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气转凉,这里却有最暖的“警色”】2021年10月7日17时许,分局快警9号平台接群众报警求助,称在蒸阳北路某小吃店门口有一个小孩走失找不到父母。接警后,民警陈国兵立即带领辅警赶到了报警人所述的店铺附近。只见一位三四岁左右提着个纸袋子的小女孩在不停地哭泣。民警蹲下身来尝试耐心安抚并询问小女孩相关身份信息。但小女孩情绪好不容易平复后,仍然回答不上来自己住在哪,也不知道父母名字。温度骤降,加上风大,小女孩穿的单薄,被冷嗖嗖的风吹的直打哆嗦。陈国兵决定先将小女孩带上警车,一边联系指挥中心核实有无报警求助小孩走失警情,一边安排队员在附近寻找小女孩父母。指挥中心反馈有儿童走失警情后,民警立即与报警家长联系,接电话的父亲焦急万分,表示自己父母带着其女儿在外玩耍,一没注意就没见到小女孩身影,他们在寻找了几十分钟后无奈报警,自己正在赶往衡阳的路上,请求民警代为照看一阵。民辅警将小女孩带到平台车上,化身超级奶爸,陪着小女孩玩耍。1小时后,小女孩父亲来到平台车上,小女孩一看到爸爸激动的从座位上蹦起来,父女相拥的画面另在场的民辅警感触不已,殊不知他们因为值班也有好几天没见上家人了。最后,民辅警将小女孩交还父母,并再三叮嘱家长带小朋友外出时一定要让孩子在自己的视线之内。
10-11【老道看盘】今天这里还是用数据说事:当市场连板情绪股的高度被压缩至3连板以及以下时,市场下一个交易日市场情绪有回暖需求,上周五节后第一个交易日连板情绪股压缩至3连板,同时在市场人气的周期股和赛道股大面积走弱下市场情绪也已经跌至低迷区,并且国庆节后3个交易日指数上涨的概率达到90%,所以今天的走势还是比较放心的,,盘面会是在接下来会是维持震荡局势。
【新闻焦点】临沂兰山区万达商户:谈好的约定说散就散?
近日,临沂市吴先生拨打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9600195热线反映,自己在当地万达商场租了一间商铺,和当时的商场负责人谈妥,合同到期后可以按原价格续签,但到了真正续签合同时,起始月租金却上涨了30%。和商场理论期间,吴先生装修不到两个月的店铺在凌晨被商场拆除,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山东台综合广播记者赶到临沂了解情况。
“当时我没在临沂,我们店长在临沂,晚上12点之后,他们就把我们商铺用围挡封起来,然后把我们的桌椅板凳破坏性地拆除了。”吴先生是上海路万达一家烤鱼店的总经理,9月24号,吴先生领着记者来到商场4楼自己的店铺前,发现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家正在装修的韩式烤肉店,经历过拆除过程的店长孙女士向记者回忆起当时的经历:“9月15号晚上走的时候还是好好的,第二天来的时候商铺已经被围挡挡住了。我们从后门进去的,看到里面已经是破坏性地拆除了,当时感觉很诧异,感觉商铺好像被洗劫过了,问了隔壁的邻居后给商场打电话,我们才知道东西被商场的人拆走了。”
吴先生介绍,他们的店面其实是7月18号才重装完毕开始营业的,不到两个月时间就被拆除,自己因此损失惨重。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吴先生说,是因为和商场合同问题没谈拢。“2020年的时候,跟万达签订了一个协议,在第二年的时候,我们店发生了改名的情况,但是经营者还是我,当时商场跟我说你需要签一个短期的三个月的合同。”
记者在这份短期合同上看到,商铺租赁有效期是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吴先生说装修就是为了好好经营,所以早在签约前就向当时的商场副总经理张振伟询问合同到期后能否按照原租赁价格续签,得到了他的肯定。为了证明这件事,吴先生给记者播放了当时和张振伟的通话录音,在录音中,记者听到张振伟确实说再次签约按照原合同不变的话。
在得到商场负责人的承诺后,吴先生签了这份短期合同并对商铺进行了装修。就在装修完毕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三个月合同快到期的时候,他们要提前收房租,发现和原来说的不一样了。”
原来,商场提出了新的续签方案,按照这个方案,起始月租金要上涨30%。吴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租的店铺套内建筑面积是221.84平方米,原合同起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商铺每月需要缴纳22184元,现在起始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30元,这意味着同样的店铺,每月需要多付租金6655.2元。“我听了就没同意,这个过程中张振伟调走了,我中间又给他打电话找他落实这个事情,他还跟我说即使不在这边,他也会跟进到底。”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在采访过程中,吴先生多次拨打张振伟电话,都没有接通。 吴先生的一个疑问还在于:商场强行拆除店铺装修是否合法?因为9月9号,他收到过万达委托山东宸诚律师事务所发的律师函,律师函上告知“依据租赁合同第十八条,无论任何原因,如乙方自交还期届满之日起7日后仍未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的,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直接将乙方在该房屋内的物品及设备设施转移至他处存放,并将该房屋清理回收使用。”但这个“第十八条”来源于2020年签订的三年期合同,在新签订的合同第十八条并没有约定此类条款。
“我们肯定不可能租一个铺子装修一个多月,然后营业两个月就把铺子拆了。” 吴先生告诉记者,店铺拆除之后,万达方面没给过任何赔偿,原来上海路万达商场副总经理张振伟的口头承诺,现在商场的总经理宋丽芬也不承认了。
随即,记者来到了万达商场总经理宋丽芬的办公室,她见到记者先是表示: “我想请问你们是?”记者表明身份后,她说:“首先我也想说一下,因为我们企业确实有相关的规定,我们是不能随意接受采访的,如果确实有采访需要,我们也需要给集团上报;第二,我们跟吴先生之间确实是有经济合同的纠纷,广场在跟吴先生交涉过程中相关的一些告知函件都是履行了的,所以说如果现在吴先生对这件事情仍然抱有不同的意见,可以走正常的诉讼途径。”
吴先生问到:“请问为什么铺子在未经我允许拆除,我们还有争议的时候,你们给我拆除了,你们是给我下了通知函,但是没有权限拆铺子啊。”
宋丽芬表示:“我们合约里有明确规定,合同终止之后7天内是交还期,交还期之内是你应该把房交还给我们,如果交完期过了之后,你没有交还,我们按照合同约定有权利去拆除。”
至于更多记者想追问这个规定在哪里时,宋经理表示可以找人给记者对接,她不方便做回答。最后记者给万达工作人员留下了联系方式,按照他们的程序走采访流程,他们说市场部的工作人员会和记者对接。而吴先生则对上海路万达商场这样的处理方式不满:“每次都好像是无可奉告,这种态度我感觉很无奈,我想心平气和坐下来把这件事情聊聊。反正现在铺子已经没法经营了,有一个烤肉店已经开始装修了,所以我希望他们把我们的装修和营运损失给赔偿一下。”
记者发稿前,并未收到关于临沂兰山区上海路万达的任何回复。关于此事件的进展,本台将持续关注。 https://t.cn/RBS4O7q
近日,临沂市吴先生拨打山东广播电视台综合广播9600195热线反映,自己在当地万达商场租了一间商铺,和当时的商场负责人谈妥,合同到期后可以按原价格续签,但到了真正续签合同时,起始月租金却上涨了30%。和商场理论期间,吴先生装修不到两个月的店铺在凌晨被商场拆除,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山东台综合广播记者赶到临沂了解情况。
“当时我没在临沂,我们店长在临沂,晚上12点之后,他们就把我们商铺用围挡封起来,然后把我们的桌椅板凳破坏性地拆除了。”吴先生是上海路万达一家烤鱼店的总经理,9月24号,吴先生领着记者来到商场4楼自己的店铺前,发现这里已经变成了一家正在装修的韩式烤肉店,经历过拆除过程的店长孙女士向记者回忆起当时的经历:“9月15号晚上走的时候还是好好的,第二天来的时候商铺已经被围挡挡住了。我们从后门进去的,看到里面已经是破坏性地拆除了,当时感觉很诧异,感觉商铺好像被洗劫过了,问了隔壁的邻居后给商场打电话,我们才知道东西被商场的人拆走了。”
吴先生介绍,他们的店面其实是7月18号才重装完毕开始营业的,不到两个月时间就被拆除,自己因此损失惨重。中间究竟发生了什么?吴先生说,是因为和商场合同问题没谈拢。“2020年的时候,跟万达签订了一个协议,在第二年的时候,我们店发生了改名的情况,但是经营者还是我,当时商场跟我说你需要签一个短期的三个月的合同。”
记者在这份短期合同上看到,商铺租赁有效期是今年5月1日至7月31日。吴先生说装修就是为了好好经营,所以早在签约前就向当时的商场副总经理张振伟询问合同到期后能否按照原租赁价格续签,得到了他的肯定。为了证明这件事,吴先生给记者播放了当时和张振伟的通话录音,在录音中,记者听到张振伟确实说再次签约按照原合同不变的话。
在得到商场负责人的承诺后,吴先生签了这份短期合同并对商铺进行了装修。就在装修完毕准备大干一场的时候,事情发生了变化。“三个月合同快到期的时候,他们要提前收房租,发现和原来说的不一样了。”
原来,商场提出了新的续签方案,按照这个方案,起始月租金要上涨30%。吴先生给记者算了一笔账:他租的店铺套内建筑面积是221.84平方米,原合同起始租金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00元,商铺每月需要缴纳22184元,现在起始标准为每月每平方米人民币130元,这意味着同样的店铺,每月需要多付租金6655.2元。“我听了就没同意,这个过程中张振伟调走了,我中间又给他打电话找他落实这个事情,他还跟我说即使不在这边,他也会跟进到底。”
事情究竟是怎样的?在采访过程中,吴先生多次拨打张振伟电话,都没有接通。 吴先生的一个疑问还在于:商场强行拆除店铺装修是否合法?因为9月9号,他收到过万达委托山东宸诚律师事务所发的律师函,律师函上告知“依据租赁合同第十八条,无论任何原因,如乙方自交还期届满之日起7日后仍未将该房屋交还给甲方的,甲方或物业服务公司有权直接将乙方在该房屋内的物品及设备设施转移至他处存放,并将该房屋清理回收使用。”但这个“第十八条”来源于2020年签订的三年期合同,在新签订的合同第十八条并没有约定此类条款。
“我们肯定不可能租一个铺子装修一个多月,然后营业两个月就把铺子拆了。” 吴先生告诉记者,店铺拆除之后,万达方面没给过任何赔偿,原来上海路万达商场副总经理张振伟的口头承诺,现在商场的总经理宋丽芬也不承认了。
随即,记者来到了万达商场总经理宋丽芬的办公室,她见到记者先是表示: “我想请问你们是?”记者表明身份后,她说:“首先我也想说一下,因为我们企业确实有相关的规定,我们是不能随意接受采访的,如果确实有采访需要,我们也需要给集团上报;第二,我们跟吴先生之间确实是有经济合同的纠纷,广场在跟吴先生交涉过程中相关的一些告知函件都是履行了的,所以说如果现在吴先生对这件事情仍然抱有不同的意见,可以走正常的诉讼途径。”
吴先生问到:“请问为什么铺子在未经我允许拆除,我们还有争议的时候,你们给我拆除了,你们是给我下了通知函,但是没有权限拆铺子啊。”
宋丽芬表示:“我们合约里有明确规定,合同终止之后7天内是交还期,交还期之内是你应该把房交还给我们,如果交完期过了之后,你没有交还,我们按照合同约定有权利去拆除。”
至于更多记者想追问这个规定在哪里时,宋经理表示可以找人给记者对接,她不方便做回答。最后记者给万达工作人员留下了联系方式,按照他们的程序走采访流程,他们说市场部的工作人员会和记者对接。而吴先生则对上海路万达商场这样的处理方式不满:“每次都好像是无可奉告,这种态度我感觉很无奈,我想心平气和坐下来把这件事情聊聊。反正现在铺子已经没法经营了,有一个烤肉店已经开始装修了,所以我希望他们把我们的装修和营运损失给赔偿一下。”
记者发稿前,并未收到关于临沂兰山区上海路万达的任何回复。关于此事件的进展,本台将持续关注。 https://t.cn/RBS4O7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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