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经》第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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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和大怨”,就是去化解所结下的大怨,化干戈为玉帛,使矛盾趋于和解,岂非善事。
为什么又说“必有馀怨”呢?这是因为,人们虽有这种善心去帮助人调解怨仇,但都是一种有为的周旋撮和,往往只能就事论事,不能深知其内因、本因上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去解析。也不能以大德深化其心,故只能使双方的仇怨气势暂时平息,其怨心未必尽除,余怨仍扎根在心。待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成熟时,因缘重新际遇,故技仍会重演,矛盾还会发作。由于因果规律的制约,这种恶性循环,世世代代,怨怨相报,无有终了。既然恶缘未了,余怨未消,这种善德也不彻底。由此可见,以有为解决怨仇之难。
人若失去天良本心,很难和怨为善。“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从本因上,通过自心的真诚忏悔,痛改历史上曾经犯下的过错,在太极弦的另一侧寻找结怨的根源,偿还账债,解开怨结,方可彻底了结大怨。常言道:“浇树要浇根,帮人要帮心。”仅靠显态有为的言语去说和,不能从心的根源上去深挖,就很难从根本上化解大怨。故曰“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所谓“契”,犹如今之“契约”、“合同”。古时的契约分为左右两栏,主人持左契作为存根,客方执右契以为凭据,主客各执其一,合之为信。自古以左为主,为先天;以右为次,为后天。左契为本,故存于为主者一方;右契为末,故执于客方之手。结账之时,以此为凭,两契相合,以验其信。
“执左契”之意,是说我处于先天无为之位,寂静不动,不责求于人,待人来责求于我。当持右契者来合契时,以契为信,见契付物。不计较来人相貌的美丑,不分辨持契者的善恶,也不论其人的高贵与贫贱,唯以契约为凭而已。
太上以执左契为喻,在于启示人们要复归先天,以无驭有,以先天主宰后天。左契为主宰,犹如真心,常处静定之中;右契犹如后天,处世应俗,随遇而动,应过即静,又复归于左。左右相辅相承,主次有序,相合相应,处世应物,浑然为一。
人的心身虽终日处在繁纷的红尘事务中,但不为物转,以静处俗,无心待物,以物付物。执契之喻,其事虽小,其理却大。来者处有为,我则处无为。一方处动,一方处静。有为者是外来以物动求,我以无为静而应之,虽有执契之举,但也只是遵循办事程序应之而已,一切都是自然。客者持右契付物,以合我之左契,此即是“我不求合而人自合”。执左契者,应于外而合于内,是一种人合于我的先天自然状态。
圣人不动心、不动念,其德心无为而民自化,这与执左契其意相同。故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由圣人推其义而知,人最贵于有德,厚德在身,犹如人之执左契,我不求于人,而人却来合我。这就是“司契”的真义。故言“有德司契”。“司”者,主也。
德的本质为“中和”、“柔弱”,有德之人能主合于无德者。有德之人,能包容一切,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心身透发着祥和的气息,故人皆喜欢主动接近,愿受其德场之益。圣人在处世待物中,皆是随缘而遇,随遇而安,行不得已之事,不动主观识心,一切感而遂通,这就是执左契之义。
“无德司辙”,凡是以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德不广,其善不真。若是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世人不修道德,不知德之真意,不能以德感恪于人,只能以有心有为去行事,以得到外物的满足为目的。凡是有为,必带有后天痕迹,故曰“司辙”。
“彻”与“辙”同。“辙”,即车行过后所留下的车轮痕迹。造车者打车时,其车轮的间距必须合于道路之辙,这是以我之有为,求合于彼之所需。无德者,不能以无为待人应物,只能用有为去应世,犹如车轮求合于路辙一样。以此物求合于彼物,皆是有为之为。故曰“无德司辙”。前辈云:“执德者无德”。此乃至理真言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ì)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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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和大怨”,就是去化解所结下的大怨,化干戈为玉帛,使矛盾趋于和解,岂非善事。
为什么又说“必有馀怨”呢?这是因为,人们虽有这种善心去帮助人调解怨仇,但都是一种有为的周旋撮和,往往只能就事论事,不能深知其内因、本因上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去解析。也不能以大德深化其心,故只能使双方的仇怨气势暂时平息,其怨心未必尽除,余怨仍扎根在心。待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成熟时,因缘重新际遇,故技仍会重演,矛盾还会发作。由于因果规律的制约,这种恶性循环,世世代代,怨怨相报,无有终了。既然恶缘未了,余怨未消,这种善德也不彻底。由此可见,以有为解决怨仇之难。
人若失去天良本心,很难和怨为善。“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从本因上,通过自心的真诚忏悔,痛改历史上曾经犯下的过错,在太极弦的另一侧寻找结怨的根源,偿还账债,解开怨结,方可彻底了结大怨。常言道:“浇树要浇根,帮人要帮心。”仅靠显态有为的言语去说和,不能从心的根源上去深挖,就很难从根本上化解大怨。故曰“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所谓“契”,犹如今之“契约”、“合同”。古时的契约分为左右两栏,主人持左契作为存根,客方执右契以为凭据,主客各执其一,合之为信。自古以左为主,为先天;以右为次,为后天。左契为本,故存于为主者一方;右契为末,故执于客方之手。结账之时,以此为凭,两契相合,以验其信。
“执左契”之意,是说我处于先天无为之位,寂静不动,不责求于人,待人来责求于我。当持右契者来合契时,以契为信,见契付物。不计较来人相貌的美丑,不分辨持契者的善恶,也不论其人的高贵与贫贱,唯以契约为凭而已。
太上以执左契为喻,在于启示人们要复归先天,以无驭有,以先天主宰后天。左契为主宰,犹如真心,常处静定之中;右契犹如后天,处世应俗,随遇而动,应过即静,又复归于左。左右相辅相承,主次有序,相合相应,处世应物,浑然为一。
人的心身虽终日处在繁纷的红尘事务中,但不为物转,以静处俗,无心待物,以物付物。执契之喻,其事虽小,其理却大。来者处有为,我则处无为。一方处动,一方处静。有为者是外来以物动求,我以无为静而应之,虽有执契之举,但也只是遵循办事程序应之而已,一切都是自然。客者持右契付物,以合我之左契,此即是“我不求合而人自合”。执左契者,应于外而合于内,是一种人合于我的先天自然状态。
圣人不动心、不动念,其德心无为而民自化,这与执左契其意相同。故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由圣人推其义而知,人最贵于有德,厚德在身,犹如人之执左契,我不求于人,而人却来合我。这就是“司契”的真义。故言“有德司契”。“司”者,主也。
德的本质为“中和”、“柔弱”,有德之人能主合于无德者。有德之人,能包容一切,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心身透发着祥和的气息,故人皆喜欢主动接近,愿受其德场之益。圣人在处世待物中,皆是随缘而遇,随遇而安,行不得已之事,不动主观识心,一切感而遂通,这就是执左契之义。
“无德司辙”,凡是以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德不广,其善不真。若是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世人不修道德,不知德之真意,不能以德感恪于人,只能以有心有为去行事,以得到外物的满足为目的。凡是有为,必带有后天痕迹,故曰“司辙”。
“彻”与“辙”同。“辙”,即车行过后所留下的车轮痕迹。造车者打车时,其车轮的间距必须合于道路之辙,这是以我之有为,求合于彼之所需。无德者,不能以无为待人应物,只能用有为去应世,犹如车轮求合于路辙一样。以此物求合于彼物,皆是有为之为。故曰“无德司辙”。前辈云:“执德者无德”。此乃至理真言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ì)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天是什么?苍穹。地是什么?水土。能够构成苍穹和水土的是什么?中国古人讲究太极,它构成一切,构成宇宙万物,包括人,这些就是由阴阳两种材料或者元素构成;古人讲究阴阳,认为天地是由阴阳构成的,“轻清者上浮而为天,重浊者下凝而为地”。以阴阳升降来表示天地之变化,表现万物的生机与活力。《易经》讲“一阴一阳之谓道”,这个“道”字蕴含着升降开阖的规则。
十个数字看懂中国传统文化
数字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是文化的承载者,通过数字的内涵与外延,可以知悉古代先贤智者为我们留下的思维模式、哲学思想、宗教理念等宝贵的精神遗产。
在科学的世界里,数字的功能是计算,秩序严谨,职司分明。在人类心灵的世界中,数字的功能是表义,经过“神化”后成为“玄数”、“虚数”、“天数”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那些玄妙又神秘的数字又代表了什么呢?
0——无极
无极意为无边际,无穷尽。《庄子•逍遥游》:“吾惊怖其言犹河汉而无极也。”《荀子•修身》:“将以穷无穷、逐无极与?其折骨、绝筋终身不可以相及也。”
在古代哲学范畴。无极亦指派生万物的本体,以其无味、无臭、无声、无色、无始、无终,无可指名,故曰无极。《老子•第二十八章》:“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1——太极
《说文解字》:“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古人认为,“一”不仅是数的开始,是万物之始,而且是生成万物的元素,是世界的本源。《周易•系辞上》中“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旨在阐明宇宙从无极而太极,以至万物化生的过程。
中国古代哲学对“一”推崇倍至。老子是中国古代最早用数来认识和阐释宇宙起源的先哲之一,在《老子》第四十九章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比较典型地反映了他的天地始于“道”、万物之本生于“一”的观点。
2——两仪、阴阳
《说文》:“二,地之数也。从偶一。”《汉书•律历志》:“地之数始于二。”《周易•系辞下》:“天一地二。”《乾坤凿度》:“地数二。二者,有偶也。”这几处引文都表明了古人对“二”的哲学认识。
《吕氏春秋•大乐》:“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两仪是阴气与阳气的合称,指事物普遍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两种属性,阴阳相反相成是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和根源。
3——三才
三的发现大大促进了人类的抽象思维。中国古代哲人们以“三”的最初原始观念为内核,在其外部又包裹了更加神秘的色彩。《易经》的符号体系就是建立在“三”及其倍数“六”的基础之上。《易•说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通而成卦”。三才,即天、地、人。这三类物质皆包含两种相互对立的因素,而卦,是《周易》中象征自然现象和人事变化的一系列符号,以阳爻、阴爻相配合而成,三个爻组成一个卦。“兼三才而两之”成卦,即这个意思。
4——四象
先民最初可能从对东南西北的方位识别中,逐步建立起四方、四时乃至四象等自然观念,并无一例外地加以崇拜。
四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指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分别代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源于中国古代的星宿信仰。古时人们将天上的星座分为二十八宿,由于不好记忆,便将其分为四部分,以动物的形象代替,称为四象,也称四神、四灵。
5——五行
《说文》曰:“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交午也。”何谓五行?《尚书•洪范》解释说:“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而据近人刘节考证,《洪范》出于战国末期,当时,以邹衍为代表的阴阳家们把五行与阴阳、日月星辰、乾坤八卦结合起来,进一步发展为五行学说,渗透于天文、历法、医学等各个领域,盛行于汉世,从此五行才变得神秘起来。
6——六合
六合,一指上下和东西南北四方,即天地四方,泛指天下或宇宙;二指古代用于记时、记月的十二地支,选择吉日良时,考虑“冲(不利)”或“合(有利)”,“合”指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称十二地支六合。
历来人们认为“六”是个象征顺利的数字,也因为《易经》的坤卦有三个阴爻“- -”重叠而成,是三个“六”组成的纯阴之卦。《坤传》:“坤道其顺乎。”《说卦传》;“坤,顺也。”坤卦代表了顺利,重叠的“六”也就代表了顺利,所谓“六六大顺”是也。
7——七星
七星,可用于表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二十八宿中的天罡,即北斗星。北斗七星从“天璇”通过“天枢”向外延伸一条直线,大约延长5倍多,就可见到一颗和北斗七星差不多亮的星星,这就是北极星。
北斗星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出现于天空不同的方位,所以古人就根据初昏时斗柄所指的方向来决定季节: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
8——八卦
《易经》所说的卦,是宇宙间的现象,是我们肉眼可以看见的现象。宇宙间共有八个基本的大现象,而宇宙间的万有、万事、万物皆依这八个现象而变化,这就是八卦法则的起源。
八卦是古代汉民族的基本哲学概念,是古代的阴阳学说。所谓八卦就是八个卦相,八卦是由太昊伏羲氏画出的。伏羲氏在天水卦台山始画八卦,一画开天。八卦表示事物自身变化的阴阳系统,用“一”代表阳,用“- -”代表阴,用三个这样的符号,按照大自然的阴阳变化平行组合,组成八种不同形式,叫做八卦。
9——九宫
九宫是古代天文学家将天宫以井字划分乾宫、坎宫、艮宫、震宫、中宫、巽宫、离宫、坤宫、兑宫九个等份,其中,乾、坎、艮、震属四阳宫,巽、离、坤、兑属四阴宫,加上中宫共为九宫。九宫在奇门遁甲中代表地,指大地,为奇门遁甲之基,是不动的,奇门遁甲分为天、地、人、神四盘,四盘之中唯有地盘不动,为坐山。在晚间从地上观天空的七曜与星宿移动,可知方向及季节等资讯。
“九宫”之法用之多端。汉代时有“九宫占”、“九宫术”、“九宫算”、“九宫八风”、“太一下行九宫”、“太一坛”等,是于占、术、算、医、纬、建等方面的应用。
数字语言是文化的一部分,是文化的承载者,通过数字的内涵与外延,可以知悉古代先贤智者为我们留下的思维模式、哲学思想、宗教理念等宝贵的精神遗产。
在科学的世界里,数字的功能是计算,秩序严谨,职司分明。在人类心灵的世界中,数字的功能是表义,经过“神化”后成为“玄数”、“虚数”、“天数”在中国传统文化里,那些玄妙又神秘的数字又代表了什么呢?
0——无极
无极意为无边际,无穷尽。《庄子•逍遥游》:“吾惊怖其言犹河汉而无极也。”《荀子•修身》:“将以穷无穷、逐无极与?其折骨、绝筋终身不可以相及也。”
在古代哲学范畴。无极亦指派生万物的本体,以其无味、无臭、无声、无色、无始、无终,无可指名,故曰无极。《老子•第二十八章》:“为天下式,常德不忒,复归于无极。”
1——太极
《说文解字》:“一,惟初太始,道立于一。造分天地,化成万物。”古人认为,“一”不仅是数的开始,是万物之始,而且是生成万物的元素,是世界的本源。《周易•系辞上》中“易有太极,是生两仪”,旨在阐明宇宙从无极而太极,以至万物化生的过程。
中国古代哲学对“一”推崇倍至。老子是中国古代最早用数来认识和阐释宇宙起源的先哲之一,在《老子》第四十九章中,“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比较典型地反映了他的天地始于“道”、万物之本生于“一”的观点。
2——两仪、阴阳
《说文》:“二,地之数也。从偶一。”《汉书•律历志》:“地之数始于二。”《周易•系辞下》:“天一地二。”《乾坤凿度》:“地数二。二者,有偶也。”这几处引文都表明了古人对“二”的哲学认识。
《吕氏春秋•大乐》:“太一出两仪,两仪出阴阳。”两仪是阴气与阳气的合称,指事物普遍存在的相互对立的两种属性,阴阳相反相成是事物发生、发展、变化的规律和根源。
3——三才
三的发现大大促进了人类的抽象思维。中国古代哲人们以“三”的最初原始观念为内核,在其外部又包裹了更加神秘的色彩。《易经》的符号体系就是建立在“三”及其倍数“六”的基础之上。《易•说卦》:“是以立天之道,曰阴与阳;立地之道,曰柔与刚;立人之道,曰仁与义;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通而成卦”。三才,即天、地、人。这三类物质皆包含两种相互对立的因素,而卦,是《周易》中象征自然现象和人事变化的一系列符号,以阳爻、阴爻相配合而成,三个爻组成一个卦。“兼三才而两之”成卦,即这个意思。
4——四象
先民最初可能从对东南西北的方位识别中,逐步建立起四方、四时乃至四象等自然观念,并无一例外地加以崇拜。
四象在中国传统文化中指青龙、白虎、朱雀、玄武,分别代表东西南北四个方向,源于中国古代的星宿信仰。古时人们将天上的星座分为二十八宿,由于不好记忆,便将其分为四部分,以动物的形象代替,称为四象,也称四神、四灵。
5——五行
《说文》曰:“五,五行也。从二,阴阳在天地交午也。”何谓五行?《尚书•洪范》解释说:“一曰水,二曰火,三曰木,四曰金,五曰土。”而据近人刘节考证,《洪范》出于战国末期,当时,以邹衍为代表的阴阳家们把五行与阴阳、日月星辰、乾坤八卦结合起来,进一步发展为五行学说,渗透于天文、历法、医学等各个领域,盛行于汉世,从此五行才变得神秘起来。
6——六合
六合,一指上下和东西南北四方,即天地四方,泛指天下或宇宙;二指古代用于记时、记月的十二地支,选择吉日良时,考虑“冲(不利)”或“合(有利)”,“合”指子与丑合、寅与亥合、卯与戌合、辰与酉合、巳与申合、午与未合,称十二地支六合。
历来人们认为“六”是个象征顺利的数字,也因为《易经》的坤卦有三个阴爻“- -”重叠而成,是三个“六”组成的纯阴之卦。《坤传》:“坤道其顺乎。”《说卦传》;“坤,顺也。”坤卦代表了顺利,重叠的“六”也就代表了顺利,所谓“六六大顺”是也。
7——七星
七星,可用于表示我国传统文化中的二十八宿中的天罡,即北斗星。北斗七星从“天璇”通过“天枢”向外延伸一条直线,大约延长5倍多,就可见到一颗和北斗七星差不多亮的星星,这就是北极星。
北斗星在不同的季节和夜晚不同的时间出现于天空不同的方位,所以古人就根据初昏时斗柄所指的方向来决定季节: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
8——八卦
《易经》所说的卦,是宇宙间的现象,是我们肉眼可以看见的现象。宇宙间共有八个基本的大现象,而宇宙间的万有、万事、万物皆依这八个现象而变化,这就是八卦法则的起源。
八卦是古代汉民族的基本哲学概念,是古代的阴阳学说。所谓八卦就是八个卦相,八卦是由太昊伏羲氏画出的。伏羲氏在天水卦台山始画八卦,一画开天。八卦表示事物自身变化的阴阳系统,用“一”代表阳,用“- -”代表阴,用三个这样的符号,按照大自然的阴阳变化平行组合,组成八种不同形式,叫做八卦。
9——九宫
九宫是古代天文学家将天宫以井字划分乾宫、坎宫、艮宫、震宫、中宫、巽宫、离宫、坤宫、兑宫九个等份,其中,乾、坎、艮、震属四阳宫,巽、离、坤、兑属四阴宫,加上中宫共为九宫。九宫在奇门遁甲中代表地,指大地,为奇门遁甲之基,是不动的,奇门遁甲分为天、地、人、神四盘,四盘之中唯有地盘不动,为坐山。在晚间从地上观天空的七曜与星宿移动,可知方向及季节等资讯。
“九宫”之法用之多端。汉代时有“九宫占”、“九宫术”、“九宫算”、“九宫八风”、“太一下行九宫”、“太一坛”等,是于占、术、算、医、纬、建等方面的应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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