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人民法院“以买代帮”助力乡村振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扶贫832平台”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精神,转变帮扶方式,发挥定点帮扶单位优势,促进脱贫村产业发展,精准帮扶群众劳动增收,稳定脱贫。近日,新平县人民法院开展“以买代帮”活动,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助力乡村振兴。
新平县人民法院作为建兴乡马鹿社区乡村振兴联系单位,积极响应,大力开展“以买代帮”工作。组织全院干警以市场价向建兴乡马鹿社区联系户购买种植的农副产品人参果58箱,每箱60元,帮扶金额3480元,为联系户群众办实事送温暖。
通过开展“以买代帮”活动,改变以往纯捐赠的方式,以“造血式”替代“输血式”的帮扶,采购联系户农副产品,以解决农副产品销售和增收难题,促进联系户种植、养殖产业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为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继续大力实施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开展“扶贫832平台”消费帮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通知》精神,转变帮扶方式,发挥定点帮扶单位优势,促进脱贫村产业发展,精准帮扶群众劳动增收,稳定脱贫。近日,新平县人民法院开展“以买代帮”活动,持续加大消费帮扶力度,助力乡村振兴。
新平县人民法院作为建兴乡马鹿社区乡村振兴联系单位,积极响应,大力开展“以买代帮”工作。组织全院干警以市场价向建兴乡马鹿社区联系户购买种植的农副产品人参果58箱,每箱60元,帮扶金额3480元,为联系户群众办实事送温暖。
通过开展“以买代帮”活动,改变以往纯捐赠的方式,以“造血式”替代“输血式”的帮扶,采购联系户农副产品,以解决农副产品销售和增收难题,促进联系户种植、养殖产业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基础。
【新平县人民法院开展节前纪律作风监督检查】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干警、协警转作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新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节前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确保“双节”前后法院工作有序开展。
2021年9月18日下午,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云带领督察科工作人员对全院干警在岗情况、公车封存情况、卷宗管理情况、疫情防控、安检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排班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全院干警、协警在岗情况良好,办公秩序井然,未发现旷工、脱岗和上下班纪律松散等问题。检查中,张副院长提醒全院干警,一是要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纪律监督,确保“双节”前后全员在岗履职。二是要严守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相关规定,坚决抵制节日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三是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紧急突发情况。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的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筑牢了廉洁过节的思想防线。
为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抓好纪律作风建设,引导广大干警、协警转作风、树新风、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氛围,新平县人民法院党组严格履行主体责任,组织开展节前纪律作风监督检查,确保“双节”前后法院工作有序开展。
2021年9月18日下午,党组成员、副院长张海云带领督察科工作人员对全院干警在岗情况、公车封存情况、卷宗管理情况、疫情防控、安检责任落实情况以及节日期间值守人员排班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经检查,全院干警、协警在岗情况良好,办公秩序井然,未发现旷工、脱岗和上下班纪律松散等问题。检查中,张副院长提醒全院干警,一是要遵守工作纪律,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要加强日常管理和纪律监督,确保“双节”前后全员在岗履职。二是要严守节日期间廉洁过节相关规定,坚决抵制节日送礼、公款吃喝、公车私用等行为,确保风清气正廉洁“过节”。三是要提高安全意识,加强内部安全管理,做好防火、防盗和安全保卫工作,值班人员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专人值守”值班制度,确保及时妥善处理各类紧急突发情况。
通过检查,进一步提高了全院干警的纪律意识和安全意识,筑牢了廉洁过节的思想防线。
【以案释法|新平首例袭警罪宣判 酗酒暴力袭击警察获刑六个月】
8月24日,新平县人民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活动,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本院受理的首例袭警罪案件。活动共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桂山、古城、平甸乡的部分干部职工及辖区群众等十余人旁听了本案的庭审。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16日0时许,被告人冯某某酒后睡在新平县古城街道景佳大酒店对面的满济堂药店门口,新平县人民医院医生接到群众电话后赶到现场进行救助,被告人冯某某不配合救助工作并打骂医生,医生遂打电话报警,新平县公安局接警后,民警丁某带领辅警魏某、王某、刀某赶到现场处置,民警丁某向躺在地上的冯某某表明警察身份后,告知冯某某配合医生工作,冯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脚踢警务人员,当辅警刀某、魏某去扶躺在地上的冯某某欲将其扶上救护车时,冯某某殴打出警人员,撕扯出警人员的衣服并将辅警魏某左手臂咬伤。
新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袭警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冯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修正案修改了妨害公务罪,增设了袭警罪,即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暴力袭警行为严重冲击法律底线,袭警罪的设立,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有利于捍卫国家法律权威,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若暴力袭击在民警带领下实施执法行为的辅警,也视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希望广大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法院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惩治犯罪行为。本案是典型的醉酒后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并不是刑法规定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结合我县的民风民俗,呼吁广大群众节制饮酒,杜绝醉酒后“肇事”行为的发生,共创和谐新平。
8月24日,新平县人民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活动,通过远程视频庭审的方式,公开开庭审理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实施以来本院受理的首例袭警罪案件。活动共邀请了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桂山、古城、平甸乡的部分干部职工及辖区群众等十余人旁听了本案的庭审。
案情简介
2021年6月16日0时许,被告人冯某某酒后睡在新平县古城街道景佳大酒店对面的满济堂药店门口,新平县人民医院医生接到群众电话后赶到现场进行救助,被告人冯某某不配合救助工作并打骂医生,医生遂打电话报警,新平县公安局接警后,民警丁某带领辅警魏某、王某、刀某赶到现场处置,民警丁某向躺在地上的冯某某表明警察身份后,告知冯某某配合医生工作,冯某某拒不配合,并辱骂、脚踢警务人员,当辅警刀某、魏某去扶躺在地上的冯某某欲将其扶上救护车时,冯某某殴打出警人员,撕扯出警人员的衣服并将辅警魏某左手臂咬伤。
新平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冯某某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其行为已触犯刑律,构成袭警罪。综合考虑被告人冯某某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的情节,以袭警罪判处被告人冯某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法官说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已于今年3月1日正式实施。该修正案修改了妨害公务罪,增设了袭警罪,即以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公务的人民警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使用枪支、管制刀具,或者驾驶机动车撞击等手段,严重危及其人身安全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法官提醒
暴力袭警行为严重冲击法律底线,袭警罪的设立,对暴力袭警行为形成有效震慑,有利于捍卫国家法律权威,维护社会良好秩序,营造全社会尊法、守法的良好氛围。若暴力袭击在民警带领下实施执法行为的辅警,也视同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民警,希望广大群众认真学法、自觉守法,法院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惩治犯罪行为。本案是典型的醉酒后实施的犯罪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八条明确规定“醉酒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醉酒并不是刑法规定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的量刑情节,结合我县的民风民俗,呼吁广大群众节制饮酒,杜绝醉酒后“肇事”行为的发生,共创和谐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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