560点的低点,目前只能判断为短线低点,大盘反弹只有有效再度突破3680点之后,才能有机会去突破3700--3731点区域。
第二,明日大盘反弹,仍然需要权重股的轮动来推动。
1,目前A股,缺乏连续领涨权重板块的现象愈发明显。所有的权重股板块已经基本完成了一个大的轮涨周期,今天中国石油是在其他权重股休息时,被拉来充数的,电力,船舶,水泥等板块的大涨,对大盘指数的贡献不大,甚至在大盘深跌时,拉不动大盘,靠的是中国石油力挽狂澜。
2,传统行业板块大涨,往往是一波行情进入末段的标志。近期固然有原材料涨价等助力,但是这些股票基本属于冷门股,没有扎实的群众基础,没人愿意长期持有,更没人愿意去疯狂追高,再往上拉,只有主力资金自己玩了,就像目前的新能源,锂电池等,主力资金每天对倒,急切寻找接盘侠,就剩没贴寻人启事了。
3,明天大盘反弹,我个人观点仍然是要券商和白酒板块携手来推动,其他的板块有群众基础的都在高位,或者被按着不涨,也只有这对儿老夫妻了。
综上所述,今天大盘探明短期低点,明天延续反弹走势,能否展开大幅反弹,还需观察,通过对技术面等方面的分析,本次反弹是向3680点一带的反抽,不管是什么,都需要有权重板块的轮动才能实现,对明天的大盘走势,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比较好。
1、今日,上海临港新片区提出要到2025年,完成1500辆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建设加氢站14座,年供氢量不低于14000吨。临港新片区今年动作频频,整体规划是打造成长三角科技类企业及应用基地。
(解读:氢燃料作为完全脱碳的能源,今年也迎来了行业风口,上海也成为氢燃料大范围示范区域的起点。因此氢燃料应用和临港地区的结合预计将孵化出更多的制氢、储氢、用氢类型的头部企业,比如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制造和测试区域。同时上面也正式宣布将大力支持全球新兴经济体绿色低碳发展,不再建设海外煤电项目。环境保护绿色低碳是我们全人类的事业,展现了我们支持新能源产业在全球发展的决心。)
2、本月底,全球首台商业化第四代核能发电技术,钍基熔盐堆将进入试运行阶段,这是一场核能领域的技术升级。
(解读:截止目前我们核电仅占我们的电力布局的5%,究其原因是我们的核能规划极其重视技术和装备的自主性,防止被卡脖子,因此更多时候技术研发并未到向全市场推广的时机。当我们实现第四代核电技术难关突破之后,核电格局将发生巨大的改变。)
3、广东提出,着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完整期货产业链,吸引全球投资者和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打造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平台,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及科技创新,推动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建成服务境内外客户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壮大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推动形成第三代半导体与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打造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城。
(解读:新能源车产业是一个世界博弈的预期。)
4、中国证券报记者9月22日从花呗方面获悉,在央行征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花呗正逐步推进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工作。目前,在获得用户授权的基础上,部分用户已经能够在自己的征信报告中查询到花呗记录,未来征信服务将逐步覆盖全部用户。
(解读: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过程中必须从征信做起来。 )
5、领导强调,完善全球环境治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绿色复苏发展。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但我们会全力以赴。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解读:绿色低碳预计会是未来很长时间的预期之一。 )
6、上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
(解读:利好知识产权相关个股。 )
7、我们将在今年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本次试点将带动新能源换电汽车规模的高增长。有了规模,对于降低成本、技术发展也会起到推动作用。随着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各地方政府持续推动,换电模式有望迎来较大的发展空间。
(解读:利好换电概念。 )
8、9月22日,华为携手产业伙伴举办了智能世界2030论坛,并发布了《智能世界2030》报告。华为预测,到2030年,全球联接总量将突破2000亿;到2030年,在能源生产侧,风光新能源成为主力电源之一,可再生能源占全球发电总量比例50%;在能源消费侧,终端电气化率将超过30%,电动汽车占新车销量的比例将超过50%,超过80%的数字基础设施将采用绿能供电。
(解读:新能源是大势所趋,未来十年的黄金赛道。 )
板块分析
正如我昨天晚上跟大家说的,放眼全球,目前能保持制造业增速扩张,绿色产能升级火热的地区只有我们。增量资金源源不断,同时我们的金融市场开放力度不断在加大,所以机会与机遇是我们A股市场的长期主题,因此,海外市场的走弱对我们A股的影响越来越小,走强才是我们的A股市场的长期趋势!
盘面的主线,新能源板块,最强的是风电!特地详细的从技术和逻辑分析过,并在假期写了专题,目前风电从设备炒到风场运营,绝大多数核心个股都开启了第二波上涨,打开了上涨空间,我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潜力依旧很大。
核电,很多股民不知道今天为什么涨,本月底,全球首台商业化第四代核能发电技术,钍基熔盐堆将进入试运行阶段,这是一场核能领域的技术升级。我为股友们解读了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的1号反应堆成功临界,实际上气冷堆的测试也是在为月底钍基熔盐堆的试运行做技术准备。从新材料到冷却手段,两项合一,将让第四代核电站的发电效率和安全性笑傲全球。自1994年我们的核电机组投用以来,我们的核电项目发展其实并不快,截止目前我们核电仅占我们的电力布局的5%,究其原因是我们的核能规划极其重视技术和装备的自主性,防止被卡脖子,因此更多时候技术研发并未到向全市场推广的时机。当我们实现第四代核电技术难关突破之后,核电格局将发生巨大的改变。
当下可以说新能源绿色电力板块的格局已初步显现,形成成光伏、抽水蓄能、风能三足鼎立,后续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核能的正在加入。早日实现绿色电力板块的结构变革就早日能将能耗控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这是源头上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目标,协调发展的根本办法。因此绿色电力块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规划,包括新能源汽车行业不过都只是电力板块变革背景之下的一个产业机会罢了。
今天上涨的一些方向主要是以高成长,高景气度为主的成长风格,比如说芯片半导体,新能源光伏,风电,航天军工,周期涨价, 这里除了周期涨价短期随时会面临政策打压之外,其他的具备高景气度的方向,而且是政策扶持的方向,所以今天的走势其实更能代表未来的一种风格方式, 一直看我分享的股友都知道我早就说新能源是大势所趋,所以在未来一段时间或者说未来几年里,至少大方向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股据红盘 #股票# #今日看盘# #财经# #微博股票# #财经头条# #投资#
今天A股大盘的走势和昨天预测的基本一致,大幅低开之后,见到短期低点开始反弹,电力,煤炭,船舶等板块大涨,截至收盘,上证涨幅0.40%,深证跌幅0.57%,创业板指跌幅0.91%,中小板跌幅0.64%,涨跌比约1.3比;市场成交总量较上一个交易日明显缩小。
板块方面:电力、煤炭、船舶、石油、风能、特高压、水利建设、智能电网、页岩气等涨幅居前;家居用品、旅游、酿酒、猪肉、保险、家用电器、种业、银行、化纤、固态电池、食品饮料、元宇宙等跌幅居前。
综述:当前市场表现较国外而言很强势,总体来看国内市场结构性行情持续,总体仓位灵活机动
大盘翻红并上涨了14个点,中国石油功不可没,明日大盘能否保持反弹势头,甚至展开报复性反弹?下面对明天大盘的走势做简单的分析。
第一,明天大盘仍将保持温和的反弹走势,上攻3650点,激进一点会上攻3663点10天均线。
1,大盘今天探明了短期调整的低点。大盘大幅低开之后,在3560点附近遇到支撑,开始反弹,盘中振幅达2%,基本消化掉了外围市场暴跌的利空,为明天继续反弹清除了障碍,上攻的目标位置在3650点。
2,大盘日线级别走势图,短线技术指标得以修复,为短线反弹提供了基础。日线KDJ,CCI等短线指标,都已从底部开始勾头向上,预示明日大盘将会是反弹走势,均线系统显示,明日大盘将会率先收复5日均线3633点。
3,大盘成交量需再度稳步放大。今天的成交量是近期较低的水平,如要突破3650点,需要成交量进一步放大,最少要在6000亿元之上,越往上成交量越要放大。
4,今天开始的反弹,综合各方面因素分析,暂定为经过大幅下跌之后,向3680点的反抽。大盘今天探出3560点的低点,目前只能判断为短线低点,大盘反弹只有有效再度突破3680点之后,才能有机会去突破3700--3731点区域。
第二,明日大盘反弹,仍然需要权重股的轮动来推动。
1,目前A股,缺乏连续领涨权重板块的现象愈发明显。所有的权重股板块已经基本完成了一个大的轮涨周期,今天中国石油是在其他权重股休息时,被拉来充数的,电力,船舶,水泥等板块的大涨,对大盘指数的贡献不大,甚至在大盘深跌时,拉不动大盘,靠的是中国石油力挽狂澜。
2,传统行业板块大涨,往往是一波行情进入末段的标志。近期固然有原材料涨价等助力,但是这些股票基本属于冷门股,没有扎实的群众基础,没人愿意长期持有,更没人愿意去疯狂追高,再往上拉,只有主力资金自己玩了,就像目前的新能源,锂电池等,主力资金每天对倒,急切寻找接盘侠,就剩没贴寻人启事了。
3,明天大盘反弹,我个人观点仍然是要券商和白酒板块携手来推动,其他的板块有群众基础的都在高位,或者被按着不涨,也只有这对儿老夫妻了。
综上所述,今天大盘探明短期低点,明天延续反弹走势,能否展开大幅反弹,还需观察,通过对技术面等方面的分析,本次反弹是向3680点一带的反抽,不管是什么,都需要有权重板块的轮动才能实现,对明天的大盘走势,保持谨慎乐观的态度比较好。
1、今日,上海临港新片区提出要到2025年,完成1500辆氢燃料电池车辆应用,建设加氢站14座,年供氢量不低于14000吨。临港新片区今年动作频频,整体规划是打造成长三角科技类企业及应用基地。
(解读:氢燃料作为完全脱碳的能源,今年也迎来了行业风口,上海也成为氢燃料大范围示范区域的起点。因此氢燃料应用和临港地区的结合预计将孵化出更多的制氢、储氢、用氢类型的头部企业,比如各类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制造和测试区域。同时上面也正式宣布将大力支持全球新兴经济体绿色低碳发展,不再建设海外煤电项目。环境保护绿色低碳是我们全人类的事业,展现了我们支持新能源产业在全球发展的决心。)
2、本月底,全球首台商业化第四代核能发电技术,钍基熔盐堆将进入试运行阶段,这是一场核能领域的技术升级。
(解读:截止目前我们核电仅占我们的电力布局的5%,究其原因是我们的核能规划极其重视技术和装备的自主性,防止被卡脖子,因此更多时候技术研发并未到向全市场推广的时机。当我们实现第四代核电技术难关突破之后,核电格局将发生巨大的改变。)
3、广东提出,着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高标准建设广州期货交易所,发展完整期货产业链,吸引全球投资者和各类企业广泛参与,打造国家级金融基础设施平台,推进设立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商业银行,服务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发展及科技创新,推动前海联合交易中心建成服务境内外客户的大宗商品现货交易平台。壮大发展新能源汽车产业,加快建设新能源汽车重点项目,推动形成第三代半导体与新能源汽车协同创新的产业生态,打造新能源智能网联汽车城。
(解读:新能源车产业是一个世界博弈的预期。)
4、中国证券报记者9月22日从花呗方面获悉,在央行征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花呗正逐步推进接入央行征信系统的工作。目前,在获得用户授权的基础上,部分用户已经能够在自己的征信报告中查询到花呗记录,未来征信服务将逐步覆盖全部用户。
(解读:互联网金融的监管过程中必须从征信做起来。 )
5、领导强调,完善全球环境治理,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构建人与自然生命共同体。加快绿色低碳转型,实现绿色复苏发展。中国将力争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2060年前实现碳中和,这需要付出艰苦努力,但我们会全力以赴。中国将大力支持发展中国家能源绿色低碳发展,不再新建境外煤电项目。
(解读:绿色低碳预计会是未来很长时间的预期之一。 )
6、上面印发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质量和价值为标准,改革完善知识产权考核评价机制。引导市场主体发挥专利、商标、版权等多种类型知识产权组合效应,培育一批知识产权竞争力强的世界一流企业。
(解读:利好知识产权相关个股。 )
7、我们将在今年开展新能源汽车换电模式应用试点。本次试点将带动新能源换电汽车规模的高增长。有了规模,对于降低成本、技术发展也会起到推动作用。随着工业和信息化部与各地方政府持续推动,换电模式有望迎来较大的发展空间。
(解读:利好换电概念。 )
8、9月22日,华为携手产业伙伴举办了智能世界2030论坛,并发布了《智能世界2030》报告。华为预测,到2030年,全球联接总量将突破2000亿;到2030年,在能源生产侧,风光新能源成为主力电源之一,可再生能源占全球发电总量比例50%;在能源消费侧,终端电气化率将超过30%,电动汽车占新车销量的比例将超过50%,超过80%的数字基础设施将采用绿能供电。
(解读:新能源是大势所趋,未来十年的黄金赛道。 )
板块分析
正如我昨天晚上跟大家说的,放眼全球,目前能保持制造业增速扩张,绿色产能升级火热的地区只有我们。增量资金源源不断,同时我们的金融市场开放力度不断在加大,所以机会与机遇是我们A股市场的长期主题,因此,海外市场的走弱对我们A股的影响越来越小,走强才是我们的A股市场的长期趋势!
盘面的主线,新能源板块,最强的是风电!特地详细的从技术和逻辑分析过,并在假期写了专题,目前风电从设备炒到风场运营,绝大多数核心个股都开启了第二波上涨,打开了上涨空间,我可以肯定地告诉大家,潜力依旧很大。
核电,很多股民不知道今天为什么涨,本月底,全球首台商业化第四代核能发电技术,钍基熔盐堆将进入试运行阶段,这是一场核能领域的技术升级。我为股友们解读了石岛湾高温气冷堆核电站示范工程的1号反应堆成功临界,实际上气冷堆的测试也是在为月底钍基熔盐堆的试运行做技术准备。从新材料到冷却手段,两项合一,将让第四代核电站的发电效率和安全性笑傲全球。自1994年我们的核电机组投用以来,我们的核电项目发展其实并不快,截止目前我们核电仅占我们的电力布局的5%,究其原因是我们的核能规划极其重视技术和装备的自主性,防止被卡脖子,因此更多时候技术研发并未到向全市场推广的时机。当我们实现第四代核电技术难关突破之后,核电格局将发生巨大的改变。
当下可以说新能源绿色电力板块的格局已初步显现,形成成光伏、抽水蓄能、风能三足鼎立,后续生物质能、地热能和核能的正在加入。早日实现绿色电力板块的结构变革就早日能将能耗控制对经济发展的影响降到最低。这是源头上实现双碳目标与经济增长目标,协调发展的根本办法。因此绿色电力块是一个长期的发展规划,包括新能源汽车行业不过都只是电力板块变革背景之下的一个产业机会罢了。
今天上涨的一些方向主要是以高成长,高景气度为主的成长风格,比如说芯片半导体,新能源光伏,风电,航天军工,周期涨价, 这里除了周期涨价短期随时会面临政策打压之外,其他的具备高景气度的方向,而且是政策扶持的方向,所以今天的走势其实更能代表未来的一种风格方式, 一直看我分享的股友都知道我早就说新能源是大势所趋,所以在未来一段时间或者说未来几年里,至少大方向不会有太大的问题。 @股据红盘 #股票# #今日看盘# #财经# #微博股票# #财经头条# #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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