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更新!突破芝罘】三年内将完成27个城郊居民区改造,培育形成5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芝罘区加速突破城市更新,为幸福生活“加码”。“十四五”期间,芝罘区将对现有老旧片区进行有机更新,逐一明确“留、改、拆”路径,对62个老旧小区、7.6万余户进行修缮改造,全面突破城市更新。
坚持以城市更新统领全区发展,扎实推进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形象面貌和功能品质。到2023年,完成老旧片区更新改造任务,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完成27个城郊居民区改造、建设安置房100万平方米,培育形成5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区。
疏通违建“中梗阻”
打出更新“组合拳”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前几天,承担拆除工作的单位向安全主管部门申请动火作业许可后,对违建实施全面拆除。”在凤凰台街道珠玑东社区拆违现场,工人们正在用电焊对违建的钢结构框架进行切割……连日来,我区有效推进违建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完成违建治理点位约3750个,共计50余万平方米。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拆违为城市更新腾挪了“新空间”,老旧片区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正在发力。璜山北片区已完成摸底调查和预评估工作,年内全面启动搬迁工作;捷敏街片区完成1.56万平方米非住宅征迁,正在推进住宅征收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启动。
有机更新老旧片区,我区在发力。与中规院合作成立城市更新研究院,建立“1+1+N”城市更新规划体系,正在编制片区规划等11项专项规划。同时,组建芝罘城市更新基金,对接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标准化城市更新项目融资。
未来3年,将重点对上世纪70、80年代建成的老旧片区进行有机更新。今年,优先解决危房问题,完成185户D级危房搬迁,同步启动8个老旧片区更新;2022年,压茬启动6个片区;2023年,谋划启动6个片区。同步结合片区更新完成1851户C级危房解危。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老旧小区修缮改造加速推进。将对62个老旧小区、7.6万余户进行修缮改造。今年,投资3.2亿元,改造19个小区、2.47万户,现已基本完成改造任务。下步,将更加注重“拆改建”相统一,补齐社区短板。
重点抓好27个城郊居民区改造工作,今年已建设安置房17.5万平方米。今年将新建、改扩建锦华街、卧龙北路等15条道路;2022年,新建、改扩建峰山路东延、胜利南路南延等8条道路;3年累计完成23条道路,不断优化城区路网结构。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聚焦项目谋发展
加压奋进促升级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目前,该项目招商工作已完成70%,争取12月份对外开放试运营。”潮派·红人广场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建设是我区锚定目标、加压奋进的一个缩影。精准靶向用力,我区产业升级的“靶子”在哪里——
突破提升现代金融产业。加快推进烟台市金融中心建设,依托海上世界片区以及万达、世茂等楼宇,大力招引金融机构聚集。到2023年,聚集各类金融机构460家以上,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30亿元,存贷款余额达到2600亿元,打造环渤海海洋金融中心。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突破提升现代商贸产业。加快吾悦广场、阳光壹佰二期等5个商贸综合体建设,年内累计完成45万平方米主体建设,尽快建成运营。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74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
突破提升信息技术及智能制造产业。支持东方电子、冰轮、未来自动等骨干企业发展,带动每年新增省级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等企业5家以上,2023年总数达到20家以上。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等5个平台载体建设。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30亿元、年均增长15亿元。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突破提升文化旅游产业。以芝罘仙境、海上世界为引领,整合从东炮台到芝罘岛滨海旅游资源,抓好塔山、大南山、夹河等生态保护开发。2023年,接待游客突破3200万人次,文旅产业总产值突破430亿元。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突破提升海洋经济产业。放大中集来福士龙头带动效应,加快深海试航基地等5个重点项目建设,做强临港经济、航运物流等现代海洋服务业,2023年建成省级以上海洋牧场2处,海洋经济产值达到780亿元。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城市品质再提升
绘就民生“新画卷”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前不久,主楼刚完成封顶,正在进行装修,是烟台市全民健身中心最高、最核心的建筑,设计高度14层。”近日,在原烟台三中地块上,承建烟台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的山东泰鸿置业有限公司,正组织机械、工人加紧施工。该项目预计明年年底建成并交付使用。届时,市区繁华地段增添一处健身好去处。
为满足居民高品质生活需求,我区树立“拆旧建新、优化功能,产城融合、提质发展”理念,在中心区腾出更多空间发展体育、教育以及文化事业产业,让群众享受高质量发展带来的红利。烟台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位于南大街繁华地段,填补中西部城区无大型综合体育设施场馆的空白。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聚焦民生改善全面突破↓↓↓
★ 年内,将新建、改扩建12所学校;改扩建海港医院,新建2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山海步道建设打造5处山体公园,建成润东养老等4处养老机构,新增12处文体公园。
★ 加快傅家中学等6所学校和南部新城医院建设,新增2处社区食堂,打造2处文体公园。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 全面推行网格化治理,建设“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整合e呼应、12345等民生平台,集中入驻信访、综治等窗口单位,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 把全区精准划分为1213个基础网格,健全“1+X+N”工作体系,加强网格员日常管理,实现“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网格”。
坚持以城市更新统领全区发展,扎实推进城市更新三年行动计划,全面提升中心城区形象面貌和功能品质。到2023年,完成老旧片区更新改造任务,提升城市形象品质;完成27个城郊居民区改造、建设安置房100万平方米,培育形成5个百亿级产业集群,主导产业产值突破1000亿元,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滨海强区。
疏通违建“中梗阻”
打出更新“组合拳”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前几天,承担拆除工作的单位向安全主管部门申请动火作业许可后,对违建实施全面拆除。”在凤凰台街道珠玑东社区拆违现场,工人们正在用电焊对违建的钢结构框架进行切割……连日来,我区有效推进违建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全区累计完成违建治理点位约3750个,共计50余万平方米。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拆违为城市更新腾挪了“新空间”,老旧片区更新和老旧小区改造正在发力。璜山北片区已完成摸底调查和预评估工作,年内全面启动搬迁工作;捷敏街片区完成1.56万平方米非住宅征迁,正在推进住宅征收前期准备工作,确保年内全面启动。
有机更新老旧片区,我区在发力。与中规院合作成立城市更新研究院,建立“1+1+N”城市更新规划体系,正在编制片区规划等11项专项规划。同时,组建芝罘城市更新基金,对接各类银行金融机构,开展标准化城市更新项目融资。
未来3年,将重点对上世纪70、80年代建成的老旧片区进行有机更新。今年,优先解决危房问题,完成185户D级危房搬迁,同步启动8个老旧片区更新;2022年,压茬启动6个片区;2023年,谋划启动6个片区。同步结合片区更新完成1851户C级危房解危。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老旧小区修缮改造加速推进。将对62个老旧小区、7.6万余户进行修缮改造。今年,投资3.2亿元,改造19个小区、2.47万户,现已基本完成改造任务。下步,将更加注重“拆改建”相统一,补齐社区短板。
重点抓好27个城郊居民区改造工作,今年已建设安置房17.5万平方米。今年将新建、改扩建锦华街、卧龙北路等15条道路;2022年,新建、改扩建峰山路东延、胜利南路南延等8条道路;3年累计完成23条道路,不断优化城区路网结构。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聚焦项目谋发展
加压奋进促升级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目前,该项目招商工作已完成70%,争取12月份对外开放试运营。”潮派·红人广场项目负责人介绍。该项目建设是我区锚定目标、加压奋进的一个缩影。精准靶向用力,我区产业升级的“靶子”在哪里——
突破提升现代金融产业。加快推进烟台市金融中心建设,依托海上世界片区以及万达、世茂等楼宇,大力招引金融机构聚集。到2023年,聚集各类金融机构460家以上,金融业增加值突破130亿元,存贷款余额达到2600亿元,打造环渤海海洋金融中心。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突破提升现代商贸产业。加快吾悦广场、阳光壹佰二期等5个商贸综合体建设,年内累计完成45万平方米主体建设,尽快建成运营。2023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突破740亿元、年均增长8%以上。
突破提升信息技术及智能制造产业。支持东方电子、冰轮、未来自动等骨干企业发展,带动每年新增省级专精特新、瞪羚、独角兽等企业5家以上,2023年总数达到20家以上。加快数字经济产业园、智能制造产业园等5个平台载体建设。2023年,主营业务收入突破130亿元、年均增长15亿元。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突破提升文化旅游产业。以芝罘仙境、海上世界为引领,整合从东炮台到芝罘岛滨海旅游资源,抓好塔山、大南山、夹河等生态保护开发。2023年,接待游客突破3200万人次,文旅产业总产值突破430亿元。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突破提升海洋经济产业。放大中集来福士龙头带动效应,加快深海试航基地等5个重点项目建设,做强临港经济、航运物流等现代海洋服务业,2023年建成省级以上海洋牧场2处,海洋经济产值达到780亿元。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城市品质再提升
绘就民生“新画卷”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前不久,主楼刚完成封顶,正在进行装修,是烟台市全民健身中心最高、最核心的建筑,设计高度14层。”近日,在原烟台三中地块上,承建烟台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的山东泰鸿置业有限公司,正组织机械、工人加紧施工。该项目预计明年年底建成并交付使用。届时,市区繁华地段增添一处健身好去处。
为满足居民高品质生活需求,我区树立“拆旧建新、优化功能,产城融合、提质发展”理念,在中心区腾出更多空间发展体育、教育以及文化事业产业,让群众享受高质量发展带来的红利。烟台市全民健身中心项目位于南大街繁华地段,填补中西部城区无大型综合体育设施场馆的空白。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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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内,将新建、改扩建12所学校;改扩建海港医院,新建2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依托山海步道建设打造5处山体公园,建成润东养老等4处养老机构,新增12处文体公园。
★ 加快傅家中学等6所学校和南部新城医院建设,新增2处社区食堂,打造2处文体公园。
城市更新!突破芝罘
★ 全面推行网格化治理,建设“和为贵”社会治理服务中心,整合e呼应、12345等民生平台,集中入驻信访、综治等窗口单位,实现“一站式接待、一条龙办理、一揽子解决”。
★ 把全区精准划分为1213个基础网格,健全“1+X+N”工作体系,加强网格员日常管理,实现“大事不出社区、小事不出网格”。
西怀远:“菜篮子村”变“网红村”
“我以前在自己地里种黄瓜,收入刚刚够生活。现在用新式温室大棚种黄瓜,几个大棚加起来年收入就有十几万,再忙也高兴!”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西怀远村,村民刘三三乐呵呵地向笔者讲述自己如今的生活。
仲秋时节,笔者来到西怀远村,刚进村就被眼前的景象吸引了:平坦干净的柏油马路直通每一个田间地头,全自动的天桥式拱棚和高标准日光温室整整齐齐地建造在道路两旁,大棚的墙面上还绘制着该棚所种蔬菜的图画。如今的西怀远村,早已和记忆中的村庄有了翻天覆地的差别。
西怀远村是典型的纯农业乡村,长期以来,村民大多以种植玉米、高粱为生,产量低、收入少。2018年,该村获得财政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后,开始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完善乡村治理,依托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如今,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赏心悦目的艺术墙,整齐有序的蔬菜大棚……让西怀远村成为了远近闻名的“网红村”。2021年9月,该村凭借其“颜值+实力”,入选成为了“山西美丽休闲乡村”。
1种菜增收有保障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西怀远村的村民们忙里忙外、干劲十足。“这片是我家种在棚外的红薯,棚里的黄瓜已经卖完了。”正在忙着收红薯的村民王润义夫妇告诉笔者,没种大棚蔬菜之前他们只种玉米,现在分季节种着好多种蔬菜,挣的也比以前多了。
“这种新式大棚单栋就1.8亩,空间大可套种蔬果,浇水、施肥、喷药也都实现了自动化。”王润义领着笔者进入大棚,边说边用手指向挂在墙上的中控台。“你们看卷帘、卷膜都是一键操作的,用手机就可以操作,干活比原来轻松多了。”
2019年3月,西怀远村确立了发展1000亩设施农业的产业目标,园区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土地流转、施工建设,集成设备管理智能化、栽培品种优质化、灌溉水肥一体精准化等核心技术,高标准推动建设生产。据西怀远村党支部书记杜春扣介绍,目前,设施农业园区有62栋高标准日光温室、218栋天桥式拱棚。计划再投入2050万元,建设80个高标准日光温室、20个天桥式拱棚。
“我家的大棚主要种蜜光葡萄,套种茴子白。”村民张彩萍说,“我原来不会种地,近年村里发展大棚种菜,县里派农业专家手把手教我们,如今收成很有保障。”
“去年底,全村温室一季栽培单棚平均效益达到7万元,两季栽培单棚实现收益达12万元以上,天桥式温室单棚收益实现5万元,全部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见效,蔬菜种植户从40户增加到了300余户,目前设施农业占地规模已有1500亩,生产面积785亩,年产值可达4500万元,带动村民人均增收2.2万元。”杜春扣说。
2设施农业来引领
“对于我们农民来说,不怕种地有多累,就怕收成以后卖不出去。但我们村的菜不愁卖,只要我们的蔬菜成熟,就会有商户到大棚门口收,足不出村菜就卖完了!不得不说,村里的大棚确保了我们农民种的菜质量好、卖得出、收益高!”村民刘三三颇为得意地说道。
“我们通过村集体综改资金一次性入股投资、村委会集中流转土地后统一规划建设、农户承包集体温室大棚自主经营、上交管理费的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此外,村集体还将闲置6.3亩村庄建设用地建成蔬菜交易市场,配套建设了管理用房、超市等,引进冷链体系化建设配送车辆。”杜春扣进一步说道。
为推进设施产业绿色生产达到数字化、精准化、绿色化、体系化、高效化建设,近年来,清徐县为西怀远村投资1.28亿元用于建设发展设施农业。据清徐县农业农村局蔬菜服务中心主任陈二明介绍,西怀远村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坚持“六化”示范引领,即设施建设标准化、园区管理物业化、主推品种优质化、栽培技术集成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在他看来,设施蔬菜产业要在产量和质量上再上台阶,就必须要形成一套可重复使用的标准化、专业化体系。目前,西怀远村正在逐步形成一套发展设施农业的实用可推广体系。
如今,西怀远村已经成了太原市有名的“菜篮子”。太原市农委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素红表示,太原今后将持续打造不同类型的蔬菜工程建设样板,引领带动全市设施蔬菜发展,实现省会城市“菜篮子”稳产保供和农民增产增收“双赢”目标。
3“农旅”融合新风貌
“每年六月油菜花金黄飘香之际,来西怀远村拍照的游客就特别多。蓝天白云下,绵延百亩的油菜花海甚是美。可惜你们现在这个季节来看不到了。”走在西怀远村的路上,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农艺师刘瑾向笔者描述着村子的发展,从无人问津的小乡村,到如今的“网红村”,变化之大有目共睹。
2018年,西怀远村“两委”萌生了用特色产业带动乡村旅游,提升全村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的构想。在综合考察对比后,决定以村集体土地为示范引领,种植了300亩油菜花。不仅如此,西怀远村还将“艺术气息”贯穿全村,用绘画、灯光、装置等多种方式,对近5000平方米的墙体进行画作与改造,把又旧又土的乡村街道变成了色彩斑斓的涂鸦艺术大街,打造成了一步一景、诗情画意的新农村。
以西怀远村为缩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负责人张晨表示,下一步,太原市将围绕贯通“产+销”,融合“农文旅”,形成“农中有旅、以旅促农、农旅结合、强旅兴农”的新兴产业风采。
来源:科学导报
“我以前在自己地里种黄瓜,收入刚刚够生活。现在用新式温室大棚种黄瓜,几个大棚加起来年收入就有十几万,再忙也高兴!”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徐沟镇西怀远村,村民刘三三乐呵呵地向笔者讲述自己如今的生活。
仲秋时节,笔者来到西怀远村,刚进村就被眼前的景象吸引了:平坦干净的柏油马路直通每一个田间地头,全自动的天桥式拱棚和高标准日光温室整整齐齐地建造在道路两旁,大棚的墙面上还绘制着该棚所种蔬菜的图画。如今的西怀远村,早已和记忆中的村庄有了翻天覆地的差别。
西怀远村是典型的纯农业乡村,长期以来,村民大多以种植玉米、高粱为生,产量低、收入少。2018年,该村获得财政部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项目后,开始大力发展设施农业,完善乡村治理,依托乡村旅游助推乡村振兴。如今,干净整洁的村容村貌,赏心悦目的艺术墙,整齐有序的蔬菜大棚……让西怀远村成为了远近闻名的“网红村”。2021年9月,该村凭借其“颜值+实力”,入选成为了“山西美丽休闲乡村”。
1种菜增收有保障
秋天是收获的季节,西怀远村的村民们忙里忙外、干劲十足。“这片是我家种在棚外的红薯,棚里的黄瓜已经卖完了。”正在忙着收红薯的村民王润义夫妇告诉笔者,没种大棚蔬菜之前他们只种玉米,现在分季节种着好多种蔬菜,挣的也比以前多了。
“这种新式大棚单栋就1.8亩,空间大可套种蔬果,浇水、施肥、喷药也都实现了自动化。”王润义领着笔者进入大棚,边说边用手指向挂在墙上的中控台。“你们看卷帘、卷膜都是一键操作的,用手机就可以操作,干活比原来轻松多了。”
2019年3月,西怀远村确立了发展1000亩设施农业的产业目标,园区实行统一规划设计、土地流转、施工建设,集成设备管理智能化、栽培品种优质化、灌溉水肥一体精准化等核心技术,高标准推动建设生产。据西怀远村党支部书记杜春扣介绍,目前,设施农业园区有62栋高标准日光温室、218栋天桥式拱棚。计划再投入2050万元,建设80个高标准日光温室、20个天桥式拱棚。
“我家的大棚主要种蜜光葡萄,套种茴子白。”村民张彩萍说,“我原来不会种地,近年村里发展大棚种菜,县里派农业专家手把手教我们,如今收成很有保障。”
“去年底,全村温室一季栽培单棚平均效益达到7万元,两季栽培单棚实现收益达12万元以上,天桥式温室单棚收益实现5万元,全部实现了当年建设、当年见效,蔬菜种植户从40户增加到了300余户,目前设施农业占地规模已有1500亩,生产面积785亩,年产值可达4500万元,带动村民人均增收2.2万元。”杜春扣说。
2设施农业来引领
“对于我们农民来说,不怕种地有多累,就怕收成以后卖不出去。但我们村的菜不愁卖,只要我们的蔬菜成熟,就会有商户到大棚门口收,足不出村菜就卖完了!不得不说,村里的大棚确保了我们农民种的菜质量好、卖得出、收益高!”村民刘三三颇为得意地说道。
“我们通过村集体综改资金一次性入股投资、村委会集中流转土地后统一规划建设、农户承包集体温室大棚自主经营、上交管理费的方式,发展村集体经济发展。此外,村集体还将闲置6.3亩村庄建设用地建成蔬菜交易市场,配套建设了管理用房、超市等,引进冷链体系化建设配送车辆。”杜春扣进一步说道。
为推进设施产业绿色生产达到数字化、精准化、绿色化、体系化、高效化建设,近年来,清徐县为西怀远村投资1.28亿元用于建设发展设施农业。据清徐县农业农村局蔬菜服务中心主任陈二明介绍,西怀远村设施农业示范园区坚持“六化”示范引领,即设施建设标准化、园区管理物业化、主推品种优质化、栽培技术集成化、废弃物利用资源化、产业发展融合化。在他看来,设施蔬菜产业要在产量和质量上再上台阶,就必须要形成一套可重复使用的标准化、专业化体系。目前,西怀远村正在逐步形成一套发展设施农业的实用可推广体系。
如今,西怀远村已经成了太原市有名的“菜篮子”。太原市农委主任,市农业农村局党组书记、局长王素红表示,太原今后将持续打造不同类型的蔬菜工程建设样板,引领带动全市设施蔬菜发展,实现省会城市“菜篮子”稳产保供和农民增产增收“双赢”目标。
3“农旅”融合新风貌
“每年六月油菜花金黄飘香之际,来西怀远村拍照的游客就特别多。蓝天白云下,绵延百亩的油菜花海甚是美。可惜你们现在这个季节来看不到了。”走在西怀远村的路上,太原市农业农村局农艺师刘瑾向笔者描述着村子的发展,从无人问津的小乡村,到如今的“网红村”,变化之大有目共睹。
2018年,西怀远村“两委”萌生了用特色产业带动乡村旅游,提升全村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的构想。在综合考察对比后,决定以村集体土地为示范引领,种植了300亩油菜花。不仅如此,西怀远村还将“艺术气息”贯穿全村,用绘画、灯光、装置等多种方式,对近5000平方米的墙体进行画作与改造,把又旧又土的乡村街道变成了色彩斑斓的涂鸦艺术大街,打造成了一步一景、诗情画意的新农村。
以西怀远村为缩影,太原市农业农村局产业科负责人张晨表示,下一步,太原市将围绕贯通“产+销”,融合“农文旅”,形成“农中有旅、以旅促农、农旅结合、强旅兴农”的新兴产业风采。
来源:科学导报
2025年集采目标:新疆兵团超600个药品和超5类高值耗材
新疆兵团药品耗材集采要求2022年实现阳光采购、应采尽采,到2025年,平台采购药品、耗材数量占比分别达到90%、80%,超600个药品和超5类高值耗材纳入集采。前明确,对未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不搞“一刀切”,不能简单停用;续约时约定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约定采购量;确保优先使用,完善院内诊疗路径,鼓励医联体、医共体建立产品联动管理机制;每年定期联动全国各省级平台执行最低价,保持价格在全国中低水平。
11月4日,新疆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对《关于推动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明确:到2022年,兵团所有医药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下同)均应纳入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兵团采购平台”)管理,实现阳光采购、应采尽采。
到2025年,兵团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兵团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数量占比分别达到90%、80%,600个品种以上药品和5类以上高值医用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
药品范围: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可替代性较强的药品为重点,逐步将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国采要求执行;对未过评药品积极探索省际联盟、兵地联合等多种形式开展集采;对“孤儿药”、短缺药可通过直接挂网、谈判议价、协商撮合、省级储备等采购方式促进供应稳定。
医用耗材范围:重点针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同质化水平较高的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将国家列入《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的品种和其他省份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优先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医疗机构范围:兵团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按规定参加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积极参与,或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对未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不搞“一刀切”,不能简单停用
采购需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量基数根据医药机构报送的需求量,结合上年度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核定。各师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医药机构报送的数据审核把关,在尊重医药机构需求的基础上,确保采购量基数的真实准确。
约定采购比例根据药品和医用耗材临床使用特征、市场竞争格局和中选企业数量等合理确定,并在保障质量和供应、防范垄断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约定采购量根据采购量基数和约定采购比例确定,在采购文书中公开。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和医用耗材实际需求量超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部分,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通过兵团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对未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不搞“一刀切”,不能简单停用。
不设质量分组,以通用名为竞争单元开展集采,探索适应症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采
根据各类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属性,结合临床使用特性和替代性分类竞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不再设置质量分组,直接以同通用名同剂型为竞争单元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不得设置保护性、歧视性条款。
对一致性评价尚未覆盖的药品品种,按照质量及供应要求,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临床使用综合评价体系,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分组原则上不超过2个;按照合理差比价关系,将临床功效类似的同通用名药品同一给药途径的不同剂型、规格、包装及其采购量合并,促进竞争;
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挂网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同通用名同剂型的仿制药数量超过3个的,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不再纳入集中带量采购。
医用耗材可根据不同的类别、特性、规格数量、临床使用特点、标准化程度、市场占有率、产品材质及技术进步等因素,结合临床需求,分类设置科学合理的竞价分组;对临床疗效具有可替代性、品牌转换风险较低的品种,原则上不设置质量分组。
通过竞价、议价、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
根据现有市场价格、临床需求量、品种规格等有关因素确定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最高有效申报价等入围条件。根据约定采购量、市场竞争格局、供应保障能力等确定中选企业数量,体现规模效应和有效竞争。企业自愿参与、自主报价。
在质量优先、保障供应的前提下,通过竞价、议价、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中选结果应体现量价挂钩的原则,明确各中选企业约定采购量。同通用名药品或同一类别医用耗材有多家中选企业的,应合理确定价格差异及采购协议周期。
续约时:约定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约定采购量
签订采购协议的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落实中选结果,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约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及耗材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采购协议期满后,按照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综合考虑质量可靠、供应稳定、信用优良、临床需求等因素,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依法依规确定供应企业、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供求关系和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可通过竞价、议价、谈判、询价等方式,产生中选企业、中选价格、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
确保优先使用,完善院内诊疗路径,鼓励医联体、医共体建立产品联动管理机制
医疗机构根据中选结果应与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时签订采购协议,根据临床需求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并按照采购协议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在医生处方信息系统中设定优先推荐选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程序,加强处方审核调配,完善院内诊疗路径,鼓励医联体、医共体建立产品联动管理机制。
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保总额指标制定依据、定点协议管理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予以相应惩戒。
以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未过评药品不得高于过评药品
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兵团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兵团采购平台汇集的相关信息,动态调整发布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实行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挂网价格低于中选药品价格的同通用名药品,以其实际价格作为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非中选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同通用名药品或同类别医用耗材,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按不高于医保资金50%比例拨付结余留用资金
落实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按不高于医保资金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拨付结余留用资金。定点医疗机构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机制,鼓励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在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品种多、金额大、涉及医疗机构多的情况下,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师域内兵地间联盟集采中选结果在兵团采购平台挂网共享,师市级以下不得开展集采
按照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结果共享的原则健全集中采购机制。全面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确保及时落实中选结果;常态化开展兵团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以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可采取兵地联合或与省际联盟联合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对其他省或省际联盟已实施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探索实施带量联动,以兵团总量联动其他省或省际联盟集中采购中选价格;对国家和兵团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以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探索开展师域内兵地间联盟带量采购。
师域内兵地间联盟带量采购应履行报备程序,注明采购品种、计划采购量、实施范围、采购周期等信息,中选结果在兵团采购平台挂网共享。师市级以下不得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每年定期联动全国各省级平台执行最低价,保持价格在全国中低水平
将未被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医药机构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阳光挂网范围,综合参考全国省级中标价(挂网价)、兵团配送成本等因素,确定联动参考挂网价格。
根据全国省级最新中标价(挂网价)动态调整兵团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动参考价格,推动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在全国保持中低水平。
鼓励医药机构与医药企业在联动参考价格内自行议价,在同品种同类别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择质优价宜的产品,促进药品和医用耗材合理使用。生产企业应在新的全国各省最低价执行30日内向兵团采购平台申报价格信息。兵团采购平台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及时调整已挂网产品价格等信息。
兵团采购平台通过对同一药品和医用耗材在不同公立医疗机构的议价采购价格、数量进行动态监测和比对分析,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议价结果进行价格提醒、预警和调控。对出现长期不议价、议价结果偏高、采购异常等情况的医疗机构,由相关部门视情况约谈、督促整改。
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返点、返利、回扣等
医药机构应按照与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议定的价格和用量与相关企业签订购销协议并严格履约。在兵团采购平台完成议价后,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企业索取返点、返利、回扣等。
兵团每年定期联动全国各省级平台执行最低价,实施挂网价格调整。挂网产品一年无销售的,视情况予以暂停采购并择期作撤网处理。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暂停或撤消挂网。生产企业可对其停产、超过1年(含1年)无销售的挂网产品申请撤网。
按照“临床特需、先备案后采购、凡备案必采购”的原则开展备案采购
对临床急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新上市的创新药品和医用耗材、国家和兵团相关部门公布的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等实行备案采购。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兵团医疗保障部门应根据卫生防疫和医疗卫生临床需要开通绿色备案采购通道,医药机构也可对急需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先采购后备案。
对兵团采购平台无企业挂网但临床特需的药品及医用耗材,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临床特需、先备案后采购、凡备案必采购”的原则提出备案采购申请,且申请备案价格不高于该产品全国各省现执行价格中低水平的,经医疗保障局确认后,申请的医疗机构以备案价格在兵团采购平台采购。
公立医疗机构线下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需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经核定视情况从年度医保预算总额中扣除,疫情防控、急抢救等紧急情况除外。
构建兵团统一的集中采购平台
兵团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在兵团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在兵团采购平台采购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提升平台服务交易主体功能。
加强兵团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基本操作规则和工作流程,以国家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基础,构建招标、采购、交易、结算全流程监管体系。积极推动医药机构处方、医保结算、医疗服务监管、药品和医用耗材追溯、预算管理、税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
完善兵团采购平台与国家及其他省(市、区)采购平台之间信息共享、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建立健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实行全网动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鼓励药企依托兵团医保信息平台,开展慢病用药、双通道供药业务
加强兵团采购平台能力建设和工作力量,以采购平台为载体,强化健康服务、医疗保障、医学研究等领域数据的深度挖掘和综合运用,构建医疗健康和大数据智慧服务体系,为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管、医药机构运营发展、参保患者就医治疗提供参考。
鼓励医药机构、医药企业依托兵团医保信息平台,开展门诊慢病用药管理、国家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双通道”供药等延伸业务。建立涵盖医保、临床、药学、管理等不同专业类别的兵团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并纳入评标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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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兵团药品耗材集采要求2022年实现阳光采购、应采尽采,到2025年,平台采购药品、耗材数量占比分别达到90%、80%,超600个药品和超5类高值耗材纳入集采。前明确,对未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不搞“一刀切”,不能简单停用;续约时约定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约定采购量;确保优先使用,完善院内诊疗路径,鼓励医联体、医共体建立产品联动管理机制;每年定期联动全国各省级平台执行最低价,保持价格在全国中低水平。
11月4日,新疆建设兵团医疗保障局对《关于推动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工作常态化制度化开展的实施意见 (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其中明确:到2022年,兵团所有医药机构(包括公立医疗机构、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下同)均应纳入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平台(以下简称“兵团采购平台”)管理,实现阳光采购、应采尽采。
到2025年,兵团公立医疗机构通过兵团采购平台采购药品、医用耗材数量占比分别达到90%、80%,600个品种以上药品和5类以上高值医用耗材实施集中带量采购。
药品范围:以基本医保药品目录内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可替代性较强的药品为重点,逐步将国内上市的临床必需、质量可靠的各类药品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按国采要求执行;对未过评药品积极探索省际联盟、兵地联合等多种形式开展集采;对“孤儿药”、短缺药可通过直接挂网、谈判议价、协商撮合、省级储备等采购方式促进供应稳定。
医用耗材范围:重点针对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同质化水平较高的医用耗材,按类别探索开展集中带量采购。将国家列入《高值医用耗材重点治理清单》的品种和其他省份已开展集中带量采购的品种优先纳入集中带量采购范围。
医疗机构范围:兵团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含军队医疗机构)均应按规定参加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积极参与,或按照定点协议管理的要求参照执行。
对未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不搞“一刀切”,不能简单停用
采购需求: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量基数根据医药机构报送的需求量,结合上年度使用量、临床使用状况和医疗技术进步等因素进行核定。各师市医疗保障部门负责对辖区内医药机构报送的数据审核把关,在尊重医药机构需求的基础上,确保采购量基数的真实准确。
约定采购比例根据药品和医用耗材临床使用特征、市场竞争格局和中选企业数量等合理确定,并在保障质量和供应、防范垄断的前提下尽可能提高。约定采购量根据采购量基数和约定采购比例确定,在采购文书中公开。
鼓励公立医疗机构对药品和医用耗材实际需求量超出约定采购量以外的部分,优先采购中选产品,也可通过兵团采购平台采购其他价格适宜的挂网品种,对未中选药品和医用耗材不搞“一刀切”,不能简单停用。
不设质量分组,以通用名为竞争单元开展集采,探索适应症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采
根据各类药品和医用耗材的属性,结合临床使用特性和替代性分类竞价。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原研药和参比制剂不再设置质量分组,直接以同通用名同剂型为竞争单元开展集中带量采购,不得设置保护性、歧视性条款。
对一致性评价尚未覆盖的药品品种,按照质量及供应要求,探索建立基于大数据的临床使用综合评价体系,同通用名同剂型药品分组原则上不超过2个;按照合理差比价关系,将临床功效类似的同通用名药品同一给药途径的不同剂型、规格、包装及其采购量合并,促进竞争;
探索对适应症或功能主治相似的不同通用名药品合并开展集中带量采购;挂网药品通过一致性评价的同通用名同剂型的仿制药数量超过3个的,在确保供应的前提下,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产品不再纳入集中带量采购。
医用耗材可根据不同的类别、特性、规格数量、临床使用特点、标准化程度、市场占有率、产品材质及技术进步等因素,结合临床需求,分类设置科学合理的竞价分组;对临床疗效具有可替代性、品牌转换风险较低的品种,原则上不设置质量分组。
通过竞价、议价、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
根据现有市场价格、临床需求量、品种规格等有关因素确定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最高有效申报价等入围条件。根据约定采购量、市场竞争格局、供应保障能力等确定中选企业数量,体现规模效应和有效竞争。企业自愿参与、自主报价。
在质量优先、保障供应的前提下,通过竞价、议价、谈判、询价等方式确定带量采购中选企业和中选价格。中选结果应体现量价挂钩的原则,明确各中选企业约定采购量。同通用名药品或同一类别医用耗材有多家中选企业的,应合理确定价格差异及采购协议周期。
续约时:约定量原则上不少于上年约定采购量
签订采购协议的各方应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协议约定,落实中选结果,依法享有权利、履行义务并承担相应责任。采购周期内采购协议每年一签,续约采购协议时,约定采购量原则上不少于该中选药品及耗材上年约定采购量。采购周期内若提前完成当年约定采购量,超出部分中选企业仍按中选价进行供应,直至采购周期届满。
采购协议期满后,按照稳定市场预期、稳定价格水平、稳定临床用药,综合考虑质量可靠、供应稳定、信用优良、临床需求等因素,坚持招采合一、量价挂钩,依法依规确定供应企业、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供求关系和市场格局发生重大变化的,可通过竞价、议价、谈判、询价等方式,产生中选企业、中选价格、约定采购量和采购协议期。
确保优先使用,完善院内诊疗路径,鼓励医联体、医共体建立产品联动管理机制
医疗机构根据中选结果应与生产企业、配送企业及时签订采购协议,根据临床需求优先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并按照采购协议完成约定采购量。医疗机构在医生处方信息系统中设定优先推荐选用集中带量采购品种的程序,加强处方审核调配,完善院内诊疗路径,鼓励医联体、医共体建立产品联动管理机制。
将医疗机构采购和使用中选产品情况纳入医疗机构绩效考核、医保总额指标制定依据、定点协议管理考核、医疗机构负责人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对不按规定执行的予以相应惩戒。
以中选价作为医保支付标准,未过评药品不得高于过评药品
完善医保支付标准与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价格协同机制,兵团医疗保障部门根据兵团采购平台汇集的相关信息,动态调整发布药品和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实行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以中选价格作为医保支付标准。
对同通用名下的原研药、参比制剂、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实行同一医保支付标准。对未通过一致性评价的仿制药,医保支付标准不得高于同通用名下已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挂网价格低于中选药品价格的同通用名药品,以其实际价格作为该药品的医保支付标准。
非中选医用耗材医保支付标准不高于类别相同、功能相近中选产品的最高中选价格。患者使用价格高于支付标准的同通用名药品或同类别医用耗材,超出支付标准的部分由患者自付。
按不高于医保资金50%比例拨付结余留用资金
落实药品及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医保资金结余留用政策,对符合相关规定的医疗机构,按不高于医保资金结余测算基数50%的比例拨付结余留用资金。定点医疗机构应完善内部考核办法和薪酬机制,鼓励优先使用中选产品。
在集中带量采购覆盖的药品品种多、金额大、涉及医疗机构多的情况下,开展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评估,符合条件的及时调整医疗服务价格。
师域内兵地间联盟集采中选结果在兵团采购平台挂网共享,师市级以下不得开展集采
按照政府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结果共享的原则健全集中采购机制。全面参与国家组织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确保及时落实中选结果;常态化开展兵团组织集中带量采购,对国家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以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可采取兵地联合或与省际联盟联合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对其他省或省际联盟已实施集中带量采购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探索实施带量联动,以兵团总量联动其他省或省际联盟集中采购中选价格;对国家和兵团组织集中带量采购范围以外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探索开展师域内兵地间联盟带量采购。
师域内兵地间联盟带量采购应履行报备程序,注明采购品种、计划采购量、实施范围、采购周期等信息,中选结果在兵团采购平台挂网共享。师市级以下不得开展集中带量采购。
每年定期联动全国各省级平台执行最低价,保持价格在全国中低水平
将未被纳入集中带量采购的医药机构常用药品和医用耗材纳入阳光挂网范围,综合参考全国省级中标价(挂网价)、兵团配送成本等因素,确定联动参考挂网价格。
根据全国省级最新中标价(挂网价)动态调整兵团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联动参考价格,推动兵团药品和医用耗材价格在全国保持中低水平。
鼓励医药机构与医药企业在联动参考价格内自行议价,在同品种同类别药品和医用耗材中选择质优价宜的产品,促进药品和医用耗材合理使用。生产企业应在新的全国各省最低价执行30日内向兵团采购平台申报价格信息。兵团采购平台根据企业申报信息及时调整已挂网产品价格等信息。
兵团采购平台通过对同一药品和医用耗材在不同公立医疗机构的议价采购价格、数量进行动态监测和比对分析,对公立医疗机构的议价结果进行价格提醒、预警和调控。对出现长期不议价、议价结果偏高、采购异常等情况的医疗机构,由相关部门视情况约谈、督促整改。
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返点、返利、回扣等
医药机构应按照与药品和医用耗材生产企业议定的价格和用量与相关企业签订购销协议并严格履约。在兵团采购平台完成议价后,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形式向相关药品和医用耗材供应企业索取返点、返利、回扣等。
兵团每年定期联动全国各省级平台执行最低价,实施挂网价格调整。挂网产品一年无销售的,视情况予以暂停采购并择期作撤网处理。对出现质量问题的,予以暂停或撤消挂网。生产企业可对其停产、超过1年(含1年)无销售的挂网产品申请撤网。
按照“临床特需、先备案后采购、凡备案必采购”的原则开展备案采购
对临床急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新上市的创新药品和医用耗材、国家和兵团相关部门公布的短缺药品、急抢救药品和血液制品等实行备案采购。在突发疫情等紧急情况时,兵团医疗保障部门应根据卫生防疫和医疗卫生临床需要开通绿色备案采购通道,医药机构也可对急需药品和医用耗材实行先采购后备案。
对兵团采购平台无企业挂网但临床特需的药品及医用耗材,由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按照“临床特需、先备案后采购、凡备案必采购”的原则提出备案采购申请,且申请备案价格不高于该产品全国各省现执行价格中低水平的,经医疗保障局确认后,申请的医疗机构以备案价格在兵团采购平台采购。
公立医疗机构线下采购药品和医用耗材需医保基金支付部分,经核定视情况从年度医保预算总额中扣除,疫情防控、急抢救等紧急情况除外。
构建兵团统一的集中采购平台
兵团范围内所有公立医疗机构应当在兵团采购平台采购全部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鼓励医保定点社会办医疗机构、医保定点药店在兵团采购平台采购所需药品和医用耗材,提升平台服务交易主体功能。
加强兵团采购平台规范化建设,完善基本操作规则和工作流程,以国家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分类和编码标准为基础,构建招标、采购、交易、结算全流程监管体系。积极推动医药机构处方、医保结算、医疗服务监管、药品和医用耗材追溯、预算管理、税务监管等信息互联互通。
完善兵团采购平台与国家及其他省(市、区)采购平台之间信息共享、价格联动机制,加快形成统一开放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市场,建立健全医药价格和招采信用评价制度,依法依规实行全网动态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
鼓励药企依托兵团医保信息平台,开展慢病用药、双通道供药业务
加强兵团采购平台能力建设和工作力量,以采购平台为载体,强化健康服务、医疗保障、医学研究等领域数据的深度挖掘和综合运用,构建医疗健康和大数据智慧服务体系,为科学决策和有效监管、医药机构运营发展、参保患者就医治疗提供参考。
鼓励医药机构、医药企业依托兵团医保信息平台,开展门诊慢病用药管理、国家谈判药品和高值药品“双通道”供药等延伸业务。建立涵盖医保、临床、药学、管理等不同专业类别的兵团统一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评审专家库,并纳入评标评审专家库统一管理。
尊重原创,如有侵权,请联系小编删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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