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前沿# 成都:释放诉讼程序效能 全面提升案件质效
不断提升案件质效无疑是人民法院最好的“办实事”行动。四川省成都市两级法院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深度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以提升办案效能为目标,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取向,加快释放诉讼程序效能,增强司法便民实效,全力提升司法作品质量,让司法便民可体验、让改革红利可感知、让司法公信看得见。
截至今年8月,成都法院在案件总量持续上升的情况下,案件质效不断攀升——结案率达75.03%,同比上升4.56%;改发率为0.98%,同比下降0.16%;人均结案数270.87件,同比增加102.08件;平均审理天数60.88天,同比减少16.55天。
解纷多渠道 群众诉讼更高效便捷
今年8月9日,梁某、吴某通过成都市“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劳动仲裁。8月24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完成司法确认。这起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用时仅15天。
据介绍,今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建设“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信息管理系统”。3月22日,“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该程序具备申请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司法确认、财产保全等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服务”。截至8月31日,该程序已受理线上案件登记4248件。
这是成都市两级法院探索多元解纷工作的一个缩影。自2016年成都中院推进诉源治理改革以来,成都法院诉源治理实现由“法院主推”转变为“党政主抓”,形成党政主导下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大格局。
据了解,成都法院已与市总工会、房管局等部门共建涵盖道交、劳动等十二个领域的一站式联调平台,以多元解纷保障人民权益;在地方党政机构挂牌运行诉源治理中心,缓解诉讼增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特邀调解倍增计划”,壮大特邀调解队伍;搭建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实现司法确认裁定书最快“1小时立等可取”;配套推广“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全方位解纷……截至8月,成都法院累计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成功化解纠纷28142件,同比上升65.08%;成都市22家基层法院中,已有16家法院在地方党政机构挂牌运行诉源治理中心。
“现在,执行法官直接通过法院内部系统输入审判案号就能查询案件是否已生效,并对已经生效且符合执行立案条件的案件直接立案移送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只用跑一次。”成都中院诉讼服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减轻群众在执行程序中的负担,成都中院印发《关于停止执行立案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免除申请执行人开具生效证明手续。
此前,因生效证明开具归口不统一,有的法院需要当事人直接联系承办法官开具证明,如遇承办法官在开庭、谈话或请假,当事人可能要等上大半天、一天,甚至往返法院数次才能开出证明。生效证明取消后,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只用“跑一趟”,法院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开具量也大幅减少。今年1至8月,成都中院仅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1477件,同比减少81.09%。
此外,成都中院还着力推进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同城同质”一体化建设,已制定“成都法院诉讼便民十条”措施、推出法院热线12368智能语音服务、加快推进司法释明中心一体化建设等多项“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举措。
未来,成都法院将在持续做好多元解纷的同时,兼顾传统和在线诉讼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改革再发力 诉讼程序更公正高效
“多亏这些新规定,我们少跑了很多趟,节约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彭州市某劳务公司负责人感叹道。
今年6月,李某因逾期未还借款被彭州市某劳务公司诉至彭州市人民法院。庭前调解结束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李某居于外省,若为开庭而多次往返两地确实不便,经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按照《小额诉讼程序便民诉讼十条规定》决定当即开庭。利用“门诊式”庭审,法官15分钟后便当庭宣判,且双方皆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自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都法院对5万元以下标的额的案件全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5万元至10万元的案件充分引导当事人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跟进执行端口配置,建立小额诉讼再审绿色通道,推动小额诉讼“高效立案、优质审理、自动履行、有效监督”;同步建议银行、物业等行业在格式合同中引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条款,确保小额诉讼能用尽用。今年1至8月,成都法院累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受理案件66170件,审结47184件,同比分别上升100.41%、109.56%。
不久前,一批业主将某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新都区人民法院,要求某地产开发公司赔偿业主实际装修价格与合同约定装修价格间的差价。经当事人同意,新都区法院运用“示范诉讼+”审理模式,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便妥善处理了该批72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示范诉讼+”审理模式是成都法院探索推广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成果。针对劳动人事、商品房买卖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成都法院推广类型化案件“示范诉讼+”审理机制,先选取代表性案件优审、裁判,再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类案高效化解,与普通程序相比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为保障简易程序顺利运行,成都法院配套推行要素式审理方式,并由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分担审判辅助性事务、由办案质效管理中心严控案件质量。截至8月底,成都法院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含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比例已达九成以上。
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制度,有效释放诉讼程序效能,提升案件审理速度,使群众在进行诉讼时有更多选择,享受到更公正、高效、便捷的解纷程序。截至8月31日,成都法院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已由原来的35.11天下降至32.11天;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52.56天,较法定审限90天缩短37.44天。
成都法院于3月10日上线自主研发的“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当事人可足不出户进行在线立案、在线调解、“5G参审室”预约、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诉讼事务的全流程线上办理。截至8月底,该平台在线注册用户已达12099人。目前,成都中院已与律协、律师事务所建成14家“5G智慧参审室”并投入使用。
监管再优化 司法作品更优质公信
如何在收案量增加的情况下保障办案质效不下降?成都中院不断完善静默化流程监管机制,通过前端延展触手、中端充实流程、后端严控标准,努力提升案件质效。
在前端延展触手环节,成都中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超审限”问题,将审限变更“关口前移”。原来直接到达院庭长手中的审限变更申请,在实行“关口前移”后,要先经过审判管理人员的把关。经审核相关变更事由、材料,符合规定的申请才能流转至院庭长,管理流程更加严密。
“由审管办先对申请变更审限案件的申请事由、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审核后进入‘初核通过’或‘待审示’的变更申请才能流转至院庭长审批;认为申请延长审限依据不足的,则退回申请部门。”成都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8月31日,成都法院审查审限变更申请案件数64640件,退回案件3645件。
此外,针对诉前调解异化成为“蓄水池”问题,成都中院将该类案件也纳入静默化流程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的通知》,开展“诉前调”案件专项督察清理,现已清理“诉前调”系统中案件超过3万件。
在中端充实流程环节,成都中院增加临近审限监管规定,督促提升办案效率。对临近审限一个月的案件,纳入庭长监管;对审理期限达9个月及以上的案件,纳入分管院领导监管;基层法院一年以上的未结案件,纳入院长监管。截至今年8月,成都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60.88天,同比下降16.55天。
为了保障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好,成都中院形成“双目标管理模式”,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通报目标进度,并督办重点指标落后的法院、部门和个人。
另外,为扩大长期未结案清理范围,成都中院制定《清理化解长期未结案的实施方案》,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定期召开督办会,归纳防范与化解长期未结案件的长效机制。截至8月,成都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量同比下降四成,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达59.46%,清积工作成效显著。
在后端严控标准环节,成都中院通过完善归档结案规定,保证办案质效。出台《深化归档结案标准的规定》,明确法官结案需由审判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结案条件,杜绝结案“不真实”、归档“不及时”;通过制定《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细化标准,将判后释疑工作纳入流程监管,将质量管理作为流程节点控制标准,并每月发布文书质检通报,保证办案质效。今年1至8月,成都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率达93.41%,同比上升了0.64个百分点,发改率同比下降0.16%,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均同比提升。
不断提升案件质效无疑是人民法院最好的“办实事”行动。四川省成都市两级法院在深入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中,深度聚焦新时代人民群众司法新需求,以提升办案效能为目标,坚持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四位一体”,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价值取向,加快释放诉讼程序效能,增强司法便民实效,全力提升司法作品质量,让司法便民可体验、让改革红利可感知、让司法公信看得见。
截至今年8月,成都法院在案件总量持续上升的情况下,案件质效不断攀升——结案率达75.03%,同比上升4.56%;改发率为0.98%,同比下降0.16%;人均结案数270.87件,同比增加102.08件;平均审理天数60.88天,同比减少16.55天。
解纷多渠道 群众诉讼更高效便捷
今年8月9日,梁某、吴某通过成都市“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信息管理系统”申请劳动仲裁。8月24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经调解达成协议,并在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人民法院完成司法确认。这起矛盾纠纷得以化解,用时仅15天。
据介绍,今年1月,四川省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与市人社局、市总工会联合建设“劳动纠纷一站式联处中心信息管理系统”。3月22日,“劳动纠纷多元化解平台”微信小程序正式上线,该程序具备申请仲裁、人民调解、法律服务、司法确认、财产保全等功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指尖上的服务”。截至8月31日,该程序已受理线上案件登记4248件。
这是成都市两级法院探索多元解纷工作的一个缩影。自2016年成都中院推进诉源治理改革以来,成都法院诉源治理实现由“法院主推”转变为“党政主抓”,形成党政主导下的矛盾纠纷源头治理大格局。
据了解,成都法院已与市总工会、房管局等部门共建涵盖道交、劳动等十二个领域的一站式联调平台,以多元解纷保障人民权益;在地方党政机构挂牌运行诉源治理中心,缓解诉讼增量;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特邀调解倍增计划”,壮大特邀调解队伍;搭建司法确认绿色通道,实现司法确认裁定书最快“1小时立等可取”;配套推广“和合智解”e调解平台,推动“线上+线下”全方位解纷……截至8月,成都法院累计通过诉前委派调解成功化解纠纷28142件,同比上升65.08%;成都市22家基层法院中,已有16家法院在地方党政机构挂牌运行诉源治理中心。
“现在,执行法官直接通过法院内部系统输入审判案号就能查询案件是否已生效,并对已经生效且符合执行立案条件的案件直接立案移送执行,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只用跑一次。”成都中院诉讼服务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
为减轻群众在执行程序中的负担,成都中院印发《关于停止执行立案要求出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的通知》,自今年1月1日起,在全市法院范围内免除申请执行人开具生效证明手续。
此前,因生效证明开具归口不统一,有的法院需要当事人直接联系承办法官开具证明,如遇承办法官在开庭、谈话或请假,当事人可能要等上大半天、一天,甚至往返法院数次才能开出证明。生效证明取消后,当事人申请执行立案只用“跑一趟”,法院的法律文书生效证明开具量也大幅减少。今年1至8月,成都中院仅开具法律文书生效证明1477件,同比减少81.09%。
此外,成都中院还着力推进全市法院诉讼服务“同城同质”一体化建设,已制定“成都法院诉讼便民十条”措施、推出法院热线12368智能语音服务、加快推进司法释明中心一体化建设等多项“一站式”便民诉讼服务举措。
未来,成都法院将在持续做好多元解纷的同时,兼顾传统和在线诉讼服务,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
改革再发力 诉讼程序更公正高效
“多亏这些新规定,我们少跑了很多趟,节约了很多时间和精力。”彭州市某劳务公司负责人感叹道。
今年6月,李某因逾期未还借款被彭州市某劳务公司诉至彭州市人民法院。庭前调解结束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考虑到李某居于外省,若为开庭而多次往返两地确实不便,经当事人同意,承办法官按照《小额诉讼程序便民诉讼十条规定》决定当即开庭。利用“门诊式”庭审,法官15分钟后便当庭宣判,且双方皆对判决结果表示认可。
自民事诉讼程序繁简分流改革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成都法院对5万元以下标的额的案件全面依法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对5万元至10万元的案件充分引导当事人合意适用小额诉讼程序;跟进执行端口配置,建立小额诉讼再审绿色通道,推动小额诉讼“高效立案、优质审理、自动履行、有效监督”;同步建议银行、物业等行业在格式合同中引入约定适用小额诉讼条款,确保小额诉讼能用尽用。今年1至8月,成都法院累计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受理案件66170件,审结47184件,同比分别上升100.41%、109.56%。
不久前,一批业主将某地产开发公司诉至新都区人民法院,要求某地产开发公司赔偿业主实际装修价格与合同约定装修价格间的差价。经当事人同意,新都区法院运用“示范诉讼+”审理模式,在不到2个月的时间便妥善处理了该批72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
“示范诉讼+”审理模式是成都法院探索推广民事诉讼简易程序适用范围的成果。针对劳动人事、商品房买卖等民商事群体性纠纷,成都法院推广类型化案件“示范诉讼+”审理机制,先选取代表性案件优审、裁判,再通过个案示范处理带动批量类案高效化解,与普通程序相比极大减轻了当事人诉累。为保障简易程序顺利运行,成都法院配套推行要素式审理方式,并由办案服务保障中心分担审判辅助性事务、由办案质效管理中心严控案件质量。截至8月底,成都法院民事诉讼简易程序(含小额诉讼程序)适用比例已达九成以上。
小额诉讼、简易程序等制度,有效释放诉讼程序效能,提升案件审理速度,使群众在进行诉讼时有更多选择,享受到更公正、高效、便捷的解纷程序。截至8月31日,成都法院小额诉讼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已由原来的35.11天下降至32.11天;简易程序案件平均审理期限为52.56天,较法定审限90天缩短37.44天。
成都法院于3月10日上线自主研发的“蓉易诉”电子诉讼平台。当事人可足不出户进行在线立案、在线调解、“5G参审室”预约、在线庭审、电子送达等诉讼事务的全流程线上办理。截至8月底,该平台在线注册用户已达12099人。目前,成都中院已与律协、律师事务所建成14家“5G智慧参审室”并投入使用。
监管再优化 司法作品更优质公信
如何在收案量增加的情况下保障办案质效不下降?成都中院不断完善静默化流程监管机制,通过前端延展触手、中端充实流程、后端严控标准,努力提升案件质效。
在前端延展触手环节,成都中院针对审判执行工作中的“超审限”问题,将审限变更“关口前移”。原来直接到达院庭长手中的审限变更申请,在实行“关口前移”后,要先经过审判管理人员的把关。经审核相关变更事由、材料,符合规定的申请才能流转至院庭长,管理流程更加严密。
“由审管办先对申请变更审限案件的申请事由、佐证材料等进行初审,审核后进入‘初核通过’或‘待审示’的变更申请才能流转至院庭长审批;认为申请延长审限依据不足的,则退回申请部门。”成都中院审判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截至8月31日,成都法院审查审限变更申请案件数64640件,退回案件3645件。
此外,针对诉前调解异化成为“蓄水池”问题,成都中院将该类案件也纳入静默化流程监管,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立案工作的通知》,开展“诉前调”案件专项督察清理,现已清理“诉前调”系统中案件超过3万件。
在中端充实流程环节,成都中院增加临近审限监管规定,督促提升办案效率。对临近审限一个月的案件,纳入庭长监管;对审理期限达9个月及以上的案件,纳入分管院领导监管;基层法院一年以上的未结案件,纳入院长监管。截至今年8月,成都法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为60.88天,同比下降16.55天。
为了保障案件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办好,成都中院形成“双目标管理模式”,由审判管理办公室定期通报目标进度,并督办重点指标落后的法院、部门和个人。
另外,为扩大长期未结案清理范围,成都中院制定《清理化解长期未结案的实施方案》,建立长期未结案件台账,定期召开督办会,归纳防范与化解长期未结案件的长效机制。截至8月,成都法院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量同比下降四成,一年以上长期未结案件化解率达59.46%,清积工作成效显著。
在后端严控标准环节,成都中院通过完善归档结案规定,保证办案质效。出台《深化归档结案标准的规定》,明确法官结案需由审判管理部门档案管理人员审查案件是否符合结案条件,杜绝结案“不真实”、归档“不及时”;通过制定《判后答疑工作实施细则》细化标准,将判后释疑工作纳入流程监管,将质量管理作为流程节点控制标准,并每月发布文书质检通报,保证办案质效。今年1至8月,成都全市法院服判息诉率达93.41%,同比上升了0.64个百分点,发改率同比下降0.16%,办案质量和办案效果均同比提升。
真爱的六种表现形态:
1. 渴望给予
爱是一种奉献的激情,当你越爱一个人,越是会忍不住想为她做些什么,想使她快乐,而且是不求回报的。
在爱情刚刚萌芽的时候,双方会对彼此的人生有一种很强的参与感。
他希望通过自己的付出,让你切实的感受到被爱,希望你会因此给他加分,依赖他、离不开他。
相反的,对于没那么喜欢的人,往往最先考虑到的都是自己,潜意识中更容易索取。
因为对于爱者来说,给予是一种必需,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内心,爱者的快乐就在于奉献当中,也在于被爱者沉浸在自己所创造的快乐中。
2. 共存:求同存异,懂得包容
这种包容并不是无底线的纵容,而是抱有两个人能长期、稳定发展的态度,而心甘情愿的做出让步。
比如你做事总容易丢三落四,平时不怎么爱整理家务,不爱你的人会放大你的缺点,对你表达强烈的不满,甚至会因此忽略掉你其他优点。
爱你的人却不会在意你这一点的小瑕疵,你不喜欢做的事情他会主动去承担,而不是一味地指责,引起争吵。
3. 轻松且愉快
看过这么一句话:没遇到你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结婚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
好的感情就是容易让人心情愉悦,甚至一不小心就让你“幸福肥”,愿意为其打破自己的原则。
如果你觉得在恋爱后,自己变得越来越没有自我,失去了原先的快乐,那么你就该停下来好好问问自己,这段感情是否值得继续。
4. 深入了解过后,依然有想在一起的勇气
当你非常喜欢一个人,你只能看到她的优点,觉得对方在你心中就是男神女神的存在,但当真正在一起之后,才发现对方并非是自己所想的那样。
其实有时候,你爱上的并非眼前这个真实存在的人,很有可能爱上的是自己的幻想。
当你深入了解后,看清对方的幼稚和缺点,接受她的不完美、庸俗和自私,还觉得她是你的心中所属,那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爱情。
5. 平衡与尊重
爱情是需要平衡的,需要双方找到彼此都舒适的、接受的相处模式。
如果只有一个人在为了未来打拼,另一个人却是停滞不前、安然享受,并且不能给予理解和尊重,这样的感情迟早会翻车。
6. 爱情的四个特点:自主性、互爱性、排他性、持久性
其实所谓爱情,是指在一定经济文化状态下,以两性间共同的生活理想为基础,以平等互爱和自愿承担相应义务为前提,以渴求结成终身伴侣为目的,而按一定的道德标准自主结成的一种具有排他性和持久性的特殊社会关系。
或许,这才是爱情最后的模样。
世界那么大,能遇到一个真心相爱的人不容易,所以遇到矛盾不必太小题大做,彼此多包容一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要知道,好的感情都是在争吵中成长,忍让中成熟。
1. 渴望给予
爱是一种奉献的激情,当你越爱一个人,越是会忍不住想为她做些什么,想使她快乐,而且是不求回报的。
在爱情刚刚萌芽的时候,双方会对彼此的人生有一种很强的参与感。
他希望通过自己的付出,让你切实的感受到被爱,希望你会因此给他加分,依赖他、离不开他。
相反的,对于没那么喜欢的人,往往最先考虑到的都是自己,潜意识中更容易索取。
因为对于爱者来说,给予是一种必需,也是为了满足自己的内心,爱者的快乐就在于奉献当中,也在于被爱者沉浸在自己所创造的快乐中。
2. 共存:求同存异,懂得包容
这种包容并不是无底线的纵容,而是抱有两个人能长期、稳定发展的态度,而心甘情愿的做出让步。
比如你做事总容易丢三落四,平时不怎么爱整理家务,不爱你的人会放大你的缺点,对你表达强烈的不满,甚至会因此忽略掉你其他优点。
爱你的人却不会在意你这一点的小瑕疵,你不喜欢做的事情他会主动去承担,而不是一味地指责,引起争吵。
3. 轻松且愉快
看过这么一句话:没遇到你之前,我从未想过结婚,遇到你之后,结婚这事我没想过和别人。
好的感情就是容易让人心情愉悦,甚至一不小心就让你“幸福肥”,愿意为其打破自己的原则。
如果你觉得在恋爱后,自己变得越来越没有自我,失去了原先的快乐,那么你就该停下来好好问问自己,这段感情是否值得继续。
4. 深入了解过后,依然有想在一起的勇气
当你非常喜欢一个人,你只能看到她的优点,觉得对方在你心中就是男神女神的存在,但当真正在一起之后,才发现对方并非是自己所想的那样。
其实有时候,你爱上的并非眼前这个真实存在的人,很有可能爱上的是自己的幻想。
当你深入了解后,看清对方的幼稚和缺点,接受她的不完美、庸俗和自私,还觉得她是你的心中所属,那才算得上是真正的爱情。
5. 平衡与尊重
爱情是需要平衡的,需要双方找到彼此都舒适的、接受的相处模式。
如果只有一个人在为了未来打拼,另一个人却是停滞不前、安然享受,并且不能给予理解和尊重,这样的感情迟早会翻车。
6. 爱情的四个特点:自主性、互爱性、排他性、持久性
其实所谓爱情,是指在一定经济文化状态下,以两性间共同的生活理想为基础,以平等互爱和自愿承担相应义务为前提,以渴求结成终身伴侣为目的,而按一定的道德标准自主结成的一种具有排他性和持久性的特殊社会关系。
或许,这才是爱情最后的模样。
世界那么大,能遇到一个真心相爱的人不容易,所以遇到矛盾不必太小题大做,彼此多包容一些又算得了什么呢?
要知道,好的感情都是在争吵中成长,忍让中成熟。
上周才从苏州回去,以为这周可以在群里好好享受idle的时间(毕竟拿着和干活一样的钱在所里啥也不干谁不喜欢呢[doge])
没想到又被其他项目Book到了苏州,真的是无语了[跪了]
本来培训结束到十二月好好的五周idle被拆的七零八落,上上周被自己所的小项目占了一周,上周被上海所借了一周,这周是苏州项目,十二月又被香港所借了一周,感觉每次看自己的booking都跟开盲盒一样[费解]
更离谱的是莫总竟然把我苏宁的Booking一口气拖到了明年五月,笑不活了,打工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自觉性[奥特曼] https://t.cn/A6G89Tmp
没想到又被其他项目Book到了苏州,真的是无语了[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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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离谱的是莫总竟然把我苏宁的Booking一口气拖到了明年五月,笑不活了,打工人召之即来挥之即去的自觉性[奥特曼] https://t.cn/A6G89T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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