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专访|贾敬敦:“科技双创”天地宽】
#双创#由“众”而积厚成势,因“创”而破茧成蝶。在“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时,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发挥好创新这个第一驱动力,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着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如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
“2021全国双创活动周以‘#高质量创新创造,高水平创业就业#’为主题,就是要以有力的行动、务实的举措,搭建起促进创新的平台,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尤其是‘科技双创’氛围,更好地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更好地释放全社会的创新潜力、创造活力、发展动力。”在2021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贾敬敦#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
贾敬敦认为,无论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是统筹做好就业工作、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抑或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促进经济持续增长,都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推进 “科技双创”高质量发展,将是新时期科技部火炬中心的重点工作任务。
为科技自立自强蓄势聚能
2021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各地形式多样的双创活动,生动展示了“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的新气象、新成果、新突破,尤其是一批支撑科技自立自强、积聚高精尖发展新动能、创造未来美好生活的双创成果集中亮相,为奋进新征程凝聚了强大动能。
“‘科技双创’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迈上新台阶,我国已成为全球创新创业大国。”贾敬敦表示,自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以来,“科技双创”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组数据可以说明:2020年,我国日新增企业2.2万户,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502万户;科创板上市企业中40%为孵化机构毕业企业,95%为高新技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国129家(《财富》杂志);507家中国企业进入全球研发投入2500强(2019欧盟工业研发投入记分牌)。
对此,贾敬敦分析说,“科技双创” 不断为科技自立自强蓄势聚能,有两个“离不开”值得重视。
以高水平“科技双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离不开良好的政策环境。从《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等政策文件,到优化商事登记制度流程、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再到设立双创示范基地、在项目孵化上提供支持……一系列实打实的政策举措,点燃了“科技双创”的热情。
截至目前,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超过27.4万家。2020年底,在孵企业拥有知识产权114.8万项。2020年,全国各类孵化载体服务创业团队和企业近68万家,带动就业人数接近500万人,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达51.6万人。全国27.8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99.5万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催生了直播带货、远程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5G、人工智能等技术进步带来了创新热潮,为推进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提供了创业广阔空间。这些数据和案例都足以说明,以高水平“科技双创”打造高质量发展引擎,归根结底离不开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一市场主体的发力。
贾敬敦深有体会地说,双创是探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条新路径,通过双创产生更多“铺天盖地”的创新,与“顶天立地”的科技突破相辅相成,构成了有系统、多层次的国家创新体系。他强调,“这其中, 特别以‘科技双创’最出彩。”
真正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如何形成双创乘数效应,发展壮大新动能?如何推动双创不断迈上新台阶,汇聚推动经济发展的澎湃力量?
“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十四五’时期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三方面举措,提出‘坚持创业带动就业’‘营造更优双创发展生态’‘强化创业创新政策激励’。把好政策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发展实践里,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有效性,我们就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创新创业的质量和水平。”贾敬敦说。
基于此,科技部火炬中心在2021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联合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发布了《中国火炬高新指数研究报告(2021)》。与此同时,为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进行宣贯。
贾敬敦表示,将这两项工作摆在推动“科技双创”的重要位置,意在以‘科技双创’为主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创新创业载体专业化发展,持续打造双创升级版,支撑高质量发展。
“在新的发展阶段,创新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源头活水,对我国未来发展的长期主导作用将得到进一步体现。不断完善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分析评价与统计监测,可以更好地把握新时期创新经济发展的规律,有效提升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评价与监测水平。”贾敬敦说,“火炬高新指数”依据火炬指数监测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创业的发展态势,可以服务宏观决策,为科技战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也可以服务地方创新发展工作的推进,客观评价和及时反馈地方科技部门的创新创业工作成效。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成为推动双创升级的重要载体。为了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更有必要推动标准发挥作用和实效。”贾敬敦向记者一语道出了要花大力气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进行宣贯的原因。
事实充分证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双创”催生了量大面广的市场主体,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培育了接续有力的新动能,促进了“放管服”等改革,日益成为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科技双创’天地宽。”贾敬敦总结说,“只要积极把握大势、抓住发展机遇,以更成熟的心态、更理性的思维、更积极的行动投入市场竞争,在创新创业的大潮中奋勇搏击,就能够‘闯’出一片新天地、‘创’出民生获得感。”https://t.cn/A6MgnFwR
#双创#由“众”而积厚成势,因“创”而破茧成蝶。在“十四五”开局、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开启之时,站在新的起点上,如何发挥好创新这个第一驱动力,提供高质量科技供给,着力支撑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如何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和更深程度推进?
“2021全国双创活动周以‘#高质量创新创造,高水平创业就业#’为主题,就是要以有力的行动、务实的举措,搭建起促进创新的平台,营造浓厚的双创氛围,尤其是‘科技双创’氛围,更好地推动新发展理念落地生根,更好地释放全社会的创新潜力、创造活力、发展动力。”在2021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科技部火炬中心主任贾敬敦#在接受本报记者独家专访时表示。
贾敬敦认为,无论是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还是统筹做好就业工作、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抑或是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冲击、促进经济持续增长,都对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提出了更高要求。科技兴则民族兴,科技强则国家强,推进 “科技双创”高质量发展,将是新时期科技部火炬中心的重点工作任务。
为科技自立自强蓄势聚能
2021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各地形式多样的双创活动,生动展示了“十四五”开局起步之年的新气象、新成果、新突破,尤其是一批支撑科技自立自强、积聚高精尖发展新动能、创造未来美好生活的双创成果集中亮相,为奋进新征程凝聚了强大动能。
“‘科技双创’助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迈上新台阶,我国已成为全球创新创业大国。”贾敬敦表示,自2015年党中央、国务院全面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以来,“科技双创”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领域各环节,取得了丰硕成果。
一组数据可以说明:2020年,我国日新增企业2.2万户,全年新登记市场主体2502万户;科创板上市企业中40%为孵化机构毕业企业,95%为高新技术企业;世界500强企业,中国129家(《财富》杂志);507家中国企业进入全球研发投入2500强(2019欧盟工业研发投入记分牌)。
对此,贾敬敦分析说,“科技双创” 不断为科技自立自强蓄势聚能,有两个“离不开”值得重视。
以高水平“科技双创”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离不开良好的政策环境。从《关于推动创新创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双创”升级版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发展众创空间推进大众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众创空间发展服务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国家标准等政策文件,到优化商事登记制度流程、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再到设立双创示范基地、在项目孵化上提供支持……一系列实打实的政策举措,点燃了“科技双创”的热情。
截至目前,全国科技型中小企业入库超过27.4万家。2020年底,在孵企业拥有知识产权114.8万项。2020年,全国各类孵化载体服务创业团队和企业近68万家,带动就业人数接近500万人,其中应届大学毕业生创业就业达51.6万人。全国27.8万家高新技术企业吸纳应届毕业生99.5万人。互联网的快速发展催生了直播带货、远程医疗等新业态新模式,5G、人工智能等技术进步带来了创新热潮,为推进乡村振兴、新型城镇化等提供了创业广阔空间。这些数据和案例都足以说明,以高水平“科技双创”打造高质量发展引擎,归根结底离不开科技型中小企业这一市场主体的发力。
贾敬敦深有体会地说,双创是探索建设创新型国家的一条新路径,通过双创产生更多“铺天盖地”的创新,与“顶天立地”的科技突破相辅相成,构成了有系统、多层次的国家创新体系。他强调,“这其中, 特别以‘科技双创’最出彩。”
真正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落到实处
如何形成双创乘数效应,发展壮大新动能?如何推动双创不断迈上新台阶,汇聚推动经济发展的澎湃力量?
“前不久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十四五’时期纵深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三方面举措,提出‘坚持创业带动就业’‘营造更优双创发展生态’‘强化创业创新政策激励’。把好政策落实到行动中、体现在发展实践里,进一步提高政策实施的精准度、有效性,我们就能不断激发市场活力,提高创新创业的质量和水平。”贾敬敦说。
基于此,科技部火炬中心在2021全国双创活动周期间,联合中国科学院科技战略咨询研究院发布了《中国火炬高新指数研究报告(2021)》。与此同时,为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进行宣贯。
贾敬敦表示,将这两项工作摆在推动“科技双创”的重要位置,意在以‘科技双创’为主线,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推动创新创业载体专业化发展,持续打造双创升级版,支撑高质量发展。
“在新的发展阶段,创新已经成为我国当前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的源头活水,对我国未来发展的长期主导作用将得到进一步体现。不断完善对创新创业活动的分析评价与统计监测,可以更好地把握新时期创新经济发展的规律,有效提升对国家宏观经济运行的评价与监测水平。”贾敬敦说,“火炬高新指数”依据火炬指数监测分析高新技术产业和创新创业的发展态势,可以服务宏观决策,为科技战略决策提供参考依据;也可以服务地方创新发展工作的推进,客观评价和及时反馈地方科技部门的创新创业工作成效。
“随着我国经济由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科技企业孵化器已成为推动双创升级的重要载体。为了提升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服务水平和服务效率,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高质量发展,有必要制定《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国家标准,更有必要推动标准发挥作用和实效。”贾敬敦向记者一语道出了要花大力气对《科技企业孵化器服务规范》国家标准进行宣贯的原因。
事实充分证明,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科技双创”催生了量大面广的市场主体,创造了大量就业岗位,培育了接续有力的新动能,促进了“放管服”等改革,日益成为中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科技双创’天地宽。”贾敬敦总结说,“只要积极把握大势、抓住发展机遇,以更成熟的心态、更理性的思维、更积极的行动投入市场竞争,在创新创业的大潮中奋勇搏击,就能够‘闯’出一片新天地、‘创’出民生获得感。”https://t.cn/A6MgnFwR
【#上海月均工资首次破万# 各省区市陆续发布上年度平均工资水平及增速】当前,各行各业、各地区平均工资水平啥样?近期,国家统计局发布了2020年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数据,随后,各省区市陆续发布当地的相关数据。
记者梳理发现,有的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突破10万元,有的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增速超过10%,有的行业继续稳居收入第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冲击,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保持稳步增长,工资变化亮点不少。
看地区:
有差异但增长是“主旋律”
——江苏非私营单位年均工资首次突破10万元,深圳超13万元;上海全口径单位月均工资首次超1万元
先来看全国平均工资状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379元,比上年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727元,比上年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虽然增速比往年回落,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仍然保持增长。
“在疫情冲击、全球经济衰退背景下,中国抗疫取得巨大成功,经济率先复苏,能够实现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是十分不易的。”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对本报记者表示。
分地区来看,各地平均工资呈现一定的区域差异,但增长仍是“主旋律”。
以城镇非私营单位来说,记者梳理已有公开数据发现,深圳年平均工资增长6.8%,达137310元;江苏首次突破10万元,达103621元,两地均处在全国较高水平。
以城镇私营单位来说,四川、山西、湖南等地年平均工资增速突出,达到两位数,分别为13.5%、11.2%、10.5%。
上海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4056元,平均每月10338元,首次过万,比上年增长7.9%。
城镇私营单位多是中小企业,受疫情冲击较大,为何去年平均工资继续实现增长?“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通过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增加定向贷款并降低利率水平、延期还本付息、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就业补贴、减免社保费用等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保障了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稳定增长。”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副司长孟灿文说。
比较来看,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增速略高于非私营单位。“这说明平均工资增长结构性状况良好,有利于缩小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之间的平均工资差距。”苏海南说,作为就业的主体,私营单位工资增长更快,也有利于为就业提供更好保障。
平均工资变化受哪些因素影响?苏海南介绍,企业经济效益、物价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供求关系等均会发挥作用。同时,工资增长还具有刚性特征。“这是因为经济总体水平在一定阶段内是增长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是不断增长的,需要相应的工资增长来适应发展变化。”苏海南说。
看行业:
多数工资水平稳步走高
——最高增速近20%,技术含量较高、知识密集型行业表现抢眼
哪些行业收入水平更高、增速更快?
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平均工资增速较快的主要是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统计的19个行业门类中,除住宿和餐饮业外,其余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3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23.4%、10.7%和10.0%。
孟灿文分析,在疫情影响下,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和远程问诊等新消费需求持续旺盛,带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平均工资快速增长。疫情防控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发放抗疫补贴,带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平均工资快速增长。受2020年农产品价格上涨特别是生猪价格大幅上涨,加之受部分地区对就业人员结构调整的影响,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增速较高。
从工资水平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77544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39851元,金融业133390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2倍、1.44倍和1.37倍。
城镇私营单位中,多数行业平均工资保持增长——
在统计的18个行业门类中,除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等3个行业平均工资下降外,其余行业均实现增长。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3个行业依次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和制造业,分别增长18.7%、9.8%和9.6%。而教育行业平均工资下降4.6%,增速最低,是由于私营教育行业多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受疫情影响,长期停课导致单位收入下降。
从工资水平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1281元,金融业82930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2233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5倍、1.44倍和1.25倍。
综合来看,不论在城镇私营还是非私营单位,不论增速还是绝对水平,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表现抢眼。对此,苏海南分析,技术及知识价值含量较高的行业,当前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更明显,国家同时实行了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信息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其产出高,相应的工资也高,正是这一趋势的反映,这也是全球的发展趋势。
看意义:
制定政策标准的重要依据
——不代表个人收入,但能反映地区或行业的工资总体水平,对制定或调整产业发展、民生等相关政策具有重要作用
平均工资能代表个人收入水平吗?
据了解,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针对法人单位统计的,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反映的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因此,公布的平均工资比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要高。
孟灿文还介绍,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所在地区和经济效益不同以及个人所属的岗位不同,工资水平有高有低。实际上,工资一般呈现正偏态分布,平均值往往高于一般水平,即大多数个体数据低于平均值。因此,要更加准确地了解工资差距及变动情况,不仅要看总体平均数据,还要结合更详细的分地区、分行业、分岗位工资数据进行具体分析。
那么,公布平均工资这项统计数据有何意义?
“平均工资能反映一个地区或行业的工资总体水平,对于了解地区或行业发展,制定或调整产业发展、民生等相关政策具有重要作用。”河南省统计局在解读中表示。
具体来看,平均工资可作为征缴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及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的重要依据;是作为赔偿制度的基础数据;是政府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分配政策的重要依据;对制定税收起征点标准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一些地区已经将2020年平均工资纳入使用,如河南省近期发通知明确,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5946元的计发基数,核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职工护理费待遇。
苏海南建议,在平均工资之外,还可考虑发布工资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等数据,便于社会各类人员找到本群体人员工资水平所处的位置。这些数据结合起来,将不仅仅可以看到整个社会的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态势,对于经济结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等都是重要参考。(来源:海外网)
记者梳理发现,有的地区城镇非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突破10万元,有的地区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增速超过10%,有的行业继续稳居收入第一……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世界经济深度衰退等多重冲击,全国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保持稳步增长,工资变化亮点不少。
看地区:
有差异但增长是“主旋律”
——江苏非私营单位年均工资首次突破10万元,深圳超13万元;上海全口径单位月均工资首次超1万元
先来看全国平均工资状况——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0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7379元,比上年增长7.6%,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2%;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57727元,比上年增长7.7%,扣除价格因素实际增长5.3%。虽然增速比往年回落,但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仍然保持增长。
“在疫情冲击、全球经济衰退背景下,中国抗疫取得巨大成功,经济率先复苏,能够实现城镇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增长是十分不易的。”中国劳动学会特约研究员苏海南对本报记者表示。
分地区来看,各地平均工资呈现一定的区域差异,但增长仍是“主旋律”。
以城镇非私营单位来说,记者梳理已有公开数据发现,深圳年平均工资增长6.8%,达137310元;江苏首次突破10万元,达103621元,两地均处在全国较高水平。
以城镇私营单位来说,四川、山西、湖南等地年平均工资增速突出,达到两位数,分别为13.5%、11.2%、10.5%。
上海市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124056元,平均每月10338元,首次过万,比上年增长7.9%。
城镇私营单位多是中小企业,受疫情冲击较大,为何去年平均工资继续实现增长?“由于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对中小微企业的支持,通过阶段性大规模减税降费、增加定向贷款并降低利率水平、延期还本付息、发放稳岗返还资金、发放就业补贴、减免社保费用等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有效对冲了疫情影响,保障了城镇私营单位平均工资的稳定增长。”国家统计局人口和就业统计司副司长孟灿文说。
比较来看,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年平均工资增速略高于非私营单位。“这说明平均工资增长结构性状况良好,有利于缩小城镇私营单位和非私营单位之间的平均工资差距。”苏海南说,作为就业的主体,私营单位工资增长更快,也有利于为就业提供更好保障。
平均工资变化受哪些因素影响?苏海南介绍,企业经济效益、物价水平、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力供求关系等均会发挥作用。同时,工资增长还具有刚性特征。“这是因为经济总体水平在一定阶段内是增长的,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求也是不断增长的,需要相应的工资增长来适应发展变化。”苏海南说。
看行业:
多数工资水平稳步走高
——最高增速近20%,技术含量较高、知识密集型行业表现抢眼
哪些行业收入水平更高、增速更快?
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中,平均工资增速较快的主要是技术含量较高的行业——
据国家统计局数据,在统计的19个行业门类中,除住宿和餐饮业外,其余行业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均有不同程度增长。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3个行业依次为农、林、牧、渔业,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分别增长23.4%、10.7%和10.0%。
孟灿文分析,在疫情影响下,在线办公、在线教育和远程问诊等新消费需求持续旺盛,带动互联网和相关服务行业平均工资快速增长。疫情防控相关的机关事业单位加大防控工作力度,发放抗疫补贴,带动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平均工资快速增长。受2020年农产品价格上涨特别是生猪价格大幅上涨,加之受部分地区对就业人员结构调整的影响,农、林、牧、渔业平均工资增速较高。
从工资水平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是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77544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39851元,金融业133390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82倍、1.44倍和1.37倍。
城镇私营单位中,多数行业平均工资保持增长——
在统计的18个行业门类中,除住宿和餐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教育等3个行业平均工资下降外,其余行业均实现增长。
从增长速度看,年平均工资增速最高的3个行业依次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采矿业和制造业,分别增长18.7%、9.8%和9.6%。而教育行业平均工资下降4.6%,增速最低,是由于私营教育行业多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受疫情影响,长期停课导致单位收入下降。
从工资水平看,年平均工资最高的3个行业分别为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101281元,金融业82930元,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72233元,分别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75倍、1.44倍和1.25倍。
综合来看,不论在城镇私营还是非私营单位,不论增速还是绝对水平,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表现抢眼。对此,苏海南分析,技术及知识价值含量较高的行业,当前对经济增长的带动作用更明显,国家同时实行了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信息业是高新技术产业,其产出高,相应的工资也高,正是这一趋势的反映,这也是全球的发展趋势。
看意义:
制定政策标准的重要依据
——不代表个人收入,但能反映地区或行业的工资总体水平,对制定或调整产业发展、民生等相关政策具有重要作用
平均工资能代表个人收入水平吗?
据了解,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是针对法人单位统计的,不包括个体工商户和自由职业者,反映的是税前工资,包括单位从个人工资中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基金和住房公积金等个人缴纳部分。因此,公布的平均工资比个人实际拿到的工资要高。
孟灿文还介绍,由于各单位所处行业、所在地区和经济效益不同以及个人所属的岗位不同,工资水平有高有低。实际上,工资一般呈现正偏态分布,平均值往往高于一般水平,即大多数个体数据低于平均值。因此,要更加准确地了解工资差距及变动情况,不仅要看总体平均数据,还要结合更详细的分地区、分行业、分岗位工资数据进行具体分析。
那么,公布平均工资这项统计数据有何意义?
“平均工资能反映一个地区或行业的工资总体水平,对于了解地区或行业发展,制定或调整产业发展、民生等相关政策具有重要作用。”河南省统计局在解读中表示。
具体来看,平均工资可作为征缴和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制定最低工资标准及城乡居民最低保障标准的重要依据;是作为赔偿制度的基础数据;是政府科学制定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分配政策的重要依据;对制定税收起征点标准等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一些地区已经将2020年平均工资纳入使用,如河南省近期发通知明确,按照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含劳务派遣)月平均工资5946元的计发基数,核算丧葬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工伤职工护理费待遇。
苏海南建议,在平均工资之外,还可考虑发布工资高位数、中位数、低位数等数据,便于社会各类人员找到本群体人员工资水平所处的位置。这些数据结合起来,将不仅仅可以看到整个社会的工资水平、经济发展态势,对于经济结构调整、收入分配政策的制定及实施等都是重要参考。(来源:海外网)
【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 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海东大型采访行】和风细雨暖人心——记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
中国人讲究“和”为贵。现实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解决现实中的各种纠纷,许多专业的调解机构应运而生。6月23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走进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来自全国各地的25家法治类主流媒体的记者,聆听了调解中心感人至深的调解故事。
地处青海省东大门的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初始就审时度势,创新调解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该调解中心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65件,重大影响的11件,群体性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民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历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先后荣获省、海东市“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注重联动调解建设
“中国式”人民调解对于基层治理有何意义呢?据民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民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进财介绍,人民调解制度注重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诉讼是一种针对已然状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则不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工作方针,通过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可以将纠纷化解在其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依托民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由民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民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推选14名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组成民和县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跨乡镇、跨行业、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调处、协调工作。
张有霞是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自2014年进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她秉承受理一件就解决一件,近五年来累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近200件,为维护基层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有霞认为,“群众工作无小事”,婚姻家庭矛盾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有可能会演变升级。
2017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步履蹒跚地走进办公室,眼里含着泪向张有霞诉说着心中的委屈。老太太育有三子,现与次子、三子共同居住。次子婚后不久,三子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次子不允许三子进家门。老太太心疼三儿子,与次子产生了争执,次子一气之下将年迈的老母亲也赶出了家门……老太太被逼无奈找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此事。张有霞反复对老人心理疏导,耐心安抚老人情绪。找到案件症结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起初次子不愿意接受调解,张有霞连续两次吃了“闭门羹”。但她不放弃不气馁,第三次敲开了大门。次子一见又是她,一句话没说又要关门,“你这样下去就是在犯罪!”张有霞义正言辞的话语终于让次子放弃再次将她拒之门外的想法。接下来张有霞“趁热打铁”,她以法律为根据,以常理做疏导,以亲情去感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健全制度强化调解工作水平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一直坚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细化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依规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始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法反映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疏导化解矛盾。”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冯宏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分别在前河乡调解委员会和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海东市率先成立了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田学忠、冶振英2人名字命名,打造了“老田调解工作室”“冶书记调解工作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民间社会自愿调解资源,突破了传统的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乡缘、地缘、人熟、地熟、乡情、友情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的各类纠纷。
不仅如此,去年年末民和县首个异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和县驻广东省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揭牌成立。
“民和县驻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及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周边区域的民和籍2.7万务工人员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家事、合同、劳资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高预防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进财告诉记者。
积极作为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冯宏说,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建设“平安民和”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引擎推动作用,大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会同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外出务工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充分体现了调委会调解工作的积极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全面得到彰显。
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和县川口镇东垣村村民陈某泉的儿子(现年8岁)在邻居何某家的地边玩火,不慎将其承包地中栽种的800棵云杉树烧毁,何某某当天向民和县公安局报案。经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赔偿协议,何某某无奈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咨询诉讼相关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何某的陈述,主动表示将该案调解解决。
3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开始了。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陈某泉是承担该责任的民事主体。所以,陈某泉你应当为此事负责。”调解员张有霞铿锵有力地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何某某介绍了受损云杉的数量,种植年限、市场估价以及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以便于及时拿出赔偿方案。
“6万元数额太高了,我拿不出来!我只能拿出来3万元,还得分期支付。”陈某泉说道。
调解停滞不前,鉴于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次日继续组织调解。
3月30 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邀请资深调解员冶振英参与调解。
“你们各退一步,陈某泉多赔点,何某某少要点,协议不就达成了吗?你俩都是邻居,闹得这么僵以后也不好相处。”冶振英说。
最终,在冶振英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费用3.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冯宏表示,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紧跟党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继续努力不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民和县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本报记者 夏宁 刘洋 李学伟)
中国人讲究“和”为贵。现实中,人与人之间难免会出现各种纠纷。为了构建和谐的社会关系,解决现实中的各种纠纷,许多专业的调解机构应运而生。6月23日,“奋斗百年路·启航新征程”全国法治类主流媒体走进青海省海东市民和回族土族自治县人民调解中心,来自全国各地的25家法治类主流媒体的记者,聆听了调解中心感人至深的调解故事。
地处青海省东大门的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成立于2014年,自成立初始就审时度势,创新调解机制,夯实工作基础,筑牢维护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努力将各类矛盾控制在萌芽,化解在基层。近三年来,该调解中心累计调处各类纠纷565件,重大影响的11件,群体性纠纷3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协议履行率100%,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的成效得到民和县委、县政府的高度肯定,历年被主管部门评为先进集体,3名调解员先后荣获省、海东市“调解能手”“优秀调解员”等荣誉称号。
创新机制注重联动调解建设
“中国式”人民调解对于基层治理有何意义呢?据民和县委政法委副书记、民和县司法局副局长杨进财介绍,人民调解制度注重源头治理预防矛盾纠纷,诉讼是一种针对已然状态的纠纷解决机制,而人民调解则不然,人民调解制度坚持“抓小、抓早、抓苗头”的工作方针,通过排查矛盾、预防纠纷,可以将纠纷化解在其萌芽状态,避免了矛盾的进一步激化升级和事态的进一步扩大和恶化。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依托民和县司法局法律服务中心,由民和县人民政府负责,民和县司法局面向社会推选14名热心群众工作、有一定法律政策水平的专兼职调解员组成民和县调解委员会,专门调解跨乡镇、跨行业、疑难复杂及新型矛盾纠纷,指导全县矛盾纠纷的排查、梳理、调处、协调工作。
张有霞是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的一名专职调解员,自2014年进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她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理念,以满腔的工作热情和高度负责的工作责任感投入到人民调解工作中。面对婚姻家庭矛盾纠纷,她秉承受理一件就解决一件,近五年来累计化解婚姻家庭矛盾纠纷近200件,为维护基层稳定、营造和谐社会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张有霞认为,“群众工作无小事”,婚姻家庭矛盾看似事情不大,但如果不去处理或处理不当,都有可能会演变升级。
2017年的一天,一位老太太步履蹒跚地走进办公室,眼里含着泪向张有霞诉说着心中的委屈。老太太育有三子,现与次子、三子共同居住。次子婚后不久,三子因盗窃入狱。刑满释放后,次子不允许三子进家门。老太太心疼三儿子,与次子产生了争执,次子一气之下将年迈的老母亲也赶出了家门……老太太被逼无奈找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调解此事。张有霞反复对老人心理疏导,耐心安抚老人情绪。找到案件症结后,第一时间入户调查。起初次子不愿意接受调解,张有霞连续两次吃了“闭门羹”。但她不放弃不气馁,第三次敲开了大门。次子一见又是她,一句话没说又要关门,“你这样下去就是在犯罪!”张有霞义正言辞的话语终于让次子放弃再次将她拒之门外的想法。接下来张有霞“趁热打铁”,她以法律为根据,以常理做疏导,以亲情去感化,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提出了切实可行的调解方案,最终使这起纠纷得以化解。
健全制度强化调解工作水平
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一直坚持立足人民调解的性质和特点,规范人民调解工作范围,细化调解工作流程,规范调解工作程序。同时,建立完善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岗位责任制、重大纠纷讨论、回访等制度,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管理。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要求,遵循依法调解、平等自愿、尊重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原则,依法依规调解,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我们还坚持把法治宣传教育、思想道德教育和思想政治工作贯穿于人民调解的始终,增强群众法律意识,引导合法反映诉求,帮助群众释疑解惑,疏导化解矛盾。”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主任冯宏告诉记者。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民和县司法局充分发挥本土调解资源优势,分别在前河乡调解委员会和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在海东市率先成立了两个个人调解工作室,并以长期从事调解工作的田学忠、冶振英2人名字命名,打造了“老田调解工作室”“冶书记调解工作室”。
个人调解工作室的成立,有效整合了民间社会自愿调解资源,突破了传统的调解模式,充分利用、发挥调解员在当地的乡缘、地缘、人熟、地熟、乡情、友情等资源,及时有效化解民间的各类纠纷。
不仅如此,去年年末民和县首个异地人民调解委员会——民和县驻广东省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深圳市福田区揭牌成立。
“民和县驻深圳市人民调解委员会的成立,将为深圳市及广州市、佛山市、东莞市等周边区域的民和籍2.7万务工人员提供人民调解服务。主要负责调解涉及家事、合同、劳资等方面的民商事纠纷,不断提高调解规范化、法治化水平,促进非公经济发展,提高预防化解民商事领域矛盾纠纷的能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杨进财告诉记者。
积极作为筑牢和谐稳定根基
冯宏说,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及时化解日常矛盾纠纷的同时,以建设“平安民和”为重点,加强与公、检、法等单位的联系和协调,充分发挥“三调联动”的引擎推动作用,大力调处化解各类矛盾纠纷,促进人民调解工作进一步发展。会同各专业、行业调解组织广泛参与城市建设、劳动争议、交通事故、医患纠纷、征地拆迁、外出务工等涉及民生问题的纠纷调处,着力化解群体性纠纷,充分体现了调委会调解工作的积极作为,维护全县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作用全面得到彰显。
今年3月14日下午4时许,民和县川口镇东垣村村民陈某泉的儿子(现年8岁)在邻居何某家的地边玩火,不慎将其承包地中栽种的800棵云杉树烧毁,何某某当天向民和县公安局报案。经民和县公安局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两次调解均未达成赔偿协议,何某某无奈到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咨询诉讼相关事宜,调解中心工作人员耐心听取何某的陈述,主动表示将该案调解解决。
3月29日,一场别开生面的调解开始了。
“根据民法典第1188条’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陈某泉是承担该责任的民事主体。所以,陈某泉你应当为此事负责。”调解员张有霞铿锵有力地说道。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让何某某介绍了受损云杉的数量,种植年限、市场估价以及川口派出所,东垣村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的情况,以便于及时拿出赔偿方案。
“6万元数额太高了,我拿不出来!我只能拿出来3万元,还得分期支付。”陈某泉说道。
调解停滞不前,鉴于这种情况,调解员要求双方当事人先回家考虑,次日继续组织调解。
3月30 日,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邀请资深调解员冶振英参与调解。
“你们各退一步,陈某泉多赔点,何某某少要点,协议不就达成了吗?你俩都是邻居,闹得这么僵以后也不好相处。”冶振英说。
最终,在冶振英的调解下,双方达成了赔偿协议,陈某泉赔偿何某某财产损失费用3.5万元,并当场履行完毕。
新时代、新使命、新担当。冯宏表示,民和县人民调解中心将继续紧跟党和政府法治建设的步伐,继续努力不懈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使人民调解工作真正成为维护民和县社会稳定的第一道防线。(本报记者 夏宁 刘洋 李学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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