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供应充足 菜价逐步回落 我市全力保障百姓拎稳“菜篮子”】 “菜都吃不起了”,这是近期很多百姓的感受。为此,记者实地走访新阳光陇东农副产品批发交易市场发现,受油价、疫情、季节性等因素影响,洋葱、黄瓜、白菜等蔬菜“身价”上涨明显,但10月28日起开始回落,未来15天内蔬菜价格将趋于稳定。为保障疫情期间群众的生活不受影响,以新阳光农副产品批发市场为龙头,4户面粉加工企业、4户食用油加工企业、7户肉类屠宰企业为骨干、17户粮油批发企业、12户大型零售超市、3户冷链仓储企业、16户物流配送企业、3户运输企业为网络的产供销运一体化保供体系。同时,平凉西北绿源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平凉一袋生鲜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6户电商企业纳入市场保供体系,充分发挥电子商务网上交易“无接触配送”的优势,尽可能减少疫情传播风险,拓展商品配送渠道,形成了生活物资保障供应合力,确保了市场稳定运行。https://t.cn/A6MsRR0l
【#关于武汉市购房资格看这一篇就够了#】
10月8日武汉房管新政实施以来,多位武汉市名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购房资格问题。武汉集体户口但未缴纳社保具备购房资格吗?社保断缴后及时补缴影响买房吗?关于武汉市购房资格,看这一篇就够了。
01
强调购房资格认定,防止购房人多处登记造成市场虚热
《通知》针对的是当前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有的开发企业向无购房资格的意向购房人销售房屋并收取认筹金(定金)而产生纠纷,意向购房人在多个项目登记造成市场虚假热度,少数从业人员诱导或协助意向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等。
《通知》明确,意向购房人必须先申请购房资格并取得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才能在武汉市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未完成购房资格认定或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失效的意向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其销售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其提供网上签约服务。
02
购房资格认定结果60日内有效
意向购房人可通过市房管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自行申请购房资格,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代为申请。区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48小时内以短信方式反馈申请人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境外个人的购房资格认定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反馈之日起60日内有效,意向购房人可凭有效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进行购房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购房资格认定结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意向购房人对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认定结果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申请渠道或辖区政务中心窗口向辖区房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辖区房管部门自受理之时起48小时内完成复核(法定节假日顺延)。
03
购房登记名单应于销售前向社会进行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完成新建商品房预(现)售方案备案后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验证意向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并进行购房登记,最终购房登记名单(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登记名单)应于销售前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购房登记完成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即时锁定,锁定期间不得再次进行购房登记。开盘销售前,经意向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协商一致,可取消购房登记;开盘销售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动解除锁定,有效期内认定结果可以继续登记、使用。
04
区房管部门按一定比例检查并回访购房人
各区房管部门应按照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工作要求,在购房登记、开盘销售、网签备案等环节,按一定比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资格认定结果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回访购房人。
05
骗取购房资格的,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认定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违反《通知》规定的,将对其作出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等相应处理。意向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的,将取消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并公开通报,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申请。
武汉市房管局对有关购房资格问题的回答:
01
集体户未交社保也具备购房资格
市民陈女士留言咨询,自己的户口属于洪山区集体户口,但一直没交社保,想知道有在光谷区域的购房资格吗?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购房人持本市集体户口的,凭《户口簿》(含集体户口)作为是否本市户籍判断依据。因此,若陈女士持本市集体户口购房,凭《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只要陈女士家庭名下住房套数符合我市限购政策,可在本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
02
农村自建房占购房名额吗?
市民张先生留言咨询,他在光谷有一套房,新洲农村的房子还在,去年村里通知要交资料办证,现在的证还没办出来。目前儿子大学快毕业了,想在汉口限购区以自己的名字购买一套房,不知道是否具备资格?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拥有2套住房。
鉴于张先生为本市户籍,新洲区有一套自建房未办证,因此只要通过购房资格认定系统查询张先生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根据我市目前限购政策,具备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资格。
03
个税缴纳有这些情况不影响购房
市民张先生留言,作为外地户籍,个税缴纳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以具备购房资格?近期出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个税“实缴(退)金额”为0的情况是否会有影响?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文)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2019年1月后,购房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个税“申报日期”连续、“实缴(退)金额”为0、“入(退)库日期”出现断档的情形,可视为正常予以受理。因此,张先生这种情况,可正常予以受理。
04
社保断缴后及时补缴影响购房吗?
市民宋女士留言反映,因公司裁员,仅缴了8月份社保,9月份出现断缴情况。原本还有14个月就连续缴纳满两年,想知道找代缴机构及时补缴的话,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根据宋女士的表述,其为非本市户籍,在武汉缴纳社保。因公司裁员造成2021年9月份社保无法缴纳。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文)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
因此,若宋女士通过代缴机构将9月份社保补缴后,社保部门共享给市房管局关于宋女士的“武汉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专用)”、“缴费类型”显示为“正常”字样的,可予以认定。
05
还建房是否占据购房名额
市民提问:名下有一套汉阳区的商品房,还有一套武昌的还建房,今年初已办房产证。想咨询现在还能在限购区域买新房吗?
武汉市房屋管理局回复称,购房资格按申请人名下已登记、已预签约、已网签和已备案的住房套数予以核查。市民A现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了2套住房,因此,不具备在本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资格。
特别提示:
如果还建房已做过备案登记或已经办了房产两证(不动产证),即算入家庭房屋总套数,超过2套则无法在武汉限购区购房。
看看如何查询你的购房资格:
如果您还对自己的购房资格有疑问,可以在“武汉住保房管”的小程序里,进行个人申报,对购房资格进行核查。
10月8日武汉房管新政实施以来,多位武汉市名通过武汉城市留言板咨询购房资格问题。武汉集体户口但未缴纳社保具备购房资格吗?社保断缴后及时补缴影响买房吗?关于武汉市购房资格,看这一篇就够了。
01
强调购房资格认定,防止购房人多处登记造成市场虚热
《通知》针对的是当前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如:有的开发企业向无购房资格的意向购房人销售房屋并收取认筹金(定金)而产生纠纷,意向购房人在多个项目登记造成市场虚假热度,少数从业人员诱导或协助意向购房人提供虚假材料骗取购房资格等。
《通知》明确,意向购房人必须先申请购房资格并取得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才能在武汉市限购区域购买一套住房。未完成购房资格认定或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失效的意向购房人,房地产开发企业不得向其销售房屋,房地产经纪机构不得向其提供网上签约服务。
02
购房资格认定结果60日内有效
意向购房人可通过市房管局微信公众号、网站自行申请购房资格,也可委托房地产开发企业或经纪机构代为申请。区房管部门在受理申请后48小时内以短信方式反馈申请人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境外个人的购房资格认定时间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延长。
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反馈之日起60日内有效,意向购房人可凭有效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进行购房登记和合同网签备案。购房资格认定结果逾期未使用的自动失效。
意向购房人对购房资格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应在收到认定结果5个工作日内,通过网上申请渠道或辖区政务中心窗口向辖区房管部门提出异议申请,辖区房管部门自受理之时起48小时内完成复核(法定节假日顺延)。
03
购房登记名单应于销售前向社会进行公示
房地产开发企业可在完成新建商品房预(现)售方案备案后通过“武汉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信息系统”验证意向购房人的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并进行购房登记,最终购房登记名单(含无房家庭优先选房登记名单)应于销售前通过销售现场、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
购房登记完成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即时锁定,锁定期间不得再次进行购房登记。开盘销售前,经意向购房人和开发企业协商一致,可取消购房登记;开盘销售后,购房资格认定结果自动解除锁定,有效期内认定结果可以继续登记、使用。
04
区房管部门按一定比例检查并回访购房人
各区房管部门应按照新建商品房销售全过程监管工作要求,在购房登记、开盘销售、网签备案等环节,按一定比例对房地产开发企业购房资格认定结果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并回访购房人。
05
骗取购房资格的,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认定申请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和从业人员违反《通知》规定的,将对其作出警示约谈、责令限期整改等相应处理。意向购房人骗取购房资格的,将取消其家庭本次购房资格并公开通报,一年内不予受理其家庭购房资格申请。
武汉市房管局对有关购房资格问题的回答:
01
集体户未交社保也具备购房资格
市民陈女士留言咨询,自己的户口属于洪山区集体户口,但一直没交社保,想知道有在光谷区域的购房资格吗?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购房人持本市集体户口的,凭《户口簿》(含集体户口)作为是否本市户籍判断依据。因此,若陈女士持本市集体户口购房,凭《户口簿》(含集体户口)可认定为本市户籍,只要陈女士家庭名下住房套数符合我市限购政策,可在本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
02
农村自建房占购房名额吗?
市民张先生留言咨询,他在光谷有一套房,新洲农村的房子还在,去年村里通知要交资料办证,现在的证还没办出来。目前儿子大学快毕业了,想在汉口限购区以自己的名字购买一套房,不知道是否具备资格?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规定,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未成年子女)可在本市拥有2套住房。
鉴于张先生为本市户籍,新洲区有一套自建房未办证,因此只要通过购房资格认定系统查询张先生家庭名下只有一套住房,根据我市目前限购政策,具备在我市限购区域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资格。
03
个税缴纳有这些情况不影响购房
市民张先生留言,作为外地户籍,个税缴纳需要达到什么标准才可以具备购房资格?近期出现《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个税“实缴(退)金额”为0的情况是否会有影响?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文)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2019年1月后,购房人提供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中个税“申报日期”连续、“实缴(退)金额”为0、“入(退)库日期”出现断档的情形,可视为正常予以受理。因此,张先生这种情况,可正常予以受理。
04
社保断缴后及时补缴影响购房吗?
市民宋女士留言反映,因公司裁员,仅缴了8月份社保,9月份出现断缴情况。原本还有14个月就连续缴纳满两年,想知道找代缴机构及时补缴的话,是否影响购房资格?
市房管局交易中心回复称,根据宋女士的表述,其为非本市户籍,在武汉缴纳社保。因公司裁员造成2021年9月份社保无法缴纳。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持续平稳健康发展的意见》(武政办[2016]159号文)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住房限购范围购买首套住房的,应当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含2年)连续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证明,对补缴的社会保险或者个人所得税不予认定。
因此,若宋女士通过代缴机构将9月份社保补缴后,社保部门共享给市房管局关于宋女士的“武汉市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个人专用)”、“缴费类型”显示为“正常”字样的,可予以认定。
05
还建房是否占据购房名额
市民提问:名下有一套汉阳区的商品房,还有一套武昌的还建房,今年初已办房产证。想咨询现在还能在限购区域买新房吗?
武汉市房屋管理局回复称,购房资格按申请人名下已登记、已预签约、已网签和已备案的住房套数予以核查。市民A现名下在本市已拥有了2套住房,因此,不具备在本市限购区域购买住房的资格。
特别提示:
如果还建房已做过备案登记或已经办了房产两证(不动产证),即算入家庭房屋总套数,超过2套则无法在武汉限购区购房。
看看如何查询你的购房资格:
如果您还对自己的购房资格有疑问,可以在“武汉住保房管”的小程序里,进行个人申报,对购房资格进行核查。
#田埂工作室#【马云兄弟……你逼得200万银行柜员面临新抉择?大量银行网点关闭转型!】: 很多人在以前出门的时候,经常带着钱包然后放着各种银行卡在身上,而如今出门只要拿上一个手机就行了。
因此,银行网上交易的剧增,很多银行的网点来往的人员越来越少, 导致银行也开始裁撤网点了。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上,截止到8月初,今年以来我国的银行网点已经注销了1528个。按照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18年末,我国当时的银行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高达390万人,而这里面占据员工总数半数的就是网点员工了,差不多接近200万人左右。但是,如今网点的撤销,让这些人员开始面临了转型压力。
如今很多网点更是人烟稀少,所以目前200万的网点从业人员面临的压力更大了,网点柜员面临转型难题。
因此,银行网上交易的剧增,很多银行的网点来往的人员越来越少, 导致银行也开始裁撤网点了。根据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上,截止到8月初,今年以来我国的银行网点已经注销了1528个。按照银保监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在2018年末,我国当时的银行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高达390万人,而这里面占据员工总数半数的就是网点员工了,差不多接近200万人左右。但是,如今网点的撤销,让这些人员开始面临了转型压力。
如今很多网点更是人烟稀少,所以目前200万的网点从业人员面临的压力更大了,网点柜员面临转型难题。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