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事# 【经区开展自护教育进校园活动】近日,经区团区委和经区检察院在凤林学校联合开展“关爱未成年人 走向美好未来”宣讲活动,向中小学生和全区中队辅导员进行防范校园暴力和性侵害知识讲座,普及相关法律知识,以预防和减少青少年安全事故和违法犯罪的发生。讲座现场,经区检察院检察官结合真实案例,通过现场交流和做游戏的方式,向学生讲解校园暴力和性侵害的危害、表现、防范措施和相关法律规定等知识,以促进青少年自护能力和法律素质的全面提高。
中庸镇开展禁毒教育、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师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其健康成长,6月20日下午,临桂区中庸司法所和中庸派出所联合组织开展了“禁毒教育、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此次法治教育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什么是毒品及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遵守法律,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围绕禁毒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进行有奖抢答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活动共发放《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知识手册、《临桂区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手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等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
为进一步提高辖区师生特别是中小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促进其健康成长,6月20日下午,临桂区中庸司法所和中庸派出所联合组织开展了“禁毒教育、法治教育进校园活动”。
此次法治教育根据学生的年龄特征,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典型案例重点讲解了什么是毒品及毒品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危害;什么是法律,为什么要遵守法律,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最后围绕禁毒知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知识、《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知识进行有奖抢答活动,进一步激发了师生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主动性。活动共发放《健康人生,绿色无毒》禁毒知识手册、《临桂区平安建设法治宣传手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知识手册》等法律知识宣传资料1000余份。
#深圳一女子被坠物砸伤头#【高空抛物砸伤人,法律责任分析】
高空抛物案件频发,前有男童被窗户砸死,南京小学生被砸伤,江阴女子被8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伤事件后,深圳又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致害的案件。
22日,广东深圳两名女孩从地铁口出来时,其中一名女孩被上空坠落的不明物品砸中,当场头部流血,被紧急送往医院。目击者多次在现场寻找坠物未果。不幸中的万幸,目前女孩已送往医院包扎伤口,无生命危险。具体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高空抛物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高空抛物轻则致人受伤,重则夺人性命,可以说贻害无穷。
高空抛物一旦给他人造成损失,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还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上】高空抛物或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可以查明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和抛物人住在一个楼的居民,在无法查明“真凶”的情况下,如果自己证明不了自己不是加害人,那就成了“背锅侠”。法律以这种特殊安排,保障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安全,一旦成为受害者不至于无人担责。
【刑事责任上】如抛物人主观上是故意的,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最高可判处死刑。
如抛物人主观上是无意的,视被害人伤情而定,如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具体在这个高空抛物案件中,抛物人如果已经预见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他人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他人重伤的结果,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在实务中,如果抛物人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酌情从轻处罚。(配图,是高空抛物判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生效的判决)
对于未满十四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抛物人,应当对其监护人监管失责进行警告和惩戒。对于成年人而言,应当认识到哪怕是“不小心弄掉下去”砸伤人,依然可能被判刑!
天灾不可免,人祸可以防。住在高层不抛物是基本道德,同时还应当预防物品因刮风、下雨等坠落的风险。关爱他人安全,就是关爱自己,毕竟一般人都不会“铁头功”。#微博法律大讲堂#
高空抛物案件频发,前有男童被窗户砸死,南京小学生被砸伤,江阴女子被8岁男童高空抛物砸伤事件后,深圳又发生了一起高空坠物致害的案件。
22日,广东深圳两名女孩从地铁口出来时,其中一名女孩被上空坠落的不明物品砸中,当场头部流血,被紧急送往医院。目击者多次在现场寻找坠物未果。不幸中的万幸,目前女孩已送往医院包扎伤口,无生命危险。具体事件还在进一步调查中。
高空抛物是非常不文明的行为,高空抛物轻则致人受伤,重则夺人性命,可以说贻害无穷。
高空抛物一旦给他人造成损失,除了要承担民事责任,严重的还需要追究其刑事责任。
【民事责任上】高空抛物或坠物造成他人损害的,根据《侵权责任法》可以查明侵权人的,由侵权人承担。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和抛物人住在一个楼的居民,在无法查明“真凶”的情况下,如果自己证明不了自己不是加害人,那就成了“背锅侠”。法律以这种特殊安排,保障社会绝大多数人的安全,一旦成为受害者不至于无人担责。
【刑事责任上】如抛物人主观上是故意的,有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等,最高可判处死刑。
如抛物人主观上是无意的,视被害人伤情而定,如被害人重伤或死亡的,则可能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或过失致人死亡罪。
具体在这个高空抛物案件中,抛物人如果已经预见自己高空抛物的行为可能会发生危害他人的结果,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他人重伤的结果,其行为已经构成过失致人重伤罪。
在实务中,如果抛物人自愿认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得到被害人谅解的,可酌情从轻处罚。(配图,是高空抛物判过失致人重伤罪的生效的判决)
对于未满十四周岁不承担刑事责任的抛物人,应当对其监护人监管失责进行警告和惩戒。对于成年人而言,应当认识到哪怕是“不小心弄掉下去”砸伤人,依然可能被判刑!
天灾不可免,人祸可以防。住在高层不抛物是基本道德,同时还应当预防物品因刮风、下雨等坠落的风险。关爱他人安全,就是关爱自己,毕竟一般人都不会“铁头功”。#微博法律大讲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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