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道德经》第二十九、三十章原文及余秋雨老师译文
老子原文:
第二十九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夫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
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
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余秋雨译文:
第二十九章
要想摄取天下而大有作为,我看做不到。
天下是神圣的存在,不可强有作为,不可着力执持。
谁作为,谁败坏;谁执持,谁丧失。
因此圣人无为,所以不败;无执,所以无失。
世人秉性各异;有的前行,有的跟随;有的嘘暖,有的吹寒;有的强壮,有的羸弱;有的顿挫,有的危殆。圣人要做的,就是帮他们
去除极端,去除奢想,去除过度。
第三十章
以道来辅佐国君的人,不能以兵力逞强天下。
用兵这事,最容易遭到报应。
军队所过,遍地荆棘。大战之后,必有凶年。
适当地取得一些成果就可以了,不敢以兵示强。有了成果不要目大,不要夸耀,不要骄横。其实取得那些成果也是不得已,岂能拿来示强。
事物壮大了,必然衰老。因此,过度壮大不合乎道。
不合乎道,就会早早灭亡。 https://t.cn/RJZwwdB
老子原文:
第二十九章
将欲取天下而为之,吾见其不得已。天下神器,不可为也,不可执也。
为者败之,执者失之。
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
夫物或行或随,或歔或吹,或强或羸,或载或隳。
是以圣人去甚,去奢,去泰。
第三十章
以道佐人主者,不以兵强天下。其事好还。师之所处,荆棘生
焉。大军之后,必有凶年。
善有果而已,不敢以取强。果而勿矜,果而勿伐,果而勿骄,
而不得已,果而勿强。
物壮则老,是谓不道,不道早已。
余秋雨译文:
第二十九章
要想摄取天下而大有作为,我看做不到。
天下是神圣的存在,不可强有作为,不可着力执持。
谁作为,谁败坏;谁执持,谁丧失。
因此圣人无为,所以不败;无执,所以无失。
世人秉性各异;有的前行,有的跟随;有的嘘暖,有的吹寒;有的强壮,有的羸弱;有的顿挫,有的危殆。圣人要做的,就是帮他们
去除极端,去除奢想,去除过度。
第三十章
以道来辅佐国君的人,不能以兵力逞强天下。
用兵这事,最容易遭到报应。
军队所过,遍地荆棘。大战之后,必有凶年。
适当地取得一些成果就可以了,不敢以兵示强。有了成果不要目大,不要夸耀,不要骄横。其实取得那些成果也是不得已,岂能拿来示强。
事物壮大了,必然衰老。因此,过度壮大不合乎道。
不合乎道,就会早早灭亡。 https://t.cn/RJZwwdB
牟宗三先生《圆善论》:
道家亦约略有判教意,如“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道德经》三十八章)。此明有高下之判。最高者为道。道之所以为最高以其“法自然”,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故无败(为者败之),无执故无失(执者失之)之故也。此明示道为圆满之境。凡有为有执者皆有限定,有限定即不圆满,即其生命不合道,未成一神圣之生命,未成一真人或天人。
上引经语并不表示道家一定否认德、仁、义、礼等,重在表示以何方式始能成其为德、为仁、为义、为礼等。盖必须以无为无执之方式始能实有之也。故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同上三十八章)。此亦如“绝圣而后圣功存,弃仁而后仁德厚”(王弼语,见《老子微旨例略》)复亦如“般若非般若斯之谓般若”,般若以无学学,以无得得。此在佛家名曰般若智之妙用,在道家则为玄智之妙用,其基本精神同也,同为一融通淘汰之精神。淘汰是汰除执、为,荡相遣执;融通是消化封限而归于玄德,令万物皆各归根复命而得自在也。在佛家,则曰令归实相,“实相一相,所谓无相,即是如相”。此皆无限智心之妙用。故般若成全一切法,玄智亦成全一切德如仁义礼智等,同时亦成全天地万物令归自在。此种成全曰“作用的成全”,吾亦曾名之曰“作用的保存”。例如“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学无忧”,此并非是从存有上弃绝而断灭之也,其实义乃只是即于圣智仁义等,通过“上德不德”之方式或“无为无执”之方式,而以“无”成全之也。此“无”是作用上的无,非存有上的无。但就圣智仁义之德言,道家却亦无从存有上正面肯定之之工作,盖以其并不从道德意识入手也。就天地万物言,道家似初亦有一根源的说明,如《道德经》由道之无性与有性(此为道之双重性)以说明天地万物之根源,此即是从存有上说明之也。但此种由无与有之双重性以说明之只是“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中之无与有之扩大,故总归是道心玄智之作用地成全之。在此作用的圆中保住一切德,亦保住天地万物之存在,此可曰道家式的圆教中之存有论……
道家亦约略有判教意,如“失道而后德,失德而后仁,失仁而后义,失义而后礼。夫礼者忠信之薄而乱之首”(《道德经》三十八章)。此明有高下之判。最高者为道。道之所以为最高以其“法自然”,无为而无不为,无为故无败(为者败之),无执故无失(执者失之)之故也。此明示道为圆满之境。凡有为有执者皆有限定,有限定即不圆满,即其生命不合道,未成一神圣之生命,未成一真人或天人。
上引经语并不表示道家一定否认德、仁、义、礼等,重在表示以何方式始能成其为德、为仁、为义、为礼等。盖必须以无为无执之方式始能实有之也。故云“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同上三十八章)。此亦如“绝圣而后圣功存,弃仁而后仁德厚”(王弼语,见《老子微旨例略》)复亦如“般若非般若斯之谓般若”,般若以无学学,以无得得。此在佛家名曰般若智之妙用,在道家则为玄智之妙用,其基本精神同也,同为一融通淘汰之精神。淘汰是汰除执、为,荡相遣执;融通是消化封限而归于玄德,令万物皆各归根复命而得自在也。在佛家,则曰令归实相,“实相一相,所谓无相,即是如相”。此皆无限智心之妙用。故般若成全一切法,玄智亦成全一切德如仁义礼智等,同时亦成全天地万物令归自在。此种成全曰“作用的成全”,吾亦曾名之曰“作用的保存”。例如“绝圣弃智,绝仁弃义,绝学无忧”,此并非是从存有上弃绝而断灭之也,其实义乃只是即于圣智仁义等,通过“上德不德”之方式或“无为无执”之方式,而以“无”成全之也。此“无”是作用上的无,非存有上的无。但就圣智仁义之德言,道家却亦无从存有上正面肯定之之工作,盖以其并不从道德意识入手也。就天地万物言,道家似初亦有一根源的说明,如《道德经》由道之无性与有性(此为道之双重性)以说明天地万物之根源,此即是从存有上说明之也。但此种由无与有之双重性以说明之只是“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中之无与有之扩大,故总归是道心玄智之作用地成全之。在此作用的圆中保住一切德,亦保住天地万物之存在,此可曰道家式的圆教中之存有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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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其安易持,其未兆易谋。其脆易泮,其微易散。为之于未有,治之于未乱。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为者败之,执者失之。是以圣人无为故无败,无执故无失。民之从事常于几成而败之。慎终如始则无败事。是以圣人欲不欲,不贵难得之货。学不学,复众人之所过,以辅万物之自然而不敢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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