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服务外包# 【重庆服务外包高速增长 “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合同额增长逾一倍】服务外包产业是现代高端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生产性服务贸易发展的重要实现途径,在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具有重要作用。自2009年重庆市获批全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以来,重庆市商务委努力把重庆打造成为主导产业突出、创新能力强、体制机制先行先试的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地。https://t.cn/A6MkjNsl
#融融观湘# 【问道岳麓山,融和湘台情——写在第十五届湘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会暨首届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岳麓山论坛闭幕之际】
10月22日,在满城尽是桂花香的湖南长沙,第十五届湘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会暨首届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岳麓山论坛(简称“一会一论坛”)落下帷幕。
“一会一论坛”是深化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的融合之旅,更是助力广大台资台企加速融入新发展格局的信心之旅。
在10月20日至22日会议期间,近200位来自两岸企业界、学术界知名人士汇聚长沙主会场以及岳阳、湘潭、郴州分会场。他们带来了城市发展蓝图、带来了企业投资规划、带来了思想和智慧,让本届“一会一论坛”硕果盈枝。
湘台会携手同心十五载,赋能融合擘新局
湘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会,简称“湘台会”,是湖南大型对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盛会,自2005年以来已连续举办15届。湘台两地人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通,始终保持着真挚、紧密、深厚的同胞亲情。湘台会走过十五年,活动影响力和品牌效益不断扩大提升,已经成为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之一,成为中部地区独具特色的两岸融合发展“品牌活动”。
近年来,湖南不断打造亲商、富商、安商的环境,针对台资企业出台促进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59条措施”,以及《关于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建设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台资台企关注湖南、投资湖南。全国台企联会长李政宏就是首届湘台会的参与者和湘台交流合作的见证者。他表示,湘台会历经十余年发展,不断传承创新,为促进湘台经济发展、两地经贸双赢、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截至2021年8月份,湖南累计批准台资项目2925个,合同台资135.52亿美元,实际到位台资111.44亿美元。“一会一论坛”期间,共18个重大项目和3个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完成签约,投资总额达38.9亿元。
湘台会始终秉持服务湘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的宗旨,有效服务于中央对台工作大局,有效拓展了湘台交流新局面。
“麓山倡议”响彻两岸,繁荣中华产业共促民族复兴
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壮大中华民族经济,符合两岸同胞利益。本届湘台会最受瞩目的创新亮点,就是举办了首届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岳麓山论坛(简称“岳麓山论坛”)。
岳麓山论坛的举办,以深化海峡两岸产业合作为纽带,服务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高质量发展为目的,推动海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发展,支持帮助台商台企加速融入大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速赢得更大发展空间、创造更多发展机遇,立足湘台,辐射两岸,放眼全球,为奋进“十四五”,擘画新格局建言献策。
首届岳麓山论坛围绕“新发展格局下两岸产业合作”主题,就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落实中央惠台政策、发挥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优势等进行经验交流。参与首届论坛的企业家共同发布了《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岳麓山论坛倡议书》(简称“麓山倡议”)。他们号召两岸企业家,携手同心,共筑合作新平台;深度融合,共谋合作新路径;互利共赢,共创合作新局面;荣光与共,共享合作新红利;敢为人先,经世致用,以两岸产业合作,助推两岸融合发展,以中华产业之繁荣发展,促进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
今年5月,国务院台办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在湖南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成为全国第五个获批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的省份。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郑建邦指出,本届湘台会以国家四部委批准湖南成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为契机,举办首届岳麓山论坛,对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促进海峡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协同联动凝聚势能,助力湘台产业全面对接
浅浅一湾海峡,隔不断两岸同胞血脉亲情。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毛伟明指出,当前湘台两地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态势。台湾地区稳居湖南境外引资第二大来源地。“一会一论坛”期间,除长沙主会场精彩纷呈外,在岳阳、湘潭、郴州等分会场同样收获满满。
湖南的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以“三园”为重点,包括岳阳产业园(岳阳城陵矶新港区)、湘潭产业园(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郴州产业园(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领域涵盖港口物流、汽车产业、智能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数字视讯产业等。
10月22日,在第十五届湘台会·岳阳电子信息及现代农业产业合作对接会上,湖南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岳阳产业园正式揭牌。岳阳拥有全省唯一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有以新金宝为龙头集聚发展的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产业,有两岸首批货运直航港口城陵矶港等诸多优势,台资台企到岳阳投资兴业拥有无限商机和广阔前景。
同日,在湘潭举行的第十五届湘台会·长株潭三市产业对接会上,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湘潭产业园揭牌。该产业园将突出“高端化、集聚化、特色化”,打造“智能制造集聚集群发展区”和“现代医疗器械集群发展区”,推动长株潭与台湾经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会上,长株潭三市选取6个代表性台资项目现场签约,总投资27.2亿元。
作为湖南的南大门,同时也是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郴州将产业园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进行统畴,确保发展规划的科学合理与可行性,为台商台企长远发展制定了科学的发展规划。在“一会一论坛”期间,郴州共签约台资项目15个,总投资18.59亿元。
已经第四次参加湘台会的新党前主席郁慕明表示,每参加一次,就有新的感觉。他呼吁广大台商台企,除了经济融合,更要讲好中国故事、湖南故事、长沙故事。中国国民党前主席、中华青雁和平教育基金会董事长洪秀柱则表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岸人民既同属中华民族,更应共同努力迈向和平统一、民族复兴的美好未来,努力使两岸关系走上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
大陆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和制度治理体系、巨大市场规模、完整产业体系、丰富人才资源、优良营商环境等综合优势,有力推动着两岸经贸合作持续增长。更重要的是,大陆方面将持续推动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不断落实、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努力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机遇、更优环境、更强保障、更好服务。
我们希望包括湘台会在内的两岸各项经贸文化交流品牌活动,能够带领两岸企业家,察大势、谋大局、求大利,加强交流合作,做大利益“蛋糕”,造福两岸同胞,携手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共襄民族复兴千秋伟业。(中国台湾网评论员 高旭)
10月22日,在满城尽是桂花香的湖南长沙,第十五届湘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会暨首届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岳麓山论坛(简称“一会一论坛”)落下帷幕。
“一会一论坛”是深化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的融合之旅,更是助力广大台资台企加速融入新发展格局的信心之旅。
在10月20日至22日会议期间,近200位来自两岸企业界、学术界知名人士汇聚长沙主会场以及岳阳、湘潭、郴州分会场。他们带来了城市发展蓝图、带来了企业投资规划、带来了思想和智慧,让本届“一会一论坛”硕果盈枝。
湘台会携手同心十五载,赋能融合擘新局
湘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会,简称“湘台会”,是湖南大型对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盛会,自2005年以来已连续举办15届。湘台两地人缘相亲、文缘相承、商缘相通,始终保持着真挚、紧密、深厚的同胞亲情。湘台会走过十五年,活动影响力和品牌效益不断扩大提升,已经成为海峡两岸经济文化交流的重要平台之一,成为中部地区独具特色的两岸融合发展“品牌活动”。
近年来,湖南不断打造亲商、富商、安商的环境,针对台资企业出台促进湘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59条措施”,以及《关于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建设实施意见》等政策措施,创造了良好的政策环境,吸引台资台企关注湖南、投资湖南。全国台企联会长李政宏就是首届湘台会的参与者和湘台交流合作的见证者。他表示,湘台会历经十余年发展,不断传承创新,为促进湘台经济发展、两地经贸双赢、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起到了积极作用。
截至2021年8月份,湖南累计批准台资项目2925个,合同台资135.52亿美元,实际到位台资111.44亿美元。“一会一论坛”期间,共18个重大项目和3个战略框架合作协议完成签约,投资总额达38.9亿元。
湘台会始终秉持服务湘台经贸文化交流合作的宗旨,有效服务于中央对台工作大局,有效拓展了湘台交流新局面。
“麓山倡议”响彻两岸,繁荣中华产业共促民族复兴
积极推进两岸经济合作制度化,打造两岸共同市场,壮大中华民族经济,符合两岸同胞利益。本届湘台会最受瞩目的创新亮点,就是举办了首届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岳麓山论坛(简称“岳麓山论坛”)。
岳麓山论坛的举办,以深化海峡两岸产业合作为纽带,服务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高质量发展为目的,推动海峡两岸经贸文化交流发展,支持帮助台商台企加速融入大陆“双循环”新发展格局,加速赢得更大发展空间、创造更多发展机遇,立足湘台,辐射两岸,放眼全球,为奋进“十四五”,擘画新格局建言献策。
首届岳麓山论坛围绕“新发展格局下两岸产业合作”主题,就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落实中央惠台政策、发挥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优势等进行经验交流。参与首届论坛的企业家共同发布了《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岳麓山论坛倡议书》(简称“麓山倡议”)。他们号召两岸企业家,携手同心,共筑合作新平台;深度融合,共谋合作新路径;互利共赢,共创合作新局面;荣光与共,共享合作新红利;敢为人先,经世致用,以两岸产业合作,助推两岸融合发展,以中华产业之繁荣发展,促进中华民族之伟大复兴。
今年5月,国务院台办和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在湖南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成为全国第五个获批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的省份。全国政协副主席、民革中央常务副主席郑建邦指出,本届湘台会以国家四部委批准湖南成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为契机,举办首届岳麓山论坛,对推进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建设,促进海峡两岸产业融合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协同联动凝聚势能,助力湘台产业全面对接
浅浅一湾海峡,隔不断两岸同胞血脉亲情。中共湖南省委副书记、湖南省人民政府省长毛伟明指出,当前湘台两地呈现“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发展态势。台湾地区稳居湖南境外引资第二大来源地。“一会一论坛”期间,除长沙主会场精彩纷呈外,在岳阳、湘潭、郴州等分会场同样收获满满。
湖南的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以“三园”为重点,包括岳阳产业园(岳阳城陵矶新港区)、湘潭产业园(湘潭经济技术开发区)、郴州产业园(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合作领域涵盖港口物流、汽车产业、智能制造业、电子信息产业、新材料产业、数字视讯产业等。
10月22日,在第十五届湘台会·岳阳电子信息及现代农业产业合作对接会上,湖南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岳阳产业园正式揭牌。岳阳拥有全省唯一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有以新金宝为龙头集聚发展的电子信息及智能制造产业,有两岸首批货运直航港口城陵矶港等诸多优势,台资台企到岳阳投资兴业拥有无限商机和广阔前景。
同日,在湘潭举行的第十五届湘台会·长株潭三市产业对接会上,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湘潭产业园揭牌。该产业园将突出“高端化、集聚化、特色化”,打造“智能制造集聚集群发展区”和“现代医疗器械集群发展区”,推动长株潭与台湾经贸、文化、产业融合发展。会上,长株潭三市选取6个代表性台资项目现场签约,总投资27.2亿元。
作为湖南的南大门,同时也是对接粤港澳大湾区的桥头堡,郴州将产业园发展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进行统畴,确保发展规划的科学合理与可行性,为台商台企长远发展制定了科学的发展规划。在“一会一论坛”期间,郴州共签约台资项目15个,总投资18.59亿元。
已经第四次参加湘台会的新党前主席郁慕明表示,每参加一次,就有新的感觉。他呼吁广大台商台企,除了经济融合,更要讲好中国故事、湖南故事、长沙故事。中国国民党前主席、中华青雁和平教育基金会董事长洪秀柱则表示,当今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两岸人民既同属中华民族,更应共同努力迈向和平统一、民族复兴的美好未来,努力使两岸关系走上和平发展的正确道路。
大陆经济发展的良好态势和制度治理体系、巨大市场规模、完整产业体系、丰富人才资源、优良营商环境等综合优势,有力推动着两岸经贸合作持续增长。更重要的是,大陆方面将持续推动两岸经贸交流合作、深化两岸融合发展,不断落实、完善保障台湾同胞福祉和在大陆享受同等待遇的制度和政策,努力为台胞台企提供更多机遇、更优环境、更强保障、更好服务。
我们希望包括湘台会在内的两岸各项经贸文化交流品牌活动,能够带领两岸企业家,察大势、谋大局、求大利,加强交流合作,做大利益“蛋糕”,造福两岸同胞,携手推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同心共襄民族复兴千秋伟业。(中国台湾网评论员 高旭)
【租购同权如何实现?专家建议分两阶段推进】
我国城市居民长期以来解决住房问题的方法都以购房为主,租购结构发展失衡。
10月17-19日,中规智库规划创新年会2021召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所所长卢华翔在会上分享了我国租购同权现状、面临的挑战,以及逐步实现租购同权的实施路径等。
卢华翔指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目前租房比例占35%左右,而国际大城市这一比例为50%-60%。大城市房价高,导致解决住房问题的成本很高。“住房消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太高,对其他消费有挤出效应,与我国培育强大国内市场的要求有冲突。”
卢华翔表示,我国住房矛盾已经发生变化,过去主要是数量短缺的问题,现在短缺基本解决完转向住房结构问题,结构里非常重要的方面是租购结构比例问题,其中特别强调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构建租购并举,增强租购选择之间的可替代性,形成合理的消费结构,体现市民基本公平的待遇,有利于减少社会非议。“租房跟买房的人在拥有财富方面已经有很大的差异了,享受公共服务还有很大差异的话可能会带来很大的社会问题。”卢华翔说。
公共服务稀缺约束租购同权
卢华翔指出,我国租购同权的刚性约束主要是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的稀缺性,包括学区之间的矛盾。
另外有学者认为,片面强调租购同权会导致一部分群体“为住租房”转向“为权租房”,租房子不是为了住,而是为了享受公共服务,要走出这样的误区。
总体而言,我国租购同权目前面临四个方面的挑战。
第一,承租人租赁关系与租金的稳定性不足。我国以购为主的住房制度缺乏对承租人权益的充分照顾。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一直围绕着所有权进行,租赁制度长期处于辅助性、从属性地位。“重房东-轻房客”的制度体系,赋予出租人在议价能力、违约成本和权利内容等方面较承租人有明显的优势地位。
在租金稳定性方面,租房租期较短且不稳定是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普遍现象。另外,由于缺乏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我国对承租人的权益保护有限。
第二,承租人申请基本公共服务限制性要求多。各地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申领居住证和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一定阻碍。如租赁住房登记备案一般需要产权人的配合,但很多产权人由于担心后续房屋纳税为题不愿意配合。还存在非居住用地闲置房屋改建的租赁住房不予办理居住证的情况。
第三,基本公共教育与住房产权关联紧密,租房人群处于显著劣势状态。如对租房人设置较高的限制性条件、较后的入学排序等。
第四,租房提取公积金限制严格,手续繁琐。承租人提取公积金的要求比自购住房的要求更加复杂、额度限制更多,需要产权人配合;提取额度一般按照租房类型设置上限,不能足额提取。
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租购同权
卢华翔认为,租购同权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即“租赁赋权”和“租赁同权”。“如果公共服务跟不上的话,讲‘同权’基本是一句空话,所以先给租赁赋权,逐步过渡到实现租购同权。”
租购同权的发展应该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分类型、分层次有序推进,从单项、基本同权逐步实现多项、全面同权。在此基础上,卢华翔提出逐步实施租购同权的路径。
第一,租购同权应该按照承租人需求的发展层次分类有序推进。优先保障承租人“适当居住权”,确保租房人能够获取相对稳定、安全健康、租金可负担的居所,不被随意驱赶,不能随意涨租金。
在申报居住证等其他办事证时考虑非紧约束服务资源获取的公平性、便捷性。另外,具备资源供给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应逐步对承租人推进义务教育等紧约束方面的“同权”。
第二,租购同权需区分房源类型逐步解决权利共享问题。相比市场供给的租赁住房,应优先确保保障房租房人与周边购房人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权。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享有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缩减阶层分化。
优先解决居住用地上租房人的同权,在充分评估周边资源配给和租房人实际需要的前提下,逐渐推动“非改租”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实现同权,因为“非改租”项目承租人主要为年轻单身群体,一定时期内暂时没有子女教育需求。
第三,优先保障“基本权利”,再逐步实现更高程度的权利公平共享。先保证承租人家庭“有学上”,再实现“就近上”和“上好学”。考虑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紧约束的客观现实,以及租购人群在周边教育税费贡献差异。同时需要保证租房人和购房人之间的公平性,防止过度炒高房租。
第四,落实租购同权要切实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实现租购同权本质上最需要增加的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卢华翔指出,公共服务供给与规划关系比较密切,需要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布局,分类考虑租赁住房带来的差异化服务需求,新建地区应充分供给公共服务资源,存量地区应逐步挖潜,努力扩大资源保障能力。
第五,推进租购同权必须以系列体制机制改革为支撑。租购同权的落地,必须通过立法明确各相关方权利义务。租购同权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均等性问题,需要户籍、教育、医疗等一系列政策体系全方位的支持。“很多公共服务是跟住房挂钩的,也有很多是住房之外的,需要系统、统筹考虑。”#买房者说##楼市杂谈##房地产#
我国城市居民长期以来解决住房问题的方法都以购房为主,租购结构发展失衡。
10月17-19日,中规智库规划创新年会2021召开,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住房所所长卢华翔在会上分享了我国租购同权现状、面临的挑战,以及逐步实现租购同权的实施路径等。
卢华翔指出,北京、上海等大城市目前租房比例占35%左右,而国际大城市这一比例为50%-60%。大城市房价高,导致解决住房问题的成本很高。“住房消费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太高,对其他消费有挤出效应,与我国培育强大国内市场的要求有冲突。”
卢华翔表示,我国住房矛盾已经发生变化,过去主要是数量短缺的问题,现在短缺基本解决完转向住房结构问题,结构里非常重要的方面是租购结构比例问题,其中特别强调租购住房在享受公共服务上具有同等权利。
构建租购并举,增强租购选择之间的可替代性,形成合理的消费结构,体现市民基本公平的待遇,有利于减少社会非议。“租房跟买房的人在拥有财富方面已经有很大的差异了,享受公共服务还有很大差异的话可能会带来很大的社会问题。”卢华翔说。
公共服务稀缺约束租购同权
卢华翔指出,我国租购同权的刚性约束主要是城市公共服务资源的稀缺性,包括学区之间的矛盾。
另外有学者认为,片面强调租购同权会导致一部分群体“为住租房”转向“为权租房”,租房子不是为了住,而是为了享受公共服务,要走出这样的误区。
总体而言,我国租购同权目前面临四个方面的挑战。
第一,承租人租赁关系与租金的稳定性不足。我国以购为主的住房制度缺乏对承租人权益的充分照顾。我国住房制度改革一直围绕着所有权进行,租赁制度长期处于辅助性、从属性地位。“重房东-轻房客”的制度体系,赋予出租人在议价能力、违约成本和权利内容等方面较承租人有明显的优势地位。
在租金稳定性方面,租房租期较短且不稳定是我国住房租赁市场的普遍现象。另外,由于缺乏承租人具有优先承租权的法律规定,我国对承租人的权益保护有限。
第二,承租人申请基本公共服务限制性要求多。各地将租赁合同登记备案作为申领居住证和享受相关公共服务的前提条件,但在实施过程中有一定阻碍。如租赁住房登记备案一般需要产权人的配合,但很多产权人由于担心后续房屋纳税为题不愿意配合。还存在非居住用地闲置房屋改建的租赁住房不予办理居住证的情况。
第三,基本公共教育与住房产权关联紧密,租房人群处于显著劣势状态。如对租房人设置较高的限制性条件、较后的入学排序等。
第四,租房提取公积金限制严格,手续繁琐。承租人提取公积金的要求比自购住房的要求更加复杂、额度限制更多,需要产权人配合;提取额度一般按照租房类型设置上限,不能足额提取。
循序渐进逐步实现租购同权
卢华翔认为,租购同权分为两个发展阶段,即“租赁赋权”和“租赁同权”。“如果公共服务跟不上的话,讲‘同权’基本是一句空话,所以先给租赁赋权,逐步过渡到实现租购同权。”
租购同权的发展应该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分类型、分层次有序推进,从单项、基本同权逐步实现多项、全面同权。在此基础上,卢华翔提出逐步实施租购同权的路径。
第一,租购同权应该按照承租人需求的发展层次分类有序推进。优先保障承租人“适当居住权”,确保租房人能够获取相对稳定、安全健康、租金可负担的居所,不被随意驱赶,不能随意涨租金。
在申报居住证等其他办事证时考虑非紧约束服务资源获取的公平性、便捷性。另外,具备资源供给条件的城市和地区,应逐步对承租人推进义务教育等紧约束方面的“同权”。
第二,租购同权需区分房源类型逐步解决权利共享问题。相比市场供给的租赁住房,应优先确保保障房租房人与周边购房人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同权。保障中低收入家庭享有公平的基本公共服务有利于缩减阶层分化。
优先解决居住用地上租房人的同权,在充分评估周边资源配给和租房人实际需要的前提下,逐渐推动“非改租”租赁住房的承租人实现同权,因为“非改租”项目承租人主要为年轻单身群体,一定时期内暂时没有子女教育需求。
第三,优先保障“基本权利”,再逐步实现更高程度的权利公平共享。先保证承租人家庭“有学上”,再实现“就近上”和“上好学”。考虑优质教育资源供给紧约束的客观现实,以及租购人群在周边教育税费贡献差异。同时需要保证租房人和购房人之间的公平性,防止过度炒高房租。
第四,落实租购同权要切实扩大公共服务供给。“实现租购同权本质上最需要增加的是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卢华翔指出,公共服务供给与规划关系比较密切,需要优化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标准和规划布局,分类考虑租赁住房带来的差异化服务需求,新建地区应充分供给公共服务资源,存量地区应逐步挖潜,努力扩大资源保障能力。
第五,推进租购同权必须以系列体制机制改革为支撑。租购同权的落地,必须通过立法明确各相关方权利义务。租购同权涉及公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均等性问题,需要户籍、教育、医疗等一系列政策体系全方位的支持。“很多公共服务是跟住房挂钩的,也有很多是住房之外的,需要系统、统筹考虑。”#买房者说##楼市杂谈##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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