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语堂先生曾说:
“一个心地干净,思路清晰,没有多余情绪和妄念的人,是会带给人安全感的。
因为他不伤人,也不自伤;不制造麻烦,也不麻烦别人。”
遇事冷处理,是一种为人处世的成熟,更是一种通透豁达的大智慧。
往后余生,愿我们都能管住自己,与不快的情绪告别,认真活好当下,去拥抱美好的人生。
#早安#
“一个心地干净,思路清晰,没有多余情绪和妄念的人,是会带给人安全感的。
因为他不伤人,也不自伤;不制造麻烦,也不麻烦别人。”
遇事冷处理,是一种为人处世的成熟,更是一种通透豁达的大智慧。
往后余生,愿我们都能管住自己,与不快的情绪告别,认真活好当下,去拥抱美好的人生。
#早安#
适合写在书签上的句子
1.晨钟暮鼓,震悟大千。
2.蝉活八日,向死而生。
3.我爱你三千遍。
4.我从此不敢看观音。
5.万里长路,踽踽独行。
6.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
7.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8.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9.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10.一生所幸,乃生为华夏。
11.玻璃晴朗,橘子辉煌。
12.我见烈焰,起于孤山。
13.世界先爱了我,我不能不爱它。
14.与其互为宇宙,不如自成人间。
15.总之岁月漫长,然而值得等待。
16.岁月不饶人,我亦未曾饶过岁月。
17.胭脂用尽时,桃花就开了。
18.我心有猛虎,死于熬夜。
19.听说一行绝句,残艳似故人手笔。
20.人间星火,竟无半点属于我。
21.目光放远,万事皆悲。
22.你本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
23.世中逢尔,雨中逢花。
24.虽然朱颜易改,好在热血难凉。
25.我随时可以放下,却绝不原谅。
26.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1.晨钟暮鼓,震悟大千。
2.蝉活八日,向死而生。
3.我爱你三千遍。
4.我从此不敢看观音。
5.万里长路,踽踽独行。
6.人间繁华多笑语,唯我空余两鬓风。
7.欲买桂花同载酒,终不似,少年游。
8.生而为人,我很抱歉。
9.十年饮冰,难凉热血。
10.一生所幸,乃生为华夏。
11.玻璃晴朗,橘子辉煌。
12.我见烈焰,起于孤山。
13.世界先爱了我,我不能不爱它。
14.与其互为宇宙,不如自成人间。
15.总之岁月漫长,然而值得等待。
16.岁月不饶人,我亦未曾饶过岁月。
17.胭脂用尽时,桃花就开了。
18.我心有猛虎,死于熬夜。
19.听说一行绝句,残艳似故人手笔。
20.人间星火,竟无半点属于我。
21.目光放远,万事皆悲。
22.你本无意穿堂风,偏偏孤倨引山洪。
23.世中逢尔,雨中逢花。
24.虽然朱颜易改,好在热血难凉。
25.我随时可以放下,却绝不原谅。
26.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
《折狱龟鉴·议罪》
80、殷仲堪原情晋殷仲堪,为荆州刺史。有桂阳人黄钦生,二亲久没,诈服衰麻,言迎父丧。府曹依律弃市。仲堪曰:“原此法意,当以二亲生存而横言死没,情理悖逆,所不忍言,故同于殴詈之科,正以大辟之刑。钦生徒有诞妄之过耳。”遂活之。旧出晋书本传。
按:昔人称郭躬“推己以议物,舍状以探情。”夫推己以议物者,恕也;舍状以探情者,忠也。仲堪亦庶几焉。苟非用法忠恕,钦生弃市决矣。此皆俗吏所不能者也。
81、何承天论罚宋何承天,义熙初,刘毅镇姑孰,板为行参军。毅尝出行,而鄢陵县吏陈满射鸟,箭误中直帅,虽不伤,处法弃市。承天议曰:“狱贵情断,疑则从轻。昔有惊汉文帝乘舆马者,张释之劾以犯跸,罪止罚金,明其无心于惊马也。故不以乘舆之重,加以异制。今满意在射鸟,非有心于中心。律:‘过误伤人,三岁刑。’况不伤乎?罚之可也。”旧出南史本传。
按:此亦“推己议物,舍状探情”者也。
82、孔深之辨谳
宋孔深之为尚书比部郎时,安陆应城县人张江陵,与妻吴共骂母黄令死,黄忿恨自缢。已值赦。律:“子贼杀伤殴父母,遇赦犹枭首;骂詈,弃市。谋杀夫之父母,亦弃市;会赦,免刑补兵。”江陵骂母,母以自裁,重于伤殴。若同杀科,则疑重;用伤殴及詈科,则疑轻。制惟有打母遇赦犹枭首,无詈母致死会赦之科。深之议曰:“夫题里逆心,仁者不入。名且恶之,况乃人事!故杀伤咒诅,法所不容;詈之致尽,理无可宥。江陵虽遇赦恩,固合枭首。妇本以义,爱非天属。黄之所恨,意不在吴,原死补兵,有允正法。”诏如深之议,吴可弃市。出南史孔靖传,深之其孙也。旧集不载。
按:詈之致死,重于殴伤,不以赦原,于理为允。妻若从坐,犹或可赦,吴实共骂,弃市亦当。诏所以补议之阙也。
83、戴胄驳议唐戴胄为大理少卿时,长孙无忌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阁,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论:“监门校尉不觉,罪当死;无忌赎。”胄曰:“校尉与无忌罪均。臣子于君父不得称误,法着:御汤剂、饮食、舟船,误不如法,皆死。陛下录无忌功,原之可也;若罚无忌,杀校尉,不可谓刑。”帝曰:“法为天下公,朕安得阿亲戚。”诏覆议。德彝固执,帝将可,胄驳之曰:“校尉缘无忌以致罪,法当轻。若皆过误,不当独死。”由是与校尉皆免。出唐书本传。旧集不载。
按:胄言:“臣子于君父不得称误。”所以深责无忌也。校尉缘无忌以致罪,则与无忌罪均,而法当轻也。既免无忌,缘以致罪者岂得不免乎?胄之力争,亦忠恕之义也。
80、殷仲堪原情晋殷仲堪,为荆州刺史。有桂阳人黄钦生,二亲久没,诈服衰麻,言迎父丧。府曹依律弃市。仲堪曰:“原此法意,当以二亲生存而横言死没,情理悖逆,所不忍言,故同于殴詈之科,正以大辟之刑。钦生徒有诞妄之过耳。”遂活之。旧出晋书本传。
按:昔人称郭躬“推己以议物,舍状以探情。”夫推己以议物者,恕也;舍状以探情者,忠也。仲堪亦庶几焉。苟非用法忠恕,钦生弃市决矣。此皆俗吏所不能者也。
81、何承天论罚宋何承天,义熙初,刘毅镇姑孰,板为行参军。毅尝出行,而鄢陵县吏陈满射鸟,箭误中直帅,虽不伤,处法弃市。承天议曰:“狱贵情断,疑则从轻。昔有惊汉文帝乘舆马者,张释之劾以犯跸,罪止罚金,明其无心于惊马也。故不以乘舆之重,加以异制。今满意在射鸟,非有心于中心。律:‘过误伤人,三岁刑。’况不伤乎?罚之可也。”旧出南史本传。
按:此亦“推己议物,舍状探情”者也。
82、孔深之辨谳
宋孔深之为尚书比部郎时,安陆应城县人张江陵,与妻吴共骂母黄令死,黄忿恨自缢。已值赦。律:“子贼杀伤殴父母,遇赦犹枭首;骂詈,弃市。谋杀夫之父母,亦弃市;会赦,免刑补兵。”江陵骂母,母以自裁,重于伤殴。若同杀科,则疑重;用伤殴及詈科,则疑轻。制惟有打母遇赦犹枭首,无詈母致死会赦之科。深之议曰:“夫题里逆心,仁者不入。名且恶之,况乃人事!故杀伤咒诅,法所不容;詈之致尽,理无可宥。江陵虽遇赦恩,固合枭首。妇本以义,爱非天属。黄之所恨,意不在吴,原死补兵,有允正法。”诏如深之议,吴可弃市。出南史孔靖传,深之其孙也。旧集不载。
按:詈之致死,重于殴伤,不以赦原,于理为允。妻若从坐,犹或可赦,吴实共骂,弃市亦当。诏所以补议之阙也。
83、戴胄驳议唐戴胄为大理少卿时,长孙无忌被召,不解佩刀入东上阁,尚书右仆射封德彝论:“监门校尉不觉,罪当死;无忌赎。”胄曰:“校尉与无忌罪均。臣子于君父不得称误,法着:御汤剂、饮食、舟船,误不如法,皆死。陛下录无忌功,原之可也;若罚无忌,杀校尉,不可谓刑。”帝曰:“法为天下公,朕安得阿亲戚。”诏覆议。德彝固执,帝将可,胄驳之曰:“校尉缘无忌以致罪,法当轻。若皆过误,不当独死。”由是与校尉皆免。出唐书本传。旧集不载。
按:胄言:“臣子于君父不得称误。”所以深责无忌也。校尉缘无忌以致罪,则与无忌罪均,而法当轻也。既免无忌,缘以致罪者岂得不免乎?胄之力争,亦忠恕之义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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