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你飞在高处,会发现,地上的峰峦与骇浪是何等渺小;当你飞过云层,会看见,那原本遮天蔽日的乌云只是一些的小块,太阳从未被乌云包裹,它仍在乌云之上。我们人生中许多自以为跨不过的高山、看不透的乌云,只因为我们活得太低了!✨ 祂是我的力量!他使我的脚快如母鹿的蹄,又使我稳行在高处。
等雨
北半球,
江南、闽南,九龙江畔
八月的大地,仍是被太阳炙烤的火炉
大地之上,乌云压境
城郭之外,白茫茫一片
那是大地的期盼,雨来了
城中,大风刮过,群山和树们都静止
等雨,等雨,等雨
雨脚儿巡城似的,从城西顺着山势,向北又向东
东边是江的入口处,雨脚儿从东边的豁口
像那旦角出场一般,袅袅娜娜,细细碎碎地
走过来了,飘过来了,飞过来了
又像是飞天,从天边急急赶来
于是,裙裾飞舞,
草儿,鸟儿,树儿,都在风雨中飞舞,摇曳
我在等风,亦等雨
等雨来
等雨去
等一场八月后的秋凉
北半球,
江南、闽南,九龙江畔
八月的大地,仍是被太阳炙烤的火炉
大地之上,乌云压境
城郭之外,白茫茫一片
那是大地的期盼,雨来了
城中,大风刮过,群山和树们都静止
等雨,等雨,等雨
雨脚儿巡城似的,从城西顺着山势,向北又向东
东边是江的入口处,雨脚儿从东边的豁口
像那旦角出场一般,袅袅娜娜,细细碎碎地
走过来了,飘过来了,飞过来了
又像是飞天,从天边急急赶来
于是,裙裾飞舞,
草儿,鸟儿,树儿,都在风雨中飞舞,摇曳
我在等风,亦等雨
等雨来
等雨去
等一场八月后的秋凉
【瑷珲旧闻】旧时瑷珲一带的盐业
盐,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在我国古代更是上关国计、下系民生。
黑龙江辽阔广袤的大地上,零星散布着产木盐、池盐、土盐之地,《北史·勿吉传》记载:“水气碱,生盐于木皮之上,亦有盐池”,《新唐书·黑水靺鞨传》记载:“黑水靺鞨有盐泉,气蒸薄,盐凝树巅”,《盛京通志》记载:“黑龙江有土盐”,《黑龙江述略》记载:“呼伦、贝尔二泊向产五色盐,不煮可食。然产不甚旺,又兼味浊而苦,唯近居者取食焉”,《龙沙纪略》记载:“扫土为盐,味稍苦,色黑。去卜魁东西各百余里,地名喇嘛寺,产此。三城(瑷珲、卜奎、墨尔根)皆食之。白盐,则来自奉天”,《黑龙江外记》记载:“木盐、土盐皆不闻,呼伦、贝尔两池出五色盐,无人取食,所食皆奉天盐”。
清朝前期,瑷珲一带原住民以食土盐为主。清康熙中叶,在清政府“民人有情愿煎盐发卖者,听其自行贸易,不许豪强霸占”的盐政促动下,奉天盐产量大增,因此也为黑龙江提供了便利,自此时起瑷珲百姓主要食用奉天盐。
光绪三十三年(1907)前,黑龙江食盐由商民自由贩运,《清盐法志》记载,黑龙江省运盐,主要靠小商小贩倒运,无盐税、盐法,只入境之盐抽收“盐捐”,《奉天省长公署档案》记载,黑龙江商民前往奉天“采办盐斤者,均用大车运粮至营口、通江等处,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交易而退,最为便利”。但因黑龙江省没有盐业专商大贾,运转费用高,导致食盐价格昂贵,又渐因日、俄等国私盐进入,且价低质优,清政府为应对“外私充斥,漏厄日深,商力薄弱,不足以资抵制”的情况,同时增加地方财政,光绪三十四年(1908)禁止商运,改行官运,民国九年《瑷珲县志》记载:“黑龙江官盐总局设于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各属既无产盐之所,故全资外来。由陆路输入者为奉(奉天)盐,回空装载。海道灌销为直(直隶)来之盐,则富商大贾以轮舶转输,鹾(盐)网操之。商民所输税课至为微薄,嗣经倪民政司建官运商销之法,行甫年余,官民便利,仍余红利达二十万金”,是时,便为瑷珲盐政之始,设有二等官盐分销局一所。
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食盐改官运商销为官运官销,总局设于省城,管理全省官盐运销事务,省内设官盐分销局十余处,其中黑河分销局设于宣统三年(1911)二月,同时兼设缉私分局,局址位于黑河大兴街(今王肃街)。瑷珲一带商号承销官盐须由商会或殷实商号作保,由分销局连同保结呈明总局,颁发牌照,准其承领代销。这一时期,对代销商号领、售官盐的管理均十分严格,《黑龙江官盐局现行章程》规定:“江省官盐售价,由总局核定,凡商号领销官盐,按照足秤发给外,每百斤另加给十二斤八两,为其馀利,不得私加盐价;分销官盐,俱用总局颁发官秤,公平出入,倘有擅用私秤及克扣斤两等弊,准商号向有司衙门或总局控诉查究;商号承领官盐,应先照定价缴足,然后如数领盐,不得先领后缴;商号承领官盐,由总局刊刻三连执照,颁发各分销局,随时填发,所有商号名称、承领斤数及盐价数目,均一注明,除存根留存分局外,缴查一连按月汇送总局查核,其发商执照,亦计日缴销;村屯官盐店承销官盐,运往营业之地销卖者,于执照内将运往地名注明,不得私运他处,亦不得于中途售卖;民间购盐至五斤以上者,由官盐店给发盐单一纸,将姓名、住址、购盐斤数,一一注明,以便查察,唯所购之盐只准自家食用,不得转售他人。”
民国三年(1914),黑河官盐分销局改隶吉、黑榷运总局,随后又设缉私骑兵队,《瑷珲县志》记载:“瑷珲县于民国四年(1915)设置吉、黑榷运缉私骑兵,第二营三连连长王武功,嗣因王连长请假,改派周彬接理连事”。至民国九年(1920),黑龙江盐业撤局设仓,黑河盐仓成为黑龙江滨江总仓下的四处分仓之一,运销区域三千余里,上自奇乾、漠河、呼玛、瑷珲,下至奇克特、乌云、萝北等处,年销食盐高可达万逾千袋。 https://t.cn/z8s2cr7
盐,是人类生活中不可或缺的必需品,在我国古代更是上关国计、下系民生。
黑龙江辽阔广袤的大地上,零星散布着产木盐、池盐、土盐之地,《北史·勿吉传》记载:“水气碱,生盐于木皮之上,亦有盐池”,《新唐书·黑水靺鞨传》记载:“黑水靺鞨有盐泉,气蒸薄,盐凝树巅”,《盛京通志》记载:“黑龙江有土盐”,《黑龙江述略》记载:“呼伦、贝尔二泊向产五色盐,不煮可食。然产不甚旺,又兼味浊而苦,唯近居者取食焉”,《龙沙纪略》记载:“扫土为盐,味稍苦,色黑。去卜魁东西各百余里,地名喇嘛寺,产此。三城(瑷珲、卜奎、墨尔根)皆食之。白盐,则来自奉天”,《黑龙江外记》记载:“木盐、土盐皆不闻,呼伦、贝尔两池出五色盐,无人取食,所食皆奉天盐”。
清朝前期,瑷珲一带原住民以食土盐为主。清康熙中叶,在清政府“民人有情愿煎盐发卖者,听其自行贸易,不许豪强霸占”的盐政促动下,奉天盐产量大增,因此也为黑龙江提供了便利,自此时起瑷珲百姓主要食用奉天盐。
光绪三十三年(1907)前,黑龙江食盐由商民自由贩运,《清盐法志》记载,黑龙江省运盐,主要靠小商小贩倒运,无盐税、盐法,只入境之盐抽收“盐捐”,《奉天省长公署档案》记载,黑龙江商民前往奉天“采办盐斤者,均用大车运粮至营口、通江等处,以其所有易其所无,交易而退,最为便利”。但因黑龙江省没有盐业专商大贾,运转费用高,导致食盐价格昂贵,又渐因日、俄等国私盐进入,且价低质优,清政府为应对“外私充斥,漏厄日深,商力薄弱,不足以资抵制”的情况,同时增加地方财政,光绪三十四年(1908)禁止商运,改行官运,民国九年《瑷珲县志》记载:“黑龙江官盐总局设于光绪三十四年六月,各属既无产盐之所,故全资外来。由陆路输入者为奉(奉天)盐,回空装载。海道灌销为直(直隶)来之盐,则富商大贾以轮舶转输,鹾(盐)网操之。商民所输税课至为微薄,嗣经倪民政司建官运商销之法,行甫年余,官民便利,仍余红利达二十万金”,是时,便为瑷珲盐政之始,设有二等官盐分销局一所。
宣统元年(1909),黑龙江食盐改官运商销为官运官销,总局设于省城,管理全省官盐运销事务,省内设官盐分销局十余处,其中黑河分销局设于宣统三年(1911)二月,同时兼设缉私分局,局址位于黑河大兴街(今王肃街)。瑷珲一带商号承销官盐须由商会或殷实商号作保,由分销局连同保结呈明总局,颁发牌照,准其承领代销。这一时期,对代销商号领、售官盐的管理均十分严格,《黑龙江官盐局现行章程》规定:“江省官盐售价,由总局核定,凡商号领销官盐,按照足秤发给外,每百斤另加给十二斤八两,为其馀利,不得私加盐价;分销官盐,俱用总局颁发官秤,公平出入,倘有擅用私秤及克扣斤两等弊,准商号向有司衙门或总局控诉查究;商号承领官盐,应先照定价缴足,然后如数领盐,不得先领后缴;商号承领官盐,由总局刊刻三连执照,颁发各分销局,随时填发,所有商号名称、承领斤数及盐价数目,均一注明,除存根留存分局外,缴查一连按月汇送总局查核,其发商执照,亦计日缴销;村屯官盐店承销官盐,运往营业之地销卖者,于执照内将运往地名注明,不得私运他处,亦不得于中途售卖;民间购盐至五斤以上者,由官盐店给发盐单一纸,将姓名、住址、购盐斤数,一一注明,以便查察,唯所购之盐只准自家食用,不得转售他人。”
民国三年(1914),黑河官盐分销局改隶吉、黑榷运总局,随后又设缉私骑兵队,《瑷珲县志》记载:“瑷珲县于民国四年(1915)设置吉、黑榷运缉私骑兵,第二营三连连长王武功,嗣因王连长请假,改派周彬接理连事”。至民国九年(1920),黑龙江盐业撤局设仓,黑河盐仓成为黑龙江滨江总仓下的四处分仓之一,运销区域三千余里,上自奇乾、漠河、呼玛、瑷珲,下至奇克特、乌云、萝北等处,年销食盐高可达万逾千袋。 https://t.cn/z8s2cr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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