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身边事# 【爱心都昌 红色七月 与大爱同行温暖扶贫路】7月4日,都昌县爱心人士协会成功策划、组织了一场题为“扶贫攻坚,爱心在前”的大型走访活动。由20多人组成的爱心队伍分四组奔赴和合、大沙,鸣山等10个乡镇的13户特困家庭,将爱心群友和社会爱心人士的“日行一善”点滴汇集的爱心善款13800元及由爱心人士“小酷哥”鞋业江映红女士捐赠的爱心鞋子33双(其中12双由爱心妈妈们带给太阳村的孩子)发放到这些被关爱者手中,在这个酷暑到来之前给他们送去了及时的清凉和甘霖,鼓励他们克服困难渡过难关。爱心队员们每到一处,细心观察,耐心聆听,切实了解他们的困难境况,一边将红红的爱心红包和浓浓的真情送到他们手中,一边是亲切的慰问与祝福。爱心现场,许多的感人画面我们无法一一描述,留给亲身经历者细细品味。脱贫攻坚,诸多的社会力量参与,我们只是其中一员。我们勇于担当,主动作为,用爱心和社会正能量为政府分忧给百姓添暖!(都昌爱心人士协会)
#丰河,你好##思源之家2019暑期支教#
✨暑期支教动员大会&捐赠仪式✨
2019的夏天,我们相遇,故事由此展开。春风十里不如盛夏相遇。
7月5日,距离丰河ers出发还有两天的时间。
上午召开的暑期支教动员大会上,思源之家2016届会长胡磊和2017届会长刘杭亲切的嘱咐,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沈洪波老师和团委书记曹恒涛老师无微不至的关怀,使我们更加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
心之所至,足之所往。思源之家的第十三个年头,丰河的第七载。我们俨然整装待发,热血澎湃。
下午,捐赠仪式开启。思源之家支教队们收到了来自王鼎国际大厦支部委员会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爱心物资。正是有了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我们的脚步才走得更加踏实有力。
勇于担当,让爱传递,是不变的口号,更是我们的行为准则。
我们的心已然飞到丰河~~❤
✨暑期支教动员大会&捐赠仪式✨
2019的夏天,我们相遇,故事由此展开。春风十里不如盛夏相遇。
7月5日,距离丰河ers出发还有两天的时间。
上午召开的暑期支教动员大会上,思源之家2016届会长胡磊和2017届会长刘杭亲切的嘱咐,土木工程学院党委副书记沈洪波老师和团委书记曹恒涛老师无微不至的关怀,使我们更加明白自己的职责所在。
心之所至,足之所往。思源之家的第十三个年头,丰河的第七载。我们俨然整装待发,热血澎湃。
下午,捐赠仪式开启。思源之家支教队们收到了来自王鼎国际大厦支部委员会以及社会各界爱心人士的爱心物资。正是有了社会各界的关心与支持,我们的脚步才走得更加踏实有力。
勇于担当,让爱传递,是不变的口号,更是我们的行为准则。
我们的心已然飞到丰河~~❤
【#营口身边事# 营口地区首例涉黑案件公开开庭审理】
2019年7月2日,被告人包某某等七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营口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经审查,以包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形成至2018年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一定区域内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多名被害人不敢报案,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导致一名被害人自杀身亡、一名被害人自杀后精神失常的恶劣后果,严重干扰和破坏了社会稳定以及社会生活秩序。
包某某等七人涉黑案,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公安机关立案并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后,盖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采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整合刑事检察部门精锐办案力量,迅速成立了专门办案组。在侦查阶段,办案组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提前介入案件,精准引导取证,为案件“打准打实”奠定基础。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办案组加班加点对该案卷宗进行全面精细审查,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反复论证,严把案件质量。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出庭公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办案组成员精细准备出庭预案,多次进行出庭演练。在庭前会议阶段,公诉人就本案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回避事项、证据合法性、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展示了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据并阐明了检察机关的基本观点,明确了本案的焦点问题。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分组示证等方式,全面、层级分析各被告人在以包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分工作案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提出的异议,从在案证据来源合法性、证据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三个方面,有理、有力、有节地论证认定7名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据及理由,同时紧紧围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发表辩论意见,并结合黑社会犯罪的特点及其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的背景、意义,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圆满完成了出庭任务。
该案的办理,打击了盖州地区黑恶势力的气焰,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来源:盖州市人民检察院 https://t.cn/RkV0oSG
2019年7月2日,被告人包某某等七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一案公开开庭审理,盖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该案是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以来,营口市检察机关提起公诉的首例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
经审查,以包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从形成至2018年有组织地实施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违法犯罪行为,在一定区域内为非作恶、称霸一方,多名被害人不敢报案,无法正常工作、生活,导致一名被害人自杀身亡、一名被害人自杀后精神失常的恶劣后果,严重干扰和破坏了社会稳定以及社会生活秩序。
包某某等七人涉黑案,案情复杂、涉及人员多,公安机关立案并邀请检察机关介入后,盖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采用“捕诉一体”办案模式,整合刑事检察部门精锐办案力量,迅速成立了专门办案组。在侦查阶段,办案组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提前介入案件,精准引导取证,为案件“打准打实”奠定基础。公安机关移送起诉后,办案组加班加点对该案卷宗进行全面精细审查,多次召开联席会议,对案件反复论证,严把案件质量。
盖州市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出庭公诉工作的质量和效果,办案组成员精细准备出庭预案,多次进行出庭演练。在庭前会议阶段,公诉人就本案侦查、检察、审判人员回避事项、证据合法性、非法证据排除等相关问题进行说明,展示了被告人定罪量刑的证据并阐明了检察机关的基本观点,明确了本案的焦点问题。在庭审过程中,公诉人通过宣读起诉书、讯问被告人、分组示证等方式,全面、层级分析各被告人在以包某某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中分工作案的犯罪事实,对被告人及辩护人对案件事实及证据提出的异议,从在案证据来源合法性、证据内容的客观真实性、证据与本案的关联性三个方面,有理、有力、有节地论证认定7名被告人构成犯罪的依据及理由,同时紧紧围绕法律效果、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发表辩论意见,并结合黑社会犯罪的特点及其作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点案件的背景、意义,对被告人及旁听人员进行了深刻的教育,圆满完成了出庭任务。
该案的办理,打击了盖州地区黑恶势力的气焰,增加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彰显了检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勇于担当、敢于亮剑的坚强意志和坚定决心。
来源:盖州市人民检察院 https://t.cn/RkV0o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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